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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核銷流程

發布時間: 2021-04-21 11:08:41

❶ 呆賬核銷過程中以下哪些行為是正確的

產生呆賬可以維權。
呆賬:是指已過償付期限,經催討尚不能收回,長期處於呆滯狀態,有可能成為壞賬的。呆賬是未能及時進行清賬的結果應收款項,又指因對方不還而收不回來的財務。簡單的說就是長時間沒有還清的賬戶。
呆賬的形成和認定:
經過多次催收仍無法追回的欠款(包括失聯的情況),呆賬的認定是需要上報上級相關部門核准。
呆賬對我們的影響:
由於呆賬在信報裡面是比較嚴重的一種逾期情況(要比一般逾期嚴重的多),只要信報出現呆賬,無法辦理銀行的業務,無法申卡貸款。呆賬不處理會一直跟著一輩子,有的情況下即使還清欠款,信報上的呆賬還保留著。
銷除辦理流程(需保持良好記錄24個月):
1.提交您的個人資料,查詢個人信用報告;
2.提出個人信用異議,銀行進行異議申請;
3.填寫《個人信用報告異議申請表》,然後由商業銀行提交一份「更正個人信用報告」;
4.等待徵信部《個人信用報告異議回復函》,若沒有問題,則5個工作日內清除

❷ 呆賬核銷怎麼還款

呆賬核銷應實行分級審批制度,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及時核銷呆賬。外匯貸款應提取相應的人民幣呆賬准備金,不得提取現匯,如發生外匯貸款呆賬損失,經審查批准後,可申請購買外匯,用於沖銷外匯貸款損失。

由於欠款造成的銀行呆賬,一定要盡快還清欠款並進行銷戶處理。只有銷戶之後銀行才會更新用戶的信息,甚至會直接把用戶歸類為未逾期賬戶,這樣就不會對個人徵信造成不良影響了。若是辦理銷戶之後仍然有呆賬記錄,可以跟銀行進行溝通。

(2)貸款核銷流程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在呆賬核銷過程中,部分金融機構礙於人情關系,責任認定存在走過場,或根本未開展責任認定工作的情況,對明顯存在主觀問題的呆賬,仍然以不存在主觀責任人,或無責任認定依據等借口不進行責任認定和追究。呆賬責任認定和責任追究,是呆賬核銷不可缺少的程序之一。

《呆賬核銷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金融企業必須建立呆賬責任認定和追究制度。同時《辦法》第二十二條要求金融企業建立責任追究工作報告制度,及時向各監管部門報告責任追究工作,對違規違紀行為,必須在認定責任人後2周內進行處理,處理結果在1周內書面向各監管部門報告。

❸ 呆賬貸款核銷,稅務部門審核和認定流程

應在年度終了45日內,也就是二月十五日前申報。

❹ 信用社已核銷的貸款如何歸還,具體步驟急用!!!謝啦

不影響的,核銷只是銀行的賬務處理,不影響債權債務關系,直接去還就行了。

❺ 銀行壞賬核銷流程及會計分錄

計提壞賬准備:

借:資產減值損失--計提壞賬准備

貸:壞賬准備

核銷壞賬:

借:壞賬准備

貸: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

收到已經核銷的壞賬:

借:應收賬款

貸:壞賬准備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壞賬核銷是指將經過批准銷賬的應收款項進行會計處理,壞賬核銷的方法有直接轉銷法和備抵法兩種。

(5)貸款核銷流程擴展閱讀

當期應提取的壞賬准備=當期按應收款項計算應提壞賬准備金額-「壞賬准備」科目的貸方余額。

企業提取壞賬准備時,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壞賬准備」科目。本期應提取的壞賬准備大於其賬面余額的,應按其差額提取;應提數小於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壞賬准備」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企業對於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經批准作為壞賬損失,沖銷提取的壞賬准備,借記「壞賬准備」科目,貸記「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

❻ 不良貸款核銷財務處理流程

什麼是不良資產

從我國立法實踐看,對何謂「良性」資產、何謂「不良」資產劃分並沒有統一的分類標准和方法。從總體上看,主要採用以風險、營利能力和變現能力為基礎的方法對資產進行分類。對於權屬明確、權利未受嚴重限制和侵害、具有營利能力和較強變現能力的資產作為優質資產,反之則為「不良資產」。

企業的不良資產是指企業尚未處理的資產凈損失和潛虧(資金)掛賬,以及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應提未提資產減值准備的各類有問題資產預計損失金額。

銀行的不良資產主要是指不良貸款,俗稱呆壞賬。也就是說,銀行發放的貸款不能按預先約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不良資產主要是指不良貸款, 包括逾期貸款(貸款到期限未還的貸款)、 呆滯貸款(逾期兩年以上的貸款)和呆帳貸款(需要核銷的收不回的貸款)三種情況。其他還包括房地產等不動產組合。

我國銀行對不良資產的劃分可分為兩個階段:

一是在1998年以前,各銀行業按財政部1988年在金融保險企業財務制度中的規定,即「四級分類」,俗稱「一逾兩呆」,也就是「逾期」、「呆滯」、「呆賬」。按這種方法提取的貸款損失准備金僅有普通呆賬准備金一種,為貸款總量的1%。

二是1998年以後,我國將資產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即「五級分類」。1999年7月,央行下發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全面推行貸款五級分類工作的通知》及《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試行)》。按照人民銀行的規定,現在通常提取的專項准備金比例為:關注2%、次級25%、可疑50%、損失100%。後三類為不良資產。

我們曾經把不良資產比喻成冰棍,意思是說不良資產要盡早出手,否則拿在手裡的時間越長就會像冰棍一樣化得越多,因此,我們建議通過多種方式合理處置不良資產。當然,不良資產的處置不應該僅僅停留在對資產本身的處置層面,筆者認為,解決不良資產問題絕不僅僅是如何處置不良資產的問題。最終消除不良資產的風險,必須消除產生不良資產的體制風險。

不良資產處置方式

資產處置是指通過綜合運用法律允許范圍內的一切手段和方法,對資產進行的價值變現和價值提升的活動。

資產處置的范圍按資產形態可劃分為:股權類資產、債權類資產和實物類資產;資產處置方式按資產變現分為終極處置和階段性處置。終極處置主要包括破產清算、拍賣、招標、協議轉讓、折扣變現等方式,階段性處置主要包括債轉股、債務重組、訴訟及訴訟保全、以資抵債、資產置換、企業重組、實物資產再投資完善、實物資產出租、實物資產投資等方式。

案例:某有限公司不良資產處置案例

某有限公司(簡稱某公司)成立於1993年6月,是隸屬於某國有授權經營單位的中外合資工業企業,主要生產工業設備。該企業作為債務人對債權人拖欠金額為500萬元。債權人委託本所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查封了該公司廠房及辦公樓,並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因該辦公樓和生產車間無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產權證,遲遲無法處理。

該企業已停產多年,廠房處於閑置狀態,房產未辦兩證和欠繳土地使用費一百餘萬
補充:
不良貸款不良貸款是指出現違約的貸款。一般而言,借款人若拖延還本付息達三個月之久,貸款即會被視為不良貸款。銀行在確定不良貸款已無法收回時,應從利潤中予以注銷。逾期貸款無法收回但尚未確定時,則應在帳面上提列壞帳損失准備。
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對策及信貸管理制度研究
內容提要:首先國有商業銀行的資產現狀不容樂觀。本文對國有商業銀行不良
資產的特點和形成原因進行了比較全面的闡述,通過對上市前的工商銀行不良資
產的特點和信貸制度的深入分析,闡明了建立完善的信貸制度是控制不良貸款增
長的主要手段和措施。最後採用和國外商業銀行信貸制度借鑒和對比的方法,對
國有商業銀行的信貸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了一些意見和建議。
關鍵詞: 不良貸款 貸款五級分類 資本充足率 核銷 以物抵貸
1.我國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現狀分析
1.1我國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基本概念
不良貸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貸款協議按時償還商業銀行的貸款本息,或者已有跡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貸款協議按時償還商業銀行的貸款本息而形成的貸款。
我國曾經將不良貸款定義為呆賬貸款、呆滯貸款和逾期貸款(即一逾兩呆)的總和。我國自2002年全面實行貸款五級分類制度,該制度按照貸款的風險程度,將銀行信貸資產分為五類: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不良貸款主要指次級、可疑和損失類貸款。
1.2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估算
我國國有商業銀行在降低不良貸款上的確下了不少功夫,如嘗試制定嚴格的信貸管理制度,信貸業務的完全程序化改革,規定降低不良貸款的指標等。但是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仍嚴重偏高,尤其四大國有銀行為最。 2004年,主要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減少3946億元,下降4.56個百分點,已降至13.2%。這個比例已經遠遠高出世界銀行業的平均水平, 銀行體系的不良貸款余額和比率仍處於高位,不僅已超過《巴塞爾協議》的要求,而且與國際先進銀行不良貸款比率應保持在5%以下的要求相去甚遠。如果考慮各國有商業銀行對外公布的數字相對保守的因素,那我國商業銀行的資產質量更是可想而知。

補充:
不良資產 不良資產
企業的不良資產是指企業尚未處理的資產凈損失和潛虧(資金)掛帳,以及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應提未提資產減值准備的各類有問題資產預計損失金額。
銀行的不良資產主要是指不良貸款,俗稱呆壞賬。也就是說,銀行發放的貸款不能按預先約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不良資產主要是指不良貸款, 包括逾期貸款(貸款到期限未還的貸款)、 呆滯貸款(逾期兩年以上的貸款)和呆賬貸款(需要核銷的收不回的貸款)三種情況。其他還包括房地產等不動產組合。
不良資產是不能參與企業正常資金周轉的資產,如債務單位長期拖欠的應收款項,企業購進或生產的呆滯積壓物資以及不良投資等。
1998年以後,我國將資產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即「五級分類」。1999年7月,央行下發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全面推行貸款五級分類工作的通知》及《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試行)》。按照人民銀行的規定,現在通常提取的專項准備金比例為:關注2%、次級25%、可疑50%、損失100%。後三類為不良資產。

❼ 銀行在執行的調解書同意:借款人歸還貸款本金就核銷這筆貸款 但還完本金半年後還沒核銷。借款人該怎麼辦

如果有證據,投訴銀行經辦人員

❽ 農村信用社核銷貸款的具體操作過程中 農貸會計承擔哪些工作與職責

農村信用社核銷貸款的具體操作過程中 農貸會計按規定辦理,不承擔職責,核銷貸款需要信貸員、社主任、聯社、稅務等部門批准,實行內銷外不銷,要保密。

❾ 個人貸款核銷存在著哪些問題如何解決

存在的問題一、個人貸款呆賬核銷無針對性政策。
財政部《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2010年修訂版)對公司貸款、信用卡和助學貸款的呆賬核銷做了比較詳細的、有針對性的規定。但是對於目前的小額貸款、個人經營性抵押貸款的呆賬核銷,針對性的條款較少。在核銷依據中,更多隻能向涉農貸款、中小的對應條款里找依據。

二、個人貸款核銷的相關條款操作性不強。

財政部《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2010年修訂版)中有7項呆賬核銷條款中明確提出,將 財產清償證明 或 遺產清償證明 作為核銷的要件。這兩項證明文件目前對於自然人而言,均無明確機構可以出具。對於財產清償證明,目前由於並沒有個人破產法,因此,沒有機構能夠出具此類的法律文書,在核銷的操作中不具有操作性,加大了個人貸款核銷的難度。而在美國,個人在沒有能力償還債務時,可以申請破產保護。一旦申請破產保護,債務人的大部分債務可以取消。債權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債務人追討被取消的債務。債權人如果繼續追討債務,可能會因為藐視法庭而受到罰款及其它處罰。債務人也必須為申請破產付出代價。申請破產後,債務人的全部資產除生活必須品以外,都必須被拍賣用來償還債務。

三、個人貸款呆賬核銷不及時。

當前金融機構擁有核銷貸款的自主權,不需向財政部報批,但由於缺乏個人貸款呆賬核銷對應的制度依據,且核銷條款不具有可操作性,很多金融機構在個人貸款核銷方面都存在不能及時核銷的情況。如某股份制商業銀行,到現在為止只核銷了公司貸款,並未對個人貸款進行核銷。個人貸款呆賬損失主要是通過其他貸款的利潤來彌補,並由各支行自行解決。呆賬核銷不及時,增加了金融機構資產質量考核的負擔。

政策建議一、建議完善個人貸款呆賬核銷管理規定。

結合當前各家金融機構都越來越重視小微貸款,小微貸款業務量越來越大的實際情況,對小微貸款的核銷在做好充分調查的基礎上,擬訂專門針對小額貸款、個人經營性抵押貸款呆賬核銷的條款,同時,在擬定具體核銷條件的要求時,應與相關部門做好協調溝通。如應與工商部門協調,規范全國范圍內對營業執照等證件的注冊、注銷管理(據了解,目前部分地區對於終止經營的實體,直接更換成新經營者的名字,而未採取注銷的方式);在呆賬核銷的要件上,比如 財產清償證明 和 遺產清償證明 ,可尋找替代的證明材料。這些針對性條款的出台,將大大增加個人貸款呆賬核銷的規范性和可操作性。

二、處理好 新規 和 歷史呆賬 的關系。

我國呆賬核銷的相關政策法規一直處於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同樣,對於金融機構來說,尤其是年輕的金融機構,其相關制度也存在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由於缺乏操作實踐,銀行核銷制度的出台一般在業務制度之後,造成核銷制度里提到的要件沒有在以前的業務操作中體現,自然在核銷的操作中無法提供對應的要件,這時採取後補的方式,有的也無法再補充相關的材料,造成最終無法核銷,這種情況比較普遍存在。因此建議在制度中,明確對於既往歷史的呆賬在核銷過程中,相應條件可以適度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