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流動資金貸款展期期限規定
1、貸款期限一般在三十年以內,且貸款到期日原則上不能超過借款人(男)65歲、(女)55歲的年齡;2、貸款利率執行人民銀行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條商業銀行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業務:
(一)吸收公眾存款;
(二)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
(三)辦理國內外結算;
(銀橘四)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
(五)發行金融債券;
(六)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
(七)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
(八)從事同業拆借;
(九)買賣、代理買賣外匯;
(十)從事銀行卡業務;
(十一)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務;
(十四)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知搏神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經營范圍由商業銀行章程規定,報國務院銀搭虧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商業銀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可以經營結匯、售匯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