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歐洲與北歐投資銀行
1.歐洲投資銀行
歐洲投資銀行(European Investment Bank,EIB)
歐洲投資銀行網站網址:http://www.eib.eu.int
歐洲投資銀行(European lnvestment Bank,EIB)是歐洲經濟共同體各國政府間的一個金融機構,成立於1958年1月,總行設在盧森堡。該行的宗旨是利用國際資本市場和共同體內部資金,促進共同體的平衡和穩定發展。為此,該行的主要貸款對象是成員國不發達地區的經濟開發項目。從1964年起,貸款對象擴大到與歐共體有較密切聯系或有合作協定的共同體外的國家。
一、歐洲投資銀行的組織機構
該行是股份制的企業性質的金融機構。董事會是其最高權力機構,由成員國財政部長組成的董事會,負責制訂銀行總的方針政策,董事長由各成員國輪流擔任;理事會負責主要業務的決策工作,如批准貸款、確定利率等,管理委員會負責日常業務的管理;此外,還有審計委員會。
二、歐洲投資銀行的資金來源
①成員國認繳的股本金,初創時法定資本金為10億歐洲記賬單位;
②借款,通過發行債券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籌資,是該行主要的資金來源。
三、歐洲投資銀行的業務活動
①對工業、能源和基礎設施等方面促進地區平衡發展的投資項目,提供貸款或貸款擔保;
②促進成員國或共同體感興趣的事業的發展;
③促進企業現代化。其中,提供貸款是該行的主要業務,包括兩種形式:一是普通貸歉,即運用法定資本和借入資金辦理的貸款,主要向共同體成員國政府州私人企業發放,貸款期限可達20年;二是特別貸款,即向共同體以外的國家和地區提供的優惠貸款,主要根據共同體的援助計劃,向同歐洲保持較密切聯系的非洲國家及其他發展中國家提供,貸款收取較低利息或不計利息。
區域性國際性金融機構除上述三個外,目前比較典型的有歐洲復興開發銀行、泛美開發銀行、非洲開發銀行及加勒比開發銀行等。
2.北歐投資銀行簡稱「北投」 」(NIB)
成立於1976年,由北歐五國:丹麥,挪威、瑞典、芬蘭和冰島共同集資組成的地區性金融組織,總部設在芬蘭[ 'finlənd ]首都赫爾辛基[ 'helsiŋki ]。北歐投資銀行注冊資本為40億歐元,由成員國按GDP分攤認購,其中瑞典38%、丹麥22%、挪威20%、芬蘭19%、冰島1%.
2005年1月1日,波羅的海三國立陶宛,拉脫維亞、愛沙尼亞一起正式加入北歐投資銀行
B. 歐投行為什麼造林貸款
歐投行造林貸款是由於通過嫌哪此項目實施,積極開辟募集社會資金渠道,努力答哪實現生態建設成果全社會共享芹舉碼,廣泛吸引外部生產要素流向林業建設。
C. 歐洲投資銀行的業務活動
①對工業、能源和基礎設施等方面促進地區平衡發展的投資項目,提供貸款或貸款擔保;
②促進成員國或共同體感興趣的事業的發展;
③促進企業現代化。
其中,提供貸款是該行的主要業務,包括兩種形式:一是普通貸歉,即運用法定資本和借入資金辦理的貸款,主要向共同體成員國政府州私人企業發放,貸款期限可達20年;二是特別貸款,即向共同體以外的國家和地區提供的優惠貸款,主要根據共同體的援助計劃,向同歐洲保持較密切聯系的非洲國家及其他發展中國家提供,貸款收取較低利息或不計利息。
該行還受歐共體其他組織機構的委託,通過發行債券在資本市場上籌資,並代為管理上述信貸資金。該行還為歐共體代管援助非洲、加拿大、太平洋地區及國家發展地方工業的風險資金,向上述地區工業、農業、能源和旅遊部門提供低息貸款。
在歐共體以外地區的業務,主要分布在地中海周圍的一些欠發達國家和地區,如土耳其、南斯拉夫、阿爾及利亞、摩洛哥等,還有非洲地區、太平洋及加勒比海地區的共計78個國家內。該行向上述國家提供的貸款特別優惠,期限也較長,一般是30~40年,利率為1~4.5%。歐洲投資銀行對歐洲原子能聯營的籌資活動也提供幫助,它受該聯營的委託,負責審查其成員國的借款申請書,並在貸款確定後,負責管理貸款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