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買車分期可以用別人的身份證分期嗎
法律分析:法律規定不允許這種行為的產生,且借用他人身份證買車,會對以後的事故處理等問題帶來很多麻煩。借給別人買車,出現什麼事故的話,身份證的本人也是需要承擔責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民身份證的;
(二)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
2. 分期買車可以用別人的身份證嗎
法律分析:可以使用別人身份證貸款買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條 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條 代理包括委託代理和法定代理。委託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
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范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第一百七十二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有效。
3. 朋友用我的身份證按揭貸款買車不還,我可以把車要回來嗎
朋友以你的名義貸款買的車,你就是貸款人,具有還款的義務。你還款以後,可以向你朋友追償。你朋友無法還款那麼就相當於是你自己貸款買車了,處理的方式有很多,具體如下:
1、你可以與你朋友,還有出借人協商,變更貸款協議。這樣車子就是你的了,後續的貸款由你償還;
2、讓對方把車強制收回就好了,反正車不是你開,首付也不是你付,但是你的徵信會受到影響;
3、最後期限還是還不上,銀行會收回汽車進行拍賣,用拍賣所得還剩下的貸款,如果拍賣所得不足貸款額,當事人要補足,如果多出貸款額,銀行還會把多出的部分退給。當然,如果拒不執行,銀行會去起訴,法院會判強制執行;
4、聯系你的朋友,問一下他的態度,如果你朋友對你持消極態度,那你可以直接起訴他。
按揭買車是指申請購買汽車的借款人先付一部分首付,剩餘部分由貸款人向購車者分期發放貸款。
貸款的的錢不還會有什麼後果:
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2、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4. 貸款買車用別人的身份證和駕駛證會怎樣
法律分析:
別人用你的駕駛證,身份證辦貸款買車,車輛辦完 落籍手續,車輛的大綠本會壓在辦理貸款的銀行 ,如果對方正常還貸, 對你沒有什麼影響 。如果對方不能還貸 ,銀行會起訴法院 ,進行車輛拍賣 ,如果拍賣的價錢低 ,還會需要管你要錢的 。機動車駕駛人在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管轄區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駕駛證,並申報身體條件情況。身份證是用於證明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民身份證明文件。份證又分為實卡身份證電子身份證,是用於證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種法定證件,多由各國或地區政府發行予公民,並作為每個人重要的身份證明文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三條 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指紋信息、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機關。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准編制。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登記指紋信息。
一、辦理身份證的流程為:
1、居民應當自年滿16周歲之日起3個月內,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一般為公安派出所)辦理申領手續。未滿16周歲的居民,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由監護人代為申請。
2、辦理申領手續,應當交驗戶口簿,採集人像信息,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3、繳納證件工本費。
二、辦理身份證需要的材料為:
1.申領人帶本人居民戶口簿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
2.經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後,採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區要求先採集照片信息,再帶到戶籍部門辦理身份證,需要咨詢當地戶籍部門)。
3.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導登記表》。
4.核對資料無誤,錄入公民指紋信息。
5. 別人拿我身份證貸款買車有什麼後果
會承擔相應責任。身份證借他人貸款買車存在很大的風險。一旦對方車輛不在你的控制范圍或者滅失,您本人需要向銀行承擔繼續還款的法律責任。此外,如果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您本人同樣存在需要賠償受害人的風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六條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6. 身份證借給別人貸款買車需要承擔責任嗎
法律分析:身份證借給別人貸款買車是需要承擔責任的,一般有兩種責任:1、還款責任:借名貸款身份證是誰的實際貸款人就是誰,要是不還款就會被銀行追債,就算貸款人只是名義車主也是一樣的,並且逾期影響的是身份證人的個人信用。2、事故責任:身份證借給別人貸款,車子的使用權在別人手裡,一旦出了事故,借名者也是不能完全撇除干係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四條 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健康信息、行蹤信息等。個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適用有關隱私權的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
7. 買車貸款用別人身份證,車屬於誰的
法律分析:法律上車子屬於你。車子屬於誰的判斷標准主要是車籍落到誰的名下。一般是貸款人、行車證上的名字就是落車籍時的名字。即在法律上,車屬於貸款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鑒定人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當事人未申請鑒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委託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進行鑒定。
第七十七條 鑒定人有權了解進行鑒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時可以詢問當事人、證人。 鑒定人應當提出書面鑒定意見,在鑒定書上簽名或者蓋章。
第七十八條 當事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或者人民法院認為鑒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鑒定人應當出庭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鑒定人拒不出庭作證的,鑒定意見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付鑒定費用的當事人可以要求返還鑒定費用。
第七十九條 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通知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就鑒定人作出的鑒定意見或者專業問題提出意見。
第八十條 勘驗物證或者現場,勘驗人必須出示人民法院的證件,並邀請當地基層組織或者當事人所在單位派人參加。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成年家屬應當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勘驗的進行。 有關單位和個人根據人民法院的通知,有義務保護現場,協助勘驗工作。 勘驗人應當將勘驗情況和結果製作筆錄,由勘驗人、當事人和被邀參加人簽名或者蓋章。
8. 買車貸款用別人身份證,車屬於誰的
法律分析:車的登記在誰名下,一般認定就是誰的。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五條 初次申領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住所地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注冊登記。第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六)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後,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轉移登記的;(七)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機動車檔案轉出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後,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
9. 買車貸款用別人身份證,車屬於誰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車輛所有權屬於他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二百一十四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條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條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
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條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