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商業銀行遇到不良貸款信貸員負什麼責任
看是不是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肩負第一清收責任,考察責任,貸後檢查責任,其次是清收責任等等 各個商業銀行的規定都不一樣。
㈡ 不良貸款責任認定的依據
第一條 為規范不良借款責任的認定標准、認定程序及責任處理,提高信貸資產質量,防範和化解信貸風險,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借款金額包括不良借款的剩餘本金和利息。
第二章責任劃分及認定原則
第三條 責任認定原則
(一)對不良借款進行責任認定應遵循盡職免責的原則。
(二)對不良借款進行責任認定應綜合分析不良形成原因,確定各業務環節及各經辦人應承擔的責任及比例。
(三)對於由於重大過失或故意給公司造成損失的不良借款,除按照責任認定處理外,相關責任人還將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四)對於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且情節嚴重的不良借款,除在公司內部認定責任外,還將通過法務部門維護公司權益。
(五)每筆不良借款的責任人可為1人或者多人。
第四條 調查人員責任負責
調查的人員(包括但不限於客戶經理、風控人員、副總經理、總經理),根據該項目在業務調查環節的過失程度承擔相應的責任比例。
(一)客戶經理、業務負責人、風控人員對收集的借款主體及其重要關聯人(包括作為借款人及保證人的自然人、法人)影響評審決策的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全面性、有效性負責。
(二)副總經理、總經理對客戶經理、風控人員、業務負責人是否按要求進行調查負責,承擔日常管理及風險管控責任。
第五條 審查人員責任
審查人員(風控人員)對借款主體及重要關聯人的合規性及合法性、重要數據的准確性、資料及數據的完整性和全面性負責,需對審查過程中發現的疑點進行風險提示,並對借款方案做出建議。
第六條 審批人員責任
(一)審批人員對借款決策、方案設計、風險控制措施等負責。審批人員應當充分考慮審查人員的風險提示,並設計相應方案控制風險。
(二)經過貸款評審會批準的借款在決策、方案設計、風險控制措施上出現偏差的,貸款審批委員會成員應承擔相應責任,但明確提出正確意見的評審會成員可以免責。
第七條 合同簽約人員、風險部經理對簽約的合規性操作負責。
第八條 貸後管理責任
客戶經理、風控人員應對貸後管理的合規性、及時性以及到期或逾期借款的還款提醒、催收或資產保全負責。
第九條 責任比例
責任認定具體標准:
1、除因不可抗因素(如發生重大自然災害等),可以免責;
2、其他不論什麼因素:借款放出後前2個月內開始出現逾期及欠息的,客戶經理、信貸業務部負責人、風控人員、副總經理、總經理的責任比例總和為70%;首次借款第3到6個月開始出現連續逾期及欠息的,最後導致的不良借款,客戶經理、業務負責人、風控人員、副總經理、總經理的責任比例總和為40%;最後一期出現逾期且形成不良貸款的客戶經理、業務負責人、風控人員、副總經理、總經理的責任比例總和為10%。
第十條 不良借款清收責任
不良借款的經辦客戶經理、業務負責人、風控人員、副總經理、總經理,對不良借款的清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這種責任並不是因為根據本辦法認定其不承擔責任而免除。
第三章責任認定程序
第十一條 責任認定時間
對不良借款發生時就要及時進行責任認定。為確保責任認定調查的充分性和完整性,原則上,責任認定需在借款業務進入逾期狀態5天至10天(含)內進行。不良借款在逾期15天內化解的業務,可不進行責任認定。
第十二條 不良責任認定小組組成及責任認定流程
(一)不良借款責任認定小組(即貸款審批委員會)負責各項借款業務的不良責任認定,由客戶經理、信貸業務部負責人、風控人員、副總經理、總經理等人員組成,由總經理擔任組長。
不良借款責任認定小組為非常設機構。
(二)公司董事會負責對各不良借款責任認定的結論再進行復核。
第十三條 責任認定流程
不良借款責任認定小組在對不良借款進行責任認定時,應當調閱借款相關資料,包括基礎資料、評審資料、放款、貸後及清收有關資料,約談借款相關人員,對借款項目進行復盤,邀請相關人員參加責任認定會,聽取其對借款項目責任的意見。
責任認定小組應該客觀分析借款項目風險成因,合理確定借款項目責任類別、責任人及所應承擔的責任比例。
第十四條 不良借款責任認定程序
(一)在借款逾期5天後,風險管理部向各總經理發起責任認定申請。總經理接到申請後,對所涉不良借款項目所有資料按本辦法第二章所列責任劃分標准進行仔細審查。
(二)不良借款責任認定小組召開不良借款責任認定會進行責任認定,並簽署意見。
第四章 不良借款責任處理
第十五條 借款項目出現逾期或不良後,應首先對客戶經理、業務負責人、風控人員等崗位人員的提成績效進行扣繳。本辦法的責任處理指在扣繳業務績效之外的處理。
第十六條 對於客戶經理、業務負責人、風控人員等的不良借款責任的處理主要經濟處罰。
按照責任認定的比例,客戶經理、業務負責人、風控人員、總經理,分別承擔的比例為4:3:2:1.
第十七條 對於由於重大過失或故意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除按照上述規定處理外,相關責任人還應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㈢ 在銀行信貸工作,不良貸款責任認定要罰款怎麼辦如果要辭職,罰款怎麼處理啊
沒啥了不起的,可以仲裁
㈣ 不良貸款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全省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以下統稱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管理,提高不良貸款管理和清收處臵水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XX省農村信用社制度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不良貸款是指按照XX省農村信用社信貸資產風險分類的有關規定劃分為次級類、可疑類、損失類的貸款及表外不良貸款。
第三條 不良貸款管理是指根據不良貸款的內在特點,通過科學的管理方法與流程,對不良貸款移交、日常管理、清收處臵和監測、檢查與獎懲等各個環節進行的全過程管理。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貸款管理單位是指承擔貸款發放、貸後管理等職責的農村信用社經營機構,包括縣級聯社公司業務部、個貸中心、營業部及基層信用社等。
本辦法所稱不良貸款管理單位是指承擔不良貸款管理、清收處臵等職責的農村信用社經營機構,包括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及承擔不良貸款管理處臵職責的貸款管理單位。
本辦法所稱還款義務人是指借款人、保證人以及依法承繼其還款義務的個人或單位,如財產繼承人、虛假出資或抽逃資金的企業股東、改制後具有債務承繼關系的企業、企業開辦單位等。
第五條 不良貸款管理遵循的原則:
(一)真實反映。真實、准確、客觀地反映不良貸款的形態狀況及不良貸款管理、清收處臵各環節的工作情況。
(二)依法合規。不良貸款管理、清收處臵工作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有關規定。
(三)盡職履責。不良貸款管理人員根據盡職管理要求,忠實履行工作職責,維護信用社權益。
(四)科學管理。科學合理設臵不良貸款的管理體系和業務流程,創新工作模式,提高處臵技術水平。
(五)優化處臵。合理把握處臵效率和效益的關系,通過處臵時機的選擇、處臵方式的比較和定價機制的運用等,實現不良貸款處臵效益的最大化。
(六)信息保密。嚴格保密不良貸款管理、處臵相關信息,避免造成不良影響和貸款損失。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資產管理部門。省聯社、辦事處(市聯社)和縣級聯社要設立資產管理部門,根據實際需要,配備相應數量的工作人員。轄內經營單位或不良貸款較少的辦事處也可設臵不良資產管理崗。
省、市、縣各級資產管理部門作為不良貸款管理處臵的主管部門,分級負責制度制定、監督考核、統計監測、業務指導、資產保全、項目審查(咨詢)等不良貸款管理工作。 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同時負責全轄不良貸款的集中管理與清收處臵。不良貸款原則上應全部集中管理、集中處臵。小額個人類不良貸款也可採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管理處臵方式。 不良貸款管理單位要根據本單位不良貸款規模,設臵不良貸款專職或兼職處臵崗。
第七條 不良資產管理委員會。縣級聯社設立不良資產管理委員會,負責本單位不良貸款管理處臵有關事項的審議。
第八條 大額不良資產處臵咨詢委員會。省聯社、辦事處(市聯社)分別設立大額不良資產處臵咨詢委員會,按照許可權設臵審議不良貸款管理處臵咨詢事項。
第九條 不良貸款責任認定與追究委員會。省聯社、辦事處(市聯社)、縣級聯社分別設立不良貸款責任認定與追究委員會,逐級負責對不良貸款管理處臵過程中的失職行為進行責任認定與追究。
第三章 移交管理
第十條 經縣級聯社風險管理部門分類認定後,正常貸款轉為不良貸款以及不良貸款轉為正常貸款,均應進行貸款移交。正常貸款轉為不良貸款的,由信貸管理業務條線移交給資產管理業務條線(以下稱正移交)。不良貸款轉為正常貸款的,由資產管理業務條線移交給信貸管理業務條線(以下稱逆移交)。
第十一條 正移交的程序。不良貸款形成一個月內,完成正移交。
(一)縣級聯社信貸管理部門向資產管理部門提交不良貸款移交清單、不良貸款責任認定材料。縣級聯社分管主任負責監督。
(二)集中管理不良貸款的移交。
1、原貸款管理單位向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提交不良貸款移交報告及檔案資料清單;
2、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對不良貸款資料進行審核,並組織開展盡職調查;
3、按照檔隨賬走的原則,根據賬務劃轉情況交接檔案原件或復印件;
4、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指定不良貸款的清收處臵責任人;
5、縣級聯社分管主任對上述移交負責監督。
(3)非集中管理不良貸款的移交。
1、非集中管理不良貸款在貸款管理單位內部崗位之間移交,由原貸款管理責任人製作移交清單,向不良貸款清收處臵責任人移交相關貸款資料;
2、不良貸款管理單位應對移交的不良貸款組織盡職調查;
3、對不能在一個月內移交的不良貸款,經貸款管理單位負責人批准,可適當延遲移交,但最長不能超過六個月;
4、本單位負責人對上述移交負責監督。
(四)不良貸款移交後,原貸款管理單位、貸款管理責任人要積極配合不良貸款的日常管理和清收處臵工作。
第十二條 逆移交的程序。不良貸款轉為正常貸款的,要在一個月內完成逆移交。
(一) 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向信貸管理部門提交貸款移交清單。縣級聯社分管主任負責監督。
(二)集中管理不良貸款的移交。
1、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向貸款管理單位提交貸款移交報告和檔案資料清單;
2、貸款管理單位對照檔案資料清單進行核對,並對貸款進行實地調查;
3、貸款管理單位指定貸款管理責任人;
4、縣級聯社分管主任對上述移交負責監督。
(4)非集中管理不良貸款的移交。
1、不良貸款清收處臵崗製作貸款清單,向本單位指定的貸款管理責任人移交相關貸款資料;
2、本單位負責人對上述移交負責監督。
第十三條 貸款移交完成前,各相關單位對擬移交貸款的管理責任不變。縣級聯社信貸管理部門與資產管理部門要加強配合,避免因移交影響貸款管理工作。貸款移交後,接收單位負責人對接收的不良(正常)貸款管理承擔相應領導責任。
第十四條 不良貸款移交後,要及時將移交資料清單、盡職調查報告等相關信息錄入信貸管理系統。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十五條 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對集中管理的不良貸款進行日常管理,對非集中管理的不良貸款要建立監測台賬,制定清收處臵計劃,並對轄內不良貸款管理單位進行業務考核及監督檢查。
第十六條 實行不良貸款日常管理責任制。不良貸款清收處臵責任人是不良貸款日常管理的責任人,負責開展日常管理的具體工作。
第十七條 實行不良貸款日常管理工作備忘制。 以工作日誌、會議紀要、調查報告、專題報告等方式記錄日常管理工作情況,及時反映和報告不良貸款管理存在的問題,提出相關工作建議。對重大事項應及時向上級報告,並記錄內容入檔留存。
第十八條 不良貸款主債權及擔保權利的日常維護,要圍繞盡職催收、權利保全、現場檢查、信息收集等工作進行。
(一) 盡職催收。定期向還款義務人催收不良貸款本息,督促其在催收通知書簽章後作回執留存。
(二)權利保全。根據法律規定及時主張權利,確保不良貸款訴訟時效、保證及抵(質)押擔保期間、申請執行期限、資產查封與續封期限等法律效力。
(三)現場檢查。及時了解還款義務人生產經營狀況及抵(質)押物情況,真實反映貸款風險變化。
(四)信息收集。密切關注還款義務人的動向,掌握其他債權人對其採取的維權措施等相關信息。
第十九條 系統業務信息的維護。及時將不良貸款日常管理獲取的數據、信息等資料完整錄入信貸管理系統,做好系統日常維護。
第二十條 檔案管理。不良貸款管理處臵形成的資料要及時入檔,加強管理,確保檔案完整。
第五章 盡職調查與估值
第二十一條 盡職調查是以借款人某一時點的不良貸款為基數,對不良貸款進行全面調查,摸清不良貸款現狀,掌握還款義務人的主體資格、有效資產和償債能力,揭示不良貸款清收潛力。
第二十二條 正移交期間首次盡職調查後,公司類不良貸款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盡職調查,個人類不良貸款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盡職調查。對出現重大情況的貸款,要隨時調查。定期進行的盡職調查由不良貸款管理單位組織實施,實行雙人調查,清收處臵責任人為主調查人。不良貸款進行處臵時,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成立項目小組,實施盡職調查,項目小組組長為主調查人。
第二十三條 不良貸款盡職調查採取現場調查與非現場調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調查內容包括還款義務人的基本情況、生產經營、資產負債、現金流量、或有負債、涉訴案件、還款意願、貸款抵(質)押物情況等。
第二十四條 不良貸款盡職調查完成後,要形成書面調查報告。調查報告應記錄盡職調查工作開展情況,以及還款義務人的各項信息,滿足不良貸款估值、定價需要,為不良貸款處臵方式的選擇和處臵時機的確定提供參考。盡職調查信息按要求錄入信貸管理系統。
第二十五條 不良貸款盡職調查人員對盡職調查報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確保不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和誤導性陳述。
第二十六條 估值。估值是在盡職調查的基礎上,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方法,對不良貸款某一時點的價值進行內部估算的過程。不良貸款的估值應綜合考慮還款義務人的生產經營、資產負債、償債意願、抵(質)押物的權屬以及國家政策、地方經濟環境、金融生態環境等因素。 不良貸款的估值參照省聯社規定的不良資產定價有關方法,實行雙人測算、交叉復核。
第二十七條 不良貸款的估值結果可用於不良貸款處臵預案的研究制定、處臵結果的分析評價、不良資產處臵損失的整體評測,也可作為貸款分類調整、減值准備計提的參考。
第六章 清收處置
第二十八條 不良貸款的清收處臵是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制度規定,綜合運用各種清收處臵方法和手段,實現不良貸款收回、風險化解以及損失核銷等的經營行為。
第二十九條 實行不良貸款清收處臵責任人制度。不良貸款管理單位要根據規定對每筆貸款確定清收處臵責任人。清收處臵責任人應當密切監控還款義務人的還款能力變化,並結合日常管理及盡職調查時所掌握的情況,採取直接催收、賬戶扣收等方式清收處臵不良貸款。
第三十條 制定清收處臵預案。對新形成不良貸款,清收處臵責任人應當在移交後15個工作日內制定清收處臵預案,明確清收處臵期限、擬採取的方式等。對清收處臵預案要定期分析,及時調整,並選擇有利處臵時機,啟動清收處臵程序。
第三十一條 制定與實施清收處臵方案。不良貸款清收處臵條件成熟後,應根據擬定的處臵方式,成立項目小組,組織盡職調查,制定清收處臵方案,並根據許可權設臵履行審查、審批程序。項目小組要嚴格按照審批後的清收處臵方案,在規定的處臵時限內對不良貸款實施處臵。
第三十二條 不良貸款處臵方式包括直接追償、依法訴訟、破產清償、以資抵債、債務重組、債權轉讓、代理清收、資產臵換、呆賬核銷及損失退出等。選擇不良貸款處臵方式應遵循成本效益和風險控制原則,綜合考慮還款義務人的還款意願、償還能力、抵(質)押物變現及貸款風險情況,擇優選取。不良貸款清收處臵可選擇一種或綜合運用多種方式,在同等條件下,現金清償優先於非現金清償。
(一)直接追償。依據債權憑證,直接催收、扣劃賬戶資金或督促還款義務人處臵有效資產,收回現金或現金等價物。清收處臵責任人應通過賬戶查詢、電話簡訊、上門催收、預約面談以及發送函件等方式,強制或敦促還款義務人履行還款義務。
(二)依法訴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申請強制執行,要求還款義務人履約。採取依法訴訟方式的,應按照省聯社訴訟案件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訴前論證並按規定報批後實施,不得以訴訟代替日常催收。
(三)破產清償。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對企業法人進行破產重整或者破產清算。對進入破產程序的還款義務人,要積極參與破產重整或破產分配,根據重整協議和清算結果重組或清償貸款。
(四)以資抵債。當還款義務人無力以貨幣資金償還債務時,經各方(包括地方政府、自願承接債務的主體等第三方)協商一致或人民法院、仲裁機構依法裁決,以實物資產或財產權利作價抵償信用社債權。實施以資抵債應優先選擇易保值、易變現的資產,盡快實現處臵回收入賬,減少抵債資產損失。
(五)債務重組。在還款義務人發生財務困難且貸款形成不良的情況下,依據各方(包括第三方)達成的協議或者法院的裁定,對債務構成予以調整。包括修改合同條款、債務落實、債務承接、債務削減等方式。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對擬重組不良貸款進行盡職調查、制定並組織實施債務重組方案,其他相關部門按照貸款操作規定辦理手續。對不良貸款實施債務重組時,應對還款義務人以及第三方的償債能力進行分析,審慎確定重組方式和重組條款,落實有關擔保措施,督促其履行約定義務。
(六)債權轉讓。合理確定不良資產債權處臵價格,通過拍賣、招標、競價、協議等方式,將債權及相應權益轉讓給外部買受人。債權轉讓可以單筆轉讓,也可以將多筆不良貸款按相應的標准和條件進行組合,形成資產包整體轉讓。
債權轉讓程序應嚴格按照省聯社債權轉讓辦法執行,堅持公開操作、市場競價的原則,審慎使用協議轉讓的處臵方式。
(七)代理清收。將不良貸款委託給具有清收處臵能力的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社會中介機構或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組織,受託人依據代理清收合同,依法對受託不良貸款進行清收處臵,並按約定收取酬金。委託代理清收期間,要及時了解代理人的清收進展情況,加強對代理行為的監控和督促,發現有損農村信用社利益的代理行為,應及時終止代理合同。
(八)資產臵換。在地方政府主導下,以其擁有的土地使用權等資產臵換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實現不良貸款批量處臵。用於臵換的資產必須是農村信用社真正擁有所有權、處臵權、收益權,且能按要求變現、足額抵頂債權的資產。臵換方案必須取得人民銀行、監管、稅務等部門的書面同意。
(9)呆賬核銷。對符合條件的損失類貸款,按規定程序和要求進行核銷。
呆賬核銷應提供符合核銷認定條件的確鑿證據,並嚴格執行保密制度,按照內銷外追的原則,對未依法終結債權與債務關系的貸款繼續追索。
(十)損失退出。表外不良貸款符合絕對損失條件的,按照規定程序認定,予以終結性退出。對已認定絕對損失退出表外核算的不良貸款,要建立退出台賬,債權資料封存入檔,永久保存。
第三十三條 處臵定價。不良貸款處臵基礎價格應根據不良貸款債務人及其債務責任關聯方的經營、財務、資產、信用和實物資產的屬性、質量狀況等,並充分考慮市場、政策等因素,選擇適當的定價方法,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 第三十四條 處臵創新。結合本地實際,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積極探索、創新不良貸款的清收處臵方式與手段。創新方式實施前,應向上級咨詢備案。
第三十五條 不良貸款清收處臵還要堅持以下制度:
(一)審處分離。按照業務操作流程,實行不良貸款清收處臵與審查、審批相分離。
(二)集體審議與授權決策。決策人依據社員大會(股東大會)、理(董)事會的授權,對不良資產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的處臵方案予以決策。
(三)關系人迴避。與還款義務人存在利害關系的人員,在不良貸款處臵的各個環節,應予迴避。
第七章 監測、檢查與獎懲
第三十六條 建立不良貸款監測制度。省、市、縣各級資產管理部門按照許可權,對不良貸款形態結構、質量變化、權利保全、盡職調查、清收處臵等內容進行日常監測,並建立不良貸款清收處臵監測台賬,及時、准確、全面地反映和評價不良貸款的變動和處臵情況,形成分析報告。各級資產管理部門負責人對分析報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第三十七條 縣級聯社要定期對本單位不良貸款管理處臵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或組織專項審計,發現違規操作和不盡職行為,要及時糾正、問責。辦事處(市聯社)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對轄內縣級聯社不良貸款管理處臵工作情況的全面檢查,對重大處臵項目應及時檢查。省聯社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組織專項檢查。
第三十八條 建立不良貸款管理處臵激勵機制。不良貸款管理和清收處臵人員的薪酬分配與不良貸款清收處臵成效掛鉤,對有功人員計酬獎勵。
第三十九條 實行不良貸款管理處臵損失責任認定與追究制度。在申報呆賬核銷、抵債資產損失列支、利息減免及通過其他清收處臵方式將不良貸款納入表外核算前,以及表外不良貸款形成處臵損失或認定絕對損失終結性退出前,均須對不良貸款的日常管理、盡職調查、清收處臵等環節進行合規檢查,對因不盡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的責任人進行責任認定和追究,對盡職履責的責任人予以免責。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本辦法涉及的各環節業務操作要求,參照省
聯社相關規定執行。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准。
第四十一條 辦事處(市聯社)、縣級聯社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由XX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負責制定,解釋、修改亦同。
㈤ 銀行信貸員離職被要求清收經辦的不良貸款,這合理嗎
銀行信貸員離職被要求清收經辦的不良貸款,從企業的角度來說是正常的。這些不良貸款有可能是信貸員故意與貸款客戶相互勾結的,有些是貸款客戶確實暫時還不上的。經辦合同上還有信貸員的簽名印章等。只有經辦的信貸員去清收是最為合理的,換為其它不明舊事的人是不利於收回不良貸款的。被要求清收實屬正常。
個別信貸員抱有「法不責眾」的僥幸心理,責任追究難以起到震懾大眾的效果,影響了不良的清收處置工作成效。現在有些銀行已經實行自負盈虧,不象那些國有銀行,可以把損失推給財政。那麼經手辦理的貸款,客戶不按時還款,那麼銀行的信貸員就要負責的。
㈥ 責任認定書下來之後的流程是怎樣的
責任認定書下來之後,對責任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議,沒有異議的,向公安部門申請調解,不申請調解的,雙方協商進行賠償,協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㈦ 中國工商銀行的背景介紹
中國工商銀行成立於1984年1月1日,由於政府決定中國人民銀行不再開展商業銀行業務,而將84年1月1日前中國人民銀行手中的個人及工商企業存款劃撥出來單獨成立中國工商銀行。
2005年註定是中國工商銀行發展史上濃墨重彩的一年。2005年4月18日,國家批准了工商銀行的股份制改革方案,截至6月末,中國工商銀行的股改財務重組工作基本完成,資本總額2806億元,充足率為9.12%,其中核心資本達到2525億元,充足率為8.07%;境內外機構不良資產率為2.72%,不良貸款率降至4.58%,撥備覆蓋率達到100%,中國工商銀行成功邁出了股份制改革的第一步。
在股改各項工作有序推進的同時,工商銀行業務經營發展態勢也十分良好。2005年6月末資產總額61400億元人民幣,各項存款余額53858億元,各項貸款余額超過31122億元人民幣,在主要業務領域中均保持國內最大的市場份額。2004年工商銀行境內外機構實現經營利潤746億元,2005年上半年實現經營利潤416億元。
正式成立於1984年1月1日的中國工商銀行,經過21年發展,總資產、總資本、核心資本、營業利潤等多項指標都居國內業界第一位,在中國金融市場上有著無可比擬的優勢:
(1)布局合理的營銷網路,廣泛而優質的客戶基礎
中國工商銀行通過21000多家境內機構、100家境外分支機構和遍布全球的上千家代理行,以領先的信息科技和電子網路,向八百多萬法人客戶和1億多個人客戶提供包括批發、零售、電子銀行和國際業務在內的本外幣全方位金融服務。截至2004年末,現金管理簽約客戶3700多家,為這些客戶的1.96萬個上下游或附屬單位提供了現金管理服務;個人消費信貸客戶數397萬戶,貸款余額4,839億元;個人金融業務高端產品--理財金賬戶客戶總規模超過124萬戶。
(2)多元化的業務結構,產品優勢明顯,創新能力強
通過信貸行業、客戶和地區結構調整,中國工商銀行鞏固了優質的公司和機構業務市場,成功爭取了多項全國重點建設項目,新開發一批跨國公司、大型優質企業和機構客戶,拓展了優質中小企業市場。
工商銀行在鞏固本幣結算、國際結算和代理業務等優勢領域的同時,大力開拓現金管理、投資銀行、資產託管和各類理財等高成長性、高技術含量和高附加值的新興中間業務市場,形成了9大類400多個品種的中間業務體系,中間業務收入由1996年的19.4億元增加到2004年的123億元,中間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的比重提高到2004年的9.71%。
2004年人民幣結算量150萬億元,市場佔比45%。在國內首家推出「銀保通」系統,2004年代理銷售保險、代收保費和代付保險金748億元,實現銀保業務收入7.45億元。銀行代理保險市場佔比30%。與證券、期貨業的業務合作范圍涵蓋集合資產管理、融資、銀證通、發債擔保、資金清算等。與國內33家銀行機構正式建立了代理行關系,代理了多家中央預算單位的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業務。「銀關通」業務量達到10.6億元,簽約企業919戶。獨家代理了國稅系統車輛購置稅專戶管理業務。2004年代理證券業務實現收入7.9億元,增長44.5%;全年代銷國債811億元,同業佔比33.7%;代理保險銷售額244億,代理基金發行額近300億元。
代理上海黃金交易所128家會員單位中81家的資金清算,2004年清算金額400億元,位居黃金交易所資金清算總量第一;同時代理了118家非會員單位的黃金及鉑金交易。
中國工商銀行是第一家證券投資基金託管銀行和首批獲得QFII資格的銀行,也是當前中國規模最大的託管銀行,2004年託管資產總額1230億元。其中託管證券投資基金40隻、基金資產1,128億元,市場佔比34.8%,託管基金數量和資產規模連續7年居國內託管銀行之首。工商銀行是國內首隻LOF(上市型開放式基金)和ETF(交易所交易基金)的託管人,QFII託管客戶包括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日本大和證券和德累斯頓銀行等。
2002年4月工商銀行在國內業界率先建立了投資銀行業務組織體系,業務范圍涉及財務顧問、銀團貸款、重組並購及資產管理等。2004年實現投行收入12.4億元。
工商銀行在資本市場表現活躍,2004年全年通過貨幣市場融資14,661億元,央行票據承銷和交易量為3,477億元,實現投資收益21.9億元;現券買賣2,627億元,實現收益2.8億元。2004年末全行票據融資余額3,123億元,市場佔比升至27.22%,債券投資余額為12,354億元。
2004年末個人消費貸款余額4,839億元,全年累計投放個人住房貸款1,708億元,年末個人住房貸款余額4,125億元,繼續保持國內最大按揭銀行的地位。2004年末個人汽車消費貸款余額273億元,其它消費貸款余額441億元,當年實現個人中間業務收入39.6億元,個人外匯及理財業務收入2.13億元。
中國工商銀行對銀行卡業務實行專業化經營和集中化管理,目前擁有國際卡、貸記卡、准貸記卡、靈通卡等產品系列,總發卡量超過1.1億張,2004年實現銀行卡收入30.6億元。
(3)全球化發展戰略
工商銀行不斷推進跨國經營,加快建立本外幣、境內外業務均衡協調發展的經營格局。截至2004年末,工商銀行在全球各主要國際金融中心設有100家分支機構和控股銀行,外幣總資產495億美元,各項外幣存款余額309億美元,外幣貸款余額284億美元。2004年全年辦理國際結算業務2,122億美元,完成代客外匯資金業務1,489億美元,結售匯業務量955億美元,代客外匯買賣449億美元。
中國工商銀行通過國際資本市場的並購在香港成立了工商東亞和工銀亞洲,2004年工銀亞洲正式收購華比富通銀行成為其全資銀行,並更名為華比銀行。當年末工銀亞洲總資產為993億港元,實現賬面利潤7.6億港元,按總資產排序在香港銀行業中升至第6位。
(4)全面的電子銀行服務
中國工商銀行由自助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和網上銀行構成的電子銀行立體服務體系日益成熟,電子銀行業務交易額迅速增長,由2000年的1.93萬億元發展到2004年的38.4萬億元,增長了20倍。2004年電子銀行業務收入2.35億元,在線支付交易額57億元,是中國國內最大的電子商務在線支付服務提供商。
(5)先進的科技應用水平
數據集中工程、全功能銀行系統和數據倉庫三大科技項目,是工商銀行搭建國際先進水平金融信息技術平台的基礎。2002年10月完成的數據集中工程,是我國金融系統數據集中的開創性工程。工程完成後,全行所有經營數據集中於北京、上海兩個數據中心。2004年完成整合遷移,上海數據中心成為生產運行中心,北京為災難備份中心。數據中心總處理能力達17000個MIPS(每秒百萬次),存儲各類賬戶總數達4.8億戶,日均處理業務量超過2000萬筆。
綜合業務系統是一套超大型應用軟體系統,以「綜合化」、「櫃員制」和「面向客戶」為基礎,以會計核運算元系統為中心,包括資金匯劃清算、個人金融業務、財務、電子銀行、國際業務、信貸台賬、事後監督等23個業務處理子系統。在國內大型商業銀行中率先建立起統一、標准、規范的核心業務應用平台,實現了業務處理模式以銀行產品為中心到以客戶為中心的轉變。2003年11月22日,綜合業務系統升級為全功能銀行NOVA系統。此外,數據倉庫工程為工商銀行開展個性化的客戶服務提供了技術基礎,為管理信息化和決策科學化創造了條件。
依託信息化技術平台,工商銀行相續投產了信貸綜合管理系統升級版、證券、基金業務系統、網上銀行系統、手機和電話銀行系統等系列金融信息化產品,贏得了科技應用上的領先優勢。
中國工商銀行的長足發展,得益於其經營管理水平的不斷提升。工商銀行實行統一法人授權經營的商業銀行經營管理體制,總行是全行的經營管理中心、資金調度中心和領導指揮中心,擁有全行的法人財產權,對全行經營的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動性負責。全行實行「下管一級、監控兩級」的管理模式,在授權和授信管理的基礎上,建立了現代商業銀行的風險、資金、信貸、內控和人力資源等管理體制。
中國工商銀行具有國內領先的風險控制能力。在風險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實行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在內, 貫穿風險識別、計量、監測、控制、處置、補償全過程的全面風險管理。風險控制的重要舉措包括:不斷完善以總行為中心的行業分析、授信管理、信貸審批和監測檢查體制;分離信貸前後台業務,強化監督制約,並利用信貸電子化綜合管理系統對貸款實行實時逐筆監控;健全新增不良貸款責任認定、追究機制。合理配置全行非信貸資產的總量結構和期限結構,建立流動性風險的預警和應急機制;加強人民幣、外幣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建立定期的流動性狀況報告分析和預測制度;建立健全利率風險管理機制,加大資金集中管理力度,利用內部轉移價格,提高資金運營的效率與收益;開展全行操作風險情況調查,建立科學合理、有效制衡的業務處理流程,明確控制防範重點,加強操作風險控制;實行獨立的內外部審計體制,基本構築了對全行各項經營管理活動全方位覆蓋、全過程式控制制的監管體系,聘請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對所屬分行財務報表進行外部審計等等。
中國工商銀行的經營業績為世界金融界所矚目。多次被《歐洲貨幣》、《銀行家》、《環球金融》、《亞洲貨幣》和《金融亞洲》雜志評選為「中國最佳銀行」、「中國最佳本地銀行」、「中國最佳內地商業銀行」,並連續被國內媒體評為「中國最受尊敬企業」。
【服務產品】:
負債業務:人民幣儲蓄;外幣儲蓄;儲蓄旅行支票;外匯借款;同業人民幣、外匯拆入;發行金融債券等;
資產業務:短期、中期和長期人民幣和外匯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外匯轉貸款;住房開發貸款;具有專門用途的貸款;消費性貸款(汽車消費貸款;個人大額耐用消費品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委託貸款和特定貸款;票據貼現;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券認購業務;同業人民幣、外匯拆出;項目貸款評估和信用等級評定等;
中間業務:人民幣現金結算、轉賬結算;國際結算;代理業務(代收代付;代理企業債券、股票、國庫券等有價證券發行、清算、兌付、託管;黃金現貨買賣、交易清算、實物交割、租賃黃金、黃金項目融資;黃金清算交易;代理發行金融債券;代理保險;代理保管有價證券、有價物品;出租保管箱;代理政策性金融業務或其它金融機構業務等);人民幣及外匯銀行卡業務;信息咨詢業務(資信調查;資產評估;金融信息咨詢;行業信息網服務;開立人民幣存款證明);外匯中間業務(進口開證;進口代收;匯出匯款;來證通知;議付;托收;匯入匯款;結匯;售匯;旅行支票;代客外匯買賣;外匯票據的承兌和貼現;外匯擔保;外匯存款證明;代理發行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外幣兌換;為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項目開立周轉金賬戶);融資類和履約類擔保業務;商人銀行業務(融資顧問和銀團貸款安排;企業財務顧問;企業海外上市);個人理財服務;投資基金管理、託管和銷售;其他受託和委託資產管理;企業資信評級及其它中間業務等。
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亞洲)」),作為中國工商銀行*集團成員,在融資、清算、信息科技及信用卡業務等多方面享有強大的支持。
中國工商銀行(亞洲)前身為香港友聯銀行有限公司,於一九六四年在香港成立,並於一九七三年在香港公開上市(股份代號:0349),多年來不斷為客戶開創嶄新及多元化的銀行服務。本銀行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一日易名為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正式成為中國工商銀行集團成員。
於二零零一年七月,中國工商銀行向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注入香港分行商業銀行業務,促使中國工商銀行(亞洲)的客戶基礎擴大、改善存款及貸款組合及使服務產品組合更趨多元化。透過此業務轉移,大大提升中國工商銀行(亞洲)的競爭力。中國工商銀行(亞洲)已成為中國工商銀行拓展海外業務的旗艦。
於二零零四年四月三十日,中國工商銀行(亞洲)購入華比富通銀行之零售及商業銀行業務。華比富通銀行隨後易名為華比銀行,成為中國工商銀行(亞洲)的全資附屬公司。至二零零五年十月,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正式將華比銀行並入。現時,中國工商銀行(亞洲)在香港上市銀行中(以資產總值計)排名第六位。
至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中國工商銀行(亞洲)獲穆迪投資給予A2/Prime-1長期/短期存款評級及D+級銀行財務實力評級。
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憑借中國工商銀行的龐大分行網路優勢、領導地位及豐富經驗,將繼續開拓廣泛之銀行及財務業務,包括各類存款與貸款、貿易融資、匯款、清算、工商業貸款、銀團貸款、出入口押匯、中國業務咨詢及融資、證券業務及黃金買賣之經紀服務及保險代理等。
*中國工商銀行是中國最大的商業銀行(以資產總額計),截至二零零四年年底,總資產值約人民幣五萬七千億元,佔中國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總和的18%, 位居第一,在境內主要的銀行業務領域中均保持著最大的市場份額。中國工商銀行在國內擁有近二萬二千多家營業網點,並已建立起全球業務網路,於香港、新加坡、東京、首爾、釜山、法蘭克福、盧森堡及澳門多個地區設有分行,在阿拉木圖及倫敦設有子銀行,並已在紐約、悉尼及莫斯科開設代表處。
於二零零四年,英國《銀行家》雜志及《歐洲貨幣》雜志同時評選中國工商銀行為「中國最佳銀行」。同年,中國工商銀行更被美國《環球金融》雜志選為「中國最佳個人網上銀行」。
【其他業務】:
中國辦理工商信貸和城鎮儲蓄業務的有商業銀行。1984年1月成立。其主要業務范圍是:辦理工商企業、機關、團體、集體經濟和個體經濟的存款業務,辦理工商企業貸款業務;組織社會各階層的儲蓄存款;受中國人民銀行委託,管理國有工商企業的流動資金;辦理結算和中國人民銀行委託的其他業務。
㈧ 不良貸款責任認定是什麼
法律分析:不良貸款責任認定如下:1、首次借款放款後前3個月內開始出現連續逾期,或周轉類借款第一次提醒後逾期,最後導致的不良借款,客戶經理、業務負責人、風控人員、副總經理的責任比例總和至少為80%;2、首次借款第4到6個月開始出現連續逾期,或周轉類借款第2次及以後提款後逾期、續貸放款後前3個月開始出現連續逾期1最後導致的不良借款,客戶經理、業務負責人、風控人員、 副總經理的責任比例總和至少為 50%;3、首次借款第7至9個月開始連續出現逾期,續貸放款後第4到6個月開始出現連續逾期,最後導致的不良借款,客戶經理、業務負責人、 風控人員、 副總經理的責任比例總和至少為30%。
法律依據:《不良貸款認定暫行辦法》第十條 不良貸款必須按照規范的程序嚴格認定,以保證不良貸款數據的真實可靠。
㈨ 如何提高貸款質量
(一)嚴把貸款准入關,從源頭上防範信貸風險。
一是合理使用人才資源。縣級聯社營業部或區域中心網點要集中管理優勢、人才優勢,主要滿足區域較大數額的金融需求。
二是要加強對貸款發放的監督檢查。堅持好每一筆貸款的發放都要按流程操作,防止逆流程操作。在貸款發放過程中,發揮好委派會計的監督職能,切實履行好委派會計的監督職能。
三是合理確定貸款許可權和期限。根據各個信用社業務發展水平、信貸人員管理水平、確定不同的貸款發放許可權。然後,再根據確定不同信用社的貸款許可權,由信用社對不同崗位的許可權進行劃分。如確定信用社貸款審批小組、信用社主任、信用社信貸員等不同的貸款許可權。超過基層信用社貸款審批許可權的貸款報縣聯社審批。在做好核對各個信用社及崗位不同信貸許可權的同時,我們對貸款的期限也要合理確定,根據生產周轉周期,確定合理的貸款期限,對人為延長貸款期限,逃避任期管理責任的也要追究責任。如:對新發放的貸款連續三個季度未收過利息的,按借款戶拖欠利息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責任人罰款。積極引導客戶採取「分次還本付息」等靈活的還款方式。
(二)嚴把貸款結構關,堅持有保有壓。
一是做強做優抵押貸款。逐步壓縮保證貸款比重,不斷提升有第二還款來源保證的抵押貸款。積極開辦好林權抵押貸款、住房商鋪抵押貸款、質押貸款。
二是做細做實小額農貸。小額農貸作為農村信用社信貸業務的品牌,必須做細做實做強。
(三)把好責任追究關,落實好新增不良貸款責任。
制定了新增不良貸款責任追究辦法,縣聯社要繼續抽調精幹力量,對剩餘的網點進行綜合性大檢查,重點之一就是對省聯社成立以後各營業網點新增的不良貸款進行逐筆責任認定,再按制訂的新增不良貸款責任追究辦法進行責任追究。
(四)把好考核考評關,嚴格考評激勵機制。考核不是最終目的,關鍵是要通過考核,引導廣大員工特別是信貸員牢固樹立貸款質量意識,在追求貸款業務發展的同時,優先保證好貸款質量。
一是增加信貸質量考核指標。
二是嚴格考核問責力度
㈩ 銀行客戶經理的不良貸款追責怎麼處理
先介紹下背景,銀行借貸和民間借貸對於出現不良貸款,核心態度是一樣的,但表現態度是不一樣的。出現了不良貸款,肯定都是想至少把不良貸款本金收回來,挽回損失。
但銀行出於經營考核,不良率等指標原因,優先態度是先把不良給壓降下去,變成正常貸款,再考慮如何把貸款收回來,這個態度上的區別非常關鍵。
最根本的原因是,銀行的資金本金不屬於任何銀行人員,即使造成損失,認定責任等,還有一個時間差,採取訴訟等其他手段收回不良,也有一個巨大的時間差,或許在此期間,相關人員已出現工作變動,調離原有崗位了,但考核指標確實實實在在的,及時指標,與銀行各級人員的現有工作掛鉤。
所以表現態度上來講:
銀行高層可能會優先選擇壓降不良貸款,從數據上把不良貸款變成正常貸款,至於客戶經理,工作上肯定要服從管理。
所以很多銀行處理不良貸款,是先想辦法把該筆不良貸款從轉換成正常貸款,哪怕只是一種數字游戲,實際上越到後面越難收回,但是對於銀行的經營考核等非常重要。
不良貸款的核心定義是逾期期限超過90天,這個逾期90天就核心,現在對於不良貸款的監管力度會非常嚴格,近兩年有大量的信用社轉型為農商行,其監管對於不良率的指標壓力會非常大,銀行會圍繞這個「90天「來展開相關工作,想方設法不越過這個「90天」。
即使訴訟,只要沒得到圓滿的執行,這筆不良貸款仍然是不良貸款,佔用了「不良率」指標。
所以,只要是借款人還能配合銀行工作,進行「有效」的催收,能定期簽訂相關催收通知書之類的,保證銀行的訴訟時效,反而進行「一訴了之」處理,不見得就是銀行的第一選項。
一般常見的處理方式有:
①借新還舊,發放一筆新貸款來償還老貸款。
這裡面涉及幾個變種形式,第一,幫助借款人及保證人自行將之前的欠息結清,本金通過新發放的貸款來償還老貸款,並保證總的貸款金額不增加。處理的最終效果:欠息全額收回,新貸款暫無欠息,假設中途借款人仍然不能按時付息,但至少可以再延長三個月進入不良的時間。
第二,掛息轉貸,之前的欠息保留,只發放新貸款來償還老貸款,新貸款的金額不超過老貸款的本金余額。
處理的最終效果:與處理前的效果一樣,所欠本金及利息金額一致,風險沒有擴大,只是時間又延長了三個月。
借新還舊時,可以採取將付息方式調整為「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這樣的話,可以將不良時長延長至1年。
如果還款方式仍為「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還本」,配合掛息轉貸,理論上講,可以一直讓該筆貸款不進入不良,只是積累的欠息會越來越多。
②重組貸款:
根據具體情況,通過與借款人、保證人及第三方利益方協商,將債權債務進行重新分配,按新的方案重新制定貸款方案,可以採取變更借款人及追加擔保方式等情況,只要能解決眼前的不良率,對未來盡量延緩三個月的不良時間就行。
③對內售賣不良貸款,員工認購不良貸款
④根據條件或者創造條件對該筆貸款進行核銷。
核銷後可放心的進行訴訟,訴訟周期一般為一到兩年。若借款人、抵押人等失聯,需採取財產保全及公告的方式,周期半年,然後進行立案、查封、公告、訴訟、拍賣執行等流程,整個周期大概兩年左右,運氣好,能收回貸款,運氣不好,能勝訴,拿到法院判決好寫相關的免責報告,但貸款不能全額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