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子抵押貸款如果還不上錢會怎麼辦
會產生罰息,罰息利率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會產生不良的還款記錄,會被納入央行的徵信系統,影響以後的需要用信用的業務。經過多次催繳之後仍未還款,起訴貸款人法院會發傳票給你,結果一般都是銀行勝訴,然後你有能力就按執行償還。沒能力,法院強制執行凍結房產,將抵押的房屋進行拍賣處理,將所得金額用於還款,剩餘的金額還給你。至於能否用別的房產證換,一般是不可以的。
【拓展資料】一、抵押貸款,又稱「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國家銀行採用的一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償還。抵押品一般為易於保存,不易損耗,容易變賣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房地產等。貸款期滿後,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償還貸款,銀行有權將抵押品拍賣,用拍賣所得款償還貸款。拍賣款清償貸款的余額歸還借款人。如果拍賣款不足以清償貸款,由借款人繼續清償。
二、按揭就是按揭人(買方者)通過分期付款方式來取得所購商品房的所有權。它對買房者來說有兩方面含義:一是房款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分期付;二是在分期付款階段,房子的所有權被「按」著,要等到全部付清才能「揭」(取)到手。另外,按揭售樓涉及到三方債務關系——即按揭人(買房者)、發展商(賣房者)、按揭權人(一般為有關銀行)三者關系。它的程序是,由按揭人(買房者)先與發展商簽定買房合同,並預付部分購房款;然後由按揭人(買房者)憑該合同與按揭權人(銀行)簽訂按揭合同,由銀行向發展商付清餘下的購房款,而買房者定期向按揭銀行付款,直到按規定付清「按揭款」,按揭過程即告結束。
三、抵押貸款是買房者(抵押人)向銀行(抵押權人)借錢的方式。即買房者用所購房產作為抵押物,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以不轉移所有權方式作為按期向銀行歸還貸款的保證。此項貸款須付利息,買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約定向銀行還清本息後,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權證」與「土地使用證」。這就是說,買房者在還清貸款之前,事實上並不真正擁有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若違約不按期歸還貸款,銀行可以依法作出處理。
B. 房子抵押貸款還不起銀行怎麼處理
如果房子抵押貸款無法償還,銀行通常會採取一系列措施來保障其權益。
首先,銀行會及時催收欠款,通過電話、簡訊等方式催促借款人還款。如果在規定的寬限期內仍未收到還款,銀行可能會啟動法律程序,對抵押的房產進行強制性回收並通過拍賣來處理。
此外,借款人也可以主動與銀行協商,申請延長貸款期限或者尋求債務重組,以減輕當前的還款壓力。有些銀行還可能提供理財型月供貸產品,允許借款人將已償還的月供款項再次貸款,以緩解經濟壓力。
如果以上措施均無法解決問題,銀行最終可能會通過法律途徑,請求法院對抵押的房產進行拍賣或變賣,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在此過程中,如果借款人認為銀行的處理方式存在問題,也可以尋求法律援助,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總之,面對房子抵押貸款無法償還的情況,銀行會綜合考慮多種方式來處理,而借款人也應積極與銀行溝通,尋求最佳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