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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貸款利率哈爾濱 2025-02-07 20:18:19

無條件退房協議書貸款

發布時間: 2022-06-16 20:34:16

㈠ 開始還貸款了,還可以退房嗎開發商宣傳交房前無條件退房

房屋買賣合同中明確規定了雙方解除購房合同需要承擔的後果以及可以無條件解除購房合同的條件。開發商宣傳的廣告不具有法律效應不作為邀約承諾處理的,所有一切以你和開發商雙方的購房合同為准。你已經辦理了銀行按揭貸款,開始還貸款,你已經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了,這個時候只有質量問題嚴重違約才可以通過法院要求開發商退房否則開發商不會退房的

㈡ 開發商逾期交房退房程序按揭貸款怎麼辦

以銀行按揭貸款方式買房時,購房人想退房需要同時處理好同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因該買賣合同而存在的銀行擔保貸款合同。由於購房人所貸的全部房款早已一次性轉入了開發商的賬戶,故開發商逾期交房屬於嚴重的合同違約行為。購房人有權解除該商品房買賣合同並要求開發商賠償銀行利息、辦證費用等實際損失。具體操作是:首先購房人通過掛號信、傳真或電話向開發商發出退房通知,要求開發商在接到退房通知後的一定期限內給予明確的回復。接下來,可以選擇適用三種處理方式:第一種,先解除購房合同,由開發商退還業主全部購房款、利息及其它辦證費用,然後,由業主到銀行解除擔保貸款合同,辦理提前還貸手續,將剩餘貸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歸還)提前還給銀行;第二種,業主先到銀行解除擔保貸款合同,辦理提前還貸手續,將剩餘貸款本息提前還給銀行,然後,業主再同開發商解除購房合同,要求開發商退還業主全部購房款、利息及其它辦證費用;第三種,業主與開發商達成退房協議,開發商將首付款、已還按揭款及利息、其它費用返還給業主,業主欠銀行的剩餘貸款本息也委託開發商直接還給銀行,解除擔保貸款合同。由於貸款已一次性過至開發商帳戶,實踐中,往往採取第三種方式,由開發商將剩餘貸款金額及利息支付給貸款人。此外,在購房者辦理按揭貸款時,銀行一般都會要求買家為其購房上保險,保險受益人為貸款銀行,所以在解除借款合同後還要辦理保險退保手續。若開發商不同意退房,無法達成退房協議,業主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在判決解除購房合同的同時一並解決按揭貸款問題。

㈢ 恆大辦理無理由退房,怎麼才能讓房款退的更快

購房者在驗房之後一段時間內提出無理由退房,非常合情合理。購買期房的時候本來就沒見到現房,看到的只有意境圖片、沙盤、宣傳冊,相當於網購在網上購物的時候只有圖片,但法律明確規定消費者在網購收貨後七天之內可以無條件退貨;房屋作為那麼那麼重要的消費必須品,難道不應規定「收貨」一定時間內可以無條件退房。

最大法律障礙貸款購房者提出無理由退房:涉及金融機構、購房者、開發商、住房置業擔保機構等多方主體,法律關系非常復雜,涉及買賣法律關系、借貸法律關系、擔保法律關系,如何協調多方關系主體,當購房者提出無理由退房時能快速辦理完退房手續、協商一致及時將款項退還給購房者成為關鍵。

(3)無條件退房協議書貸款擴展閱讀

關鍵時間節點。首先,購房者必須是在2015年4月16日8時起與恆大簽訂《樓宇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才有可能享受恆大無理由退房;

其次,購房者必須在簽訂《樓宇認購書》的同時,恆大向購房者出具《無理由退房承諾書》,也就是說購房收到了恆大出具的《無理由退房承諾書》,反之則無法享受恆大無理退房。

再次,購房者與恆大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選擇了並且與恆大簽訂《無理由退房協議書》,也就是說購房收到了恆大簽署的《無理由退房協議書》,反之則無法享受恆大無理退房。

最後,購房者向恆大提出無理由退房必須是辦理入住手續之前,至於如何理解辦理入住手續之前?比如:合同約定交房時間之前還是購房者實際辦理入住手續之前,恆大沒有具體說明。建議購房者若要選擇恆大無理退房應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之前提出。

㈣ 2021恆大無理由退房細則有哪些

如下:

1、關鍵時間節點。首先,購房者必須是在2015年4月16日8時起與恆大簽訂《樓宇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才有可能享受恆大無理由退房。

2、購房者必須在簽訂《樓宇認購書》的同時,恆大向購房者出具《無理由退房承諾書》,也就是說購房收到了恆大出具的《無理由退房承諾書》,反之則無法享受恆大無理退房。

3、購房者與恆大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選擇了並且與恆大簽訂《無理由退房協議書》,也就是說購房收到了恆大簽署的《無理由退房協議書》,反之則無法享受恆大無理退房。

4、購房者向恆大提出無理由退房必須是辦理入住手續之前,至於如何理解辦理入住手續之前?比如:合同約定交房時間之前還是購房者實際辦理入住手續之前,恆大沒有具體說明。建議購房者若要選擇恆大無理退房應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之前提出。

5、房屋性質。恆大隻是針對住宅購房者實施恆大無理由退房,也就是說投資購買恆大商鋪、寫字樓、酒店、公寓等非住宅業態的房屋均不可能享受恆大無理由退房。

6、購房者履行完合同義務。結合實踐在購房者在購房者過程中主要有按時簽約義務、按時付款義務、按時收房義務。

7、購房者無任何違約行為。根據恆大文件規定,購房者已履行完《樓宇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各項義務且無任何違約行為才有可能享無理由退房,對於購房者來說非常嚴格。

相關介紹:

"無條件退房",字面上指的是在簽訂購房合同的同時,簽訂一份《無理由退房協議》,這份協議就意味著客戶購買該房企任何一套產品,從簽訂購房協議之日起到辦理初始登記之前,無任何原因都可以無條件退掉已購房產,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㈤ 退房流程是怎樣哪些情況可無條件退房

買房後,出現退房的情況可不少?有在交定金後退房的,也有在預售階段、入住階段甚至有在辦理好房產證後退房的。那麼,哪些情況下才能退房?退房需要具備什麼條件?退房流程又是怎樣?不同階段退房流程有何不同呢?本期購房指南就整理了退房的相關知識,就哪些情況下可以退房以及不同階段下的退房流程做了詳細的解答,供大家參考。

1、延遲交房。此現象比較嚴重,延遲交房是指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後,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一般約定的延遲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過這個期限開發商還不能交房,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雙倍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開發商缺少有效證件與批文,導致合同無效。根據規定,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由於是無效合同,購房人應當騰空房屋,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

3、開發商沒經購房人同意變更設計。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生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4、拿不到產權證。由於開發商的原因,買房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無法得到產權證,如約定此條件可退房,買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另外,由於前幾年一些房地產運作不規范,一些開發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讓金等問題時有發生,導致購買這些樓盤的購房人入住多年後無法拿到房屋產權證,購房人也可以要求退房。

5、無法得到貸款。在簽訂合同時,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都有對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的約定。如果是公積金貸款,需要開發商出具相關資料,交由公積金歸集部門審核。如果開發商提供的資料顯示出不具備公積金貸款條件,購房人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積金貸款,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同樣,如果因開發商的原因購房人無法辦理商業按揭貸款的,也可以依照合同規定退房。

6、實測房屋面積與暫測面積的誤差超過3%。新版合同規定,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7、房屋質量不合格。房屋質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傷」,目前北京房地產市場較少發生。出現這種情況,首先是開發商難以拿到《竣工備案表》,無法交房。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

8、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量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新版合同規定,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退還全部已付款,並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9、房屋質量導致嚴重影響使用。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要求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的,法院也會支持。一般認定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後由於前期施工原因導致房內空氣質量差影響室內居住人的健康、房內雜訊影響居住等。

10、開發商把房子抵押。如果開發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後,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在沒有告知購房人房產已經被抵押的情況下賣房,合同無效,購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退房有哪些程序?

在買賣過程中,由於違約方的不同及所處的階段不同,辦理退房的程序也不同。下面介紹一下在購房的不同階段出現退房情況時如何辦理相關的手續。

(一)訂金(定金或認購金)階段

當購房者已交訂金(定金或認購金),但還沒有簽訂正式《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情況下:如果購房者已向賣方支付了訂金(定金或認購金),但沒有說明所交款項的性質,也沒有任何約定,這種情況購房者都可直接向賣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項。

如果賣方所售項目有《預/銷售許可證》或產權證,購房者與賣方有約定,所交款項為定金,且如果買賣雙方就《商品房買賣合同》達不成一致意見,終沒有簽訂合同,所交款項予以沒收,定金一律不退。姜濤與劉桂林律師認為,這種約定有違公平公正的原則,應屬強迫交易的行為,這種情況如賣方拒不退還定金,購房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訴,但《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對這種約定似乎是認同的。

(二)已做預售登記階段

買賣雙方已到房地產主管機關做了預售登記,但房屋還未交付使用,這個階段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要與對方協商,看能否達成一致意見,如果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要以書面形式表示出來,簽訂正式退房協議。協議的內容主要應包括雙方同意解除原房屋買賣合同、違約責任由誰來承擔、如何退款、如何履行等問題。

如果買賣雙方中一方違約,且達不成一致意見,那麼主張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如果雙方協商達不成退房協議,可直接向法院或仲裁機構起訴或申請仲裁。此外,雙方還應到房地產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注銷預售登記手續。

(三)入住階段

在房屋竣工後,購房者已辦理了入住手續,交了政府部門應收的稅費之後,但房產證還沒有辦理下來之前退房的,這個階段要求退房的一般都是購房者,大多是賣方違約。這個階段除與上述第二個階段要求一致外,還涉及到物業、裝修損失、稅費、搬離時間等問題。如賣方違約,裝修損失應經過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確定裝修損失。購房者還應與物業公司簽訂解除物業管理的合同,賣方所代收的稅費也應退還。如達不成協議,購房者可向法院或仲裁機構起訴或申請仲裁。

(四)房產證辦理完畢階段

房產證辦理完畢之後,房屋的權已完成了轉移,除非合同里有約定,否則一般情況下購房者是不能退房的。如果賣方已為購房者辦理完畢房產證,但是賣方墊資,且合同有約定如購房者拒不按約定履行付款義務,賣方是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購房者退房並承擔相應的損失。這種情況需雙方到房地產發證機關辦理房產證過戶或注銷手續。

以上就是關於什麼樣情況下購房者可以退房,以及不同情況下退房流程的介紹。商品房的買賣不同於其他日常生活消費品的買賣,因其交易周期長,涉及資金量大,技術問題多,權利義務關系復雜,所以對程序要求比較嚴格。但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原因,可能導致退房的情況出現。若您購買房屋後想要退房但是因種種原因難以退房,您不妨向專業的房產律師咨詢一下,他們能為您出謀劃策。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4-1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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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恆大無理由退房:貸款購房如何退

買方一旦與開發商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除非具備法定或者合同約定的情形,開發商很難對買方進行無條件退房。 在下列情況之一,開發商必須無條件退房, 第一,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

㈦ 商品房退房條件:哪些情況可以無條件退房

在購買商品房後可能由於多種原因,會出現想要退房的想法。但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都不能任意的要求不履行或解除合同。那麼,什麼情況下能退房呢?首先,如果買賣雙方和平協商,達成退房的一致意見,當然可以退房。但現實中這種情況比較少,在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根據法律規定,以下幾種情況可以要求退房:第一,開發商不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資格;第二,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的;第三,開發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面積不符,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第四,擅自變更規劃、設計影響房屋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的;第五,延遲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第六,因開發商原因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第七,申請貸款無法辦理的;第八,合同規定的其他情形。

㈧ 恆大無理由退房 沒還完貸款可以退么

小區的開發商承諾無理由退房,那麼沒還完貸款的情況下,要償還完貸款,才可以退房,因為你是用房子的產權抵押給了銀行,如果沒有還完貸款,房子的產權還抵押給銀行,你是沒有權利退房。如果是你買房子是交了定金,可以根據他們的無理由退房的條件,要求退定金。

購房交了定金,退定金的最好辦法。

現在我們在買房子的時候,總是會碰到很多坑,一不小心就會掉下去,尤其是對於那些沒有購房經驗的小白,今天我們就說一說購房定金。相信大多數的購房者在買房路上都交過這筆錢,有的人比較幸運,有些人要把定金退回來,那麼,購房交了定金能退嗎?退定金的最好辦法是什麼?

購房交了定金能退嗎?

到目前為止,買房交了定金能不能退,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規定有下:《合同法》、《擔保法》、《擔保法司法解釋》、《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部門規章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等。

1、《合同法》百一十五條對定金問題規定如下: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2、《擔保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3、《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六部分百一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4、《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

5、《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抵作房價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

退定金的最好辦法是什麼?

1、從目前的法律規定與法院審判實踐來看,可以退房的條件主要包括約定條件與法定條件兩種。約定條件是指購房者與開發商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可以退房的條件。比如房產商延遲交房超過一定期限,購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2、購房者也可在合同中約定如小區規劃或配套設施不符合售樓廣告或售樓書、房屋交付後在一定期限內無法取得產權證等退房條件。

3、買房定金是可以退的,但要在一定的條件之下,即因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退,另外,必須是在認購書約定的期限內來簽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須要證明這一點。

上述文章便是有關於購房交了定金能退嗎以及退定金的最好辦法是什麼這個問題的詳細探討了,希望可以對大家有所幫助,購房定金交完了之後,在滿足一定的條件下是可以退還的,但是定金退還的流程相對來說比較麻煩,大家最好還是考慮好再交。

㈨ 退房貸款如何處理

有以下處理步驟:
1.先解除購房合同,由開發商退還業主全部購房款、利息及其它辦證費用,然後,由業主到銀行解除擔保貸款合同,辦理提前還貸手續,將剩餘貸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歸還)提前還給銀行;
2.業主先到銀行解除擔保貸款合同,辦理提前還貸手續,將剩餘貸款本息提前還給銀行,然後,業主再同開發商解除購房合同,要求開發商退還業主全部購房款、利息及其它辦證費用;
3.業主與開發商達成退房協議,開發商將首付款、已還按揭款及利息、其它費用返還給業主,業主欠銀行的剩餘貸款本息也委託開發商直接還給銀行,解除擔保貸款合同。
由於貸款已一次性過至開發商帳戶,實踐中,往往採取第三種方式,由開發商將剩餘貸款金額及利息支付給貸款人。
此外,在購房者辦理按揭貸款時,銀行一般都會要求買家為其購房上保險,保險受益人為貸款銀行,所以在解除借款合同後還要辦理保險退保手續。
若開發商不同意退房,無法達成退房協議,業主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在判決解除購房合同的同時一並解決按揭貸款問題。
拓展資料
解除購房合同後貸款怎麼還?
那麼,解除購房合同以後,按揭貸款應當怎麼償還? 由於購房合同被解除,開發商從買家處取得的所有購房款項均應返還買家。然後,買家應依據貸款通則第32條第5款: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當與貸款人協商的規定,與銀行協商將剩餘貸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歸還)提前還給銀行。
實際上,這種還款方法是一種理論上的做法,實踐中很難這樣操作,因為買家所購房屋已經向銀行做抵押。如果買家拿到這筆錢後不還銀行,銀行只能行使抵押權,拍賣或變賣已設定抵押的買家所購房屋。
但此時房屋已不歸買家所有,處分該房屋就損害了開發商的利益,開發商絕不會吃虧。 那麼,實踐中,解除購房合同後按揭貸款怎麼還呢?實際上,只能由開發商將應退購房款分為兩部分,其中屬於買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還給買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