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農村養殖貸款政策要什麼條件
農村養殖業貸款的條件要求,申請者年齡在18--65周歲之間,在當地居住滿一年以上,具有有效的身份證明。同時要求,養殖者身體健康,擁有合法的養殖手續,擁有一定的養殖規模和養殖場地,至少有2年的養殖經驗。此外,申請者個人徵信記錄良好,具有良好的還款能力。在滿足以上條件以後,申請者即可申請養殖業貸款。
需要提供的申請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簿或有效居住證明、居住地址證明、婚姻狀況證明;
(2)借款人配偶承諾共同還款的證明;
(3)從事生產經營的營業執照,從事許可制經營的,應提供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經營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合夥或公司制企業還應出具企業合夥經營協議或章程及驗資報告、出資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4)貸款用途證明(如購貨合同等);
(5)生產經營活動的納稅證明;
(6)借款人獲得質押、抵押貸款額度所需的質押權利憑證、抵(質)押物清單及權屬證明文件、權屬人及財產共有人同意質押、抵押的書面文件;
(7)銀行認可的評估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報告;
(8)銀行需要的其他資料。
畜牧養殖貸款流程:
1、貸款申請:應填寫《養殖業貸款申請書》,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結婚證、三(五)聯保戶或擔保人等相關資料。
2、貸款調查:貸款銀行可以對借款人資料及還款能力進行調查,核實擔保人的擔保能力、信用狀況;並實地調查抵押物的產權歸屬、地理位置、變現能力等情況,提出調查意見,送交貸款審查。
3、貸款審查:貸款銀行對借款人的相關手續進行核實,對貸款的使用效益和償還本息的可靠性進行認定後,提出貸與不貸的意見,並提出貸款方式、金額、期限利率、還款方式等建議,提交審貸會批准。
4、貸款審批:貸款銀行根據調查、審查意見,最終作出是否貸款及貸款方式、金額、期限、利率、還款方式的決策。
5、簽訂合同:同意發放貸款的,貸款人與借款人當面簽訂借款合同。(備註:借款人夫妻雙方必須到場確定簽字。)
6、貸款發放:貸款銀行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借款人發放貸款,將貸款轉入借款人在銀行開立的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
7、貸後管理:信貸員至少每個月到現場一到兩次,嚴格審查貸款使用情況,以及擔保人的資產是否還在。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Ⅱ 養殖貸款50萬需要什麼條件
養殖貸款50萬需要以下條件:1、貸款人在當地有固定的住所,且居住一年以上。2、貸款人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居住證明。3、貸款人必須年滿十八周歲,且年齡加貸款年限不超過65周歲。4、貸款人要求身體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5、貸款人要有一定規模的養殖設備和養殖場所,且至少有兩年以上的養殖經驗。6、貸款人無不良信用記錄。7、貸款機構要求滿足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定義】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成立時間】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