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蘇州購房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申請流程:
1.提交資料
借款人到本人繳存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管理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選擇擔保中心提供擔保的,應提交包括擔保申請所需材料在內的全部個貸申請所需材料,包括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購房首付款證明資料,購房合同,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等。
2.審核通知單
管理部對借款申請初審通過後,開具《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列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將全部個貸資料交與擔保中心。
3.審批
擔保中心對擔保申請進行審核,借款人符合擔保條件的,擔保中心開具《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借款人委託中介機構代辦公積金貸款的,擔保申請手續由代辦機構負責代理並代收擔保服務費。(註:代辦中介機構須具備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資質認證,且與擔保中心簽有合作協議。)
4.繳費
借款人依據審核通過的《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繳納擔保服務費。擔保中心開具擔保服務費發票,對審批通過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蓋擔保中心公章。
5.材料轉送
審核後的個人貸款申請資料(包括蓋章後的合同),由擔保中心轉送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委託中介機構代辦的,由中介機構負責上述資料的傳遞工作。
6.簽署合同
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監督指導借款申請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上簽字。
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是我國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項措施,目的在於由國家、集體、個人三方共同負擔,解決職工住房困難。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按照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有享受此種貸款的權利,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
2. 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時間一般要幾天
公積金辦理貸款,工作人員一般就是告訴你十天十個工作日,也就是二十天。首先拿著你的購房合同,和公積金卡。
戶口本,身份證,去公積金遞交。審核一般在3-5個工作日。 審核結束後去公積金,簽借款合同,然後等待放款。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應按下列程序:
(一)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有關資料。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負責借款人資格、擔保人資格、貸款額度和貸款期限的審查及合同的填寫同意後,借款人與*簽訂相關合同或協議,並按辦理銀行規定辦理保險。
(三)貸款手續辦理完畢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給銀行簽發准予貸款通知書,銀行接到貸款通知書後辦理貸款劃付手續。
(2)蘇州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通知書樣本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職工以其所在單位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照規定儲存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儲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職工離退休時本息余額一次付償,退還給職工本人。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類別有:新房貸款、二手房貸款、自建住房貸款,住房裝修貸款、商業性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等。
(注意:不是所有的公積金中心都提供以上類別的貸款,請先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
3. 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後,可以拖多久去簽字
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後銀行會通知簽字日期。
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有:
在貸款當地城鎮常住有效戶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證明;
在貸款之前有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的住房公積金,公積金的累計繳存時間不能低於12個月;
首套房自籌資金達到所購住房總價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貸則只需兩成;
借款人具備正當的工作和穩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資收入,貸款償還意向明確;
與售房處簽署了購房契約或是合同;
符合委託人和受託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4. 怎麼查詢蘇州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進度
1、可登錄中心網站首頁貸款進度查詢快捷通道查詢;
2、撥打12329客服熱線自助查詢;
3、也可本人攜帶身份證前往委貸銀行或中心信貸管理處查詢。
5. 公積金管理中心列印審批通知書是什麼意思
就是公積金中心已經完成審核(審核通過),等放款。
貸款審批通過後貸款銀行會下放相應的通知函才可辦理以下手續。
1、建立信用貸款關系;
2、貸款人提出貸款申請;
3、銀行審查專員進行貸款審查;
4、審查通過,簽定借款合同;
5、發放銀行貸款。
(5)蘇州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通知書樣本擴展閱讀:
辦理程序
1、借款人向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領取並如實填報《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同時附有關材料報送公積金中心審查;
2、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通過對借款人購房真實性及還款能力的審查,提出貸款額度和期限的建議,初審合格並經分支機構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市公積金中心審批;
3、市公積金中心審查後作出准予貸款或不予貸款的決定,將貸款材料轉回各分支機構;
4、准予貸款的,由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將貸款材料轉受託銀行,由受託銀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擔保當事人,並簽訂《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辦理抵押擔保手續;對不符合貸款條件的,由各分支機構通知借款申請人並說明原因;
5、受託銀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6. 住房公積金貸款委託通知書 下發後 多長時間內必須去銀行
銀行要發放公積金貸款,必須先和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委託協議書」,取得承辦權之後才能接受委託辦理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公積金管理中心對貸款進行審批後,向受委託銀行出具「委託貸款通知書」,同時將委託貸款基金劃入銀行的住房委託貸款基金賬戶。銀行憑「委託放款通知書」與借款人簽訂合同,辦理抵押手續、貸款劃付手續。發放完貸款,承辦銀行向客戶提供回單,並將有關放款資料報送公積金管理中心。
7. 蘇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申請流程:
1.提交資料
借款人到本人繳存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管理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選擇擔保中心提供擔保的,應提交包括擔保申請所需材料在內的全部個貸申請所需材料,包括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購房首付款證明資料,購房合同,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等。
2.審核通知單
管理部對借款申請初審通過後,開具《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列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將全部個貸資料交與擔保中心。
3.審批
擔保中心對擔保申請進行審核,借款人符合擔保條件的,擔保中心開具《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借款人委託中介機構代辦公積金貸款的,擔保申請手續由代辦機構負責代理並代收擔保服務費。(註:代辦中介機構須具備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資質認證,且與擔保中心簽有合作協議。)
4.繳費
借款人依據審核通過的《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繳納擔保服務費。擔保中心開具擔保服務費發票,對審批通過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蓋擔保中心公章。
5.材料轉送
審核後的個人貸款申請資料(包括蓋章後的合同),由擔保中心轉送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委託中介機構代辦的,由中介機構負責上述資料的傳遞工作。
6.簽署合同
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監督指導借款申請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上簽字。
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是我國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項措施,目的在於由國家、集體、個人三方共同負擔,解決職工住房困難。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按照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有享受此種貸款的權利,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
8. 蘇州公積金貸款買房申請流程問題
公積金貸款買房申請流程:
1、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一)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二)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三)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五)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六)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七)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2、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
3、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4、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公積金貸款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
2、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十二個月以上;
3、在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自住住房,並已付清規定首付比例以上購房款;
4、個人信用良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購建的住房作為貸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擔保。
9. 蘇州用住房公積金還貸款需要帶什麼材料
蘇州用住房公積金還貸款需身份證件原件(居民身份證或台灣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借款合同原件;銀行蓋章的還貸證明(含還款明細、貸款賬號、貸款人身份信息等)原件(還貸證明當年有效);
如申請還貸提取的職工不是借款人,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與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關聯的銀行卡(如尚未辦理關聯或需要變更銀行卡,需提供蘇州大市范圍內工、建、農、中、交、蘇州任一一家銀行發出的本人借記卡)。
(9)蘇州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通知書樣本擴展閱讀:
《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支付租賃自住住房房租的;
(七)經有權部門認定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低保邊緣困難救助對象和特困職工救助對象的;
(八)女滿40周歲、男滿50周歲下崗失業,且住房公積金帳戶封存滿兩年的;
(九)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不在本市或者戶口遷出本市的;
(十)經公積金管委會決定的其他情況。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本條第一款(一)、(五)、(六)項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額度,均不得超過當期實際發生額。提取住房公積金同時注銷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