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公司貸款需要哪些條件
公司 貸款 條件:1、有按期還本付息的瞎棗嘩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
2、除自然人外,應當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主管機關)辦理年檢。
3、已經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
4、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不超過凈資產的50%。
5、資產負債率符合貸款人的要求。
6、申請中長期貸款的、新建項目的企業法人所有者權益與所需總投資的比例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投資項目的資本金比例。
必須提供以下資料:
(1)項目可行性報告。
(2)項目開工前期准備工作完成情況的報告。
(3)在開戶行存入了規定比例資金的證明。
(4)經有權單位批准下達的項目投資計劃或開工通知書按規定項目竣工投產所需自籌流動資金落實情況及證明材料。
企業貸款是指企業為了生產經營的需要,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照規定 利率 和期限的一種借款方式。企業的貸款主要是用來進行固定資產購建、技術改造等大額長期投資。
目前企業貸款可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信用貸款、擔保貸款、股票質押貸款等。
公司貸款需要什麼手續和條件
具體要看企業申請什麼類型貸款,以及銀行對於貸款的規定要求。比如想申請信用貸款,需要攜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驗資報告、繳稅證明、財務報表等資料去銀行(貸款機構)的營業網點找工作人員辦理即可。
填寫好申請岩氏表後,連同資料一並交給工作人員,之後等待審核結果就行。審核結果出來,銀行或貸款機構就會通知客戶,然後客戶去網點和銀行(貸款機構)簽訂貸款合同就行。簽好合同後,銀行(貸款機構)就會放款。
而銀行(貸款機構)企業信用貸款的條件一般關注點在於企業的信譽等級是否達標,企業主(借款人)是否有不良信用記錄,經營時間是否足夠,經營是否穩定,盈利收入是否良好等等。
而若是去辦理抵押貸款,那除了去營業網點申請、簽合同以外,還需要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且准備的資料里還得有抵押物的相關證件。在條件方面,除上述以外,還會要求抵押物的價值。
另外,國家對向銀行申請辦理貸款的企業單位有明確規定,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借款單位必須是經主管部門或縣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設立、注冊登記並持有「營業執照」的單位。
2、借款企業必須是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單獨計算盈虧、單獨編制財務報表及有對外簽訂交易合同權的企業。
企業貸款需要什麼手續和條件
企業貸款需要的條磨行件:1.符合國家的產業、行業政策,不屬於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業;2.企業在各家商業銀行信譽狀況良好,沒有不良信用記錄;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且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持有人民銀行核發並正常年檢的貸款卡;4.有必要的組織機構、經營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據和經營場所,合法經營,產品有市場、有效益;5.具備履行合同、償還債務的能力,還款意願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信貸資產風險分類為正常類或非財務因素影響的關注類;6.企業經營者或實際控制人從業經歷在3年以上,素質良好、無不良個人信用記錄;7.企業經營情況穩定,成立年限原則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個及以上會計年度財務報告,且連續2年銷售收入增長、毛利潤為正值;8.符合建立與小企業業務相關的行業信貸政策;9.能遵守國家金融法規政策及銀行有關規定;10.在申請行開立基本結算賬戶或一般結算賬戶。
企業貸款的手續:(1)申請:企業提出貸款擔保申請;(2)考察:考察企業的經營情況、財務情況、抵押資產情況、納稅情況、信用情況、企業主情況,初步確定擔保與否;(3)溝通:與貸款銀行溝通,進一步掌握銀行提供的企業信息,明確銀行擬貸款的金額和期限;(4)擔保:與企業鑒定貸款擔保及反擔保協議,資產抵押及登記等法律手續,並與貸款銀行簽定保證合同,正式與銀行、企業確立擔保關系;(5)放貸:銀行在審查貸款擔保的基礎上向企業發放貸款,同時向企業收取擔保費用;(6)跟蹤:跟蹤企業的貸款使用情況和企業的運營情況,通過企業季度納稅、用電量、現金流的增長或減少最直接跟蹤考察企業的經營狀況。
《民法典》規定,保證人必須具有一定的資格,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然而在實際工作中,有些貸款卻是以一些國家機關作為保證人。由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是靠財政撥款進行開支的,它們所擁有的資產,單位無權處理,實際上這種擔保就成了無效擔保。
企業貸款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1、公司必須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注冊的企業、公司是有固定的經營場地,有必要的經營設施,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主經營、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3、公司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貸款時需向銀行提供企業經營情況表,提供統計報表、公司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依法經營、公司行業國家政策允許,鼓勵發展的行業。其他條件:1、年齡在18到65周歲的自然人、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徵信良好,無不良記錄,貸款用途合法、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需要的材料1、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證件、婚姻關系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借款人及配偶的當地常住戶口或當地長期居住證明材料、從事生產經營的營業執照,從事許可制經營的,應提供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經營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生產經營活動的納稅證明、借款人配偶承諾共同還款的證明、借款人獲得質押、抵押貸款額度所需的質押權利憑證、抵(質)押物清單及權屬證明文件、權屬人及財產共有人同意質押、抵押的書面文件、銀行二級分行(含)以上認可的評估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報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現行公司法對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義務做了嚴格規定,要求其應當遵守,忠實履行職務,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牟取私利等。由於股權較為分散,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難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進行必要監督,實踐中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通過公司或者其子公司向自己提供借款轉移公司資產、掏空公司的現象較多,嚴重損害了公司和股東的利益。針對這種情況,新修訂的公司法增加了本條規定,禁止公司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如果公司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公司股東或者債權人可以主張該借款行為無效司因此遭受損失的,獲得借款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對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負有責任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