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貸款重組的重組方案
貸款重組方案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一)貸款重組條件和效果的評估。通過審查借款人提供的資料和項目具體情況,對該項貸款是否符合貸款重組基本條件,重組能否對借款人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產生積極影響,能否維護銀行債權、促進貸款回收等進行客觀評價和分析預測,為貸款重組決策提供依據。
(二)降低風險的措施。主要包括:
1.將貸款轉移給具有良好資信和清償能力的新借款人;
2.增加或更換擔保人、改變擔保方式;
3.接受借款人以實物資產抵償部分貸款;
4.其他降低風險的措施。
(三)貸款結構的調整。主要包括:
1.貸款期限的調整;
2.貸款償還的安排;
3.重組貸款的適用利率;
4.其他事項。
2. 貸款重組的遵循原則
貸款重組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有效重組原則:貸款重組能夠對降低信貸風險和減少貸 款損失產生積極效果;
(二)規范操作原則:貸款重組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操作和審批;
(三)適當寬讓原則:貸款重組可以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實行一定的寬讓,以利 於促進貸款的回收。
3. 重組貸款的方式
折疊豁免部分本息
借款人以低於貸款本息的現金清償債務(豁免部分本息),指貸款銀行與借款人修改原還款條件,同意借款人以低於貸款本息的現金清償到期債務,即貸款銀行豁免借款人部分本息,其餘部分一次性或分期以現金方式償付,豁免的債務部分成為貸款銀行的損失。
產生此種重組方式的背景,一般是貸款銀行與借款人有著長期的銀企合作關系,由於受到經濟景氣、借款人經營狀況變化、政府幹預等因素的影響,從維護雙方的長遠利益出發,貸款銀行主動做出讓步。
貸款經重組後,一旦借款人按修改後的還款條件清償了到期債務,此筆銀行債權即告消失。
折疊抵債資產
借款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貸款本息(抵債資產),指貸款銀行與借款人修改原還款條件,同意借款人以原材料、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等非現金資產抵償到期貸款本息。
產生此種重組方式的背景,大多數情況是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惡化,還款意願差,置信用資質於不顧,對貸款銀行的催討、起訴等手段無動於衷,甚至要挾銀行接受現金與非現金搭配的債務償付方式,而貸款銀行為了盤活資產,壓縮不良,在現金回收無望的情況下,只有接受以物受償。近年來,隨著商業銀行普遍加大對存量呆滯貸款的清收力度,非現金回收大幅增加,直接表現為待處置抵債資產的余額激增,抵債資產的規范治理已成為加強銀行資產保全、控制金融風險的重要內容。
折疊債轉股
借款人將所欠貸款本息轉為資本(債轉股),指貸款銀行與借款人修改原還款條件,同意借款人將所欠貸款本息轉為資本,銀行以股權人的形式參與企業的部分經營決策,按期從企業取得股權分紅收益。或由金融資產治理公司購買貸款銀行的債權,按照一定價格轉換為企業股權,再利用上市、協議轉讓和企業回購等方式出讓股權,回收資金。
產生此種重組方式的背景,一般是政府為了進行經濟結構調整,減輕企業債務負擔,優化企業資本結構,同時為了創建金融安全區, 防範金融風險的暴露,牽頭在貸款銀行、金融治理公司和借款人之間協調、操作而形成的。
折疊修改還款條件
其他修改還款條件的形式,指貸款銀行與借款人修改原還款條件,以其他形式進行債務償付,如同意借款人延長貸款償還期限、先償還全部利息再延長貸款償還期限、延長貸款償還期限但要加收利息等。或是在修改原還款條件時,附有或有條件(或有收益、或有支出),即依據未來某種事項的出現,決定雙方的收益或支出,未來事項具有不確定性。
此種重組方式,在目前情況下是比較多見的,如貸款展期、轉貸、"借新還舊"等,以不嚴重損害貸款銀行的債權利益為前提。既給予借款人一定的籌措資金緩沖空間,又適當化解了銀行的貸款風險,是銀行降低不良額和l不良率的重要手段。
折疊混合形式
混合形式的重組貸款,指以現金、非現金資產、債務轉為資本和修改其他條件等方式組合清償貸款本息,如銀行同意延長貸款償還期限並蕊免部分貸款本息,借款人以部分現金方式、部分非現金方式償還債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