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龍頭企業的扶持政策
1、規模較大
固定資產規模東部地區在5000萬元以上,中部地區在3000萬元以上,西部地區在2000萬元以上;近3年年銷售額東部地區在2億元以上,中部地區在1億元以上,西部地區在5000萬元以上;產地批發市場年交易額在5億元以上。
2、經濟效益好
企業資產負債率小於60%。
3、帶動能力強
生產、加工、銷售各環節利益聯結機制健全,能帶動較多農戶;有穩定的、較大規模的原料生產基地。
4、產品具有市場競爭優勢
科技含量高、市場潛力大;有較健全的市場營銷網路,市場份額在同類產品中居前列,且較穩定。 1、金融政策
(1)靈活運用貨幣政策工具,安排貸款計劃,及時增加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支農資金需要。
(2)進一步明確金融機構支農重點,完善支持農業產業化的金融服務體系。
(3)以龍頭企業和高科技農業、特色農業為重點,加強支持農業產業化的金融服務。
(4)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建設,為農業產業化創造條件。
(5)支持西部地區發展特色農業,促進西部農業產業化發展。
2、財政政策
為了引導龍頭企業大范圍地帶動生產基地和農戶,形成龍頭企業加生產基地和農戶的產業化經營新格局,對於重點龍頭企業帶動的生產基地建設等,中央財政要繼續給予支持,地方財政也要作出具體安排。
3、稅收政策
(1)內資企業
企業所得稅的減免:對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林產品初加工業的所得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2)外資企業
企業所得稅減免:對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從事農業、林業、牧業和設在經濟不發達的邊遠地區的外商投資企業,經批准可在以後10年內繼續按應納稅額減征15%-30%的企業所得稅。
(3)外經貿
按照中央外貿發展基金的有關規定,對符合中央外貿發展基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條件的農產品及其加工品出口項目融資予以貼息。參照國際通行的做法,繼續加大對重點龍頭企業出口創匯的支持。對於符合國家高新技術目錄和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引進項目的農產品加工設備,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4)投融資
鼓勵重點龍頭企業多渠道籌集資金,積極借鑒國內外投資融資經驗,利用資產重組、控股、參股、兼並、租賃等多種方式擴大企業規模,增強企業實力。符合條件的重點龍頭企業,實行規范的公司制後,可申請發行股票上市。已經上市的重點龍頭企業,利用好農業類上市公司在配股方面的傾斜政策。創造條件鼓勵重點龍頭企業利用外資開展合資、合作。積極探索建立以重點龍頭企業為主體的農業產業化發展投資基金。
㈡ 寧波龍頭企業優惠政策
具體咨詢寧波所在地的工商稅務部門。
㈢ 龍頭企業貸款是不是免利息,龍頭企業具體指的是什麼
沒有免息的貸款!只有免息的貸款形式,但是實際還款的時候肯定是要根據貸款利率來計算的!企業你可以選擇申請辦理企業信用貸款是可以的! 企業信用貸款的申請條件 企業成立至少三年;近半年開票額150萬;有固定經營的場所;企業財務狀況良好。(這里說的企業信用貸款中的企業,一般是指中小企業)。記得要申請貸款時,先去人民銀行當地分行申領貸款卡。(如果達不到要求)如果有房產或廠房的話,可以利用廠房或房產作為抵押擔保來獲得貸款,並附上詳細的個人收入證明和近期的財務報表,相信獲得貸款的成數會有提高。
㈣ 企業向銀行的貸款利率是多少 數據從哪裡找
去銀行網站多有的
人民幣貸款利率表2012-07-06
2012-07-06項目 年利率(%)一、短期貸款 六個月以內(含六個月)5.60六個月至一年(含一年)6.00二、中長期貸款
一至三年(含三年)6.15三至五年(含五年)6.40五年以上6.55三、貼現 貼現以再貼利率為下限加點確定一般情況,具體的操作還要和銀行談
㈤ 如何加大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扶持力度
對於重點龍頭企業,國家將在基地建設、原材料采購、設備引進和產品出口方面給予具體的幫助和扶持。 一、金融政策 人民銀行和各金融機構重點採取以下政策措施: 1、靈活運用貨幣政策工具,安排貸款計劃,及時增加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支農資金需要。 2、進一步明確各金融機構支農重點,完善支持農業產業化的金融服務體系。 3、以龍頭企業和高科技農業、特色農業為重點,加強支持農業產業化的金融服務。 4、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建設,為農業產業化創造條件。 5、支持西部地區發展特色農業,促進西部農業產業化發展。 主要內容有: 國有商業銀行要把扶持農業產業化經營作為信貸支農的重點,在資金安排中給予傾斜。對重點龍頭企業,要依據企業正常生產周期和貸款用途合理確定貸款期限,並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執行,原則上不上浮。對於重點龍頭企業用於基地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的貸款,農業主管部門可以向商業銀行推薦,商業銀行收購原料所需資金量較大、佔用時間長的問題,商業銀行可以根據重點龍頭企業與基地農戶簽訂的合同,核定所需收購資金,根據授權原則,給予信貸支持。對資信好的龍頭企業可核定一定的授信額度,用於收購同基地農戶簽訂合同的農產品。 加大對農產品出口的金融支持力度。國有商業銀行對農產品出口所需流動資金貸款按信貸原則優先安排,重點支持。對資信較好的農產品出口企業,核定一定的授信額度,用於對外出具投標、履約和預付金保函。 二、財政政策 為了引導龍頭企業大范圍的帶動生產基地和農戶,形成龍頭企業加生產基地和農戶的產業化經營新格局,對於重點龍頭帶動的生產基地建設等,中央財政要繼續給予支持,地方財政也要作出具體安排。要積極探索和逐步建立龍頭企業與農戶多種形式的風險共擔機制,通過訂立合同等形式,形成穩定的購銷關系,提高抵禦市場風險的能力。企業可以通過建立風險基金,確保按保護價收購基地農戶所生產的原料、減少市場波動造成的損失;也可以採取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的形式,使農民與龍頭企業結成經濟利益共同體,共同抵禦和規避市場風險,龍頭企業帶動農戶和生產基地出現風險不僅使企業生產經營受到損失,也將影響廣大農戶的收入,波及農村穩定。各級、各部門都要高度重視,按照國家有關財稅政策和制度規定,採取切實措施,幫助龍頭企業和農戶提高抵禦市場風險的能力。 三、稅收政策 這次制定的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重點龍頭企業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歸納起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關於內資企業 1、關於企業所得稅減免問題 對重點龍頭企業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林產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可以比照1997年5月下發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有關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徵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49號)文件規定。 主要內容:對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林產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暫免收企業所得稅,等等。 2、關於技術開發費扣除問題 關於企業技術開發費的扣除,可適用1996年4月下發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企業技術進步有關稅收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發[1996]152號)文件的規定。 主要內容: 一是企業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各項費用,不受比例限制,計入管理費用。二是企業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增長幅度在10%以上的,可再按實際發生額的50%抵扣應稅所得額。三是企業為開發新技術、研製新產品所購置的試制用關鍵設備、測試儀器,單台價值在10萬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攤入管理費用,等等。 另外,在推動產學研的合作,促進聯合開發,加速企業技術成果的產業化和商品化,以及推進企業機器設備的更新等方面也有一系列的稅收優惠政策。 3、關於購買國產設備抵免企業所得稅問題 關於購買國產設備免企業所得稅,可適用1999年12月下發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字[1999]290號)文件的規定。 主要內容: 凡在我國境內投資於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的企業,其項目所需國產設備投資的40%可從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設備購置當前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等等。 4關於引進農產品加工設備問題 對於符合國家新技術目錄和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引進項目的農產品加工設備,除按照國務院下發的《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二)關於外資企業 1、關於企業所得稅減免問題 關於企業所得稅的減免,可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 主要內容:對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從事農業、林業、牧業和設在經濟不發達的邊遠地區的外商投資企業,經批准可在以後十年內繼續按應納稅減征15%至30%的企業所得稅,等等。 2、關於技術開發費扣除問題 關於外商投資企業技術開發費的扣除,可適用1999年9月下發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技術開發費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3號)文件的規定。 主要內容:企業進行技術開發當年在中國境內發生的技術開發費比上年實際增長10%(含10%)以上的,經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允許再按當年技術開發費實際發生額的50%抵扣當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等等。 3、關於購買國產設備抵免企業所得稅問題 關於購買國產設備抵免企業所得稅,可適用2000年1月下發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購買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字[2000]49號)以及2000年5月下發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購買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的通知》文件的規定。 主要內容: 一是在我國境內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在投資總額內購買的國產設備,在符合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其購買國產設備投資的40%可從購置設備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 二是上述企業為了提高效益、產品質量以及加強綜合利用、三廢治理等目的,採用先進的、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等對現有設施、生產工藝條件進行改造而在投資總額以外購買的國產設備,其購買國產設備投資的40%也可以從設備購置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 三是實行投資抵免的國產設備,仍可按設備原價計提折舊,並按有關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等等。 除上述提到的稅收優惠政策外,還可以適用現行稅法中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 四、外經貿 鼓勵重點龍頭企業發揮比較優勢參與國際競爭,提高產品競爭能力。對開拓國外市場、擴大農產品出口的重點龍頭企業,應予以積極支持。按照中央外貿發展基金的有關規定,對符合中央外貿發展基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條件的農產品及其加工品出口項目融資予以貼息。參照國際通行的作法,繼續加大對重點龍頭企業出口創匯的支持。 對於符合國家高新技術目錄和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引進項目的農產品加工設備,除按照國發[1997]37號文件《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簡化行政審批手續,放寬審批條件,支持重點龍頭企業擴大出口。適當降低重點龍頭企業成立進出口公司的資格,並適當放寬其經營范圍。鼓勵中外合資農產品流通利用其銷售網路,推動我國農產品進入國外的銷售網點和分撥中心。 五、投融資 鼓勵重點龍頭企業多渠道籌集資金。積極借鑒國內外投融資經驗,利用資產重組、控股、參股、兼並、租賃等多種方式擴大企業規模,增強企業實力。符合條件的重點龍頭企業,實行規范的公司制後,可申請發行股票和上市。已經上市的重點龍頭企業,應利用好農業類上市公司在配股方面的傾斜政策。應創造條件,鼓勵重點龍頭企業利用外資開展合資、合作。積極探索建立以重點龍頭企業為主體的農業產業化發展投資基金。
㈥ 企業銀行貸款利率是多少
不同銀行執行的貸款利率都是不同的,通常情況下,銀行企業貸款利率都是根據央行基準利率有所上浮的,並且每家銀行上浮的幅度都是不同的,具體情況還需借貸人根據查詢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為准。
一、貸款利率:
項目 年利率(%)
一、短期貸款
一年以內(含一年) 4.35
二、中長期貸款
一至五年(含五年) 4.75
五年以上 4.90
三、公積金貸款利率 年利率%
五年以下(含五年) 2.75
五年以上 3.25
根據人民銀行的規定,目前各家銀行的貸款利率是可以自由浮動的,因此各家銀行各項貸款的貸款利率會不太一樣,貸款需要付出的利息有多有少
企業貸款的條件:
1.企業須經國家工商管理部門批准設立,登記注冊,持有營業執照。
2.實行獨立經濟核算,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企業獨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權利;有獨立的經營資金,獨立的財務計劃與財務報表;獨立計算盈虧,對立對外簽訂購銷合同。
3.有一定數量的自有資金。如果企業沒有一定量的自有資金,一旦發生損失,必然危機銀行貸款,是信貸資金遭受損失。
4.遵守政策法規和銀行信貸、結算管理制度,並按規定在銀行開立基本賬戶和一般存款賬戶。
5.生產經營有效益。企業所生產經營的產品必須是市場需要的,適銷對路的短線產品,能給社會和企業帶來效益,提高信貸資金的使用率。
6.恪守信用。企業取得貸款後,還必須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7.企業申請貸款,還應符合以下要求:原應付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做了貸款人認可的償還計劃;借款人應當已在工商部門辦理了年檢手續;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未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的50%;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率符合貸款的要求;申請中長期貸款的新建項目的企業法人所有者權益與項目所需總投資的比例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投資項目的資本金比例。
㈦ 最新的申報國家級農業龍頭企業的標准和要求
申報企業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申報企業應是兩年以上省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且在省市動態監測中無不良記錄。
2.企業經營的產品。企業中農產品加工、流通的增加值占總增加值70%以上。
3.加工流通企業規模。以2010年度銷售收入為依據,企業銷售收入東部地區(青島、濰坊、煙台、威海)為6億元以上,中西部地區為3億元以上。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年交易額30億元以上。
4.企業效益。企業的總資產報酬率應高於現行一年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企業應不欠工資、不欠社會保險金、不欠折舊,無涉稅違法行為,產銷率達93%以上。
5.企業負債與信用。企業資產負債率一般應低於60%;有銀行貸款的企業,2年內不得有不良信用記錄。
6.企業帶動能力。通過建立可靠、穩定的利益聯結機制帶動當地農戶的數量應達到4000戶以上;企業從事農產品加工、流通過程中,通過訂立合同、入股和合作方式采購的原料或購進的貨物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銷售貨物量的70%以上。
7.企業產品競爭力。在同行業中企業的產品質量、產品科技含量、新產品開發能力居領先水平,有注冊商標和品牌。產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保政策,並獲得相關質量管理標准體系認證,近2年內沒有發生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㈧ 最新的農業產業化國家級龍頭企業申報標准或條件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央關於「在全國選擇一批有基礎、有優勢、有特色、有前景的龍頭企業作為國家支持的重點」的要求,為進一步規范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的認定和運行監測工作,加強對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的服務與扶持,培育壯大龍頭企業,增強輻射帶動能力,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以下簡稱「國家重點龍頭企業」)是指以農產品生產、加工或流通為主業,通過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聯結方式直接與農戶緊密聯系,使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有機結合、相互促進,在規模和經營指標上達到規定標准並經全國農業產業化聯席會議認定的農業企業。
第三條對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的認定和運行監測工作要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引進競爭淘汰機制,發揮中介組織和專家的作用,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不幹預企業經營自主權。
第四條凡申報或已獲准作為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的企業,適用本辦法。
第二章申報
第五條申報企業應符合以下基本標准:
1.企業組織形式。依法設立的以農產品生產、加工或流通為主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包括依照《公司法》設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國有、集體、私營企業以及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外商獨資企業,直接在工商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等。
2.企業經營的產品。企業中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的銷售收入(交易額)占總銷售收入(總交易額)70%以上。
3.生產、加工、流通企業規模。總資產規模:東部地區1.5億元以上,中部地區1億元以上,西部地區5000萬元以上;固定資產規模:東部地區5000萬元以上,中部地區3000萬元以上,西部地區2000萬元以上;年銷售收入:東部地區2億元以上,中部地區1.3億元以上,西部地區6000萬元以上。
4.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年交易規模:東部地區15億元以上,中部地區10億元以上,西部地區8億元以上。
5.企業效益。企業的總資產報酬率應高於現行一年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企業應不欠工資、不欠社會保險金、不欠折舊,無涉稅違法行為,產銷率達93%以上。
6.企業負債與信用。企業資產負債率一般應低於60%;有銀行貸款的企業,近2年內不得有不良信用記錄。
7.企業帶動能力。鼓勵龍頭企業通過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大戶直接帶動農戶。通過建立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聯結方式帶動農戶的數量一般應達到:東部地區4000戶以上,中部地區3500戶以上,西部地區1500戶以上。
企業從事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過程中,通過合同、合作和股份合作方式從農民、合作社或自建基地直接采購的原料或購進的貨物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銷售貨物量的70%以上。
8.企業產品競爭力。在同行業中企業的產品質量、產品科技含量、新產品開發能力處於領先水平,企業有注冊商標和品牌。產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保政策,並獲得相關質量管理標准體系認證,近2年內沒有發生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9.申報企業原則上是農業產業化省級重點龍頭企業。
第六條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1、2、3、5、6、7、8、9款要求的生產、加工、流通企業可以申報作為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1、2、4、5、6、8、9款要求的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可以申報作為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
鼓勵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科技創新能力強、資源優勢明顯、產業增值效益大、自覺履行社會責任並緊密帶動農戶的企業申報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
第七條申報材料。申報企業應提供企業的基本情況並按照本辦法第五條要求提供有關申報材料。
1.企業的資產和效益情況須經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審定;
2.企業的資信情況須由其開戶銀行提供證明;
3.企業的帶動能力和利益聯結關系情況須由縣以上農村經營管理部門提供說明。應將企業帶動農戶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4.企業的納稅情況須由企業所在地稅務部門出具企業近3年內納稅情況證明;
5.企業產品質量安全情況須由所在地農業或其他法定監管部門提供書面證明。
第八條申報程序:
1.申報企業直接向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產業化工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產業化工作主管部門對企業所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產業化工作主管部門應充分徵求農業、發改、財政、商務、人民銀行、稅務、證券監管、供銷合作社等部門及有關商業銀行對申報企業的意見,形成會議紀要,並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同意,按規定正式行文向農業部農業產業化辦公室推薦,並附審核意見和相關材料。
第九條中央所屬企業根據屬地原則,按照本辦法第八條申報程序申報,並同時將有關材料逐級報送中央主管部門或主管企業。
第三章認定
第十條由農業經濟、農產品加工、種植養殖、企業管理、財務審計、有關行業協會、研究單位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國家重點龍頭企業認定、監測工作專家庫。
第十一條在國家重點龍頭企業認定監測期間,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一定比例的專家組建專家組,負責對各地推薦的企業進行評審,對已認定的國家重點龍頭企業進行監測評估。專家庫成員名單、國家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和運行監測工作方案,由農業部農業產業化辦公室商全國農業產業化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提出。
第十二條國家重點龍頭企業認定程序和辦法:
1.專家組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產業化工作主管部門上報的企業有關材料,按照國家重點龍頭企業認定辦法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
2.農業部農業產業化辦公室匯總專家組評審意見,報全國農業產業化聯席會議審定。
3.全國農業產業化聯席會議審定並經公示無異議的企業,認定為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由八部門聯合發文公布名單,並頒發證書。
第十三條經認定公布的國家重點龍頭企業,享受有關優惠政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所屬的控股子公司,其直接控股比例超過50%(不含50%)的,且控股子公司以農產品生產、加工或流通為主業,可享受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的有關優惠政策。
第四章運 行 監 測
第十四條對國家重點龍頭企業實行動態管理,建立競爭淘汰機制,做到有出有進、等額遞補。
第十五條建立國家重點龍頭企業動態監測管理制度,兩年進行一次監測評估。國家重點龍頭企業應按要求正確、及時報送企業生產經營、帶動農戶等情況,為企業的進出提供依據,為有關政策的制定提供參考。
第十六條全國農業產業化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加強對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經濟運行情況的跟蹤調查,採取定期統計、情況調度、實地考察、隨機抽查、重點督查等方式,及時了解企業基地建設、生產加工、市場銷售、帶農增收、質量安全等方面情況,幫助國家重點龍頭企業解決發展中遇到的突出困難,完善相關扶持政策。
第十七條監測評估的具體辦法是:
1.企業報送材料。國家重點龍頭企業每年3月底前按要求報送企業經濟運行情況表和年度發展報告,作為監測評估的重要依據。在監測年份,除報送企業經濟運行情況表和年度發展報告外,還需報送經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審定的企業資產和效益情況,開戶銀行提供的資信證明,企業的納稅情況證明,質量安全情況證明,縣以上農村經營管理部門提供的企業帶動農戶情況、社會責任履行情況說明,應享受優惠政策的落實情況等。
2.省級材料匯總與核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產業化主管部門對所轄國家重點龍頭企業所報材料進行匯總、核查。核查無誤後,報農業部農業產業化辦公室。
3.專家評審。專家組根據企業報送的材料,按照本辦法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
4.監測結果審定。根據專家組的評審意見,農業部農業產業化辦公室對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的運行狀況進行分析,完成監測報告並提交全國農業產業化聯席會議審定。
5.對因違法違規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上市違規操作、偷稅騙稅和存在坑農害農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取消其國家重點龍頭企業資格,並收回證書。
第十八條監測合格的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繼續保留資格享受有關優惠政策;監測不合格者,取消其國家重點龍頭企業資格,不再享受有關優惠政策。農業部農業產業化辦公室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布監測結果。
第五章附則
第十九條國家重點龍頭企業及申報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的企業應按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不得弄虛作假。如存在舞弊行為,一經查實,已經認定的企業取消其國家重點龍頭企業資格;未經認定的取消其申報資格,4年內不得再行申報。
第二十條國家重點龍頭企業要及時提供有關企業運行情況的材料。對不認真、不及時上報的企業給予警告,並作為監測考核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一條對在申報、認定、監測評審工作中,不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存在徇私舞弊行為的有關人員,要按有關黨紀政紀規定予以嚴肅查處。
第二十二條國家重點龍頭企業更改企業名稱,應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營業執照等更名材料,由省級農業產業化工作主管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報農業部予以審核確認。農業部應將企業更名情況通報全國農業產業化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第二十三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產業化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本地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有關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農業部農業產業化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和運行監測管理暫行辦法》(農經發[2001]4號)同時廢止。
㈨ 企業經營貸款產品利率是多少呢
不同銀行、不同貸款的執行利率是不一樣的,且貸款利率與貸款用途、貸款性質、貸款期限、貸款政策等相關,另外還要結合貸款企業自身的綜合資質進行評估,具體詳情建議您聯系貸款經辦銀行或貸款客戶經理進行咨詢。
平安銀行小微企業貸款的單戶授信額度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實際金額以客戶實際情況及審批結果為准。平安銀行小微企業貸款的申請條件如下:
1、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本人及其家人無不良信用記錄,當前貸款無逾期;
2、應具有我行允許轄屬范圍內的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並在當地有固定住所;
3、家庭凈資產不低於50萬元(家庭凈資產包括家庭金融凈資產、家庭實物凈資產(動產和房產));
4、 企業實際經營2年(含)以上,經營穩定;需要有行業從業經驗不低於3年;
5、企業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並辦理年檢手續;有固定的住所和經營場所,合法經營,生產經營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
要求,當前貸款無逾期;
6、我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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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答時間:2021-05-10,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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