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申請貸款必須留聯系人嗎
文/股城網
如今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在銀行或第三方平台借款,而在我們貸款時是需要填寫相關信息的,除了個人信息要填寫之外,貸款聯系人信息要填寫。那麼在貸款時,緊急聯系人一定要寫親屬嗎?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相關信息吧。
據了解,緊急聯系人的意思是貸款機構除了你以外,通過這個聯系人還能找到你就可以了,所以聯系人並不一定是親屬。而這個聯系人的作用就是當借款人聯系不上時,銀行或第三方貸款機構就會撥打緊急聯系人的電話。
而這個貸款緊急聯系人與貸款擔保人性質是不一樣的,它不需要承擔貸款責任,所以若自己的電話被其他人設為緊急聯系人,也不用過於驚慌,只不過會接到銀行對你好友或親人的催收電話而已,對個人信用不會造成影響。
Ⅱ 貸款緊急聯系人需要身份證和簽字嗎
法律分析:貸款緊急聯系一般是不需要填寫身份證號的,貸款人只需要填寫緊急聯系人的姓名、與其之間的關系就可以。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
第十四條貸款調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況;
(二)借款人收入情況;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還款來源、還款能力及還款方式;
(五)保證人擔保意願、擔保能力或抵(質)押物價值及變現能力。
第十五條貸款調查應以實地調查為主、間接調查為輔,採取現場核實、電話查問以及信息咨詢等途徑和方法。
第十六條貸款人在不損害借款人合法權益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將貸款調查中的部分特定事項審慎委託第三方代為辦理,但必須明確第三方的資質條件。
貸款人不得將貸款調查的全部事項委託第三方完成。
第十七條貸款人應建立並嚴格執行貸款面談制度。
通過電子銀行渠道發放低風險質押貸款的,貸款人至少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確定借款人真實身份。
Ⅲ 光大銀行貸款對緊急聯系人要求
信用、有一定的經濟條件。
在辦理貸款的時候,借款人一般都需要填寫上緊急聯系人的聯系方式。這主要是為了在無法聯繫到借款人本人時,可以通過緊急聯系人來聯繫到借款人。
而銀行和貸款機構、平台對緊急聯系人一般都沒有什麼要求,大家選擇自己身邊親近的家人、親戚、朋友作為緊急聯系人就行了。
Ⅳ 銀行貸款緊急聯系人需要提供徵信信息嗎
一般狀況下,緊急聯系人僅僅具有一個承擔聯絡借款人的功效,終究常常會出現借款人借走錢不還貸,dai款逾期了也不接催收電話,dai款組織便會打緊急聯系人電話獲得借款人的聯系電話,順帶讓手機聯系人催借款人還貸,因此 只需電話能接入就可以了,不容易必須拉手機聯系人的個人徵信的。
但也有一種狀況較為獨特,便是手機聯系人與此同時或是借款人的擔保人,並沒有單給予一個電話罷了,還必須憑自身的資格來給借款人做dai款擔保,dai款組織必須掌握擔保人的還貸功能和個人信用,這就務必得查徵信,一切一個標准不符合都不可能允許做擔保人的。
但是也並非所有的dai款都能做dai款擔保,像個人信用dai款,不用質押擔保,當然是用不上擔保人的,只需手機聯系人就可以了;而如果辦理抵押dai款或是dai款擔保dai款,一般額度非常大,限期長的,沒有擔保人是不可能隨便給根據的。
而一旦幹了擔保人,就並不是接dai款組織的電話這么簡單,如果借款人沒有及時還貸,擔保人也是法律責任dai款擔保的,dai款組織會讓擔保人來還貸,dai款逾期還會繼續對其催款。因此擔保人並不是很好做的,大夥兒一定要充分考慮清晰必須負的義務。
Ⅳ 貸款緊急聯系人有哪些問題
貸款緊急聯系人的責任是聯系債務人,即在債權人聯系不上債務人時,債權人有權向緊急聯系人了解債務人的情況,緊急聯系人應當如實提供。緊急聯系人不對債務人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九十九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任何一個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Ⅵ 貸款的緊急聯系人需要有按揭的房子嗎
有擔保的貸款需要緊急聯系人有按揭的房子。
雖說銀行和貸款機構,平台對借款人選擇的緊急聯系人沒什麼規定要求,但如果辦理的貸款有擔保的話,那對於擔保人,就是有一定要求的。
因為擔保人需要承擔一定的保證責任,在借款人無力償還貸款時,需要代借款人償還,所以擔保人必須要具備一定的經濟條件,有足夠的還款能力。其次,擔保人的信用也要良好,不然銀行和貸款機構,平台會擔心可能出現借款人不還款,擔保人也不還款的情況。
Ⅶ 貸款緊急聯系人需要身份證嗎
一般只做緊急聯系人只要填寫姓名、聯系電話就行了,不會讓提供徵信和身份證的,更加不會要簽字。如果確實有提出要求,那麼絕對不是單單做聯系人那麼簡單。
要知道提供徵信+身份證+簽字,一般只有兩種情況,一個是擔保、一個是共借,和緊急聯系人是有很大區別的。
拓展資料:
貸款,意思是銀行、信用合作社等機構借錢給用錢的單位或個人,一般規定利息、償還日期。
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對象: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代表人——企業法人、事業法人
其他經濟組織或其負責人
自然人、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其代理人
貸款聯系人細分:
1、緊急聯系人:緊急聯系人基本是沒有任何要求的,只要有實名制手機號就行了,不管是誰都做,並且不用對貸款人負任何責任,並且還不用親自到場,甚至還可以不知情。
2、擔保人:一般需要徵信良好、具備還款能力的人才能做,並且是要自願的。雖說不是自己貸款,但也會被查徵信,核實相關資料信息,滿足條件才行。關鍵是擔保人還有可能要承擔給貸款人還款的責任,尤其是連帶責任擔保,要是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也會被追責。
3、共借:其實就是共同借款人,和貸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不管是誰都有還款義務,區別在於一個是主貸人一個是次貸人。
所以要是有人貸款讓自己做緊急聯系人,讓提供徵信和身份證的,是可以提供,但要是讓簽字就一定要考慮清楚。一旦簽字就意味著要負責,那麼可能就會變成擔保緊急聯系人、共借緊急聯系人了。
Ⅷ 緊急聯系人為什麼要用身份證
貸款是一個十分嚴肅而又重要的事情,貸款涉及到個人的信用問題。
身份證號是一個人最直接的身份信息證明,貸款之所以要設置緊急聯系人,就是需要再聯系不到貸款人的情況下,可以去與緊急聯系人去確認貸款信息和還款信息。緊急聯系人是貸款的一種保障,是貸款的必要條件。
Ⅸ 貸款的緊急聯系人
法律分析:緊急聯系人是屬於聯系貸款本人的一個備用手機號碼,不涉及到責任。貸款緊急聯系人只是在聯系不到借款人時候的選擇,並不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也沒有義務幫借款人償還貸款。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第二十四條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報價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Ⅹ 貸款緊急聯系人需要查徵信嗎
緊急聯系人一般是不需要查的,只有為借款提供了擔保的個人或單位才會需要查徵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