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境內企業可以購匯還境外借款嗎
可以的。
《經濟通通訊社15日專訊》國家外匯局下發通知,明確從2012年7月1日起,境內企業可使用境內外匯貸款進行境外放款,境外放款可以作為境外債權的一部分,共同構成境外投資。分析認為,此舉有助於解決「走出去」企業境外融資難的問題,進一步促進投資貿易便利化。
此前,境內企業僅獲准在一定限額內使用自有外匯資金、人民幣購匯資金以及經外匯局核准
的外幣資金池資金,向借款人進行境外放款。
通知還適當放寬了個人對外擔保管理。境內企業為境外投資企業境外融資提供對外擔保時,
允許境內個人作為共同擔保人,以保證、抵押、質押及擔保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為同一筆債務提供擔保。
⑵ 銀行辦理出口押匯等具有出口背景的國內外匯貸款購匯償還業務的報備要求是什麼
1、出口貿易融資項下資金,可直接入經常項目外匯賬戶
具有貨物貿易出口背景的境內外匯貸款,可按支付結匯或意願結匯方式結匯,已結匯的境內外匯貸款不得購匯償還,並且不得辦理套保(需用自有外匯或者外匯收入還款)
2、債務人應以貨物貿易出口收匯資金償還出口貿易融資 (含已結匯使用的具有貨物貿易出口背景的境內外匯貸款),原則上不允許購匯償還。即允許結匯的具有貨物貿易出口背景的境內外匯貸款不得購匯還貸,其他不允許結匯的可以購匯還貸。
3、出口項下無法按時收匯時,債務人需通過銀行向外管備案後才能購匯償還境內外匯貸款。
4、提前購匯償還國內外匯貸款的,最多提前不超過5個工作日購匯入國內外匯貸款賬戶。
拓展資料:
(一)全國推廣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在確保資金使用真實合規並符合現行資本項目收入使用管理規定的前提下,允許符合條件的企業將資本金、外債和境外上市等資本項目收入用於境內支付時,無需事前向銀行逐筆提供真實性證明材料。經辦銀行應遵循審慎展業原則管控相關業務風險,並按有關要求對所辦理的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業務進行事後抽查。所在地外匯局應加強監測分析和事中事後監管。
(二)取消特殊退匯業務登記。貨物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分類為A類的企業,辦理單筆等值5萬美元(含)以下的退匯日期與原收、付款日期間隔在180天(不含)以上或由於特殊情況無法原路退匯的業務,無需事前到外匯局辦理登記手續,可直接在金融機構辦理。金融機構在為企業辦理以上免於登記的退匯業務時,應在涉外收支申報交易附言中註明「特殊退匯」。
(三)簡化部分資本項目業務登記管理。將符合條件的內保外貸和境外放款注銷登記下放至銀行辦理。非金融企業內保外貸責任已解除且未發生內保外貸履約的情況下,可到其所屬分局(外匯管理部)轄內銀行直接辦理內保外貸注銷登記。非金融企業境外放款期限屆滿且正常收回境外放款本息的情況下,可到其所屬分局(外匯管理部)轄內銀行直接辦理境外放款注銷登記。
⑶ 國內外匯貸款管理辦法
你好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落實《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北京外匯管理部對中資外匯指定銀行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方式進行改革試點的批復》(匯復[2001]362號)精神,使北京地區的試點工作能夠順利、規范地進行,依據相關外匯管理法規,特製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於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外匯管理部(以下簡稱"北京外匯管理部")批准進行試點的各在京中資外匯指定銀行(以下簡稱"各中資試點銀行")。
第三條國內外匯貸款是指已辦理登記的各金融機構的自營外匯貸款,不包括外債轉貸款。
第四條授權的業務范圍,一是經批準的各中資試點銀行可直接為債務人辦理定期登記(原已採用定期登記的銀行仍可繼續執行),取消債務人到北京外匯管理部辦理逐筆登記;二是各中資試點銀行可直接辦理自行開立或注銷國內外匯貸款專用帳戶;三是各中資試點銀行可直接辦理債務人以自有外匯償還到期的國內外匯貸款本息,包括借新還舊。
第二章各中資試點銀行資格的確定
符合下列條件並提交下列材料的各中資試點銀行可向北京外匯管理部提出進行試點工作的申請。
第五條近兩年來在歷次資本項目外匯業務合格檢查中未出現重大違規行為,且制定了完善的內控制度和操作規程。
第六條能以規范的文本格式准確、及時報送有關業務統計數據。
第七條各中資試點銀行的有關外匯從業人員,需經北京外匯管理部培訓考核。
第八條本細則發布後,各中資銀行憑以下材料向北
京外匯管理部申請:
(一)正式申請;
(二)相關業務內控制度;
(三)按規范的文本格式報送有關業務統計數據的書面承諾;
(四)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辦理登記
第九條國家對國內外匯貸款實行全面登記管理制度。各中資試點銀行實行定期登記。
第十條各中資試點銀行應於每月5個工作日前向我管理部報送上月發生的"自營外匯貸款簽約情況表"和"自營外匯貸款變動反饋表"。
第十一條已辦理定期登記的各中資試點銀行,如國內外匯貸款合同條款發生修改、變動,應於次月定期報送上述報表時,及時向北京外匯管理部進行變更登記。
第十二條有擔保的國內外匯貸款在履約後應注銷外匯貸款定期登記。
第四章開立、注銷帳戶
第十三條各中資試點銀行可自行開立或注銷本銀行項下國內外匯貸款貸款專戶,貸款資金必須進入該專戶。還貸專戶須經北京外匯管理部批准。
第十四條各中資試點銀行應按照《境內外匯帳戶管理規定》(1997年10月7日 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第三章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二條監督貸款專戶及還貸專戶的收支。
第十五條每筆登記的貸款合同對應一個貸款專戶;經常項目支出按有關規定辦理,資本項目支出需經北京外匯管理部核准。
第十六條各中資試點銀行應定期(每月5個工作日前)將上月開立或注銷的國內外匯貸款貸款專戶情況上報北京外匯管理部。
第五章償還貸款
第十七條債務人以自有外匯並按照借貸合同中約定的正常還款計劃償還國內外匯貸款時,各在京外匯指定銀行(以下簡稱"各銀行")在進行合規性和真實性審核後,可為企業辦理相關還款手續。
第十八條債務人購匯還款、異地還款和逾期還款的,以及試點范圍以外的還款,仍由債務人直接向北京外匯管理部申請,經北京外匯管理部逐筆核准後到各銀行辦理。
第十九條債務人以自有外匯並按正常還款計劃償還國內外匯貸款本息時,各銀行審核的材料主要有:
(一)企業申請;
(二)國內外匯貸款合同正本或副本(含借新還舊、外匯展期合同);
(三)債權人發出的還本付息通知書;
(四)入帳憑證。
第二十條各銀行應依據貸款合同中有關內容條款及按照《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1996年 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審核此筆貸款的使用情況。
第二十一條各銀行應核對還本付息通知書中的本息償還金額、時間和方式是否與貸款合同中的內容一致。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根據需要,北京外匯管理部將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對各中資試點銀行有關國內外匯貸款業務進行現場或非現場檢查。
第二十三條各中資試點銀行應按照本細則及其他相關外匯管理法規辦理上述業務。對未按規定辦理上述業務的,北京外匯管理部可暫停其試點工作。
第二十四條各中資試點銀行應按月(月初5個工作日前)上報北京外匯管理部國內外匯貸款授權執行情況。
第二十五條本細則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外匯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2002年4月16日
望採納祝你好運
⑷ 企業購匯償還出口押匯需辦理什麼手續
自有外匯確認書以及企業的說明 應該是不用提供了。
⑸ 個人去銀行貸外匯要什麼資料
拿身份證和手機去銀行的營業大斤辦理,請《採納》。
⑹ 擔保人購匯償還被擔保人外匯貸款時,銀行需審核什麼憑證是否需外管局審批
一、這種情況屬於境內交易,按照外匯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應當以人民幣作為擔保履約的幣種,擔保人直接交付人民幣即可,無需購匯也不得購匯;二、銀行發放外幣貸款而獲得本幣擔保資金,屬於銀行自身結售匯,參照《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完善銀行自身結售匯業務管理的通知》(匯發[2011]23號)審批後執行。
⑺ 外幣還款怎麼還
用人民幣還美元賬單(購匯還款):
信用卡設置「自動購匯還款」功能成功後,您產生的美元賬單就能用人民幣償還,存入信用卡的人民幣款項會優先購匯償還美金賬單(購匯還款設置無需任何費用繳納),購匯匯率按照還款當日我行美元賣出價早上十點公布的匯率。購匯金額可選擇全額購匯或最低還款額購匯(若您選擇最低金額購匯,由於賬單未還清會有全額利息產生)。溫馨提醒:人民幣消費還無法用美金還款。
1. 購匯功能設置成功後,您存入信用卡的人民幣款項會優先購匯償還美元賬單。 2. 根據外匯管理規定,購匯金額不能高於當期美元賬單金額,未出賬單部分不能購匯還款。
3.
如您同時設置了購匯還款功能和美元賬戶的「自動還款」,您的人民幣還款會優先購匯償還美元賬單,您的美元賬單本期設置的自扣金額(全額或最低)與約定購匯金額的差額部分,會再從您指定的美元自動還款賬戶中扣除。
美元轉賬還款:
通過以下途徑可給美元賬單還款,但僅接受美元現鈔賬戶的轉賬,另需遵守國家外匯管理局的相關規定。
1.登錄網上銀行大眾版/專業版,進入借記卡界面進行轉賬還款。請登錄網上銀行
2.撥打95555服務熱線,按1進入自助語音服務,驗證一卡通卡號和密碼後,按1進賬戶查詢及轉賬,再按3進入自助轉賬。 3.
如您已有招商銀行「一卡通」,亦可在櫃面通過轉賬方式償還信用卡賬款。無需任何手續費用。
⑻ 國內外匯貸款購匯進入什麼賬戶
進入國內外匯貸款專用賬戶。國內外匯貸款還本付息的管理。債務人以自有外匯或以人民幣購匯償還國內外匯貸款本息時,應向債權人提供外匯賬戶對賬單和《企業自有外匯確認書》(見附件5)等證明文件,由債權人進行真實性和合規性審核,事後由債權人按月報所在地外匯局備案(見附件2)。債務人償還貸款本息時,應先使用自有外匯,不足部分方可購匯。
為了方便企業使用國內外匯資金和金融機構進行債權管理,在前期試點基礎上,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了《關於實施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調整國內外匯貸款的外匯登記及管理方式。
此次國內外匯貸款管理方式改革,由原來的國內外匯貸款債務人到外匯局逐筆登記,改為由債權人集中登記;由原來的外匯局審核債務人開立國內外匯貸款專用賬戶和還本付息,改為由債權人自行進行真實性和合規性審核。外匯局將通過對債權銀行貸款登記及賬戶管理、還本付息操作的監控,實現對外匯貸款運作情況的管理。
國內外匯貸款管理方式的改革,減少了審批環節,簡化了企業使用國內外匯貸款的管理手續,便利了銀行向國內企業發放外匯貸款,有助於銀行對貸款的管理與回收,有助於提高國內外匯資金的使用效率。同時,這也是我國資本項目外匯管理方式改革邁出的重要一步,有利於外匯局將監管重點轉向銀行等金融機構,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總體監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