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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利息收入不能抵扣

發布時間: 2025-04-03 19:20:59

『壹』 為什麼購進貸款服務不能抵扣進項稅務局解釋因為存款利息不征稅, 但是貸款途徑不都是從銀行啊,如果從

這不是很明白嗎?因為你存款取得利息國家不征你的稅,一樣呀,你從銀行貸款,不就該不能抵扣嗎?不然,你想抵扣,國家對你的存款利息收入也該征稅了。

『貳』 貸款利息為何不得抵扣

貸款利息不得抵扣。
1、貸款利息屬於增值稅不可抵扣項目,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票,也不可以抵扣;
2、手續費可以抵扣;
3、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
4、接受貸款服務包括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支出,信用卡透支利息支出、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支出、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支出,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支出。
貸款的基本概念:
1、貸款的定義:貸款是指金融機構或特定的貸款人將一定數量的貨幣資金,在約定的期限內借給借款人,借款人到期後需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並歸還本金的一種金融活動;
2、貸款的主體:通常包括銀行、信貸公司、互聯網金融平台等金融機構,以及具有貸款資格的個人或企業;
3、貸款的種類:按照用途分為個人貸款和企業貸款,按照期限分為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按照擔保方式分為有擔保貸款和無擔保貸款;
4、貸款的利率:貸款利率是指借款人在借款期間需要支付給貸款人的利息費用,通常以年利率的形式表示;
5、貸款的還款方式:包括等額本息還款、等額本金還款、先息後本還款等多種方式。
綜上所述,貸款利息不可抵扣,但手續費可以抵扣。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接受貸款服務包括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支出,信用卡透支利息支出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

『叄』 請問一般納稅人在銀行貸款付的銀行貸款利息能否抵扣稅

一、請問一般納稅人在銀行貸款付的銀行貸款利息能否抵扣稅

一般納稅人在銀行貸款付的銀行貸款利息,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二十七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二、貸款利息可以抵扣嗎

你好,貸款利息不可以抵扣。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四)進項稅額。3.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這里明確規定了融資相關費用不得抵扣進項稅,但未明確說明利息費用或利息支出。

三、利息發票可以抵扣嗎?

不可以抵扣。

銀行開具的貸款利息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抵扣。

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貸款利息、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銀行開戶交納的手續費、賬戶管理費等與貸款服務無關的費用,根據財稅〔2016〕36號附件1中金融服務注釋,屬於直接收費金融服務,可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並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購進的貸款服務」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並同時規定,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這意味著,企業所支付的利息費用及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在營改增之後需要繳納6%的增值稅,且這部分的稅額無法做進項抵扣。

對於資本密集型的行業(如金融投資、房地產等),企業每年支付給銀行或相關金融機構的利息費用通常是巨額的,若貸款利息所產生的增值稅由買方企業來負擔,但企業卻無法進項抵扣,無疑會增加企業流轉稅負,客觀上要求企業需要尋求其他融資方式來降低資金的使用成本,從某種意義上說,會推動企業融資方式的改革。


四、貸款利息可以抵扣增值稅嗎

企業貸款利息?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六)購進的旅客運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所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

1.貸款服務。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後,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務活動。

以貨幣資金投資收取的固定利潤或者保底利潤,按照貸款服務

附件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規定,營改增試點期間,試點納稅人〔指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稱《試點實施辦法》)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有關政策

(四)

3.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因此,納稅人向非居民企包括銀行)的借款,支付的利息及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中抵扣。

『肆』 為啥貸款利息不允許抵扣進項

因為增值稅的設計理念是上一環節繳納增值稅,目前存款利息收入不計算增值稅,貸款的利息支出產生的增值稅也就不允許抵扣。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房貸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的貸款利息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准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其中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十四條 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本辦法所稱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第十五條 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第十六條 納稅人應當留存住房貸款合同、貸款還款支出憑證備查。

『伍』 貸款利息收入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一、貸款利息收入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貸款利息支出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可以進項抵扣。
貸款相關的手續費(例如投融資顧問費和手續費等銀行收取的費用)支出也不可抵扣進項稅款。
根據《營改增試點實施辦法》的規定,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是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同時,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二、利息的開票單位填什麼?

開票單位可不填。

利息收入開普通發票,發票規格型號、數量、單位可以不填。

稅務機關要求企業入賬需要有合法有效的憑證,所以,企業間相互拆借產生的利息應該開具發票。企業間的借款或者貸款產生的利息,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是一般應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三、利息能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法律分析:利息不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設計印製的,只限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的,既作為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增值稅改革中很關鍵的一步,它與普通發票不同,不僅具有商事憑證的作用,由於實行憑發票註明稅款扣稅,購貨方要向銷貨方支付增值稅。它具有完稅憑證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將一個產品的最初生產到最終的消費之間各環節聯系起來,保持了稅賦的完整,體現了增值稅的作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衍生問題:延期付款的利息應該怎樣納稅增值稅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及其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增值稅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其中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由此可見,延期付款利息屬於增值稅價外費用,應該確認為增值稅銷售額。那麼銷售方該如何開票呢,能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嗎,購貨方能抵扣嗎?《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因此,銷售方向購買方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應該按照規定開具發票。具體來說,銷售方可以按照銷售貨款和延期付款利息的金額,分別開具貨款和價外費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而購貨方則可以憑借收到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稅款。營業稅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三條規定,條例第五條所稱價外費用,包括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罰息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由此可見,延期付款利息對營業稅來說也是價外費用,銷售方可以按照相關規定向購貨方開具相應的發票。

四、銀行貸款利息收入能不能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銀行貸款利息不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所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第一條第(五)項對貸款服務作出了注釋: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
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間利息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繳納增值稅。
同時《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附件2《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中進一步明確,納稅人接受貸款服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中抵扣。
根據上述規定,納稅人向銀行借款所支付的利息及與該筆貸款直、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均不。
拓展資料:
不得領購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的相關情形:
一不能按會計制度和核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者。
二、不能向稅務機關稅額、應納稅額數
據及其他有關增值稅稅務資料者。上述其他有關增值稅稅務資料的內容,由國家稅務總局直屬分局確定。
三、有以下行為,經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
2、向個人或稅務機關以外的單
3、借用他人專用發票;
4、向他人提供虛開的專用發票;
5、未按本規定第五條的要求開具專用發票;
6、未按規定保管專用發票;
7、未按本規定第十的購、用、存情況;
8、未按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
四、銷售的貨物全部屬於免稅項目者。
有上列情形的一般納稅人如已領購使用專用發票,稅務機關應收繳其結存的專用發票。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包括視同銷售貨物在內)、應稅勞務、根據增值增值稅的非應稅勞務(以下簡稱銷售應稅項目),必須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