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申請助學貸款都有什麼條件和辦理程序
首先,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可以通過戶籍所在縣 ( 市、區 ) 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和家長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這個助學貸款的申請條件如下:
(1)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4)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5)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滿足上述條件的話,可以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 ( 市、區 ) 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初審。金融機構負責最終審批並發放貸款。借款人每學年申請的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6000元,貸款預期年化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預期年化利率,不上浮。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 ( 或其他法定監護入) 共同負擔。
最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 10 年確定,最長不超過 14 年。其中,在校生按剩餘學習年限加10年確定。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 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 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