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青島異地公積金貸款條件
一、青島異地公積金貸款條件:
1.具有青島市戶籍,在其他城市就業並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購買我市國有土地上可以辦理產權的自住住房時,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證明材料,向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
2.是申請人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須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規定條件和住房公積金申貸繳存標准,且申請人及其配偶在省內其他城市繳存地均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
3.申請人及其配偶只允許辦理一次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申請人或其配偶在我市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我市貸款次數認定標准執行;
4.申請雀衫人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認定標准、貸款額度計算及貸款期限執行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規定。申請人配偶在我市繳存住房公積金或具有青島市戶籍在省內其他城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申貸繳存標準的,可合並計算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額度;
二、申請資料
個人住房貸款申請表、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有效身份證件、婚姻狀況證明、購房情況證明、首付款證明、貸款還款卡、個人信用報告、異地貸款證明材料、擔保材料、收入證明、家庭住房情況證明。
三、申請流程
1、申請人可撥打客服熱線12329或持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到轄區住房公積金管理處咨詢;
2、申請人登錄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營業廳個人普通版(專業版)根據房屋類型進行預申請登記。開發商集中報送申貸材料的,可由開發商登錄房地產開發單位版,由開發商進行預申請登記。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悶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螞歲謹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Ⅱ 2022青島公積金貸款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貸款條件
借款申請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爛激)具有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符合申請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條件;(根據2022年5月23日發布的《》,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滿半年,申貸時連續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的,可申畝慎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及相關證明材料,且購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規定要求;
(四)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規定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辦理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及相關手續;
(六)借款申請人購買新建住房的,房屋開發單位須同公積金中心簽訂貸款合作協議;借款申請人購買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下同)的,再交易住房的售房人(即原住房產權人)不得為其配偶;
(七)借款申請人所購買的住房須為家庭(包括借款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首套自飢耐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經兩次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
(八)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無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本市戶籍職工(膠東四市繳存職工不受戶籍限制),符合上述申貸條件,可以持相關證明,按照規定要求向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
註:依據,自2020年5月9日起正式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