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辦理強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
強制執行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據法律規定對無疑義的以給付為內容的經公證的債權文書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當債務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債權文書規定的義務時,債權人無須經債務人同意,即可依法憑公證機構簽發的執行證書,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公證活動。
此類公證一旦成立,債務人即失去訴權。也即,當債務人逾期時,任一方均無法通過訴訟解決,債權人只能向公證處申請出具執行證書。只有公證處作出不予出具執行證書或出具的執行證書被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的,協議各方方可通過訴訟解決。因此,請慎重作出。
所需材料:
一、出借人(貸款人)
自然人: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出款銀行卡。
出借人(貸款人)法人(非國有企事業單位,且僅限民間借貸):
1、 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本人帶身份證原件、公司公章到場;
4、 公司章程復印件加蓋公章;
5、 公司最高權力機構,如:股東會決議(僅提供材料,股東無需到公證處面簽)。
借款人自然人(根據目前常見形式,一般以夫妻作為共同借款人或其中一人作保證人):
本人與配偶二人共同到場,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未婚的,除特殊情況,一般不需要提供未婚證明)、收款銀行卡。
借款人公司:
1、 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本人帶身份證原件、公司公章到場;
4、 工商局列印的基本信息表(要求體現股東,即出資人)、最新的公司章程(要求能體現公司權力機構);
5、 股東會決議(最高權力機構是董事會的,提供董事會決議);
6、 股東本人(最高權力機構是董事會的,則由董事本人)帶身份證件(法人股:股東公司營業
執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帶身份證原件、公章),面簽股東會決議。
二、保證人,自然人:(同借款人,但無需銀行卡)。
三、抵押人、出質人:基本材料同保證人(自然人提供財產抵押、質押的,需要自然人夫妻共同做出,夫妻二人到場,帶二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另需:抵押、質押物權利證明,比如:股權質押的,需提交股權所在公司出具的股東名冊,外加股權登記機關出具的權利證明(或憑證);房產抵押的,需提交產權證。
其他提醒:
在受理過程中,公證處會就債務逾期時,公證處核實程序與各方進行確認。取得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公證並不是意味著可以直接拿這份公證書到法院申請執行。在債務逾期時,當事人需向公證處申請出具執行證書,由公證處對債務逾期情況,包括金額等進行核實,核實確認後,出具執行證書。當事人持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公證書及執行證書(二書)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貳』 抵押貸款被起訴什麼時候強制執行
法律主觀:
抵押貸款司法執行流程是: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進行變價處理時,法院執行債務人的抵押物的,先進行司法拍賣,法院進行司法拍賣時,首先是發出拍賣公告,然後對抵押物進行評估,再委託拍賣機構進行拍賣。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歷雹談以向人民法院申肢碰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第二百四十五條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肆昌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叄』 公證後如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分析:1、申請強制執行,需要先向原公證機關關申請《執行證書》。
2、因為公證債權文書只是表明雙方存在債權,且經過公證。至於債權的期限是否到激源期、是否償還或部分償還需要基本的審查。所以,公證債權文書到期後,申請人應向公證機關要求發出執行證書,公證機關向被申請人核實基本事實後做出執行證書。
法律依雀虛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頃鉛燃法》 第三十七條 對經公證的以給付為內容並載明債務人願意接受強制執行承諾的債權文書,債務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適當的,債權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前款規定的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構。
『肆』 公證債權文書強制執行申請程序
公證債權文書嫌吵的強制執行,與法院判決書、調解書的強制執行沒有區別。
寫一份強制執行申請書,將身份證和公證債權文書各復印一份,到法院先立案,然後分配給執行人員執行團滾了。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芹或侍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伍』 如何辦理強制執行公證
法律分析:借款雙方帶著身份證檔源到公證處直接辦理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纖蠢迅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毀此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陸』 公證強制執行怎麼申請
第一:要帶著強制執行公證到原來辦困閉理公證的公證處申請出具強制執行文書。公證處會依據相關流程調查還款事實等,然後出具強制執行文書。這個時間一般在模漏15天左右。
第二:憑強制執行文書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受理後,就是提供各種財產線索,並經常跟進執行進度,以便於能盡快得到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汪碼裂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接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柒』 公證後如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申請姿春強制執行,需要先向原公證機關關申請《執行證書》。因為公證債權文書只是表明雙方存在債權,且經過公證。至於債權的期限是否到期、是否償還或部分償還需要基本的審查。所以,公證債權文書到期後,申請人應向公證機關要求發出執行證書,公證機關向被申請人核實基本事實後做出執行證書。
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條件為:
受行政處罰的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既不履行行政復議決定,又不提起行政訴訟的,需要對其進行強制執行又沒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以履行期限屆滿後向人民法院申請進行強制執行。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程序是:
1、申請
一方拒絕履行發生法律效升冊爛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的,對方當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2、法院受理
3、申請復議
4、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
5、採取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
《公證法》
第三十七條
對經公證的以給付為內容並載明債務人願意接受強制執行承諾的債權文書,債務人不履行或者履吵漏行不適當的,債權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前款規定的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構。
『捌』 如何辦理強制執行公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執行有關問題的聯合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第一條規定,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債權文書具有給付貨幣、物品、有價證券的內容;(二)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債權人和債指磨務人對債權文書有關給付內容無疑義;(三)債權文書中載明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或不完全履行義務時,債務人願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的承諾。但債權文書除應具備以上條件外,根據《通知》規定,債權人申請強制執行的還需首先向原公證機關申請《執行證書》。《通知》第六條也規定了公證機關簽發執行證書應當註明被執行人、執行標的和申請執行輪逗橘的期限。因債務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而發生的違約金、利息、滯納金等,可以列入執行標的。 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臘團行)》第十條規定,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結合您提供的情況,您應該持《公證書》、《執行證書》向王某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玖』 如何申請強制執行公證
法律分析:辦理強制執行公證的程序如下:1、主合同雙方共同向公證處提出申請,擔保人接受強制族物執行的一並提出公證申請,並提供相困橡關材料。2、公證申請人填寫公證申請表、簽署公證告知書和詢問筆錄。3、公證員幫助雙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關法律文書。4、公證處出具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公證書。5、債務人一旦違約,在法定期限內,債權人持合同約定證明和強制執行效力公證書申請公證機構簽發《執行證書》,並向法院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八條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公證債汪穗旁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拾』 如何辦理強制執行公證
辦理強制執行公證只需要當事人持有有效身份證到公證處辦理即可。一般人民法院在受理後,經過審查合法的,在十五日內會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若債務人在規定時間內依然不履行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