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行貸款審核不嚴,信貸員違規操作違規放貸,套路貸如何起訴銀行
只要證明存在欺詐、銀行方存在違規的話合同就無效,也就是可以撤銷,就不會對你造成太大損失。所以,需要好好搜集證據,包括音頻圖片視頻資料,然後找個律師處理。
B. 銀行貸款業務員,審批,評估公司、到底是誰的失職!
貸款業務員,審批,評估公司,都有責任,都審核不嚴,沒透徹弄清貸款的政策。估計你交的費用是沒辦法退了。
C. 買房貸款批不下來違約責任算誰的
賣方原因
1、開發商原因
如果開發商銷售沒有預售許可的房子,銀行在審查的時候會發現,將不予批貸,或者是開發商沒有及時上交貸款材料導致房貸無法正常辦理。
這個時候屬於開發商原因造成雙方合同無法履行,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並退還定金、首付款。
2、賣房人原因
對於涉及到共有產權的房子,賣房人在隱瞞共有產權人的情況下,將房子賣給購房人,這個時候簽訂的購房合同是無效的,無法辦理過戶,也就無法辦理按揭貸款了。
購房人原因
房貸辦不下來還有一種原因就是購房人自身的問題,如不能及時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提供虛假材料致使銀行按揭不能辦理,最常見的要數徵信問題了,如果借款人的信用不良記錄是非惡意的,可以與貸款銀行協商,或者去試試其他銀行,每個銀行的信用評分標準是不同的,會有一些銀行相對寬松一些,只要信用記錄不是很差,一般來說都能獲得貸款。但是如果逾期很嚴重,比如信用卡連續3次,累計6次逾期,且逾期金額較大(一般500元以上),貸款肯定會被拒的。
提供虛假材料、徵信不良,這些是購房人的問題,需要其承擔違約責任,無法拿回定金。
非買賣雙方的原因
有一種情況,就是貸款已經通過了銀行審批,但是還沒放款,買賣雙方只能耐心等待放款。如果因為政府或銀行規定導致發生變化,如停止房貸業務,買賣雙方可以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購房者可以到法院申訴,證明自己沒有過錯,要求解除購房合同並退還定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責任】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條【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返還借款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逾期返還借款的責任】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條【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D. 銀行貸款審批不通過怎麼辦
貸款審核不通過的話,一定要從多方面查找原因然後順著原因解決問題。
建議向貸款銀行了解具體情況,查清楚貸款審核不通過的原因是什麼。
貸款審核不通過,可以先從自身方面找原因。
1、先檢查是不是自己不具備銀行規定的貸款條件,如果是這種原因建議選擇該銀行的其它貸款產品試一試。
2、如果不是這個原因,可以看看是否是因為自己資料准備的不夠充分,資料准備不夠充分的話就備齊資料後再次向銀行進行貸款申請。
3、如果資料沒有問題,就檢查是否是個人的信用記錄出現了問題導致的審核不通過。
4、如果信用記錄沒有出現問題,再看看自己是否有信用卡套現、負債、刷流水等情況。
拓展資料:
銀行貸款審批的具體流程?
審批流程:
第一步:支行,分理處客戶經理接待客戶,初步洽談。
在這個階段,銀行客戶經理會對客戶的基本情況進行了解,根據客戶情況介紹客戶可能使用的銀行產品。
第二步:客戶根據銀行要求提供要件,輔助件。
證件不是要求一次提供齊全的,因為每個客戶情況不同,有的人戶口本沒在本地、證件需要補辦等等。只要在評估報告完成送達,銀行客戶經理做貸款卷宗前補齊就可以。這樣可以統籌調整時間安排,加快貸款審批的速度。
第三步:簽約。
簽約與提供要件是同步進行的,簽約指的是客戶與銀行簽定的貸款合同,挺厚的一本,多的十多份文件,大概二十個簽名左右。主要有貸款的主合同、借款申請表、首付款交付函(買賣貸款)抵押登記委託書、單身或是住房明細的聲明書、銀行告知書、談話筆錄(基本都是選擇題)、收押協議、借據、查詢個人徵信的委託書等等。
另外,銀行都會要求客戶開一張相關銀行的結算卡或者是摺子,用來還款用地。
第四步:查詢貸款人徵信。
簽完約後,銀行客戶經理會馬上在後台進行個人徵信查詢。這必須是客戶在簽約時簽署了委託書,才能進行查詢(央行規定的保護個人隱私條款)。
第五步:報評估,或是免評估報卷。
簽約完成,客戶經理會直接報有資格的評估公司進行報評估。向對方提供房產證復印件、當事人身份證復印件,評估公司會在當天與當事人聯系進行實地查勘的時間。從看房到出評估報告一般需要三個工作日,如果需要快遞報告的慢一點,需要五個工作日。在這個時間區間里,我們有時間補充所缺的文件資料。如果是最近之前交易過戶的,銀行也會根據抵押物的情況給予免評估的待遇,就是根據上一次的評估交易價格進行認定。
評估價值直接影響貸款額,比如現在抵押消費購房用途貸款額不得超過評估值與所購房屋價值的七成(政策收緊時,只能貸到五成或以下)。
第六步:領導簽字,銀行客戶經理報卷。
當貸款人的證件資料都補齊了,評估報告也收到了。銀行客戶經理會進行做卷、雙簽、領導簽字,進行系統內錄入(有的銀行是初審員錄入)及報卷。做卷指,填寫合同及文件。雙簽指必須要兩個以上,有簽字許可權的客戶經理或主管領導在卷宗上進行簽字,以確定證件齊全,資料真實可靠的證明。領導簽字,一般都指支行主管行長的簽字。
報卷一般都是支行或分理處與分行或總行之間的交還通道進行的,也有的客戶經理比較盡職直接給送到審批中心的。還有部分銀行的支行就有審批許可權,那就是自己做卷直接交上級領導審閱就可以了。
需要注意的是,在銀行客戶經理雙簽之前。簽約客戶經理都會進行電話核實,核實的內容主要有貸款人提交的收入證明中的收入是不是真實的、公司電話是不是真實的、聯系方式是否正確、有的還會上網查詢公司信息。現在又多了幾項,如查詢個人名下房產狀況等等。
第七步:分行審批中心或支行有審批許可權的貸審員進行審批。
貸前審批分兩步,初審與終審。
初審員主要審查卷宗里資料的完整性,進行二次電話核實。調查資料的真實性,提供文件可靠性,根據客戶提交的材料以及客戶的徵信狀況評分給出初步意見。如,符合政策可以給予的貸款年限,利率,貸款額等等。
終審員主要是進行復審,根據卷宗中資料的邏輯性、真實性進行判斷。一般終審員都是非常有經驗的科員,有沒有虛假資料,客戶有沒有還款能力基本上都能判斷出來。終審員給的意見就是最終意見,如果通過就會發批貸函。批貸函一般都是電子版的,支行可根據具體情況出具書面的批貸函。
貸審工作很復雜的,需要根據各種規定進行風險審核。要求審核的條件特別多,主要涉及的法律,有合同法,銀行法,房地產管理法,物權法,城市規劃法,民法等等條款。
第八步:審批通過,辦理抵押登記,銀行放款。
現在客戶經理會約貸款人去建委或者的房地局做抵押登記,例如朝陽海淀基本上當天就能做完。銀行領到建委發的抵押他項權利證後,會回分行報備並進行放款,一般由會計部門完成。
第九步:貸後管理。
銀行在發放部分定向使用用途的款項後,會要求貸款人提供使用用途的證明文件。時間基本在放款後,一個月內。
E. 銀行貸款審批不通過怎麼辦
銀行貸款審核不通過,一般有以下幾個原因造成: 度小滿-有錢花(秒批)點擊在線測額 點擊在線測額 點擊在線測額
1、個人徵信不好。個人徵信是銀行貸款的首要標准。尤其是銀行信用貸款,對借款人的徵信要求更高,借款人徵信稍有瑕疵,都很容易導致銀行貸款審批不通過。而銀行抵押貸款除了對借款人有要求外,對抵押物也有一定的要求。
2、還款能力不強。無論哪個銀行、金融機構放貸都一定會做評估風險。當你申請銀行貸款的時候,平台首先對借款者的還款能力要進行審核評估。銀行貸款申請不通過,很大部分原因就在於借款人的個人收入水平無法滿足還款數額,或者借款人目前在手中有幾筆貸款尚未還清,資信情況無法滿足償還要求的,申請通過概率非常小。
3、個人負債率過高。一般來說,辦理銀行貸款失敗的原因除了沒有穩定的工作以外,還有就是借款人的個人負債率過高。如何判斷個人負債率高低呢?一般情況下,銀行對負債率的考核標準是在50%-70%,有的銀行也規定不能超過30%,如果超出了這個范圍,銀行就會拒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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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買房交了首付,4個月後來通知說貸款批不下來,開發商算我們違約要交違約金誰的責任
房子首付交完之後按揭辦不下來,會根據按揭辦不下來的原因分情況進行處理。在審理合同糾紛時,法院一般會優先適用合同中的約定。因此,合同中對貸款不批的違約責任由誰承擔的規定是最重要的依據。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則處理:
1、如果開發商銷售未具備銷售條件的房屋,即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銀行審查時發現這種情況是不會批貸款的,此時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
2、如果購房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者購房者的信用記錄不好造成銀行不予批准貸款,購房者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3、如是銀行的原因,致使銀行按揭貸款延期、貸款金額減少或者不能辦理,雙方一般會有補充合同或者協議,約定由購房者選擇,要麼由購房者在某個期限內補交購房款,要麼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逾期不補交購房款的,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
(6)銀行貸款審批不嚴誰來負責擴展閱讀
2013年6月,周小姐與某房產公司簽訂了《浙江省商品房買賣合同》一份,總價款110萬元;付款方式為周小姐於合同簽訂之日支付首付款33萬元,剩餘房款申請商業貸款。
就在該合同簽訂次日,周小姐便向該公司支付了首付款33萬元。但是,按揭貸款卻一直沒能辦下來。按揭銀行表示,收到過周小姐個人住房貸款申請,但其信用不良,不符該行政策,因此該筆貸款審批未通過。
2014年3月,該公司向周小姐發送《催款通知書》,表示從按揭銀行處得知周小姐未能通過按揭貸款資格審查,要求周小姐接通知10日內一次性支付剩餘房款77萬元。
2014年6月,周小姐向法院起訴要求解除合同,退還購房首付款。周小姐表示,在購房洽談過程中,該公司的銷售人員曾向她承諾辦妥相關手續。法院以按揭貸款不能辦理系周小姐的自身原因為由,駁回了其訴訟請求。
律師點評:
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本案中,根據銀行的說明,可以確認系周小姐的原因未能訂立擔保貸款合同,不必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周小姐雖然稱該公司的銷售人員曾向她承諾辦妥相關手續,但是無法舉證證明,故法院以此駁回其訴訟請求。
在此,我們也提醒購房人:若明知自己信用存在問題而有貸款資格風險,不能輕信銷售人員的承諾,或者在與其洽談過程中保留相關的證據,防止發生問題後處於被動不利的局面。
G. 銀行房貸審批不過怎麼辦
首先看合同中有沒有相關約定。按揭辦理不下來的原因其實有很多,還是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一般首先想到的就是雙方進行協商,而協商不成功可能會申請法院仲裁解決。不管是雙方協商還是法院仲裁,肯定會先按照購房合同中的相關內容進行處理。
買房辦理貸款的銀行一般都是開發商指定的銀行,所以一旦出現不予審批的情況,終究是購房者吃虧多一些的。為了避免吃虧,在訂立合同時,購房者就要清楚的界定發生此種情況的測人承擔者,比如「如果因銀行貸款申請不到預期金額,或因銀行拒絕貸款,而導致購房失敗的,可免責並退回所交款項。」如果沒有此條的話,那麼估計結果就是:要麼購房者自己補齊剩下的貸款,要麼終止合同,並由違約一方賠償損失。至於那一方是違約一方,就要看銀行不予貸款審批的具體原因在誰了。
1、開發商原因導致銀行拒貸。如果是因為開發商的原因造成達不到預期金額或者審批未通過,舉個例子,開發商的手續證件不齊全,或者銀行認為開發商信譽比較低等。購房者沒法辦理按揭,也就沒法履行合同,這樣的話違約一方就是開發商,購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開發商退還相應的款項,包括首付款以及其他金額。
2、購房者原因導致銀行拒貸。如果是因為購房者自己的資料、證件不齊全,或者購房者達不到審批條件,缺乏還款能力等原因,導致銀行審查不合格,不予發放貸款,合同不能如期履行。購房者想要解除合同,法院一般不予支持。這種情況下,購房者只能要麼重新和開發商協定一下交款的事情,要麼全款付清房款。如果兩者都不選擇,消極處理,開發商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追究違約責任。
3、如果雙方都沒有責任。也有可能是銀行的規定或者是政府的政策突然發生了變化,導致購房者本應可以貸到款項實際卻沒有,雙方需要各退一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功,合同上又沒有此種情況的具體約定,購房者就可以通過訴訟方式索要首付款。在訴訟過程中,購房者要拿出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過錯且無力購房。
總的來說,在貸款問題上,不論購房者還是開發商都要重視起來,一定要提前做相關了解和准備,避免發生加了首付款貸款卻審批不下來的事情,最終導致某一方或者雙方都要蒙受不必要的損失。
H. 銀行貸款是由誰審核的
現在大家都會到銀行辦理貸款業務,其實銀行的貸款也是需要進行審核的,有一部分是機器審核,有一部分是人工審核。銀行在審批的過程中,也需要對借款人的個人資質進行相應的審核,只有申請通過了,那麼這筆貸款才能夠打到借款人的賬戶上。
銀行的貸款由誰進行審核?
大家都知道銀行是需要進行審核的,而且需要等待的時間是比較長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銀行的貸款項目由誰來進行審核,所以很多人也都感覺到非常好奇。一般情況下,借款人向銀行提交了材料之後,信用貸款的經理會把資料提交給系統,然後系統會核實一些基本情況。比如說借款人的個人徵信記錄和身份信息,核實無誤之後,會有專門的人工進行檢測。
具體的情況
也就是說銀行的審批項目是由機器和人工共同進行負責的,比如說通過對於用戶的個人徵信記錄的調查,會對用戶的收入情況和工作單位進行綜合的判定,如果人工和系統都認為申請人的材料符合貸款條件,那麼就說明了初次審核通過了,初審和通過之後,銀行的工作人員會打電話給借款人。之後還會有第二次的審核和現場簽訂合同的環節,一般來說,都是需要借款人親自到達現場。如果在這個過程之中,有疑問的話也可以直接詢問銀行的工作人員,第二次的話是需要人工進行核實的,主要是看借款人是否有作假的情況。
其實銀行是有必要對申請的材料進行審核的,而且審核的時間長,其實也是對大家負責,因為有一些人可能會出現作假的情況,如果核實的情況都是准確的,那麼就可以直接簽訂合同了。
I. 因為銀行貸款審批不下來,賣房不同意解除合同,追究責任,是誰的責任
你沒有留下適當的時間來應對,那是你的判斷能力出現了問題,所以應該是你來承擔責任的,那你只能與下家協商處理了,如果他不同意的話、那隻能賠錢了!
J. 住房貸款銀行過了4個多月後,告知你條件不符,審批不下來,責任在哪裡
光是這件事情誰都沒有責任的,關鍵在於你還要不要這套房子。
如果你不要這套房子了,那麼你就抓著政策變化,我沒辦法貸款了,也沒有餘錢,讓開發商退房,這個請求一般是能夠得到許可的
如果還是要這套房子的,就老老實實的按照銀行的要求做,或者走其他渠道補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