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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有權調減貸款利息

發布時間: 2022-06-16 00:03:31

❶ 欠銀行貸款,和銀行協商減免利息後法院有權干涉嗎

雙方當事人協商好的結果,法院無權干涉,但協商好得形成證據。

❷ 誰有權調整利息率

調整利息率由中國人民銀行(將來的金融部)決定。附中國人民銀行職責:
第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履行下列職責:

(一)發布與履行其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章;

(二)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

(三)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四)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

(五)實施外匯管理,監督管理銀行間外匯市場;

(六)監督管理黃金市場;

(七)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

(八)經理國庫;

(九)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

(十)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的資金監測;

(十一)負責金融業的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

(十二)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

(十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職責。

❸ 銀行擅自提高貸款利率,該怎麼維權又該如何賠償

根據《商業銀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商業銀行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貸款利率。
第七十四條 商業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Z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十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十萬元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批准設立分支機構的;
(二)未經批准分立、合並或者違反規定對變更事項不報批的;
(三)違反規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採用其他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的;
........」
據此,銀行非法提高貸款利率是違法的,你可以向當地銀監會投訴,要求歸還多收的利率,並處理相關的責任人
另外, 銀行的行為還違反了《合同法》。銀行單方面違反規定提高利率,屬於違約行為,且銀行的違約行為給你造成了經濟損失,你可以以銀行違約為由訴至法院,要求銀行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
准備好證據,你可以找銀監會投訴銀行。

貸款利息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在個人借貸中對於利息有下列規定:法律禁止發放高利貸,借貸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以及借款合同未約定利息的,視為沒有利息;約定不明確的,則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補充不成的,按照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但自然人之間借款的,仍然視為沒有利息。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❺ 貸款利息誰拿

貸款利息貸款人支付。即誰貸款用錢,誰支付貸款利息。
貸款利息,是指貸款人因為發出貨幣資金而從借款人手中獲得的報酬,也是借款人使用資金必須支付的代價。 銀行貸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內利息數額與本金額的比例。以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確定,當事人只能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上下限的范圍內進行協商。貸款利率高,則借款期限後借款方還款金額提高,反之,則降低。決定貸款利息的三大因素:貸款金額、貸款期限、貸款利率。

❻ 銀行貸款利息能因個人患嚴重疾病減免嗎

不可以,銀行是不會給你減免利息的,只有罰息和滯納金可以申請減免。
1、如果當期或短期出現資金緊張還不上,可以主動打電話給銀行,請求寬限還款期,銀行有這項業務,專業叫」展期「,盡管展期也會記錄不良,但以後再貸款」展期「作為不良記錄,表現出是你有良好的還款意願,不同於」惡意拖欠「行為。
2、如果家庭變故或遇到困難,房貸難以廷續下去,最好的辦法就是盡快將房產賣掉,一部份房款作為還貸,剩餘部份留著自用,這樣比銀行拍賣房產所得的剩餘房款要多很多而且不會列入銀行的黑名單,不會影響以後的貸款申請。

❼ 如果把開發商告上法廷賠錢後,那個業主貸款的利息能不能取消

你作為小區業主,把開發商告上了法庭,而且開發商賠償了,那麼業主貸款的利息,也不能取消,因為這個利息是銀行收取的,所以不能取消。
開發商違約。
所謂開發商違約,就是指在後續履行合同的過程中,開發商出現了與合同約定不一致的地方,損害了買房人的合法權益。

開發商常見幾種違約情形

1
房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准

我們在選房、簽訂合同時,正是對房子的面積和質量確定下來,而實踐中,譬如承重牆、梁開裂;外牆、外窗、衛生間滲水;牆面不垂直;大面積的空鼓等情況出現,這實際上開發商違約的表現。

實踐中,針對房屋質量的問題,具體可以分兩類情況處理:

一是普通的房屋質量問題,開發商有質量保修的責任。

二是嚴重的房屋質量問題,譬如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或嚴重影響居住使用的,買房人可主張退房和賠償損失。

2
房產證逾期未辦下來的

逾期辦證的,按合同約定承擔逾期辦證的違約責任,逾期辦證超過一定期限,買房人可以主張退房,如實際損失超過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的,可以按實際損失來主張。

那麼這里的「一定期限」是多久呢?

這里所講的「一定期限」其實是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日到了以後,給開發商發房屋催交通知書,在其後三個月合法期限內開發商仍不能交房的,有權要求退房。

開放商應該按照合同約定,返還買房人已付的房款及產生的活期利息,約定有違約金的,可以一並賠付。

法條鏈接:《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3
宣傳與實際交付的房子不一致

房子的地理位置、基本價格、面積、戶型、裝修標准、小區綠化、物業管理、周邊配套等與實際不符。

這種情況也常見,很多人以為是虛假宣傳,見怪不怪,實際上是開發商違約!!

因為《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

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並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4
不合理收費

出現了合同約定以外,又沒有法律依據的收費,譬如手續費;面積補差款;產權代辦費;產權證分戶圖表費等等。

❽ 貸款人無力償還債務,可以申請減免利息嗎

一般情況下是不行的,如果你是抵押貸款的,實在無力償還的時候,銀行會向法院申請查封你個人財產進行拍賣。
如果是信用貸款,或者你沒有財產能讓法院查封,那你就不還唄,到最後銀行實在收不到帳,也會將這筆貸款銷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