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蘇州二套房政策2021
01
2021蘇州最新購房政策
■ 限購范圍:
目前,蘇州全市范圍內實行分區限購,限購區域為蘇州市區(姑蘇、相城、吳中、新區、園區、吳江)、崑山、太倉。
不限購區域只有張家港、常熟。
■ 限購要求:
本市戶籍: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最多可購買3套房。
非本市戶籍: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最多可購買1套房,需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蘇州市區(含吳江)、崑山、太倉、張家港、常熟連續繳納2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
值得一提的是,自2018年11月19日起,外地戶籍居民家庭在相城區購買商品住房時,除了要滿足社保要求,還需要申請人積分大於600分,個人積分由相城區積分辦提供。
但如果是來相城創業就業的人才,可以直接開具人才證明,由此獲得購房資格,不受戶籍和積分的限制。
■ 限售區域及要求:
新房:自2019年7月25日起,對蘇州市區即姑蘇區、吳中區、相城區、吳江區、高新區、工業園區這6個區域實行新房限售,購房人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滿3年後方可轉讓。
張家港自2017年8月27日起,未滿2年的商品住房不得交易。
崑山、太倉、常熟新房不限售。
二手房:對蘇州市區即姑蘇區、吳中區、相城區、吳江區、高新區、工業園區這6個區域實行二手房限售,購房人自新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滿5年後方可轉讓。
張家港自2017年8月27日起,未滿2年的二手房不得交易。
崑山、太倉、常熟二手房不限售。
02
2021蘇州貸款政策
一、蘇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1、公積金貸款利率
1-5年:2.75%
6-30年:3.25%
借款申請人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貸款利率按基準利率的1.1倍執行。
2、貸款期限
公積金貸款期限以年為單位,貸款期限加借款申請人申請貸款時的年齡之和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齡。同時,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A.新建住房的貸款年限最長不超過30年;
B.存量成套住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的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且存量成套住房的貸款期限不得超出所購住房的剩餘使用年限。
3、首付比例
首次辦理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住房總價的20%;
第二次辦理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住房總價的50%。
4、貸款對象
A.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出資購買住房的,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B.職工本人與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岳母)、子女(含媳婦、女婿)共同出資購買住房的,可共同申請一筆公積金貸款。
借款申請人的配偶應當作為共同借款申請人,其他住房共同買受人及其配偶也應當作為共同借款申請人。
下列兩種情形的住房共同買受人,可作為借款申請人或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
(一)在蘇州工業園區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
(二)在上海市繳存住房公積金,家庭所在地在蘇州市的上海鐵路局上海地區職工。
5、貸款條件
A.借款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在申請之日前連續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含)以上,且申請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以下簡稱個人賬戶)處於正常繳存狀態;
B.無公積金貸款余額;
C.首次或第二次辦理公積金貸款;
D.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蘇州市范圍內的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聯排別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產權);
E.購買住房的首付款不低於規定比例;
F.能夠落實貸款擔保。
6、貸款額度
A.不超過貸款最高限額。
首次辦理公積金貸款,借款申請人及共同借款申請人中有兩人(含)以上共同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貸款最高限額為70萬元;僅借款申請人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貸款最高限額為45萬元。
第二次辦理公積金貸款,借款申請人及共同借款申請人中有兩人(含)以上共同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貸款最高限額為50萬元;僅借款申請人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貸款最高限額為30萬元。
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含)以內的普通住房,且住房總價不超過110萬元的,貸款最高限額為住房總價的80%。
B.不超過住房總價(包括在購房合同(協議)中載明並計入住房總價的精裝修金額、閣樓等價款)與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額。
C.月還款額(按等額本息還款方式計算的本金和利息),應不超過借款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之和的50%。
7、可貸額度
首次辦理公積金貸款的,可貸額度為借款申請人(含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個人賬戶余額之和×10(倍);
第二次辦理公積金貸款的,可貸額度為借款申請人(含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個人賬戶余額之和×6(倍)。
公積金可貸額度的另一種計算方式:按還款能力計算,申請人繳存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之和×35%×12月×貸款期限。
個人賬戶余額之和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其可貸額度可上浮最多不超過3萬元。
二、蘇州商貸政策
蘇州目前實行認房又認貸的政策,房貸利率按照「基準利率+基點(BP)」的方式計算:在最新一輪的LPR報價中,5年期以上LPR為4.65%。
1、首套首貸:
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指從未購置過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2、有一套房無貸款記錄、有一次貸款記錄已還清:
對於有購房貸款記錄、但申請貸款購房時實際沒有住房的居民家庭,購買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為50%。
有1套住房、但沒有購房貸款記錄的居民家庭或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的居民家庭,購買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50%。
3、有一套房貸款未還清
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80%。
4、兩套及以上住房
對於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03
2021蘇州落戶政策
現在的落戶主要有4種,人才落戶、積分落戶、投靠落戶、購房落戶,每種落戶政策的詳細細則如下: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2月22日,蘇州新出台了《進一步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的實施意見》,對積分落戶的渠道再度放寬,但具體實施細則與落地實行時間不定。
04
2021蘇州學位政策
蘇州的學位政策即5年/9年內認定一名地段生,自該住房學位登記使用之日起,5年/9年內只提供一個義務教育學位,該學位擁有者享受九年義務教育(產權不變更)。
1、九年一學位
2019年5月16日起,在工業園區新購並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用於申請入學的,對服務對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記,登記的合法固定住所九年內認定一名地段生(初中、小學不分段,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
2、五年一學位
除了工業園區,蘇州其他區域均施行「五年一學位」政策。
05
2021蘇州人才優購政策
1、園區人才優購
開發商需在項目預售許可前,由電腦搖號抽取60%以上房源,作為人才優先購買房源;在人才優先購買後,才可以銷售剩餘房源。
注意!該政策首先需要申請人擁有蘇州購房資質,然後方可將是否在園區連續繳納社保或個稅12個月及以上作為衡量標准,申請人只能申請1次!
2、相城區人才優購
相城區人才優購政策的服務對象為全日制本科學歷(中級職稱)人才、符合《相城區人才安居樂業實施意見(試行)》的A-F類人才。
A.人才購房綠色通道
在相城區工作滿3個月的全日制本科學歷(中級職稱)及以上人才,可憑人才證明在區內購房不受戶籍、社保、積分等限制條件的影響。對相城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蘇州籍在外優秀人才和專家學者,經認定後可參照區內高層次人才區內購房不受有關條件限制。
B.優惠優先購房服務
根據人才類別提供區鎮國資公司配建或參與建設的商品住房項目600-2000元/_不等的減免優惠,和房地產開發公司在區內投資新建房地產項目的優先選房購買資格。免費為外籍人才提供身份證件翻譯公證及上門辦理服務。
C.公積金優惠政策
納入享受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高層次人才目錄的各類人才,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可享受貸款限額的1.5-4倍,公積金繳存滿一個月即可辦理;繳存公積金可按實際工資總額計算,不受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限制。
3、吳江區人才優購
自2020年5月1日起,房源提供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預(銷)售許可前,隨機抽取不少於項目當期預(銷)售許可住房套數30%的房源作為人才優購房。
申請對象:
根據《吳江區人才安居樂居辦法(試行)》(吳辦發〔2018〕16號)文件規定經認定的A至F類人才。
4、吳中區人才優購
2019年4月,吳中區出台人才購房新政,每年提供一定數量房源面向優質高科技企業和高層次人才定向優惠出售;符合購房條件的企業或個人經認定後給予優購房實際銷售價格20%-30%不等的折扣獎勵。
5、高新區人才優購
05
2021蘇州稅費詳情
1、新房稅費
新房契稅:
首套房:90_以下,契稅1%;90_以上,契稅1.5%;
二套房:90_以下,契稅1%;90_以上,契稅2%;
三套房:不論面積大小,一律繳納契稅3%。
注意,這里的首套、二套、三套指的是以家庭為單位,名下的成套住宅房屋套數。
2、二手房稅費
A.增值稅及附加
不滿2年,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需繳納增值稅;滿2年,普通住宅免交增值稅,非普通住宅採用差額徵收增值稅。
B.個人所得稅
若滿足屬於家庭唯一住宅以及購買時間超過5年,免徵個人所得稅;若不滿足,則按照1%繳納。
C.契稅
D.中介費
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中介為買方提供了服務,因此要收取一定的服務費,一般為房屋成交價格的1%-3%。
『貳』 蘇州園區公積金貸款新政策2022
2022蘇州公積金貸款新政策規定蘇州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個人可貸款額度從45萬元提高至60萬元,家庭額度從70萬元提高至90萬元,該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是從2022年4月21日正式開始實施。
從2022年4月1號開始,園區公積金中心取消「若申請人首次使用公積金購買建築面積90_(含)以內的普通住房,且貸款評估價不超過110萬元的,最高可貸80%,即最高可貸款88萬元」。
盡管蘇州公積金貸款新政策提高了公積金住房貸款的額度,但是在實際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時候,實際上可以申請到的貸款額度是和用戶的公積金賬戶余額相關的。蘇州公積金提高貸款額度更多的是利好公積金賬戶余額比較高的用戶,對於公積金賬戶余額不高的用戶來說影響不大。
蘇州公積金貸款額度提高之後,意味著用戶頂格可貸額度增加,在購房的時候就可以有更加充足的預算。
2021年6月11日起,在蘇州市行政區域以外省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異地公積金)符合蘇州市購房條件可以在蘇州貸款買房!
適用范圍是:
異地貸款,是指在蘇州市行政區域以外省市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符合蘇州市購房條件的職工,在蘇州市購買自住住房時,持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證明,向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申請條件:
職工辦理異地貸款時,
一是要符合蘇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二是需滿足職工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規定。
蘇州公積金貸款條件
1.借款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在申請之日前連續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含)以上,且申請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處於正常繳存狀態;
2.無公積金貸款余額;
3.首次或第二次辦理公積金貸款;
4.購買蘇州市范圍內的新建普通住房,所購住房所屬房地產開發企業已按規定辦理樓盤備案手續;
5.購買住房的首付款不低於規定比例;
6.能夠落實貸款擔保。
蘇州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
1.提出申請:借款申請人帶齊材料至辦理場所進行貸款申請,等待中心逐級審批,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出具《貸款申請審批表》;
2.保證擔保:借款申請人憑審批材料至擔保公司辦理保證擔保手續,同時借款申請人憑審批材料以及擔保材料至貸款銀行辦理借款簽約手續;
3.質押擔保:至貸款銀行辦理質押擔保及借款簽約手續;
4.公積金余額質押:在中心櫃面申請的同時辦理質押手續,然後至貸款銀行辦理借款簽約手續。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叄』 蘇州園區公積金貸款政策
在蘇州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出資購買住房的,可申請公積金貸款。職工本人與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岳母)、子女(含媳婦、女婿)共同出資購買住房的,可共同申請一筆公積金貸款。
借款申請人的配偶應當作為共同借款申請豎碰人,其他住房共同買受人及其配偶也應當作為共同借款申請人。下列兩種情形的住房共同買受人,可作為借款申請人或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
(一)在蘇州工業園區繳存住房公積金清纖巧的職工;
(二)在上海市繳存住房公積金,家庭所在地在蘇州市的上海鐵路局上海地區職工。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本條件
(一)借款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在申請之日前連續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含)以上,且申請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以下簡稱個人賬戶)處於正常繳存狀態;
(二)無公積金貸款余額;
(三)首次或第二次辦理公積金貸款;
(四)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蘇州市范圍內的自住住房;
本項所述購買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聯排別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產權);
(五)購買住房的首付款不低答鍵於規定比例;
(六)能夠落實貸款擔保。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全文》第二十六條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肆』 蘇州公積金貸款二套房 政策有哪些
申請公積金貸款須具備下列條件:
1、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自然人;
2、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已開戶並且連續、足額匯繳,期限不低於管理中心定期公布的期限;
3、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或經有關部門批准建修住房的證明文件;
4、不低於規定比例的購房首期付款金額;
5、借款人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個人徵信良好,無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
6、所購買、建修住房土地性質為國有土地;以所購買、建修房屋作抵押擔保。
註:(1)借款人和配偶已經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任何一方均不能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
(2)借款人還清公積金貸款本息後,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3)借款人和配偶在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未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其繳存不良記錄將被納入住房公積金徵信系統。
『伍』 蘇州公積金貸款新政策2022
蘇州市再度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市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意見》,從嚴控制公積金貸款:
1、職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額度保持不變;
2、職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家庭貸款最高額度從現行70萬元調整至50萬元,單人貸款最高額度從45萬元調整至30萬元;
3、職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從不低於住房總價的30%調整為不低於住房總價的50%;
4、職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從按借款人個人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計算可貸額度,調整為按借款人個人賬戶余額的6倍計算可貸額度;
5、暫停受理職工家庭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增量公轉商)業務。
本意見適用於蘇州市區(含吳江區)、崑山市、太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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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蘇州園區公積金貸款政策
一、調整乙類計劃參保人員住房公積金貸款賣橘祥規定
1、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調整為:借款申請人(含共同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10(倍);貸款年限按照月還款額度不應超過月繳存基數的50%確定。
曾經參加甲類計劃或原公積金A類計劃的人員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為本人住房賬戶(或住房公積金賬戶)及普通專戶存儲額在留足申請貸款時本人養老應計存款額後的余額;其他人員均以申請時的住房公積金余額為准。
借款申請人(含共同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
2、借款申請人在申請之月前連續按期足額繳存公積金的期限,調整為十二個月以上。
二、甲類計劃參保人員向園區公積金經辦機構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仍可按原規定執行。
三、共同申請貸款的,按主借款人參加社會保險(公積金)綜合保障計劃的類型確定住房公積金貸款中搏條件、額度和年限。
四、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買保障性住房申請貸款的,其貸款額度可適當上浮,上浮金額不超過3萬。
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和最長年限維持不變。
六伍卜、本通知自2013年4月15日起執行。乙類計劃參保人員的購房合同簽訂日期在此之前,並且於2013年5月15日前向園區公積金經辦機構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仍可按原規定執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一律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本通知未涉及內容,仍按原規定執行。
『柒』 蘇州公積金貸款條件及要求是什麼
法律分析:蘇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已簽訂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或協議,並按規定比例交納首期購房款;3、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4、申請貸款時前6個月按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5、個人信用良好。個人信用報告中截至申請貸款時前兩年內個人貸款最高逾期期數不超過3期(含)、累計逾期次數不超過6次(含),因銀行管理等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計算在內;6、沒有其他數額較大、可能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7、償還包括擬申請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內的各類住房貸款的月支出不得高於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還貸支出後,應不低於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捌』 蘇州公積金貸款新政策2022
蘇州園區公積金異地貸款最新政策,2022異地公積金貸款蘇州買房辦理指南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解答:
1、 用國外公積金貸款在蘇州買房指南
2、 [申請條件]
3、 參與可貸額度計算的借款人及共同貸款申請人在申請日前已足額按時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且申請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處於正常繳存狀態。
4、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繳存城市和我市無或僅有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並已還清。
5、 符合我市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相關法律法規的其他條件。
6、 [申請材料]
7、 存款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見附件)。
8、 蘇州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相關法律法規提供的各類材料
9、 (1)購買新房:《商品房買賣合同》;
10、 103010(購房或售房預付款)或《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首付款收據及銀行轉賬憑證(銀行蓋章的POS機清單及個人銀行賬戶明細);
11、 分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12、 (二)購買存量房成套採用基金託管方式:《增值稅普通發票》、《存量房交易信息確認書》;
13、 103010(不需要姑蘇區、高新區、工業園區、吳中區、相城區的住房);
14、 原《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協議》,《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存款憑證》或原《房屋所有權證》。
15、 (3)購買成套住房的股票,無基金託管方式:《國有土地使用證》;
16、 購房預付款證明;
17、 原《不動產權證書》、《存量房買賣合同(協議)》或原《房屋所有權證》;
18、 分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19、 (4)新建、改建房屋:房屋未竣工的,提供鎮級以上建設規劃部門《國有土地使用證》或相應的說明書;
20、 已完成的《不動產權證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房屋所有權證》;
21、 如有其他房屋(包括第三方)抵押的,還需提供擔保機構對抵押房屋評估後出具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22、 [貸款金額、利率]
23、 配額
24、 首次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為貸款申請人(含參與可貸額度計算的共同貸款申請人)個人賬戶余額之和10(次);
25、 二次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為貸款申請人(含參與可貸額度計算的共同貸款申請人)個人賬戶余額之和6(次)。
26、 個人賬戶余額之和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如果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買保障性住房,他們的可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
27、 公積金可貸額度還應符合以下要求:(1)不超過最高貸款額度。
28、 申請首筆公積金貸款。兩個及以上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最高貸款額度為70萬元;如果只有貸款申請人參與計算可貸額度,最高貸款額度為45萬元。
29、 第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兩個及以上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如果只有貸款申請人參與計算可貸額度,最高貸款額度為30萬元。
30、 首次公積金貸款用於購買建築面積90平方米(含)以下普通住房,且住房總價款不超過110萬元的,最高貸款額度為住房總價款的80%。
31、 (2)不超過房屋總價款與已付首付款的差額。
32、 (3)月還款額(按等額本息還款法計算的本息)不得超過參與計算可貸金額的貸款申請人和共同貸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之和的50%。
33、 利率
34、 公積金利率按照貸款當日央行公布的利率標准及相關法律法規執行。(2021年6月8日)
35、 貸款期限5年以下申請首筆公積金貸款的,利率為75%;
36、 貸款期限超過5年的,利率為25%。
37、 第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貸款期限不滿5年的,利率為0.25%;
38、 貸款期限超過5年的,利率為575%。
39、 [申請流程]
40、 咨詢
41、 借款人到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受理點或咨詢經辦行
42、 中心各分支機構收到異地貸款申請人的貸款申請,需要核實的,應當通過電話、傳真、信函等方式向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核實異地貸款申請人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情況。
43、 批准貸款
44、 按我市現行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審批程序辦理。
45、 回執
46、 異地公積金貸款完成後,中心各分支機構將貸款申請人的繳存證明回執反饋給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玖』 蘇州公積金貸款條件及要求
蘇州公積金貸款額度具體如下:
1、新建住房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2、借款申請人及其他共有人中僅一人符合計算貸款額度條件的,最高限額45萬元;
3、借款申請人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建築90平方米以內的存量成套住房,且住房總價不超過110萬元的,最高限額總價的80%。
申請公積金貸款需要滿足下列條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身份;
2、有穩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申請人在申請公積金貸款錢,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
4、公積金貸款用於購買、建造、大修自住住房;
5、提供中心認可的擔保。
2022年蘇州住房公積金新政策一個是2019年發布的延用至今的《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其中規定了由誰來存繳住房公積金,怎麼存繳、如何提取公積金以及如何用公積金貸款等內容,另一個是《關於妥善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住房公積金貸款2022年新政策是,為了規范住房公積金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的條件包括借款人的信用良好,家庭的收入穩定,有償還貸款的本息的能力;連續正常繳存了住房公積金半年或者半年以上;當前個人賬戶的狀態需要是正常的。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第九條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拾』 蘇州公積金貸款條件及要求
蘇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1、借款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在申請之日前連續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含)以上,且申請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以下簡稱個人賬戶)處於正常繳存狀態;
2、無公積金貸款余額;
3、首次或第二次辦理公積金貸款;
4、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蘇州市范圍內的自住住房;
本項所述購買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聯排別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產權);
5、購買住房的首付款不低於規定比例;
6、能夠落實貸款擔保。
蘇州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材料
一、購買新建住房
1、《商品房買賣合同》;
2、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預付購房款或售房款);
3.分支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蘇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1、職工帶齊材料至公積金大廳中心櫃面進行提取申請
2、中心工作人員進行初審→符合條件,開具《蘇州市租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核表》
3、中心在三個工作日內電話通知職工審核結果
4、職工接到電話通知,憑相關材料至公積金大廳提取專櫃辦理提取
5、符合提取條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實時劃轉至職工關聯的銀行借記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