① 委託貸款利息在土地增值稅稅前可扣除嗎
一)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並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最高不能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金額之和的5%以內計算扣除。
(二)凡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房地產開發費用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金額之和的10%以內計算扣除。
全部使用自有資金,沒有利息支出的,按照以上方法扣除。
上述具體適用的比例按省級人民政府此前規定的比例執行。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既向金融機構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產開發費用計算扣除時不能同時適用本條(一)、(二)項所述兩種辦法。
(四)土地增值稅清算時,已經計入房地產開發成本的利息支出,應調整至財務費用中計算扣除。
青島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印發《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增值稅清算有關業務問題問答》的通知(青地稅函[2009]47號)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向銀行貸款使用的借據(借款合同)、利息結算單據等,都可以作為金融機構證明對待。
依據上述規定,A、B公司及銀行三方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房地產公司B公司通過銀行向A公司借款,銀行為第三方,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屬於向銀行貸款。因此,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房地產開發費用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金額之和的10%以內計算扣除。
② 支付委託貸款的利息稅前如何扣除
問:可以稅前扣除的金融機構貸款利息的利率有限制嗎?企業通過銀行取得的委託貸款是否屬於金融機構貸款? 答: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2007年第512號)第三十八條(一)規定,「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准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也就是說,通過銀行發放的貸款利率,會受到銀行本身相關法規對貸款利率上下限的規范,企業所得稅法規對計息利率不再限制。 2、根據1996年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貸款通則》第二條明確,本通則所稱貸款人,系指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經營貸款業務的中資金融機構。同時第七條中將委託貸款規范為金融機構經營的三種貸款「自營貸款、委託貸款和特定貸款」之一。 所以,委託貸款屬於金融機構貸款。編輯推薦 >>> 2013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課程系列會計新手真賬實操——手把手教你學做賬66
③ 委託貸款利息如何稅前扣除求答案
答:委託貸款是指由委託人提供資金並承擔全部貸款風險,銀行作為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回收的貸款。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二)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777號
)第二條規定,企業向除第一條規定以外的內部職工或其他人員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根據稅法第八條和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准予扣除。
(一)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貸是真實、合法、有效的,並且不具有非法集資目的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企業與個人之間簽訂了借款合同。
根據上述規定,公司從集團下屬公司取得貸款和從銀行取得個人委託貸款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准予扣除。
《大連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明確企業所得稅若干業務問題政策規定的通知》(大地稅函[2010]39號)規定,同期同類貸款是指一項經濟業務既有向金融企業貸款又有向非金融企業借款,其利率的計算包括基準利率和同期同類貸款浮動利率;沒有向金融企業貸款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計算應當按照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利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