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山西運城商貸轉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有哪些
申請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條件:
1.在當地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
2.轉貸業務只接受原住房貸款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請;
3.申請人需向銀行確定,其購房貸款尚未結清,同時向銀行提出提前結清貸款的申請。一旦銀行同意,就能辦理接下來的轉公積金貸款業務;
4.申請人要保證原商業性購房貸款還款在1年(含)以上,且信用記錄良好並無逾期行為;
5.申請商轉公時,確保所購房產已取得當地房地產登記部門出具的房屋所有權證,且之前申請人沒有申請過住房公積金貸款;
6.申請的商轉公貸款額度應在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公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和原商業性購房貸款余額內,才能被受理。而商轉公的貸款利率則是按住房公積金的現行貸款利率來執行的。
如果自己符合公積金貸款的條件,那麼轉換為公積金貸款還是比較省錢的,因為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支付的利息少,用公積金還房貸,可以減輕不少經濟壓力。
Ⅱ 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1、城鎮職工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以上的自籌資金作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雙方都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只允許一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5、一個家庭同一時間只能申請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一處住房。
6、貸款人須有本省(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購住房做抵押。
此外:
1、購房者需要帶著商品房買賣合同或者貸款聯絡單去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申領貸款申請表,並依據提示,申請人按照要求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2、請人拿著你或者輔助借款人的身份證,同時要准備上戶口本(戶口本不在需要提供結婚證),有時需要你到民政局開具結婚證明或者單身證明。帶著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填寫好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去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審核貸款額度並計算應該繳納的各項費用。
3、申請人需要准備提交的材料: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表,商品房買賣合同正本及復印件4份,房地產買賣的審批書,維修基金收據的第六聯,房款收據的復印件3份(收據金額=房款總額一貸款金額),購房人身份證復印件4份,配偶身份證復印件1份,夫妻雙方戶口簿復印件1份,結婚證明或者單身證明兩份,並交納相關辦理費用,後簽訂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
4、申請人在指定日期到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代辦銀行窗口劃款,並領取銀行回執
Ⅲ 運城公積金貸款新政
一、不高於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產權住房總額的規定比例。其中購買自有產權住房總額不包括車庫(位),車庫(位)與房屋在同一張契稅發票上導致價值無法評估的,按10萬元/個核定,計算貸款額度時應扣除。
二、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產權住房,其土地性質為集體,使用房產作為抵押物的,可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抵押物價值的70%。
三、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產權住房,同一套住房申請貸款金額與提取金額之和不得超過借款人及其配偶所有的權利價值。
四、申請人及其配偶可貸款額度的計算公式為:可貸款額度=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月平均余額之和×規定倍數。
【拓展資料】
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其中山東臨沂市9縣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將由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三部門發文,包括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推進異地貸款、降低中間費用、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其中,連繳6個月的職工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現行為12個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聯合發布通知稱,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積金貸款買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申請流程:
1.提交資料
借款人到本人繳存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管理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選擇擔保中心提供擔保的,應提交包括擔保申請所需材料在內的全部個貸申請所需材料,包括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購房首付款證明資料,購房合同,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等。
2.審核通知單
管理部對借款申請初審通過後,開具《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列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將全部個貸資料交與擔保中心。
3.審批
擔保中心對擔保申請進行審核,借款人符合擔保條件的,擔保中心開具《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借款人委託中介機構代辦公積金貸款的,擔保申請手續由代辦機構負責代理並代收擔保服務費。(註:代辦中介機構須具備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資質認證,且與擔保中心簽有合作協議。)
4.繳費
借款人依據審核通過的《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繳納擔保服務費。擔保中心開具擔保服務費發票,對審批通過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蓋擔保中心公章。
5.材料轉送
審核後的個人貸款申請資料(包括蓋章後的合同),由擔保中心轉送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委託中介機構代辦的,由中介機構負責上述資料的傳遞工作。
6.簽署合同
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監督指導借款申請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上簽字。
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是我國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項措施,目的在於由國家、集體、個人三方共同負擔,解決職工住房困難。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按照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有享受此種貸款的權利,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
Ⅳ 用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1、申請公積金貸款時要在公積金中心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個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狀態處於正常狀態,社保與公積金繳存單位一致。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過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並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
3、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的職工。
4、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期付款金額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的20%;
5、有較穩定的職業及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
有哪些情形的,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
1、有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
2、第三次(含)以上使用公積金貸款的;
3、所購住房系家庭名下(含未成年子女)第三套及商住房的;
4、購買配偶、子女、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住房的;
5、離婚兩年內,職工與原配偶之間買賣住房的;
6、所購住房產權共有人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之外的。
公積金貸款用途:
1、用於償還貸款,即在正常公積金貸款買房中使用已支取住房公積金的購房首付款和改善性自住住房,如購房所售商品房為二手房,則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
2、商業貸款用於償還貸款,即在正常交易期間與借款人共同發放。
6、能提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
Ⅳ 公積金貸款買房需要什麼條件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和共同借款申請人需連續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至少6個月。並且住房公積金賬戶處於正常繳存狀態。
2、無公積金貸款余額。
3、首次或者第二次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4、貸款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等用途。
5、購買住房的首付款不低於規定比例。住房公積金借款,首付比例各地有差異,通常不低於總房價的20%。
6、能夠落實貸款擔保。
公積金的具體提現流程如下:
1、需要向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本人提供個人的真實身份證其復印件,按照規定向單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單位核實後再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並加蓋預留印鑒;
2、拿著個人證件、申請書和相應的證明材料,去職工當初公積金繳存開戶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
3、工作人員審核職工提供的資料合格後,為職工辦理提取審核,列印受理回執,再交職工確認,將受理回執的一聯和證明材料原件交給員工;
4、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
Ⅵ 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
公積金貸款要滿足的條件,具體如下:
1、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過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
3、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的職工。
4、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期付款金額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的20%的等。
提取公積金需要滿足的條件,具體如下:
1、用戶要自建房,或者是要翻建,大修自住房;
2、用戶已經完全喪失了勞動能力,也已經和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可以提取公積金的生活;
3、用戶已經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辦理了退休手續,或者是提前離休的;
4、用戶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來償還買房貸款的本金和利息;
5、用戶要出境定居,和現單位已經解除了勞動合同;
6、公積金繳存人已經宣告死亡,或者是已經死亡,繼承人或者是贈與人可以提取公積金。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Ⅶ 公積金貸款買房需要什麼條件
公積金貸款買房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借款人是在「公積金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個人;
2、借款人購買的是貸款人認可的經濟適用住房;
3、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有關證明文件;
5、借款人同意將其與開發商簽訂的《住房銷售合同》項下所列房產抵押給貸款人,賦予貸款人優先抵押權和受償權,作為償還本息的保證;
6、借款人有支付不低於購房所需資金30%款項的能力;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Ⅷ 公積金需要滿足什麼條件才能貸款
公積金需要滿足以下件才能貸款: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關證明文件;
6、符合委託人規定的有關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條件;
7、提供委託人認可的擔保;
8、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
9、符合委託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住房公積金借款申請人須滿足上述條件外,其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
1、購買政府部門審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原則上應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申請貸款前6個月應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
2、購買非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原則上申請貸款前12個月應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
3、借款申請人為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Ⅸ 運城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有哪些規定
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社會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運城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有哪些規定?
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社會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運城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 有哪些規定?
運城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本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管理,支持城鎮居民住房消費,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向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的定向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裝修自住住房的專項住房消費貸款。
第三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依法實行擔保,由運城市政府確定的住房置業擔保公司(以下簡稱“擔保公司”)提供貸款擔保。
第四條 運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為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管理機構,負責審批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各縣(市、區)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由管理中心授權所在地的管理部辦理。
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由管理中心承擔,其下設的管理部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第五條 貸款用途:
一、用於職工購買公有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和在住房二級市場購買的合法產權住房;
二、用於職工參加單位集資建房;
三、用於職工自建住房,翻建、大修和裝修私房;
四、用於職工本人償還商業銀行的住房貸款。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金融業務由管理中心委託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指定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託銀行)辦理。受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必須接受管理中心的監督和管理。
第二章 貸款對象和條件
第七條 貸款對象是指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在職職工。
第八條 借款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借款人及其所在單位按有關規定,在申請貸款之日前,須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以上;
四、具有兩年內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和建造、翻建、大修、裝修自住住房的相關手續及所需資金的30%的首付款證明;
五、償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的,需提供住房貸款合同及購建房手續;
六、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受託銀行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七、管理中心規定的其它條件。
第九條 符合貸款條件的夫妻雙方可在管理中心貸款一次,借款人只能向擔保公司提供反擔保一次;向擔保公司提供兩次反擔保,本人不得貸款,不得再次提供反擔保。
第三章 貸款期限、額度與利率
第十條 管理中心(管理部)應根據借款人的年齡、工作年限、還款能力及管理中心的實際情況等因素確定貸款期限,最長為10年,但不得超過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
第十一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由管理中心(管理部)參照下列條款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超過家庭成員退休年齡內所交納的住房公積金數額的2倍。
二、購買公有住房和參加單位集資建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職工所購自住住房總價的80%;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購房總價的70%;自建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建築成本價的60%;翻建、大修、裝修自住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所需費用的50%。
根據前兩項確定的貸款額度,由市管理中心,鹽湖區管理部、山西鋁廠管理部審批的,最高不得超過8萬元;其他管理部審批的最高不得超過5萬元。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貸款期限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並予以公布。
第十二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歸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期限在5年以內(含5年),年利率為3.78%;期限在5年以上,年利率為4.23%。
第十四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於下年初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規定。
第四章 貸款擔保
第十五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由擔保公司統一提供擔保,擔保公司為償還貸款的連帶責任人。
第十六條 擔保公司須與借款人和受託銀行簽定擔保合同或協議,同時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擔保。
第十七條 擔保公司擔保的范圍包括貸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復利)、罰息。
第十八條 保證期間為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
第十九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擔保公司承擔借款人違約代償連帶責任。
一、貸款期內,借款人連續六個月以上未按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
二、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合同的;
三、貸款到期,借款人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
第五章 貸款程序
第二十條 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先到管理中心(管理部)領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按表中內容如實填寫。同時向管理中心(管理部)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一、申請人及其配偶身份證件(指身份證、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
二、借款人家庭穩定經濟收入的證明;
三、購買住房的提供符合法律法規的購房合同或協議及首付款收據;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土地等管理部門的批准文件;集資建房提供計委批文、集資花名冊和首付款收據;
四、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第二十一條 管理中心(管理部)受理借款人的申請後,在15個工作日內會同擔保公司按規定程序對借款人的貸款資格、貸款條件、貸款額度、還款能力等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及時做出准予貸款的決定。擔保公司對借款人資信和還款能力有疑慮的,應及時向管理中心(管理部)反饋意見,由管理中心(管理部)做出准予或不準予貸款的決定。反擔保人資信不合格的,擔保公司可要求借款人予以更換。
第二十二條 管理中心(管理部)准予貸款的,借款人持審批手續與反擔保人一同到擔保公司或管理部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二十三條 管理中心(管理部)根據受託銀行出具的貸款辦結通知單和擔保公司出具的擔保辦結通知書,開具支票,劃撥基金。貸款銀行按借款合同規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六章 貸款的償還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第二十五條 借款人按照等額本息還款方式償還貸款本息,即貸款期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平均償還貸款本息,每月還款額計算公式為:
還款月數
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
月還款額=
還款月數
(1+月利率) —1
第二十六條 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由其財產合法繼承人繼續履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第二十七條 借款人提前償還貸款本息的,應當向管理中心(管理部)提出申請,管理中心(管理部)同意後,通知貸款銀行辦理還款手續。
第二十八條 在還款期內,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的,由擔保公司代為償還。借款人在接到擔保公司發生的催交書後,必須立即補付欠交的貸款本息及逾期罰金。逾期罰金按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借款合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內容及附件,需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各方,並就有關內容達成協議。各方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及其附件繼續有效。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運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和修改。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