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審批流程 » 董事長不得直接審批貸款的規定
擴展閱讀
銀行貸款車輛理賠 2025-02-01 19:40:05
用老人身份證能貸款嗎 2025-02-01 19:33:16

董事長不得直接審批貸款的規定

發布時間: 2023-02-26 03:23:15

㈠ 企業欠銀行貸款,董事長還能貸款購房嗎

企業欠銀行貸款,董事長可以貸款購房。

㈡ 公司直接向董事,監事,高管提供借款是否合法有效

不合法的。

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

(2)董事長不得直接審批貸款的規定擴展閱讀:

《公司法》對於董事會、經理的要求: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零八條 股份有限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本法第四十五條 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條 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職權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第一百零九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

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履行職務;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履行職務。

第一百一十條 董事會每年度至少召開兩次會議,每次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董事和監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會,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長應當自接到提議後十日內,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董事會召開臨時會議,可以另定召集董事會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時限。

第一百一十一條 董事會會議應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

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第一百一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應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為出席,委託書中應載明授權范圍。

董事會應當對會議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董事應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致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一百一十三條 股份有限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

本法第四十九條 關於有限責任公司經理職權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經理。

第一百一十四條 公司董事會可以決定由董事會成員兼任經理。

第一百一十五條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

第一百一十六條 公司應當定期向股東披露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公司獲得報酬的情況。

㈢ 公司申請貸款,是否通過董事會決議

准確的答案的話,應該看公司的章程是如何約定的,一般情況下,是要有董事會決議通過方可對外申請貸款,如果沒有董事會決議,公司申請是無效的。如果公司章程約定是由股東大會決議,那需要提交股東會研究決定,不過股東大會一般都是審議公司戰略規劃大方向的,融資問題審議很少,除了重大的公司重組等情況;如果董事會決議決定由董事長或法人代表或總經理全權負責銀行融資,那麼年度內由被授權人簽署申請書即可,具體問題需要具體分析,總之,對外融資是需要經過董事會決議的,即使是年度授權。

㈣ 銀行越權審批貸款一般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銀行越權審批貸款,可以對貸款人採取監管措施,並可以進行處罰。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還可以區別不同情形,採取下列措施:

(一)責令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三)取消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定期限直至終身的任職資格,禁止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一定期限直至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四十二條 貸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除按本辦法第四十一條採取監管措施外,還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規定對其進行處罰:

(一)發放不符合條件的個人貸款的;

(二)簽訂的借款合同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

(三)違反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

(四)將貸款調查的全部事項委託第三方完成的;

(五)超越或變相超越貸款許可權審批貸款的;

(六)授意借款人虛構情節獲得貸款的;

(七)對借款人違背借款合同約定的行為應發現而未發現,或雖發現但未採取有效措施的;

(八)嚴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審慎經營規則的其他情形的。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 貸款人違反本辦法規定辦理個人貸款業務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貸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可採取《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監管措施:

(一)貸款調查、審查未盡職的;

(二)未按規定建立、執行貸款面談、借款合同面簽制度的;

(三)借款合同採用格式條款未公示的;

(四)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

(五)支付管理不符合本辦法要求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任職資格審查任命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

(二)拒絕或者阻礙非現場監管或者現場檢查的;

(三)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報表、報告等文件、資料的;

(四)未按照規定進行信息披露的;

(五)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

(六)拒絕執行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措施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銀行業金融機構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銀行業監督管理規定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四十七條規定處罰外,還可以區別不同情形,採取下列措施:

(一)責令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三)取消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定期限直至終身的任職資格,禁止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一定期限直至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㈤ 總經理是黑戶公司董事長能貸款嗎

總經理是黑戶公司董事長不能貸款。
有銀行黑名單記錄並非絕對不能申請到貸款,但是具體要看你不良記錄產生的原因、不良的頻率以及不良記錄的程度,還有已產生不良記錄的時間有多久了。 比如信用卡年費忘交,逾期1.2天,丟失忘補等等情況。 目前很多小型的商業銀行,在審批貸款的時候很靈活,他們不會向四大國有銀行一樣,公式化的去看你的報表或是信用記錄,他們會分析你產生不良信用記錄的因素。
貸款簡單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錢。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㈥ 公司法人可以貸款嗎

可以。法人可以貸款,只要具備資料齊全,按照標準的流程向銀行提交申請,審核通過後就可以以公司法人的名義進行貸款,如果公司的法人產生了變更,也是需要按照規定進行貸款手續的相關變更的,否則會影響貸款的申請的。公司法人申請貸款需具備的條件如下:1.須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設立,登記注冊,持有營業執照;2.實行獨立經濟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3.有一定的自有資金;4.遵守政策法令和銀行信貸.結算管理制度,並按規定在銀行開立基本賬戶和一般存款賬戶;5.產品有市場;6.生產經營要有效益;7.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
拓展資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五十七條的規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國規范經濟秩序以及整個社會秩序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各國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徵,但其內容不盡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論,法人制度理論成為世界各國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規范經濟秩序以及整個社會秩序的理論基礎。
2.法人通俗的說就是指一個獨立的單位,法律上把一個單位看作一個法律上的人,他就像自然人一樣有自己的財稅和榮譽。最常見的是公司,比如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等。
法定代表人則是國家法律要求在法人成立的時候報送政府備案的主要負責人。這個人一經審批備案就不能隨意變更,而且會寫在營業執照上面。當然經過一定程序重新報到政府審批後可以更換,不是某個人隨意決定想換就換。這個法定代表人是一個普通的自然人,不是虛擬的。以公司為例,一個公司可能沒有董事長但一定會有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本公司處理事務時,一般不需要公司另外出具授權委託書。而公司里的其他任何人對外辦理事務都應有公司的書面授權文件,不然將來這個公司可以不認可這個他人簽署的文件(也就是說公司可以不認帳)。法定代表人是一個法律概念,是一個企業很重要的一個登記事項,任何一個是法人的單位都會有營業執照,上面都會註明誰是單位的法定代表人。

㈦ 請說明商業銀行建立貸款審批制度的要求。

《商業銀行法》第35條第2款規定:“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這一制度的具體內容是:(1)審貸分離制度《貸款通則》第40條規定:“貸款調查評估人員負責貸款調查評估,承擔調查失誤和評估失準的責任;貸款審查人員負責貸款風險的審查,承擔審查失誤的責任;貸款發放人員負責貸款的檢查和清收,承擔檢查失誤,清收不力的責任。”審貸分離的基本要求是商業銀行在貸款管理上應將對貸款對象信用狀況的調查和對貸款對象借款申請的批准權歸屬於不同的職能部門。作出這樣的規定是貸款必須周轉、有償這一特點所要求的。因為貸款要定期周轉並帶來約定的利息,使用該筆貸款的借款人用貸款完成工作項目或者所支持的生產經營活動就必須具有相應的經濟效益,而要做到這一點,銀行在發放貸款之前,應該對該借款人的資信狀況以及貸款支持的生產經營活動等信息有完整、及時的了解,並且建立相應的機制,保證貸款收放決策建立在佔有大量的、及時的、完整的信息基礎之上,避免決策的盲目性、主觀性和無序性,從而在貸款之初就保證貸款的質量。審貸分離就是這一機制的有力保證。
(2)建立貸款分級審批制:貸款人應當根據業務量大小、管理水平和貸款風險度確定各級分支機構的審批許可權,超過審批許可權的貸款,應當報上級審批。各級分支機構應當根據貸款種類、借款人的信用等級和抵押物、質物、保證人等情況確定每一筆貸款的風險度。分級審批制度分級審批的基本要求是商業銀行應按其分支機構資產或負債規模和結構的不同,以及考慮各自經營管理水平的高低確定與其狀況相適應的貸款審批許可權。這一制度的目的也在於保證銀行信貸資產的質量,避免人情貸款、以貸謀私等危及貸款安全的行為。商業銀行的董事長或總經理以授權這一法律形式確定其分支機構行長的貸款審批許可權,各分支機構的行長在授許可權額內有權自行決定貸款的發放與否,而超出授許可權額的貸款申請須報其上級有權審批部門決定。

㈧ 法人能貸款嗎

法律分析:法人代表可以貸款。法定代表人是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可以以其自身的名義貸款。如果其以公司的名義貸款,由於能構成表見代理,法律責任由公司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㈨ 法律有規定財務總監不能直接批准付款嗎

1、法律沒有明文規定財務總監不能直接批准付款。
2、財務總監的職能是:
(1)事前監督。一是積極參與預算計劃的編制工作,對總經理制訂的預算計劃進行審批,提出合理的建議,對於其中的重大投資、籌資計劃進行科學合理的論證,協助總經理制定最佳的籌資、投資方案;二是建立健全企業的財務會計體系,制定完善的企業會計規則和制度,對財務會計人員進行必要的指導,提升會計人員的思想和業務水平;三是建立和完善費用和成本核算責任制,嚴格控制費用支出的審核批准制度,杜絕不合理費用的發生;四是積極開展資金使用定額制度,確立合理的指標定額,明確資金的使用范圍、申請程序、審批制度以及資金的保管等工作。
(2)事中監督。財務總監的事中控制是指對於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是否被有效執行進行監控,並對其中產生的差異及時分析原因並採取措施糾正。財務總監的監控涉及到企業生產經營的全過程,要確保購銷環節原始會計憑證的完整、有效,合理確定材料的購進價格或商品的出售價格。對於特殊的業務事項,如果涉及到重大的價格差異、或者折讓,應由財務總監審批。財務總監要及時審查企業的成本、費用開支是否按照規定執行,確保成本核算的准確性和費用支出的合理性。在資金使用方面,必須嚴格執行聯簽和審核備案制度,保證憑證完整、正確和審批手續的合法。積極參與董事會的決策,對公司發行股票、債券等重大籌資方案進行科學分析,對於企業向銀行貸款的計劃應審批項目的可行性以及由此帶來的財務風險,嚴格審核對其他企業的貸款擔保,避免企業因第三方原因陷入財務困境。
(3)事後監督。事後監督是財務監控的最後一個環節,財務總監要仔細審閱企業的賬簿和財務報告,對於其中的虛假信息、不實報告要堅決予以糾正,避免虛假會計信息誤導報表使用者;嚴格按照事先制定的考核指標的對相關人員進行考核,並採取相應的獎懲措施。對於實施過程中發現的指標與實際實施結果之間的差異,應認真分析原因,為下一期的標准制定提供必要的參考,並制定有效的糾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