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簡述貸款利息的計算方法及相關會計分錄
一、銀行貸款利息計算方法
1、短期貸款利息的計算短期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按貸款合同簽定日的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計息。貸款合同期內,遇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
短期貸款按季結息的,每季度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按月結息的,每月的20日為結息日。具體結息方式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對貸款期內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貸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計收復利,貸款逾期後改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最後一筆貸款清償時,利隨本清。
2、中長期貸款利息的計算
中長期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利率實行一年一定。貸款(包括貸款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內應分筆撥付的所有資金)根據貸款合同確定的期限,按貸款合同生效日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計息,每滿一年後(分筆撥付的以第一筆貸款的發放日為准),再按當時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下一年度利率。
中長期貸款按季結息,每季度末月二十日為結息日。對貸款期內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合同利率按季計收復利,貸款逾期後改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3、貼現按貼現日確定的貼現利率一次性收取利息
4、貸款展期,期限累計計算,累計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時,自展期之日起,按展期日掛牌的同檔次利率計息;達不到新的期限檔次時,按展期日的原檔次利率計息。
5、逾期貸款或擠占挪用貸款,從逾期或擠占挪用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罰息,直到清償本息為止,遇罰息利率調整分段計息。對貸款逾期或挪用期間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按季(短期貸款也可按月)計收復利。如同一筆貸款既逾期又擠占挪用,應擇其重,不能並處。
6、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日之前歸還借款時,貸款人有權按原貸款合同向借款人收取利息。
(二)貸款利息的計算1.定期結息的計息方法定期結息是指銀行在每月或每季度末月20日營業終了時,根據貸款科目余額表計算累計貸款積數(貸款積數計算方法與存款積數計息方法相同),登記貸款計息科目積數表,按規定的利率計算利息。定期結息的計息天數按日歷天數,有一天算一天,全年按365天或366天計算。算頭不算尾,即從貸出的那一天算起,至還款的那一天止。在結息日計算時應包括結息日。
其公式為貸款利息=累計貸款計息積數×日利率
2.利隨本清的計息方法它是指銀行應在借款單位還款時,按放款之日起至還款之日前一天止的貸款天數,計算貸款利息。貸款滿年的按年計算,滿月的按月計算,整年(月)又有零頭數可全部化成天數計算。整年按360天,整月按30天計算,零頭有一天算一天。
其計算公式為:貸款利息=貸款金額×貸款天數×日利率
(三)貸款利息的賬務處理銀行會計部門計算出應計利息後,應編制傳票,全部轉入「應收利息」科目。其會計分錄為:借:應收利息――××單位戶貸:利息收入――××貸款利息收入
然後根據計算的利息按借款人編制填制一式三聯貸款利息通知單。如借款單位存款賬戶有足夠余額來支付貸款利息,則貸款利息通知單一聯作為支款通知,另兩聯分別代替借方和貸方傳票辦理轉賬。銀行會計分錄為:借:活期存款――××單位存款戶貸:應收利息――××單位戶
如借款單位存款賬戶無款支付,在合同期內,銀行會計部門應根據有關規定計收復利,待該借款單位存款賬戶上有足夠余額來支付貸款利息時,銀行一並扣收。會計分錄為:借:活期存款――××單位存款戶貸:應收利息――××單位戶對到期不能歸還的貸款,銀行應按規定加收罰息。
(四)非應計貸款利息的核算非應計貸款是指貸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沒有收回的貸款。應計貸款是指非應計貸款以外的貸款。當貸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時,應轉入「非應計貸款」科目單獨核算。當應計貸款轉入非應計貸款時,應將已入帳的利息收入和應收利息予以沖銷。從應計貸款轉入非應計貸款後,在收到該筆貸款的還款時,應首先沖減本金,本金收回後的部分則確認為當期的利息收入。
將非應計貸款從中長期貸款中分離出來核算,有利於商業銀行會計信息的使用者充分了解商業銀行的資產質量。
二、相關分錄:
1、計提時:
借:財務費用--利息
貸:應付利息--xx銀行
2、支付時:
借:應付利息--xx銀行
貨:銀行存款
註:新會計准則中,計提利息已不在預提費用中核算,而是在應付利息中。
② 關於貸款利息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貸款利息應該計入財務費用.貸款利息是融資行為產生的,與企業是否出租無關
出租固定資產折舊額,出租無形資產攤銷額,出租包裝物成本或攤銷額才計入其他業務成本
③ 提取借款利息怎麼做會計分錄
提取借款利息應區分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長期借款又分為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兩種情況。其賬務處理不同。
1、短期借款一般用於臨時的資金周轉,其利息費用計入「財務費用」。在利息分月計提,按季支付的情況下,每月計提利息時:借記「財務費用」,貸記「應付利息」。按季支付時借記「應付利息」,貸記「銀行存款」
2、長期借款分期付息的計提的利息計入「應付利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計入「長期借款——應計利息」賬戶的貸方。借方則根據借款的用途計入有關成本費用中。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開辦費(屬於籌建期間的)
在建工程或研發支出(用於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在資產尚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利息支出數)
財務費用(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後發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規定不予資本化的利息支出)
貸:應付利息(分期付息的)
或 長期借款——應計利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
④ 貸款利息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正常經營期間,貸款利息計入財務費用,計提時分錄為:
借: 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
歸還時: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⑤ 銀行貸款支付的利息怎麼做會計分錄
銀行貸款支付的利息會計分錄:如果不符合資本化條件,計提的時候,借:財務費用;貸:應付利息。支付的時候:借:應付利息;貸:銀行存款。如果符合資本化條件:計提的時候,借:在建工程等科目;貸:應付利息。支付的時候:借:應付利息;貸:銀行存款。
拓展資料:
一、 貸款利息
1、貸款利息,是指貸款人因為發出貨幣資金而從借款人手中獲得的報酬,也是借款人使用資金必須支付的代價。銀行貸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內利息數額與本金額的比例。以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確定,當事人只能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上下限的范圍內進行協商。貸款利率高,則借款期限後借款方還款金額提高,反之,則降低。決定貸款利息的三大因素:貸款金額、貸款期限、貸款利率。
2、 貸款陷阱
貸款付利息,天經地義,但是在辦理貸款前就要先付利息,這又從何而據呢?在網路上四處可見很多「僅憑身份證辦理貸款,當天放款、無抵押,無擔保」等等引人眼球的貸款小廣告。就是這些吸引人的小廣告,讓那些急需資金的人不經意間就「中了套」。
貸款先交利息,是很多貸款騙子的慣用伎倆。正規的貸款機構是不會要求提前支付費用的。特別要提防異地貸款和所謂的支付貸款利息後放款等方式,這都可能是不正規的貸款。辦理貸款,申貸人關鍵要有自我風險防範意識,有時候多考慮一下,冷靜一點,會免除很多不必要的損失。
3、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通則》規定:
①貸款利率的確定:貸款人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每筆貸款利率,並在借款合同中載明;
②貸款利息的計收:貸款人和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款合同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計息規定,按期計收或交付利息。貸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檔次時,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檔次利率計收。逾期貸款按規定計收罰息。
③貸款的貼息:根據國家政策,為了促進某些產業和地區經濟的發展,有關部門可以對貸款補貼利息。對有關部門貼息的貸款,承辦銀行應自主審查發放,並根據《貸款通則》有關規定嚴格管理。
④貸款停息、減息和免息:除國務院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決定停息、減息、和免息。貸款人應當根據國務院的決定,按照職責許可權范圍具體辦理停息、減息和免息。
⑥ 收到借款利息收入會計分錄怎麼寫
1、如果是金融類企業,那這利息作為營業收入核算會計分錄是: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利息收入
2、如果單位是非金融企業,那這利息可以直接沖減財務費用
借:銀行存款
貸:財務費用-利息收入
3、如果是非金融機構自有資金外借,一般通過其他業務收入核算;如果是貸款,可以沖減利息支出,記入財務費用。
(6)貸款利息核算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確認的利息收入,包括發放的各類貸款(銀團貸款、貿易融資、貼現和轉貼現融出資金、協議透支、信用卡透支、轉貸款、墊款等)、與其他金融機構(中央銀行、同業等)之間發生資金往來業務、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等實現的利息收入等。
二、本科目可按業務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按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等科目,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貸款——利息調整」等科目。
實際利率與合同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以採用合同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
⑦ 支付貸款利息會計分錄怎麼做
支付貸款利息會計分錄:
如果不符合資本化條件,計提的時候,
借: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
支付的時候: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如果符合資本化條件:
計提的時候,
借:在建工程等科目
貸:應付利息
支付的時候: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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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公司貸款會計分錄,及還利息分錄
如果是金融類企業,那這利息作為營業收入核算會計分錄是: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利息收入
如果單位是非金融企業,那這利息可以直接沖減財務費用
借:銀行存款
貸:財務費用-利息收入
如果是非金融機構自有資金外借,一般通過其他業務收入核算;如果是貸款,可以沖減利息支出,記入財務費用。
1、公司收到銀行借款: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借款(短期借款)
2、公司還貸款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利息支出
貸:銀行存款
(8)貸款利息核算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長期借款一般用於購建固定資產、研發無形資產等,
(1)長期借款計算確定的利息費用,應當按以下原則計人有關成本、費用:屬於籌建期間的,計入管理費用;屬於生產經營期間的,如果長期借款用於購建固定資產等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在資產尚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利息支出數應當資本化,計入在建工程等相關資產成本;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後發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規定不予資本化的利息支出,計入財務費用。
(2)賬務處理方法為借記「在建工程」、「製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等科目,貸記「應付利息」(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或「長期借款——應計利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