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銀行貸款最高利息是多少
銀行最高利息是年利率15.40%
商業貸款利率:銀行根據貸款用途、貸款性質、貸款期限、貸款政策、貸款人個人信用等相關各種因素確定差別貸款利率,即在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加點)或下浮(減點)。上限為借貸利率不得超過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四倍(2020年4月至今公布的1年期LPR3.85%,四倍為15.4%)。
拓展資料:
什麼是利息?
利息是貨幣在一定時期內的使用費,指貨幣持有者(債權人)因貸出貨幣或貨幣資本而從借款人(債務人)手中獲得的報酬。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和各種債券發生的利息。
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利息的源泉是雇傭工人所創造的剩餘價值。利息的實質是剩餘價值的一種特殊的轉化形式,是利潤的一部分。
1、因存款、放款而得到的本金以外的錢(區別於『本金』)。
2、利息(interest)抽象點說就是指貨幣資金在向實體經濟部門注入並迴流時所帶來的增值額。利息講得不那麼抽象點來說,一般就是指借款人(債務人)因使用借入貨幣或資本而支付給貸款人(債權人)的報酬。又稱子金,母金(本金)的對稱。利息的計算公式為:利息=本金×利率×存款期限(也就是時間)。
利息(Interest)是資金所有者由於借出資金而取得的報酬,它來自生產者使用該筆資金發揮營運職能而形成的利潤的一部分。是指貨幣資金在向實體經濟部門注入並迴流時所帶來的增值額,其計算公式是:利息=本金×利率×存期×100%
利息公式:
利息(年)=本金×年利率(百分數)×存期
或利息=本金×利率×時間
存款利息=本金×天數×掛牌利息(日利率)=計息天數×日利率
利息稅=存款利息(應繳納所得稅額)×適用稅率
銀行利息的分類
根據銀行業務性質的不同可以分為銀行應收利息和銀行應付利息兩種。
應收利息是指銀行將資金借給借款者,而從借款者手中獲得的報酬;它是借貸者使用資金必須支付的代價;也是銀行利潤的一部分。
應付利息是指銀行向存款者吸收存款,而支付給存款者的報酬;它是銀行吸收存款必須支付的代價,也是銀行成本的一部分。
『貳』 銀行貸款最高利息是多少合法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8月20日發布《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其中最核心的條款是將原先的24%法律保護條款修改為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CFETS發布的LPR的4 倍為標准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以最新LPR利率3.85%的4 倍計算,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僅為15.4%。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叄』 個人向銀行貸款利息最高多少合法
一、銀行個人貸款利率
目前的貸款基準利率還是由2018年10月24日執行的利率。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0-6月(含6月)貸款年利率是4.35%,6月-1年(含1年)是4.35%,1-3年(含3年)是4.75%,3-5年(含5年)是4.75%,5-30年(含30年)是4.90%。
二、個人貸款利息
目前我國銀行個人貸款利率還處於半管制狀態,中國人民銀行按照資金供求狀況及時調整基準利率,但是允許商業銀行存貸款利率在規定幅度內自由浮動。其中,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浮動區間在0.9%至1.7%之間,即貸款利率允許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最高上浮幅度為70%,下浮幅度為10%。銀行一般會根據貸款申請人的資產和風險情況,對不同的貸款產品予以一定程度的上浮或優惠。
等額本息計算公式:〔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等額本金計算公式:每月還款金額=(貸款本金÷還款月數)+(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額)×每月利率其中^符號表示乘方。
三、銀行個人貸款利率
因為不同銀行、不同貸款產品,貸款利率不同,所以利息不好籠統計算。我們就以貸款10萬一年利息為例計算,貸款本金是10萬元,貸款期限是1年,年利率為4.35%,那麼一年期貸款利息為100000*1*4.35%=4350(元)。
在此大家要注意的是,貸款基準利率只是一個參考,各大銀行在此基礎上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浮,實際上支付的利息會比這個高。
『肆』 個人借款年利率最高多少合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規定,民間借貸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過此限度的,超過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以一至三年期的年貸款利率來算,銀行是5.25,那麼個人借貸利息最高只能是:.25%×4=21% 。一至三年期最高貸款利息只能為21%,超過21%部分利息屬於違法行為,不予保護。
【拓展資料】
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買賣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1.協商解決
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了糾紛,首先應按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加以解決。既不應採取消極拖延的辦法,也不應採取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的辦法自行行使法律處分權,因為這兩種做法都無助於問題的解決。按照法律規定,應該首先通過協商解決糾紛。協商解決糾紛,雙方是建立在互諒互讓、平等磋商的基礎之上,不影響團結以及今後的繼續合作,還可以節省時間、人力和費用,所以,應該更多地採用這種方法。
對於需債務人償還債務而其一時又無力償還的,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方式協商解決:
(1)分期償還。如果債務人因產品積壓或者因外債收不回來而暫時無力償還的,那麼可以待積壓的產品推銷出去後,或者外單位的欠款收回後償還。如果因管理不善暫時虧損但尚未公告破產的企業,經過努力還可以通過改善經營管理盡快扭轉虧損的,可以在自願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分期分批還款計劃。這樣做不僅可以使債權人的合法利益得以實現,還可以使債務人積極改善企業的經營管理,改變無力償還債務的被動局面。
(2)實物抵債。如果債務人因產品嚴重積壓沒有資金償還債務時,還可以經過雙方協商採取以產品抵債的辦法來解決。以產品抵債,既可以幫助債務人推銷積壓的產品,又能起到償還債務的作用,將「死物」變「活物」,這對國家、對當事人雙方都是有好處的。另外,以實物抵債也可以採取由債權人代理推銷產品的辦法,用實際推銷的貨款來抵償欠款。
2.仲裁解決
仲裁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發生爭執,協商不成時,根據有關規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的協議,由一定的機構以中間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對雙方發生的爭議,在事實上作出判斷,在權利和義務上作出裁決。用仲裁的方法解決合同糾紛是常用的一種方式。
當事人採用仲裁的方式解決合同糾紛,應注意以下問題:
(1)仲裁期限。當事人一定要抓住時機,在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的有效期限內,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避免因錯過時機而喪失自己申請仲裁的權利。
(2)仲裁機關及管轄。根據合同仲裁條例的規定,合同仲裁機關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設立的合同仲裁委員會。案件管轄原則是,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簽訂地的仲裁機關管轄。因此,當事人應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3)仲裁效力。通過仲裁機關調解雙方達成協議後,協議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認真遵守。如果調解不成,仲裁機關最後作出的仲裁裁決便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遵守,否則,法院則要強制執行。
『伍』 國家法律規定貸款利息最高是多少
國家規定的最高利息是36%,如果超出不受法律保護。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