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想銀行貸款,我是扶貧的貧困戶,需要什麼手續
一、申請精準扶貧貸款的條件:
1、年齡在18歲到60歲之間,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2、持有效身份證件,具有還款能力,並且無不良信記錄;
3、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
4、有貸款意願和自主發展能力;
5、能夠帶動缺乏致富能力的貧困農戶(必須是建檔立卡貧困戶)增收脫貧的致富能人、農村合作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二、申請需要的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冊原件及復印件;
2、 填寫一張貸款申請表;提供抵押物(抵押物可以是農作物,土地使用權,林權證等);
3、前往擔保公司簽訂《擔保與反擔保合同》;同貸款發放銀行簽訂《借款合同》;提交一張發放貸款銀行的銀卡卡號即可。
三、辦理程序
1、一般可參照「五步法——戶申請、村初審、鄉審核、縣復查、銀行審定」放貸(見「扶貧小額信貸辦理流程圖」)。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操作流程。
2、村級組織(村委會或為扶貧小額信貸設立的村級管理機構)根據貧困戶申請,對該建檔立卡貧困戶及其家庭的社區信用度、發展能力和勞動技能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評價,可「一次核定、按年升(降)級」。
3、對申請的貸款,要結合村產業發展規劃、市場需求、貸款人家庭實際,看其發展項目是否合適,發展規模、貸款額度和期限是否恰當,並提出初審意見。鄉級政府相關部門,主要查看項目是否符合實際和扶貧規劃,並提出審核意見;基層金融機構客戶經理根據要求進行實地調研審查。
四、 申請用途:精準扶貧專項貸款般能用於貧困戶事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運輸、商業流通、農家飯店等產經營用於結婚、建房等非產性面具體發展產業由鎮村兩級指導確定致富能、農村合作組織龍企業貸款用途根據各自產業類型自主確定。
(1)農村互助協會貸款業務流程擴展閱讀:
扶貧貸款是由國內有關金融機構承擔的一項政策性貸款業務, 它是我國扶貧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 發放的形式主要有兩種:
一種是到戶的小額扶貧貸款;
另一種是發放給龍頭企業以及基礎設施建設的扶貧貸款。
申請精準扶貧貸款貸款審批。
一是貸款初審。村委會受理申請人申請後,對提交的貸款資料和相關有效證件進行核對初審;貸款貧困戶加入村「支部+協會」或扶貧互助資金協會的,先由村「支部+協會」或扶貧互助資金協會審核推薦,再由村委會對提交的貸款資料和相關有效證件進行核對初審。
二是貸款復審。鎮政府重點對申請人與貧困戶建檔立卡信息進行核對,確保一致;對貸款申請人確定的增收脫貧項目可行性復審把關。復審通過後,將擬上報貸款貧困戶名單在相關村進行公示,公示期3天,並公布舉報電話。縣扶貧辦對各鎮上報貸款對象再進行核對把關,進行審定。
三是貸款審定。縣貸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鎮上報的貸款申請資料進行審定,再次核對申請人信息與貧困戶建檔立卡信息,對申請人提出的增收脫貧項目進行指導把關,對帶動類項目可行性進行審核確定,並報縣貸款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② 農村信用合作社小額貸款的辦理流程
1、農戶信用等級評定。主要根據農戶基本情況、資產負債狀況、生產經營狀況、信譽程度等指標進行測評。農戶信用等級分為優秀、較好、一般三個檔次。
2、核定農戶信用額度。根據農戶信用等級評定結果、農戶資金需求情況及信用額度申請,由農村信用社核定相應等級的信用貸款限額。
3、發放貸款證。以戶為單位,一戶一證。
4、借款申請。農戶申請貸款時,持農戶貸款證、有效身份證(或戶口簿),便可申請辦理信用額度內的貸款。
5、貸款發放。農村信用社接到農戶借款申請後,由信貸專櫃人員(或門櫃人員)審查後簽訂合同,填制借款借據,農戶可按規定支用貸款。
6、按期還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借款人應當提供真實情況義務】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③ 農村信用社貸款需要什麼程序
一、農村信用社個人小額貸款流程:
1、農戶信用等級評定。主要根據農戶基本情況、資產負債狀況、生產經營狀況、信譽程度等指標進行測評。農戶信用等級分為優秀、較好、一般三個檔次。
6、按期還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二、申請農村信用社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
1、借款人簽字的貸款申請書 ;
2、借款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3、財產共有人同意貸款意見書 ;
4、借款人夫妻雙方職業、收入證明、家庭財產狀況等資料(工作證明、銀行流水、產權證明、車輛行駛證等);
5、借款人穩定住所的證明(房產證及最近三個月以內水、電、煤氣等單據);
6、借款合同。
拓展資料
農村信用社貸款與民間借貸的區別
農村信用社貸款與民間借貸雖然都是借貸行為,但本質上是不一樣的,最根本的區別是,從農村信用社貸款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如果借款人的利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通過法律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民間借款就不一樣了,法律對民間借貸的保護是有條件的,比如民間借貸的利率,如果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的部分就不受法律保護。
④ 農村信用社貸款流程
一般信用社貸款可以分為:
1、信用貸款(根據你的信用發放貸款,這一般是本地人,現在信貸員一般包村到戶,對村裡人都熟悉,村裡的一般農戶貸款就是信用貸款)
2、聯保貸款(一般需要2個信用好的人幫你擔保)
3、抵押貸款(商品房、商品土地、山林、廠房等等)
你可以咨詢一下當地的信用社。
⑤ 在農村合作信用社的小額貸款都需要什麼手續
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人首先年齡必須在18周歲以上(含),且到借款期限只是年齡不可超過65周歲;借款人擁有能夠償還貸款金額的能力,並且具有償還本息的意願。
借款人必須對於民事行為能力完全具備,能為自己的所有行為負責;借款人每月有一定收入,且月收入高於農村信用社最低收入標准;根據《中國農業銀行「三農」客戶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辦法》,客戶的信用等級評級結果為一般級及以上。
借款人品行良好,沒有任何犯罪或者不良情況的記錄;借款人在農村區域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勞動能力;借款人在農村信用社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該賬戶並有一定的存款;借款人申請貸款時無逾期未還貸款,沒有金額巨大的外債;農村信用社其他要求。
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人接下來需要帶著身份證,借款本地居住證明,收入證明,婚姻證明,借款用途等相關資料,前往農村信用社填寫借款申請表格。
等待銀行審核通過,銀行會有專業人員對其資質還有資料真實度進行審核,審核結果通報上級,上級決定是否同意此次貸款的申請。
審核通過,借款人與農村信用社簽訂貸款合同,如若有抵押物品還需簽訂相關的抵押合同;農村信用社對借款人進行放款;借款人按時還清貸款的本金還有利息。
(5)農村互助協會貸款業務流程擴展閱讀:
具體步驟:
1、由借款者向開辦小額貸款的銀行網點提出申請。在申請時,借款者要攜帶身份證、住址證明、穩定的收入來源證明等相關資料,如果是商戶還需要攜帶營業執照;
2、銀行收到貸款者的申請後,對貸款者進行審核;
3、通過銀行的審核、審批通過後,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
4、銀行放款,貸款者成功拿到貸款。
以上4步是銀行小額貸款的一般流程,不同銀行的小額貸款規定可能會略有不同,所需要提交的資料可能也不盡相同,有些銀行為了規避貸款風險都會要求貸款者滿足一定的條件,如年齡條件、收入水平、以及還貸能力等等。
⑥ 農村小額貸款流程
法律分析:1、申請,符合條件的農村青年因創業需要貸款的,可向當地基層團組織提出申請;
2、初審,基層團組織接到農村青年創業借款申請人申請後,應及時對申請人的基本條件、創業項目等內容進行審查,並提出初審意見;
3、推薦,經基層團組織初審符合條件的,基層團組織要及時推薦給當地農村信用社;
4、調查,農村信用社接到基層團組織推薦的申請人名單後,應及時落實信貸人員進行調查,其中對經調查不符合貸款條件或不能全額滿足農村青年資金需求的,要及時反饋借款申請人;
5、評級,農村信用社根據調查情況,按照有關評級規定對申請人進行評級,其中對經調查、評級不符合貸款條件或不能全額滿足農村青年資金需求的,要及時反饋給借款申請人;
6、授信,農村信用社經調查、評級符合貸款條件的,及時按貸款程序對申請人進行審查、審批、授信;
7、發放,農村信用社根據調查、審查、審批、授信情況,按有關貸款程序及時向申請人發放貸款;
8、反饋,農村信用社要及時將創業貸款的發放情況給基層團組織,並定期將受理情況、授信額度、信用額度、貸款實際發放量等情況報當地團組織備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借款人應當提供真實情況義務】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⑦ 農村合作社怎麼貸款
農村合作社貸款,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一、借款人帶《農戶貸款證》及本人身份證等材料前往信用社。
二、填寫《農戶借款申請書》,提交相關的貸款材料。
三、信用社受理貸款申請後,審核借款人的《農戶貸款證》、《農戶借款申請書》及其它相關材料,確認申請人是否符合貸款要求。
四、審核通過後,信用社與借款人簽訂貸款合同。
五、然後辦理後續手續,包括《農戶貸款證》、《農戶經濟檔案》的登記等。
六、信用社發放貸款給借款人。
【拓展資料】
農村合作社,產生於20世紀五十年代初,是為實行社會主義公有制改造,在自然鄉村范圍內,由將其各自所有的生產資料(土地、較大型農具、耕畜)投入集體所有,由農民進行集體勞動,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農業社會主義經濟組織。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既不同於企業法人,又不同於社會團體,也不同於行政機關,自有其獨特的政治性質和法律性質。
農村合作社經歷了三個主要時期,即合作化時期(從初級社到高級社);人民公社時期(生產隊、生產大隊、公社三級所有,生產隊為基礎);經濟合作社時期(農村改革撤銷人民公社、設立鄉村建制後原來的人民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相應地變更為鄉、村民小組,為適應生產隊的經濟職能,又更名為經濟合作社,村民小組和經濟合作社兩個名稱同時存在)。
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農村基層社會的自治組織雖然是村民委員會和其下設的村民小組,但在當前的農村基層組織中,大多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濟合作社)與村民小組或村民委員會是同一機構,即兩枚印章一套機構。二者決策機制相似,實踐中職能相互重疊,特別是對農村基層社會的管理與服務,二者無法截然分開,具有「政社合一性」。綜上可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既不同於企業法人,又不同於社會團體,也不同於行政機關,自有其獨特的政治性質和法律性質。正是由於這種特殊性,決定著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職能作用及其成員的資格權利等重要內容。
⑧ 農村信用社貸款還款流程
辦理農村信用社貸款首先根據自己申請貸款的類型提交材料,在提交之前最好能夠咨詢銀行,這樣可以一次性准備好。
提交材料後農村信用社會進行審核,如果發現材料不對或者缺失會讓申請人補全材料。
農村信用社審核通過後會和借款人簽訂正式的貸款合同,並且約定還款的方式和還款時間。
拓展資料:
農村信用合作社(英文名稱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中文簡稱農村信用社、農信社)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農村信用社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農村信用社債務承擔責任,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其財產、合法權益和依法開展的業務活動受國家法律保護。其主要任務是籌集農村閑散資金,為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
依照國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規定,組織和調節農村基金,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村綜合發展,支持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社員家庭經濟,限制和打擊高利貸。
農信社分為以下部門:農信社合作社、農信社國際金融部門,政通農信社培訓學校,農信社信貸部門等,是由銀監會和國務院雙重領導的部門。
農村信用合作社作為銀行類金融機構有其自身的特點,主要表現在:
1、農民和農村的其他個人集資聯合組成,以互助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組織,其業務經營是在民主選舉基礎上由社員指定人員管理經營,並對社員負責。其最高權利機構是社員代表大會,負責具體事務的管理和業務經營的執行機構是理事會。
2、主要資金來源是合作社成員繳納的股金、留存的公積金和吸收的存款;貸款主要用於解決其成員的資金需求。起初主要發放短期生產生活貸款和消費貸款,後隨著經濟發展,漸漸擴寬放款渠道,和商業銀行貸款沒有區別。
3、由於業務對象是合作社成員,因此業務手續簡便靈活。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務是:依照國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規定,組織和調節農村基金,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村綜合發展,支持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社員家庭經濟,限制和打擊高利貸。
⑨ 農村信用社貸款需要條件以及流程
一、貸款條件:
1、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貸款用途明確合法;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2、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道德品質良好,遵紀守法,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在農村信用社開立活期存款賬戶,能提供農村信用社認可的有效保證、抵(質)押擔保;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3、個人生產經營貸款,除符合上述條件外,不得用於以下用途:不符合國家產業和環保政策的生產經營活動;已列入我行社限制類、淘汰類客戶的經營;資本市場投資;清償不良金融債務。
二、貸款流程:
(1)信用等級評定。主要根據貸款人的基本情況、資產負債狀況、生產經營狀況、信譽程度等指標進行測評。一般分為優秀、較好、一般三個檔次、
(2)核定信用額度。根據信用等級評定結果、資金需求情況及信用額度申請,由農村信用社核定相應等級的信用貸款限額。
(3)發放貸款證。
(4)借款申請。申請貸款時,持貸款證、有效身份證(或戶口簿),便可申請辦理信用額度內的貸款。
(5)貸款發放。農村信用社接到借款申請後,由信貸專櫃人員(或門櫃人員)審查後簽訂合同,填制借款借據,隨後可按規定支用貸款。
(6)按期還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9)農村互助協會貸款業務流程擴展閱讀
信用社貸款的特點信用社經營的主要業務是農村信貸,其業務手續和技術操作與國家專業銀行基本一致,因此,國家專業銀行關於農村信貸管理方面的制度、辦法在信用社同樣適用,也同樣具有約束力。但是,由於信用社的性質、地位、作用等與國家專業銀行不同,因而在貸款的具體操作上有其自身的特點:
一、貸款對象的廣泛性信用社的貸款對象涉及農村各種所有制、各個領域,它包括:
1、從事農、林、牧、副、漁等各業的承包戶、專業戶和農村合作經營單位。
2、經有關部門批准實行獨立核算的鄉(鎮)辦、村辦、組辦、戶辦和各種形式的聯辦企業或新的經濟聯合體。
3、有經營收入和還款有保證的農村文教衛生、科研等事業單位。
4、繹有關部門批准從事手工業、商業,運輸、建築、服務業等農村個體經濟戶和經濟聯合體。除此以外,資金實力雄厚的信用社還可以對國家專業銀行的信貸范圍內的企業,事業單位與之交叉發放貸款。當然,由於信用社的性質決定其貸款支持的重點是農業生產,其它只能在滿足農業生產資金有餘的前提下量力而行地支持。
二、貸款經營的靈活性信用社貸款經營的靈活性,是指信用社在黨和國家政策、法令和計劃指導下,按照比例管理的原則獨立自主地經營信貸業務,充分發揮民間借貸作用,誘導農村資金合理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