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銀監會個人貸款管理辦法
一般來說,白戶是很難獲得銀行貸款的,這種情況下只有找當地正規貸款公司辦理貸款。
這是我給你找的銀行貸款的一些相對知識,你瀏覽的看一下《小指陣》,也許對你有所幫助。
自營貸款、委託貸款和特定貸款:
1、自營貸款,是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並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託貸款,是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3、特定貸款,是指經國務院批准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後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以貸款為例,希望能對你有幫助。
Ⅱ 急需銀行貸款審查委員會的議事規則
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貸款審查委員會工作制度
為充分發揮貸款審查委員會科學決策、民主管理、高效運行的作用,明確貸款審查委員會及其組成人員的工作職責,提高貸款審查委員會決策水平,按照「審貸分離,集體審查」的原則,依據《商業銀行法》、《貸款通則》及聯社信貸管理規定,特製定本制度。
一、人員結構
1、貸款審查委員會由5人組成,分別是:聯社分管信貸副主任、資金營運部、財務會計部、合規風險管理部負責人組成,聯社分管信貸副主任為貸審會主任。聯社理事長、主任、監事長可列席或派代表列席會議。
2、貸款調查組成員為拓展部成員組成,組長為分管拓展部的聯社副主任擔任。
二、主要工作職責
1、貸款審查委員會是聯社經營管理層貸款審查、審批的決策機構,對聯社主任室負責,接受聯社理事會、監事會的檢查和監督。
2、貸款審查委員會負責研究和擬定信貸政策、管理辦法、年度信貸計劃和工作目標、授權授信管理辦法信貸資金計劃等。審議相關部門規定的信貸和風險管理專題報告,確定階段工作管理目標和重點。
3、對超過授權(聯社分管主任)范圍的貸款發放進行審核和決策,對授信企業和年度貸款客戶分類管理進行審核和決策,對企業執行優惠利率進行審核和決策,對超授權外的票據業務進行審核和決策。
4、審議提交聯社貸款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查的其它信貸事項,以及其它認為有必要提交貸款審查委員會的事項。
三、審議程序
1、貸款審查委員會需3人以上成員出席方可開會,成員確定後,不得由他人代為行使權利。
2、會議由貸款審查委員會主任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出席,由主任指定人員代為主持。
3、貸款調查組可派一名成員參加會議,負責調查結論陳述,會議材料准備、會議內容記錄、材料收集整理。同時按檔案管理規定保管裝訂入檔。
4、貸款審查委員會會議,首先由貸款調查崗成員對審貸項目作簡單的說明。並提供企業相關資料、調查報告等。貸款審查委員會成員依據調查崗匯報材料,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信貸管理規定,本著實事求是、客觀公正、風險防範的要求,對每一筆貸款慎重審議,並明確發表意見。會議採取記名表決方式,表決意見為「同意、否決、復議」三種,不得棄權。
5、貸款審查委員會議事規則採取與會人員3人以上表決一致,可形成決議,由貸款審查委員會主任簽署明確審批意見。另行復議的復議事項要明確。聯社主任在授權內對貸審會同意發放的貸款具有一票否決權。
6、需要復議的項目只能復議一次,復議時,表決意見仍為復議的,視為「否決」。
四、會議時間規定
1、貸審會採取例會制度(時間為每周三晚5:00-6:00)
2、如遇其它緊急工作情況,可召開臨時會議。
五、貸審會成員職責
1、准時參加會議,積極發表意見,客觀公正地對審議事項進行審議。對因怕擔責任怠於行使權利的成員,連續3次對所審議項目都表決「否決」,而被審議項目在事後無風險按期收回的,將取消其貸款審查委員會成員資格。
2、實行責任追究制。業務拓展部對貸前調查承擔責任,合規風險管理部對貸時審查承擔責任;貸款審查委員會由於決策失誤,造成資產損失的,承擔一定的經濟、行政責任。
3、對需報請省聯社、聯社理事會、監事會備案的審議事項,按照相關制度程序執行。
六、管理與監督
1、根據風險管理要求,貸款審查委員會對大額業務的審議應按照風險管理相關制度的要求整理備案,進行風險評價,聯社理事長、主任對評價的信貸業務認為風險較高,可行使一票否決權。
2、對需報監事會備案的資產業務,按相關制度程序運行,監事會對貸審會審批的事項可進行質詢,對風險較高的,認為存在違規失實的貸款業務,可提出糾正、處理意見。
3、本制度由賈汪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負責解釋。
4、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Ⅲ 銀行的貸審會是如何形成的
全稱貸款審查委員會,成員包括業務(風險)、稽核等方面人員,成立的目的是對大額貸款進行審查控制其風險,維護銀行利益,是貸款「三查」——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後檢查的一部分。只要有貸款業務的部門都要有這個委員會,大額的話要報上級貸審會研究。
貸款審批是主管信貸業務的人員在規定的審批許可權內,依據借款申請書和貸前調查意見,進行 「認定事實,掌握政策,確定貸款」 的過程。流動資金貸款實行三級審批制。主管領導人對貸款發放的結果負決策責任。認定事實,即審批人對企業和信貸員提供的貸款原因和用途進行復審,正確判定其性質。
(3)貸款審批委員會規定擴展閱讀:
貸前調查的法律內容
(一)關於借款人的合法成立和持續有效的存在審查借款人的合法地位。如果是企業,應當審查借款人是否依法成立,有無從事相關業務的資格和資質,查看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應當注意相關證照是否經過年檢或相關審驗。
(二)關於借款人的資信考察借款人的注冊資本是否與借款相適應;審查是否有明顯的抽逃注冊資本情況;以往的借貸和還款情況;以及借款人的產品質量、環保、納稅等有無可能影響還款的違法情況。
(三)關於借款人的借款條件借款人是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開立基本帳戶和一般存款戶;借款人(如果是公司)其對外投資是否超過其凈資產的50%;借款人的負債比例是否符合貸款人的要求;
Ⅳ 人民銀行總行《關於進一步加強貸款管理的有關問題的同知》對貸款審查新的要求
關於進一步加強貸款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
關於進一步加強貸款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
銀發[1998]19號
中國人民銀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深圳經濟特區分行;各國有商業銀行,其它商業銀行(城市合作銀行由當地人民銀行轉發):
為加強信貸管理,提高貸款質量,防止大案要案的發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組織有關幹部學習,內部掌握執行。
一、深化對新形勢下貸款風險特點的認識,進一步強化貸款風險防範意識。當前,以借款為名非法騙取金融機構巨額貸款資金的大案要案問題比較突出。一些不法分子採用各種手段騙取貸款後,或揮霍浪費,或攜款潛逃,使金融機構蒙受巨大損失。造成這些問題的重要原因在於,一些
金融機構的貸款對象從過去比較單一的國營、集體經濟擴展到個體私營經濟,信貸從業人員大量增加而其基本素質不適應需要,貸款風險因素增多等。因此,各金融機構在嚴格執行信貸管理規章制度,認真總結防範信貸風險經驗的同時,要進一步提高防範貸款風險的警覺性,針對新形勢下
貸款風險的特點,採取更加科學、嚴密的防範措施。
二、各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時,除了審查借款人的資格、條件、經營狀況等情況,還要對企業的法人代表及主要管理者的個人品質加強審查。對董事長、總經理、廠長、經理等主要管理人員有賭博、吸毒、嫖娼、包養情婦,經常出入歌舞廳、桑拿場所,大操大辦婚喪紅白喜事,購買與
其經濟實力不相稱的高級轎車、經常租住高級賓館等行為的,其企業貸款必須從嚴控制。
三、對家族式的集團或公司的貸款必須從嚴控制。所謂家族式集團或公司,是指集團及其子公司或分公司的主要負責人、企業內部的主要領導崗位全部或主要由有血緣關系的人員及其家屬、親屬擔任的企業。
四、對法人代表持有外國護照或擁有外國永久居住權的,其企業、公司在國外有分支機構的,其家庭主要成員在國外定居或者在國外開辦公司的企業的貸款要從嚴控制,對其法人代表出國及企業的資金往來要密切關注。特別是對將資金轉移到國外或資金用途不明的轉帳行為,要進行嚴
格的審查、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制止。
五、金融機構貸款前要對企業法人代表的兼職情況進行調查。對於一人兼任多個企業法人代表的關連企業的貸款,必須從嚴控制。
六、金融機構審查貸款時,必須以借款人的資格、條件、經營狀況、還款能力、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品質等為依據,不得因借款人的政治身份,比如「勞動模範」、「先進分子」、「華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為依據,降低貸款條件或不按規章制度發放和管理貸款。
七、借貸關系只發生在當事人之間。對那些通過或利用領導、親屬、朋友、同學、戰友等關系打招呼、寫條子介紹的貸款,不得放鬆對貸款條件的審查。對不符合貸款條件的,堅決不予貸款。
八、金融機構發放擔保貸款時,要對借款人與擔保人的關系進行認真調查。對借款人與擔保人屬同一集團公司的企業,貸款要從嚴審查。非獨立法人的分公司提供的擔保無效。
九、實行母子公司制的企業集團及所屬企業,申請貸款時,除提供本公司財務報表外,還要提供集團公司合並財務報表。不提供者,金融機構可以拒絕貸款。對實行總分公司制的企業集團,其貸款由總公司統借統還。金融機構不得對其分公司發放貸款,經總公司授權的分公司除外。
十、貸款人必須認真審查每一筆貸款。不能把貸款的安全全部建立在歷史和過去信譽的基礎上,不得因為借款人一向按時還本付息而對其新的借款放鬆審查。
十一、貸款人要對借款人還款資金來源加強了解。對那些通過借東補西、連環借貸或用其它來源不明的資金歸還貸款的企業的新的貸款必須從嚴控制。
十二、各金融機構要對借款人的法人代表及其主要管理人員建立定期約見制度。約見周期可根據貸款額度的大小、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變化狀況等確定。貸款額度大的,要相應縮短約見周期。
十三、各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嚴格執行審貸分離和集體審貸制度。審貸兩權必須分別在兩個部門,取消審貸兩權在一個部門內兩個崗位的做法。
十四、各金融機構要加強對信貸人員的思想教育和品行的約束與監督。信貸人員(信貸員、信貸審查小組成員、信貸審查委員會成員)與借款人在借貸活動中不得進行不正當的私下接觸;信貸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接受借款人的現金、貴重禮品、購物券等;不得參加由借款人支付費用
的吃喝、歌舞、桑拿、高爾夫球、麻將、旅遊或變相旅遊等活動;不得向借款人報銷任何費用。凡違反規定的信貸人員,一經查實,應按黨紀政紀的規定從嚴格處理。
十五、各金融機構要將本《通知》精神在信貸工作人員和有關人員中迅速傳達,認真貫徹執行。貫徹執行中的情況和問題,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
1998年1月12日
Ⅳ 銀行貸審會審議一周幾次
全稱貸款審查委員會,成員包括業務(風險)、稽核等方面人員;成立的目的是對大額貸款進行審查控制其風險,維護銀行利益;是貸款「三查」——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後檢查的一部分;貸款業務的部門都有這個委員會,大額貸款需報上級貸審會研究。基本的審議程序:貸款審查委員會需3人以上成員出席方可開會,成員確定後,不得由他人代為行使權利。
會議由貸款審查委員會主任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出席,由主任指定人員代為主持。貸款調查組可派一名成員參加會議,負責調查結論陳述,會議材料准備、會議內容記錄、材料收集整理。同時按檔案管理規定保管裝訂入檔。貸款審查委員會會議,首先由貸款調查崗成員對審貸項目作簡單的說明。並提供企業相關資料、調查報告等。貸款審查委員會成員依據調查崗匯報材料,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信貸管理規定,本著實事求是、客觀公正、風險防範的要求,對每一筆貸款慎重審議,並明確發表意見。會議採取記名表決方式,表決意見為「同意、否決、復議」三種,不得棄權。貸款審查委員會議事規則採取與會人員3人以上表決一致,可形成決議,由貸款審查委員會主任簽署明確審批意見。另行復議的復議事項要明確。聯社主任在授權內對貸審會同意發放的貸款具有一票否決權。需要復議的項目只能復議一次,復議時,表決意見仍為復議的,視為「否決」。
Ⅵ 審貸委員會集體審批的貸款出現損失,審批人該如何承擔法律責任
如損失數額巨大,可定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
具體規定為:國有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企業破產或者嚴重損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有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有前款行為,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兩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或定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嚴重不負責任被詐騙,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具體情節,罪名可能不一樣。
Ⅶ 銀行抵押貸款審批需要哪些部門審批
銀行抵押貸款審批是需要很多部門來進行審批的,包括貸款管理委員會,貸款調查部,貸款審批,部分貸款發放檢查部分,貸款稽核部門。所以說在銀行抵押的貸款是非常嚴格的,每一個部門都有自己的職責。
一、 銀行抵押貸款還不上怎麼辦?
由於資金緊張,很多人都會選擇在銀行進行貸款,因為銀行貸款的利息是比較低的,但如果收入沒有很大保障的話,就是需要進行抵押貸款的,那麼還不上的話情況是比較嚴重的,所以可以申請延期還款,向銀行表明是由於個人的經濟問題或者是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導致的無法還款,然後銀行會根據你的真實情況來決定是否延期還款以及還多少錢。最簡單的一個方法就是向別人借錢,因為還不上的話可能會有罰息,而且越長時間的話罰息也越長,那麼就應該向親朋好友借款,但是必須要在一定時間內還上,否則會影響彼此之間的感情。如果最後實在是還不上的話,那麼銀行就會把抵押物給拍賣掉,以此來償還貸款的金額。
二、 銀行抵押貸款的條件
如果經濟是真的很緊張,又想抵押貸款的話是有一定條件的,比如說年齡要在55周歲以下並且有良好的信譽資質,因為銀行是不會把貸款下放給徵信信息不好的人的,他也害怕吃虧,還要有良好的收入狀況以及穩定的工作,如果你的收入不是很好的話,就證明不了你有足夠的能力來還這個貸款,那麼銀行也是不會借給你的,貸款的用途也是要合理合法的,不能說借貸款是要用來做違法的勾當。以及銀行的其他貸款條件。
綜上所述,如果想在銀行抵押貸款的話,條件是比較多的。一定要滿足相關的條件才能夠進行貸款,最重要的就是自己的徵信信息不能夠有污點,現在是個信用社會,沒有銀行願意把自己的貸款下放給一個徵信信息不好的人。
Ⅷ 合規委員會議事規則如何規定的
合規委員會的議事規則是:
1、貸款審查委員會是聯社經營管理層貸款審查、審批的決策機構,對聯社主任室負責,接受聯社理事會、監事會的檢查和監督;
2、審議提交聯社貸款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查的其它信貸事項,以及其它認為有必要提交貸款審查委員會的事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五十九條
商業銀行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制定本行的業務規則,建立、健全本行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
第六十條
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健全本行對存款、貸款、結算、呆賬等各項情況的稽核、檢查制度。
商業銀行對分支機構應當進行經常性的稽核和檢查監督。
Ⅸ 我國《貸款通則》所規定的七項管理責任制是什麼
貸款管理責任制
第三十八條貸款管理實行行長(經理、主任,下同)負責制。
貸款實行分級經營管理,各級行長應當在授權范圍內對貸款的發放和收回負全部責任。行長可以授權副行長或貸款管理部門負責審批貸款,副行長或貸款管理部門負責人應當對行長負責。
第三十九條貸款人各級機構應當建立有行長或副行長(經理、主任,下同)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貸款審查委員會(小組),負責貸款的審查。
第四十條建立審貸分離制:
貸款調查評估人員負責貸款調查評估,承擔調查失誤和評估失準的責任;貸款審查人員負責貸款風險的審查,承擔審查失誤的責任;貸款發放人員負責貸款的檢查和清收,承擔檢查失誤、清收不力的責任。
第四十一條建立貸款分級審批制:
貸款人應當根據業務量大小、管理水平和貸款風險度確定各級分支機構的審批許可權,超過審批許可權的貸款,應當報上級審批。各級分支機構應當根據貸款種類、借款人的信用等級和抵押物、質物、保證人等情況確定每一筆貸款的風險度。
第四十二條建立和健全信貸工作崗位責任制:
各級貸款管理部門應將貸款管理的每一個環節的管理責任落實到部門、崗位、個人,嚴格劃分各級信貸工作人員的職責。
第四十三條貸款人對大額借款人建立駐廠信貸員制度。
第四十四條建立離職審計制:
貸款管理人員在調離原工作崗位時,應當對其在任職期間和許可權內所發放的貸款風險情況進行審計。
Ⅹ 什麼是貸審會
即貸款審查委員會。
是銀行內部負責貸款決策的機構。商業銀行貸款政策中明確規定貸款委員會的組織職責和開會的次數。銀行貸款委員會的結構根據其相對規律、貸款處理過程中的分工和職員能力而定。
比如,在中小型商業銀行里,貸款委員會通常由主席、高級貸款主管人員和董事會中選出的一些成員組成。在大銀行里,貸款委員會則執行等級制度。貸款參議委員會由高級貸款管理人員組成,其工作與董事會密切配合。
(10)貸款審批委員會規定擴展閱讀:
參議委員會的職權范圍是解決業務操作問題和貸款決策,而董事會則負責審查全部貸款政策,以及在諸如有問題貸款及貸款結構等較為敏感的領域,提出建議,指點行動方向。
商業銀行的貸款委員會通常每周開會,討論超過個人或小組放款許可權的借款申請。在會上,每位貸款主管人員要分析申請貸款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然後,貸款委員對該項提議進行表決。貸款政策應規定批准某一貸款申請所必需的投票數。當出現特殊情況必須作出決定時,貸款委員會主席可以召集緊急會議。但是,在某些場合可以通過電話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