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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商品房貸款條件

發布時間: 2023-05-03 08:55:10

1. 徐州商轉公積金貸款條件2022

一、2022徐州商轉公積金貸款條件是什麼
1、2022徐州商轉公積金貸款條件是:
(1)借款申請人申請貸款時應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處於正常繳存狀態,或經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審核同意,處於緩繳、封存或者退休銷戶狀態的繳存職工;
(2)借款申請人夫妻雙方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和政策性貼息貸款;
(3)符合資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2、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二、公積金需要什麼提取材料
1、職工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再就業的,需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或《失業證》;
2、職工個人賬戶封存兩年以上的,可不再提供離職證明,因單位欠繳導致個人賬戶停繳的除外。職工在外地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當按照異地轉移相關規定辦理轉移手續。

2. 徐州公積金貸款政策

公積金貸款條件如下:
1、在貸款當地城鎮常住有效戶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證明;
2、在貸款之前有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的住房公積金,公積金的累計繳存時間不能低於12個月;
3、首套房自籌資金達到所購住房總價的30%以上,90平以下首套房貸則只需兩成;
4、借款人具備正當的工作和穩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資收入,貸款償還意向明確;
5、與售房處簽署了購房契約或是合同;
6、符合委託人和受託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個人辦理住房公積金的流程是什麼
1、攜帶相關資料的原件以及復印件,到公積金管理局進行咨詢與申請,並填寫申請表;
2、公積金管理局審批通過申請之後,會向申請人發送相關通知;
3、申請人在得到通知之後,需要將相關資料的原件到銀行簽訂合同,然後還需要在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
4、申請人帶著合同去房地產管理局進行相關登記;
5、申請人帶著合同與公證書去公積金大廳領劃款通知書,到銀行辦理最後的劃款手續。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3. 首付最低兩成!徐州市住房公積金新政發布!

徐州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

《關於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政策的通知》

# 主要內容 #

1.調整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新房最低20%,二手房最低30%。

2.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項目准入條件。

3.開辦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4.增加辦理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業務的承辦銀行。

原文內容如下

關於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政策的通知

徐公積金〔2022〕16號

為保持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滿足我市繳存職工自住住房需求,幫助企業紓困解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我市房地產市場深入調研,結合繳存職工和開發企業集中訴求,依據國務院頒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住房公積金資金管理業務標准》,在對當前資金使用進行綜合測算的基礎上,現就我市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政策通知如下:

一、調整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調整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調整為30%。該條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試行一年。

二、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項目准入條件。高層住宅項目工程進度由施工進度達到主體建築的三分之二,調整為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即可申請。該條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試行一年。

三、開辦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允許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同時暫停辦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部分余額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該條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實施。

四、進一步加強與商業銀行合作,增加辦理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業務的承辦銀行。該條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知。

徐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6日

《關於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政策的通知》

政策解讀

一、政策調整的背景依據

為保持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滿足我市繳存職工自住住房需求,幫助企業紓困解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我市房地產市場深入調研,結合繳存職工和開發企業集中訴求,依據國務院頒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住房公積金資金管理業務標准》,在對當前資金使用進行綜合測算的基礎上,階段性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

二、政策調整的主要內容

(一)調整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調整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調整為30%。

(二)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項目准入條件。高層住宅項目工程進度由施工進度達到主體建築的三分之二,調整為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即可申請。

(三)開辦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允許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同時暫停辦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部分余額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四)進一步加強與商業銀行合作,增加辦理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業務的承辦銀行。

三、政策調整的相關說明

(一)關於調整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

為滿足繳存職工自住住房需求,切實減輕繳存職工購房資金壓力,對於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購買新建商品房首付比例由30%調整為20%,購買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調整為30%。申請組合貸款的,參照此標准執行。該條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試行一年。

(二)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項目准入條件

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加大助企紓困力度,支持開發企業住房項目建設,提高便民服務效率,在住房公積金貸款項目准入條件方面,高層住宅項目工程進度由施工進度達到主體建築的三分之二,調整為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即可申請。該條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試行一年。

(三)關於開辦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堅持「房住不炒」的原則,在現行提取住房公積金一次性還清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政策不變的基礎上,回應職工關心關切,積極拓寬提取范圍,結合住房公積金保障性和互助性特點,優先滿足繳存職工剛性住房需求,優先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開辦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本息業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後續將出台具體實施辦法,首先在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郵儲銀行等國有銀行開辦此項業務。該條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實施。

(四)關於暫停辦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部分余額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此前在資金運用率偏低的情況下,階段性開辦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目的是為了增加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方便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逐月償還購房貸款。近年來,我市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力度,提高貸款額度,資金需求量不斷增大,資金運用率持續增長,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住房公積金資金管理業務標准》相關規定,為保障住房公積金各項業務平穩健康發展,防範資金流動性風險,在開辦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前提下,參照我省大多數城市做法,暫停辦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部分余額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該條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實施。

(五)關於進一步加強與商業銀行合作

為滿足職工高效便捷辦理組合貸款業務需求,進一步拓展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渠道,加強與商業銀行合作,增加辦理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業務的承辦銀行。該條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022年6月6日

4. 徐州公積金貸款額度規定是多少

買房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時候,需要確定公積金貸款額度,確保公積金貸款能夠滿足自己的貸款需求,再徐州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話,額度規定是多少?
根據徐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規定,徐州市區(含銅山區)職工單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不得超過50萬元,職工雙方共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不得超過70萬元。
徐州公積金貸款條件1、單位和個襪備人連續、足額、正常繳存公積金6個月及以上的職工;
2、購買自住住房;
3、職工個人信用狀況良好。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的資料:
告祥毀1.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
2.30%以上的首付款發票(原件);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產權共有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4.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產權共有人常住戶口或合法有效居留證件(原件);
5.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單身職工,須由其本人在櫃面簽署單身具結聲明書;
6.個人收入證明(本中心正常繳存公積金的職工除外)(原件3份);
7.個人信用宴旁報告(原件1份);
8.銀行卡(I類)。
徐州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1、職工攜帶貸款材料到購房所在地營業部或管理部櫃面辦理;
2、職工憑公積金中心審批的貸款審批表到委託貸款銀行簽訂借款合同;
3、職工憑貸款審批表及相關貸款資料擔保公司辦理公積金貸款擔保手續;
4、職工憑貸款資料到產權處辦理房屋產權抵押手續;
5、憑抵押手續到擔保公司申請放款;
6、委託貸款銀行發放貸款。

5. 徐州公積金貸款條件及要求

法律主觀:

公積金貸款 的條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過國家規定的法定 退休年齡 ,並在 住房公積金 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 2、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 身份證 明的職工者讓基。 3、申請時在 公積金 中心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沒有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所購滑帶住房的首付款,同時無公積金貸款余額。 4、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期付款金額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的20%。 5、有較穩定的職業及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 6、能提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

法律客觀:

《徐州:進一步調整住房公積金部分貸款政策》 為全面落實營商環境「深化年」工作部署,優化公積金貸款流程和相關政策,徐州進一步調整住房公積金部分貸款政策,自9月1日起實施。 撤消在市區城東、城西營業部的徐州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抵押面簽櫃首謹台,由徐州市住房置業擔保公司代為辦理房產抵押手續,從而減少客戶往返。 貸款辦理流程由「中心受理→銀行簽訂借款合同→擔保公司辦理擔保→不動產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擔保公司錄入抵押信息→銀行放款」調整為: 中心受理→銀行簽訂借款合同→擔保公司辦理擔保、抵押→銀行放款。 在縣(市)、區增加建設銀行徐州分行為公積金組合貸受理銀行。 淮海經濟區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新增濟寧市。

6. 請問一下外地戶口在徐州買房有什麼條件,申請貸款的有什麼限制條件

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未婚證明)、銀行流水賬、收入證明(營業執照)、首套房證明、首付款收據、所辦理銀行的銀行卡,這些是本地人提供的,外地人再加上:一年以上養老保險/社保或者暫住證又或者營業執照和完稅證明

7. 徐州: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20%

6月6日,江蘇省徐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政策的通知》(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調整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調整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調整為30%。該條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試行一年。
同時,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項目准入條件。高層住宅項目工程進度由施工進度達到主體建築的三分之二,調整為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即可申請。該條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試行一年。
此外,《通知》提到,開辦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允許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同時暫停辦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部分余額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該條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實施。
徐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自6月6日起,將進一步加強與商業銀行合作,增加辦理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業務的承辦銀行。
同日,徐州還發布了《關於疫情期間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有關支持政策的通知》,6月6日至2022年12月31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提取金額按發生金額據實提取,夫妻雙方每月最高提取金額由800元提高至1200元,年度提取金額不超過14400元。
在此之前,徐州市住建局、市資規局、人民銀行徐州市中心支行等相關部門於今年4月28日在徐州市住建局召開房地產行業復工復產及紓困解難工作會,會上提出,徐州市將根據市場變化精準投放住宅用地,對去化周期較長的區域控制供地規模;掛牌出讓地塊競買保證金按土地掛牌起始價由原來的100%調整為50%繳納,剩餘出讓金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繳清,最長不超過6個月。
同時,徐州市將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投放,下調住房貸款利率,積極開展「公積金 商業銀行」組合貸款業務,有效降低個人住房消費負擔。
為滿足各類消費者的需求,徐州市也明確,新購商品住宅144平方米以上的不限制轉讓,土地出讓合同另外約定的除外。

8. 2023年徐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最新政策是什麼

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那麼,2020年徐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最新政策是什麼呢?我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2020年徐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最新政策是什麼
2020年徐州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遵守《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進一步優化服務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
為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繼續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大力支持職工基本住房消費需求,切實方便職工辦事,現就調整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加大力度支持基本住房消費需求
(一)支持職工購買政策性住房。職工購買政策性住房的,確定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貸款)額度時不考慮繳存余額、繳存年限、配偶繳存情況及調節系數等因素。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包括按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住房,下同)申請貸款,按首套住房貸款政策辦理;購買共有產權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申請貸款,按借款申請人名下實際住房和貸款情況確定貸款適用政策。
購買政策性住房辦理貸款實行自動階段性擔保。材料齊備的,從申請到發放的辦理周期不超過8個工作日。
二、調整貸款申請條件
(二)調整貸款申請條件。借款申請人申請貸款,應符合如下條件:
1.借款申請人申請貸款時應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處於正常繳存狀態;或經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帶歷資金中心)審核同意,處於緩繳、封存或者退休銷戶狀態的繳存職工。
2.借款申請人夫妻雙方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和政策性貼息貸款。
3.符合資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進一步實施差別化貸款政策
(三)調整住房套數認定標准。借款申請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市無住房且夫妻雙方名下無住房貸款記錄(包括商業性住房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下同)的,按首套住房貸款政策辦理。
借款申請人家庭在本市無住房且名下僅有1筆住房貸款記錄的,以及在本市僅有1套住房且名下無住房貸款記錄或僅有同一套住房貸款記錄的,按二套住房貸款政策辦理。被認定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貸款。
(四)調整首付款比例。借款申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購房總價的20%;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購房總價的30%;購買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購房總價的60%。借款申請人購買存量房屋的,購房總價以房屋評估值和購房合同總價兩者中較低者為准。
(五)調整二套住房貸款最高額度。首套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120萬元,執行貸款基準利率;二套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貸款利率為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
四、調整貸款期限和月還款額上限
(六)調整貸款期限。貸款期限不得超過25年,最長可計算到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最高不得超過65周歲。
(七)調整月還款額上限。在保證借款申請人基本生活費用的前提下,根據借款申請人所申請貸款金額、期限及適用利率,按等額本息還款法計算的月均還款額不應超過借款申請人月收入的60%。
五、進一步方便職工辦理業務
(八)開辦住房公積金沖還貸業務。借款申請人可在申請貸款時開通沖還貸業務,授權資金中心將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資金用於償蔽裂還貸款,無需另行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
(九)貸款辦理「只跑一次」。借款申請人到貸款經辦銀行網點即可現場辦妥貸款申請手續。自願選擇開通宏行閉EMS免費郵寄《借款合同》服務的,貸款發放後不必到銀行網點領取,實現貸款辦理「只跑一次」。
(十)進一步精簡證明材料。借款申請人申請貸款時,只需攜帶身份證明、婚姻證明、購房首付款證明等材料原件,無需提供復印件,其他貸款申請材料清單見附件;
借款申請人一方在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無需提供《住房公積金個人查詢單》;
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轉入資金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無需提供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部隊轉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不滿足相關規定的,提供轉業證,無需提供其原所在部隊開具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十一)公示貸款辦理進度。資金中心在門戶網站公示各銀行經辦網點貸款辦理進度,借款申請人可根據需要選擇辦理地點。
本通知自2019年4月15日起執行,以網簽日期為准。此前已完成網簽的,按原規定執行。請及時轉發所屬各級在京單位,並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以上知識就是我對「2020年徐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最新政策是什麼」問題進行的解答,

9. 關於徐州住房公積金貸款問題

1、貸款對象為本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含進城務工人員、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

2、購買商品房、「二手房」、經濟適用住房、拆遷安置房、公有住房或者建造、翻建、大修、裝修自住住房等,均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3、父母、子女可作為公積金貸款共同申請人,承擔共同還款責任。

房屋產權共有人可以共同申請貸款。

4、職工還清公積金貸款後,再次購建自住住房的,可繼續申請公積金貸款。

5、夫妻雙方以一方名義使用公積金貸款後,再購建自住住房時,另一方也可申請貸款。

職工購建自住住房已經付清房款或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的,一年內可以申請貸款用於償還購建住房借款。

(9)徐州市商品房貸款條件擴展閱讀:

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

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貸款流程

一、借款申請人咨詢

借款申請人至貸款經辦部門或致電貸款經辦部門進行住房公積金貸款咨詢,准備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材料。

二、初審與評估

借款申請人至貸款經辦部門辦理初審及相關評估

1.借款申請人持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所需材料至貸款經辦部門進行公積金貸款初審。

2.按照規定需要對借款申請人進行個人信用評估的,借款申請人需在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的監督下在信用評估《授權書》上簽字。

3.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列印相關單據,並告知借款申請人如何辦理下一步手續。

4.按規定需要對借款申請人所購房屋進行評估的,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同時向借款申請人開具《抵押物評估通知單》,借款申請人或委託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申請抵押物評估。

三、借款申請人等待電話通知

1.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依據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貸款所需材料及有關機構的評估結果進行復審,對於需要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電話溝通的,工作人員將通過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聯系方式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電話核實、確認。

2.對於借款申請人選擇的擔保方式為擔保中心擔保的,在擔保審核通過後,擔保中心工作人員將通知借款申請人辦理貸款相關合同簽字手續的時間、需要攜帶的資料及所需交納的擔保服務費;對於借款申請人選擇的擔保方式為非擔保中心擔保的,

根據不同擔保方式辦理完畢相關手續後,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將通知借款申請人辦理貸款相關合同簽字手續的時間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請人在相關合同上簽字

1.借款申請人根據電話通知的面簽時間,持住房公積金貸款面簽所需材料到貸款經辦部門辦理簽字手續,對於需要繳納評估費及擔保費的借款申請人需先到指定櫃台繳納費用並領取發票。

2.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抵押人、出質人在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關合同單據的簽字手續。

五、銀行放款

借款申請人等待銀行放款後到銀行領取借款人相關合同單據。

六、按月還款

借款申請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月進行貸款的償還。

在「國五條」北京細則公布一周後,北京公積金貸款和北京市商業銀行房貸政策的新政也落地了。

2013年4月8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央行營業管理部分別下發通知,購房者使用公積金貸款或北京市的商業銀行申請貸款二套房時,首付款比例都由原來的6成提高至7成。

從2013年4月8日起通過網簽的購房,都將按照新政策執行。

貸款用途

住房公積金貸款用途僅限於購買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購買的住房應當符合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建築設計標准。職工購買使用權住房的,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還款方式

根據貸款銀行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借款人應在貸款發放後的次月按月還款,具體方式有兩種,由借款人自行選擇:

1、每月1-20日到貸款銀行用現金償還貸款本息;

2、委託貸款銀行代扣償還。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代扣還款協議書》,並辦理個人還款儲蓄卡。借款人可以一次預存多個月份的還款金額,或在每月20日以前就近在銀行儲蓄所存入足額的還款金額,由銀行直接從借款人儲蓄帳戶中扣劃應還貸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