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辦理林權證需要什麼條件
申請辦理林權證一般的程序是,由使用者或所有者(權利持有人)向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提出林權登記或變更登記申請,由該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具體來說,申請的部門有以下情況:
1、使用國務院確定的國家所有的重點林區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單位,向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登記申請,並由該部門代理國務院直接核發證書。目前,國務院確定的國家所有的重點林區是指東北、內蒙國有林區的國家重點森工企業的施業區。
2、使用國家所有的跨行政區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單位和個人,向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登記申請,由該級人民政府發證。如某塊森林跨同一市內的兩個縣,則應向該兩縣共同的上一級市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如果屬於不同市的兩個縣,則應向共同的上一級某省或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核發林權證。
3、集體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村集體所有者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登記申請,這里的「所在地」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在地。
4、單位和個人所有的林木,由所有者向其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登記申請,由該縣級人民政府發證確認林木所有權。
5、使用集體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單位和個人,向其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登記申請,由該縣級政府發證確認使用權。
② 誰知道世行貸款是什麼意思啊不知可否告知.....
世界銀行的貸款程序:(1)項目的選定。作為項目周期的第一階段,項目的選定至關重要,能否從借款國眾多的項目中選出可行的項目,直接關繫到世界銀行貸款業務的成敗,因此,世界銀行對項目的選定工作歷來非常重視。世界銀行對項目的選定主要採取幾種方式:①與借款國開展各個方面的經濟調研工作;②制定貸款原則,明確貸款方向;③與借款國商討貸款計劃;④派出項目鑒定團。(2)項目的准備。在世界銀行與借款國進行項目鑒定,並共同選定貸款項目之後,項目進入准備階段。在項目准備階段,世界銀行會派出由各方面專家組成的代表團,與借款國一起正式開展對項目利用貸款的准備工作,為下一階段的可行性分析和評估打下基礎。項目准備工作一般由借款國承擔直接和主要責任。(3)項目的評估。項目准備完成之後,即進入評估階段。項目評估基本上是由世界銀行自己來完成的。世界銀行評估的內容主要有五個方而,即技術、經濟、財務、機構、社會和環境。(4)項目的談判。項目談判一般先由世界銀行和借款國雙方商定談判時間,然後由世界銀行邀請借款國派出代表團到華盛頓進行談判。雙方一般就貸款協議和項目協定兩個法律文件的條款進行確認,並就有關技術問題展開討論。(5)項目的執行。談判結束後,借款國和項目受益人要對談判達成的貸款協定和項目協定進行正式確認。在此基礎上,世界銀行管理部門根據貸款計劃,將所談項目提文世界銀行執行董事會批准。項目獲批准後,世界銀行和借款國在協議上正式簽字。協議經正式簽字後,借款國方面就可根據貸款生效所需條件,辦理有關的法律證明手續並將生效所需的法律文件送世界銀行進行審查。如手續齊備,世界銀行宣布貸款協議正式生效,項目進入執行階段。(6)項目的後評價。在一個項目貸款的賬戶關閉後的一定時間內,世界銀行要對該項目進行總結,即項目的後評價。通過對完工項目執行清款,進行回顧,總結項目前幾個周期過程中得出的經驗和教訓,評價項目預期受益的實現程度。
③ 什麼是林業貸款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印發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林業貸款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1995年6月21日 農發行字〔1995〕150號)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
現將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林業貸款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望遵照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有什麼情況和問題,請及時上報總行。
附: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林業貸款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林業貸款自1995年起由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辦理。為管好用好此項貸款,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林業貸款是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按照國家的林業產業政策以及國家有關金融法規和經濟政策,對我國有條件的地區營造速生豐產林,撫育中幼林,增加苗林生產以及國營、集體林場,開展多種經營、綜合利用、增加林業生產後勁提高經濟效益,給予資金支持的一項政策性專項貼息貸款。
第三條 林業貸款的基本任務是:為保護經營好現有森林,大力造林育林,擴大林木蓄積量,合理利用森林資源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建立比較發達的林業產業體系和比較完備的生態體系,充分發揮森林的多種功能和綜合效益。
第四條 林業貸款必須堅持「因地制宜、區別對待、擇優扶持」、「自願申請、誰借誰用、有借有還、到期歸還、債務落實」和「貸前審查、保證效益、銀行自主發放」等信貸政策和原則
第二章 范圍和用途
第五條 林業貸款的使用范圍:用於營造用材林,發展經濟林,撫育中幼林以及國營和集體林場開展多種經營、綜合利用等。
第六條 林業貸款的主要用途:
(一)在育苗、造林、撫育管理過程中所需的種子、苗木、化肥、農葯等費用支出。
(二)購置生產機械、修建簡易林道、購置必要的運輸機具等生產設施支出。
(三)發展多種經營,包括種植、養殖、採掘加工等。
(四)與林業生產密切相關的生產建設資金需要。
第三章 對象和條件
第七條 林業貸款的對象:各類林業企業、事業單位,各種林業經濟聯合體以及國營森工企業及所屬集體經濟實體。
第八條 申請林業貸款的基本條件
(一)所經營的山林必須持有當地政府發給的山權、林權證件,承包單位必須有營林造林的批准文件或具有法律效力的承包合同,貸款期限不超過承包年限。
(二)林業建設項目必須納入當地政府的林業發展規劃;多種經營項目必須具備有關部門的立項批復文件。
(三)有經營管理林業的能力,經濟效益較好。
(四)借款者必須是經濟實體,具有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投資以自籌為主,必須具有占投資總額30%以上的自籌資金,先用自籌資金,後用貸款。
(五)有具備擔保實力的經濟實體提供擔保或有高於貸款額度25%以上的財產作為抵押。
(六)承包單位須在農業發展銀行(代理行)開立結算帳戶,接受農業發展銀行(代理行)的檢查和監督,並向貸款行提供生產計劃、資金往來和財務收支等有關報表和材料。
(七)恪守信用,有還款能力,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八)借款單位要參加有關保險。
(九)申請貸款項目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四章 種類、期限與利率
第九條 林業貸款的種類分為四種:速生豐產林貸款、經濟林貸款、中幼林撫育貸款和多種經營貸款。
第十條 林業貸款期限。根據借款單位所經營林業生產項目周期的長短和綜合還款能力,並預測經濟效益等情況後合理確定。速生豐產林貸款最長不超過七年。經濟林和中幼林撫育貸款最長不超過五年。多種經營貸款最長不超過三年。
第十一條 林業貸款利率按照人民銀行規定利率計收。其貸款還本付息辦法:用於造林、護林、撫育的貸款,每年計收一次利息;用於多種經營的貸款,每季計收一次利息。歸還本金從新增收入起分年償還。
第十二條 貸款經辦行向借款單位收取全額利息。對予以貼息的林業貸款,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出具收息證明,由借款戶向有關部門領取貼息金。
第五章 程序
第十三條 林業貸款實行項目管理,其管理程序:
(一)下達貸款計劃控制額。每年四季度,自上而下下達次年度林業貸款控制額,各級行據此組織選報項目。
(二)上報意向性貸款項目。各行根據下達的貸款計劃控制額,對林業部門提出的項目進行考察初審。經初審可行的項目,由項目單位填報林業貸款項目計劃,逐級上報。
(三)下達貸款計劃。依據信貸計劃,對下級行上報的項目進行審查篩選平衡後,自上而下逐級下達信貸計劃和項目計劃批復。
(四)受理借款申請。列入項目計劃的單位,向開戶行提交《林業貸款項目申請書》,提交《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有關部門的立項批復文件。
(五)考察評估。對已受理的借款申請,開戶行要及時組織對貸款項目的考察評估並寫出評估報告,連同借款申請書、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其批復文件,形成項目貸款報批材料。
(六)呈報審批。對已形成的項目貸款報批材料,要逐級行文報上級行,按規定許可權進行審批;需變更項目的,要重新選報項目,待審查同意後再辦理審批。
(七)簽約發放。貸款項目審批後,由開戶行與借款方簽定借款合同,並按項目實施進度和資金使用順序發放貸款。
(八)建立項目檔案。貸款發放後,經辦行要對每個項目的各類資料進行分類、收集、整理,建立項目檔案。
(九)跟蹤檢查。經辦行和審批行要經常對項目實施、貸款使用、財務收支、經濟效益等情況及時進行跟蹤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十)按約收貸。經辦行按照借款雙方商定的還款期限,在貸款到期前向借款單位發出《催收到(逾)期借款通知單》,按期收回貸款;對項目單位因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按期歸還的貸款,可按規定辦理延期還款手續。
(十一)總結評價。項目終結時,經辦行要對貸款項目執行情況進行全面評價,總結經驗,寫出書面的項目評價報告報上級行。
第六章 管理
第十四條 計劃管理。林業貸款計劃每年逐級審查上報,由總行統一安排,並實行項目管理。貸款計劃的安排依據:
(一)資金來源。即林業部門的育林、造林補助、自籌資金、財政貼息和人民銀行計劃安排資金。
(二)當地資源條件、林業生產現狀及發展潛力。
(三)上年信貸計劃完成情況和貸款管理水平。
(四)上報林業貸款項目的情況。
第十五條 資金管理。林業貸款資金計劃的落實與項目要銜接一致,專款專用,並保證及時到位。林業貸款到期收回後,由省級分行重新安排使用,但也必須專款專用。
第十六條 項目管理。申請林業貸款的項目計劃要正式行文上報。內容包括:計劃說明、項目分類、項目實施時間、地點、內容,投資及自籌資金情況,效益分析、市場預測等。
第十七條 審批許可權管理。各級行都要確定相應的審批許可權,具體規定另行發文。
第十八條 統計管理。為准確反映貸款執行情況和結果,向上級反饋真實的信息,各級貸款經辦行要把統計工作作為信貸規范管理內容之一。
(一)林業貸款使用專門的會計科目。
(二)各行要建立報表,反映貸款執行情況。
(三)收回再貸的林業貸款仍要反映在所屬會計科目中。
第十九條 檔案管理。各級行要逐步建立健全林業貸款經濟檔案和項目檔案,並建立備選項目庫。
第七章 監督與制裁
第二十條 林業貸款周期長、見效慢,貸款經辦行要經常對項目貸款實施、使用、財務收支、經濟效益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確保林業貸款專款專用。
第二十一條 林業貸款經辦行要與林業部門和財政部門協作,每年對林業貸款的使用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擠占挪用、截留銀行貸款。
第二十二條 以借款人實行信貸監督,主要檢查是否執行國家林業產業政策;是否履行貸款合同;是否符合國家有關信貸政策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三條 對違反借款合同者,依據具體情況給予加息、停止發放新貸款,扣收貸款或提前收回貸款等經濟制裁。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總行制定並負責解釋和修改。
第二十五條 各分行可根據本辦法,結合當地具體情況制定實施細則,並報總行備案。
第二十六條 本國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④ 林權證貸款
貸款條件
1.只有辦了林權證,才能進行按樹林抵押貸款。
2.不被接受為抵押物的幾類情況:權屬不清或存在爭議的林木;未辦妥出讓手續的劃撥森林資源資產;未經依法辦理林權登記而取得林權證的林木和林地使用權;單獨的幼林不能單獨抵押;
3.申請抵押的桉樹需要達到2年以上的種植期(對於受台風、冰災等特殊氣候影響較大,地處沿海地區和粵北山區種植的桉樹樹齡,原則上要達到3年(含)以上)。同時,按原先規定,個人需300畝以上的桉樹連片種植面積,才可以申請抵押。現在,廣東農行擬出台新貸款辦法,計劃將該面積標准下調為100畝以上。
4.抵押林木必須由具備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條件的機構進行評估,且貸款金額不超過評估價值的50%。
5.桉樹抵押貸款無需購買森林保險。
6.貸款用途:必須應用於林業生產,「包括林木種植、撫育、林木加工和收購等方面」,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該政策正在調整,未來用途可以更寬,期限更長)。
7.抵押按樹林處置權:貸款後,由包括農行、林業部門在內三方簽名,才可能拿到砍伐證。林農私自處理抵押林木屬違法行為。
貸款利率
2009年5月,由人行等五部門聯合出台的《關於做好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與林業發展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對貸款利率作了明確規定:「對於符合貸款條件的林權抵押貸款,其利率一般應低於信用貸款利率;對小額信用貸款、農戶聯保貸款等小額林農貸款業務,借款人實際承擔的利率負擔原則上不超過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限貸款基準利率的1.3倍。」
桉樹抵押貸款利率相對優惠。同時,兩種對象將能取得更為優惠的利率:與農行長期合作的林業龍頭企業和種植規模較大的林農。至於小額貸款,有購買森林保險者利率更低。一般來說,以100萬為例,一般年利率(一年期)在5%-6%之間
⑤ 調整世行貸款「森林資源發展和保護項目」轉貸條件涉及哪些省份
《關於調整世行貸款「森林資源發展和保護項目」轉貸條件的通知》(財際〔2000〕35號)指出,調整世行貸款「森林資源發展和保護項目」的轉貸條件涉及的省份有:安徽省、福建省、廣西壯族自治區、貴州省、河北省、河南省、黑龍江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遼寧省、山東省、山西省、四川省、雲南省、浙江省和重慶市。
⑥ 世行貸款項目是什麼
世行貸款項目就是世界銀行貸款項目,專指用世界銀行所提供的貸款安排的各類項目的總稱。
這類項目的貸款擔保者一般是政府或代表政府的機構。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的承辦單位及國家,必須提供貸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和有關經濟情報。在我國世界銀行貸款項目涉及生產、流通、服務以及科研、教育、衛生等各個領域。
世界銀行對項目的選定主要採取幾種方式:
①與借款國開展各個方面的經濟調研工作;
②制定貸款原則,明確貸款方向;
③與借款國商討貸款計劃;④派出項目鑒定團。
(6)世行貸款撫育林的條件擴展閱讀:
世界銀行的貸款程序:
1、項目的選定。作為項目周期的第一階段,項目的選定至關重要,能否從借款國眾多的項目中選出可行的項目,直接關繫到世界銀行貸款業務的成敗,因此,世界銀行對項目的選定工作歷來非常重視。
2、項目的准備。在世界銀行與借款國進行項目鑒定,並共同選定貸款項目之後,項目進入准備階段。
3、項目的評估。項目准備完成之後,即進入評估階段。項目評估基本上是由世界銀行自己來完成的。世界銀行評估的內容主要有五個方而,即技術、經濟、財務、機構、社會和環境。
4、項目的談判。項目談判一般先由世界銀行和借款國雙方商定談判時間,然後由世界銀行邀請借款國派出代表團到華盛頓進行談判。雙方一般就貸款協議和項目協定兩個法律文件的條款進行確認,並就有關技術問題展開討論。
5、項目的執行。談判結束後,借款國和項目受益人要對談判達成的貸款協定和項目協定進行正式確認。
6、項目的後評價。在一個項目貸款的賬戶關閉後的一定時間內,世界銀行要對該項目進行總結,即項目的後評價。
⑦ 林權抵押貸款條件是什麼
一、持有並經過年審的《貸款卡》、《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
二、從事林業生產經營或從事與林業經濟發展相關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有較為規范的財務制度,相關財務指標符合要求。
四、經營活動正常且有一定的經濟效益。
五、投資與林業相關的項目,並具有一定的自有資金。
六、具有按時還本付息的意願和相應的能力。
七、資信良好,遵紀守法,無不良信用及債務記錄。
八、金融機構要求的其他條件。
(7)世行貸款撫育林的條件擴展閱讀:
《中國銀監會、國家林業局關於林權抵押貸款的實施意見》(銀監發〔2013〕32號):
一、申請辦理林權抵押貸款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要求借款人提交林權證原件。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應接受未依法辦理林權登記、權屬不清或存在爭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作為抵押財產,也不應接受國家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作為抵押財產。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應接受無法處置變現的林權作為抵押財產,包括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防風固沙林、農田和牧場防護林、護岸林、護路林等防護林所有權、使用權及相應的林地使用權。
以及國防林、實驗林、母樹林、環境保護林、風景林,名勝古跡和革命紀念地的林木,自然保護區的森林等特種用途林所有權、使用權及相應的林地使用權。
三、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管理的林權進行抵押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要求抵押人提供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決議,以及該林權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同意抵押的書面證明。
林業專業合作社辦理林權抵押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要求抵押人提供理事會通過的決議書;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林權抵押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要求抵押人提供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董事會通過的決議或決議書。
四、以共有林權抵押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要求抵押人提供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意見書;以承包經營方式取得的林權進行抵押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要求抵押人提供承包合同。
以其他方式承包經營或流轉取得的林權進行抵押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要求抵押人提供承包合同或流轉合同和發包方同意抵押意見書。
⑧ 什麼是世行貸款 世行貸款有哪些優點
世行貸款就是世界銀行貸款,世界銀行貸款是指由世界銀行(主要是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和國際開發協會)提供給發展中國家的政府和由政府擔保的公私機構的優惠貸款。世行貸款貸款種類有具體投資貸款、部門貸款、結構調整貸款、是技術援助貸款以及緊急復興貸款。貸款期限20~30年左右,寬限期5~10年。
世行貸款優點
一:期限長。世界銀行的硬貸款最長期限達二十年,平均為十七年,寬限期五年。從第6年開始每年還本及付息,而前五年只付息不還本。軟貸款最長期限長達五十年.寬限期為十年。即首個10年毋須還本,而從第11年開始才每年分兩期償還。具體期限視乎借款國的人均國民生產總值而定。由於貸款期限長,借款國的資金調度靈活性很大,相應的可以降低資金流動比例利於提高資金的增值能力。
二:貸款利率低。世界銀行貸款資金來源於會員國實繳股本,但是絕大部分是在資本市場上所發行的中長期債券,由於該等債券的信用等級高,而籌資成本又較其他銀行為低,因此,貸款利率便相應較低。
三:貸款的支付方式獨特。世界銀行貸款支付方式有一套完整的規定方法,以確保貸款不會挪用。貸款支付方式雖多,總的歸納起來分為報帳提款申請支付和特別承諾申請支付兩種,貸款工程項目都需設立周轉金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