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個人有哪些嚴重失信行為將被禁貸公積金
您好!
管理中心對採集的信用信息按以下標准劃分為三類:
(一)個人信用信息
1、嚴重失信類
(1)住房公積金貸款累計逾期期數達到6期(含)以上的;
(2)存在住房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信用卡逾期未還清的;
(3)商業貸款最近2年內累計逾期期數達到6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說明的(助學貸款除外);
(4)信用卡近2年內累計逾期期數達到6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說明的(年費除外);
(5)近5年內採取違規手段提取住房公積金或獲取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6)近2年內有嚴重經濟犯罪或對社會公共治安造成危害行為被相關部門登記在案的;
(7)有債務糾紛尚未處理完畢被相關部門登記在案的;
(8)管理中心認定的應該進入嚴重失信類的其他個人信息。
2、一般失信類
(1)住房公積金貸款累計逾期期數達到3期(含)以上6期(不含)以下的;
(2)商業貸款最近2年內累計逾期期數達到3期(含)以上6期(不含)以下的(助學貸款除外);
(3)信用卡近2年內累計逾期期數達到3期(含)以上6期(不含)以下的(年費除外);
(4)近3年內採取違規手段提取住房公積金未遂的:
(5)有處理完畢的債務糾紛被相關部門登記在案的;
(6)管理中心認定的應該進入一般失信類的其他個人信息。
3、正常類
未歸入嚴重失信類和一般失信類的。
注意:
南京市公積金中心將對失信行為相應採取限制辦理提取、貸款等相關業務的懲戒措施。個人在信用信息分類中被歸為嚴重失信類的,暫停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已辦理貸款的,按相關法律法規合同條款處置。
另外,個人近5年內採取違規手段提取住房公積金或獲取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允許辦理所有提取業務。存在住房公積金貸款逾期未還清行為的,只允許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若個人近3年內採取違規手段提取住房公積金未遂的,只允許辦理購買唯一自住住房、重大疾病、低保特困提取業務。個人在信用信息分類中被歸為嚴重失信類的,暫停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
當個人在信用信息分類中被歸為一般失信類,信用卡近2年內累計逾期期數達到6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說明的(年費除外),只允許辦理購買唯一自住住房、重大疾病、低保特困提取業務。
(二)單位信用信息
1、嚴重失信類
(1)近2年內單位採取違規手段幫助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或獲取住房公積金貸款達到5人(含)以上的;
(2)近2年內單位阻撓符合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轉移或貸款條件的職工繳存、提取、轉移或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達到5人(含)以上的;
(3)開發單位違反《南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按揭協議書》約定或違反房地產相關規定被限制銷售或整個樓盤被查封的;
(4)開發單位在住房公積金貸款階段性擔保期間不履行擔保義務的;
(5)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以及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
(6)管理中心認定的應該進入嚴重失信類的其他信息。
2、一般失信信息
(1)近2年內單位採取違規手段幫助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或獲取住房公積金貸款達到2人(含)以上5人以下的;
(2)近2年內單位阻撓符合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轉移或貸款條件的職工繳存、提取、轉移或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達到2人(含)以上5人以下的;
(3)近2年內開發單位違反房地產相關規定被限制銷售,但經整改後已恢復銷售的;
(4)管理中心認定的應該進入一般失信類的其他信息。
3、正常類
未歸入嚴重失信類和一般失信類的。
注意: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在信用信息分類中被歸為嚴重失信類的,管理中心不為其出具合法證明,直至其違規行為得到整改。對於尚未簽訂按揭協議的項目,在整改到位前,管理中心暫停與該單位簽訂按揭協議。
同時,對於已簽訂按揭協議的項目,在整改到位前,管理中心暫停涉及該按揭協議的貸款審批工作。對於在住房公積金貸款階段性擔保期間不履行擔保義務的,管理中心暫停審批該單位後續的按揭協議。
此外,個人在信用信息分類中被歸為一般失信類的,在貸款審批中,針對具體失信行為,所涉及貸款銀行須出具情況說明,貸款人須作出相應承諾。而企業信用信息分類中被歸為一般失信類的,管理中心對其進行約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並將整改情況記錄在案。如仍未在規定期限內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將轉為嚴重失信類。
單位和個人不良信用信息使用期限,嚴重失信信息記錄期限為5年,一般失信信息記錄期限為3年。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望採納
㈡ 被公積金中心查出有違規貸款怎麼辦
法律分析:公積金貸款產生的不良記錄不可人為主動消除,不良碼碧記錄計入個人徵信。
一般五年後才可消除;
部分情節嚴重的可延期至十年清除;
部分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會進入永久黑名單;
徵信不良記錄存在期間,不可購買火車票、飛機票;
出行收到一定管制,出國申請可能不會得到批准;
信用卡、貸款申請不會批准。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遲閉舉前款態伍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㈢ 房地產商不允許用公積金貸款,合法么
這個是合法的
因為房地產開發商,所商議的貸款機構,是需要放款方和開發商雙方簽訂協議的。你在開發商處購買房產,然後去放款方借款,這個款是需要開發商給你做擔保的。
而對於開發商和放款方任意一方在其合同無法達到統一的情況下,開發商可以不申請公積金部門作為放款方。
所以對於這個問題,你的起訴是無效的,沒有勝算。
如果需要用公積金貸款,這個只能去能辦理公積金的房開公司購買房產。
不過對於目前市場來說,各大放款機構都沒有什麼資金投放市場了,政府嚴格控制了。或許這個樓盤不能用公積金也可能是因為公積金沒有款額了,像我所在的樓盤,公積金辦理的客戶都需要等到明年放款了。
若公積金貸款被拒,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如果開發商拒辦公積金貸款,市房地產主管部門將責令整改,拒不整改將對其記入信用檔案進行扣分,並公示曝光。
若購房者遇到樓盤拒貸,可直接撥打12329公積金熱線進行投訴,公積金中心還將與其他主管部門展開聯合執法。
拓展資料: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主要內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㈣ 住房公積金貸款,為什麼審批未通過,原因有4個
公積金貸款審批不通過原因:
1、沒有當地常住戶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申請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尚未簽訂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或協議;
4、尚未按規定比例交納首期購房款;
5、沒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或沒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申請貸款時前6個月沒有按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7、個人信用不好。
8、有其他數額較大、可能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
9、償還包括擬申請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內的各類住房貸款的月支出高於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還貸支出後,低於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