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助學貸款共同借款人要求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共同借款人的條件是什麼?
【1】共同借款人原則上應為借款學生父母,但是如果父母有殘疾、患病、死亡等特殊情況,那麼可以改由其他直系親屬、其他法定監護人、或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共同借款人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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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從共同借款人來看,這些條件都集中在本地、直系親屬的情況下,所以這個貸款總體還是比較合理的。當然,在具體操作流程上,它是這樣操作的:
【1】學生與新共同借款人一起到當地的縣級資助中心,提交變更申請。
【2】等待有關工作人員對新共同借款人的身份進行核實,確認是否符合要求。
【3】如果新共同借款人符合要求,雙方重新簽訂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即可。
『貳』 學生助學貸款,共同貸款人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如果是共同貸款人
那就是對債務承擔共同還款的義務
是債務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