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有土地如何抵押貸款需要哪些資料
國有土地證是可以抵押貸款的,但是涉及到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我們都知道在辦理土地抵押貸款的時候,需要把資料准備齊全才行的,土地抵押是不動產抵押的基本形式,一般都是通過土地契約進行,國有土地如何抵押貸款?國有土地抵押貸款需要哪些資料?
國有 土地證 是可以抵押貸款的,但是涉及到國有 土地使用權抵押 ,我們都知道在辦理 土地抵押貸款 的時候,需要把資料准備齊全才行的,土地抵押是不動產抵押的基本形式,一般都是通過土地契約進行,國有土地如何抵押貸款?國有土地抵押貸款需要哪些資料?
國有土地如何抵押貸款
1、先得找到銀行同意給你土地抵押貸款;
2、得到土地評估單位做抵押土地評估,一般土地局都能有或掛靠一個;
3、拿著評估報告去土地科做抵押登記,合格後,給你出具「土地他項權利證」;抵押手續可能各個地不一樣,我們這需要銀行出一個認可評估價格的證明;還要拿著評估報告去市土地局備案;再去做抵押手續。
4、拿著這個「他項權利證」到銀行辦理貸款事宜,得有抵押合同和高限額貸款合同。都簽字蓋章後,就等貸款了。
5、國營企業和集體企業由於歷史原因,佔有和使用城鎮國有土地。上述企業對這類無償劃撥的土地只有使用權,沒有處置權,更不能用劃撥土地作為抵押物。
6、土地使用權抵押,抵押人與 抵押權人 之間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簽訂抵押協議。因為土地使用權抵押往往涉及較大金額,任何口頭約定都是草率的和不嚴肅的,所以任何土地使用權抵押都要形成文字,制訂出法律文件。
國有土地抵押貸款需要哪些資料
1、土地抵押登記申請表;
2、 國有土地使用證 (復印件,原件備注後退回);
3、抵押貸款合同(原件);
4、土地抵押合同(原件);
5、價評估報告(原件);
6、經年檢有效的單位 營業執照 、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或授權委託書;房地連同抵押貸款的,應提交《房屋權證》、《房屋他項權利證明書》、《 房屋評估 報告》(復印件,原件現場備查後退回);
7、國有或集體企業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貸款時,需要供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職工代表大會同意的書面材料;
以上就是國有土地如何抵押貸款?國有土地抵押貸款需要哪些資料的全部內容,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築物一致的原則。在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著物及一切權益隨之一並抵押。所以在簽署土地使用權抵押協議時,應詳細列出地上建築物和附著物及其所產生的權益。
㈡ 國有劃撥土地能貸款嗎
法律分析:如果國有劃撥土地符合以下條件的的,則可以抵押貸款:1、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2、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3、具有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權證明。4、根據法律規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補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收益抵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四十五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二)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具有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權證明;
(四)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轉讓、出租、抵押前款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分別依照本條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規定辦理。
㈢ 國有劃撥農用地能貸款抵押嗎
劃撥土地可以抵押,但應受到嚴格的限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四條劃撥土地使用權,除本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況外,不得轉讓、出租、抵押。
第四十五條符合下列條件的,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二)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具有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權證明;
(四)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轉讓、出租、抵押前款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分別依照本條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規定辦理。
㈣ 劃撥土地可以抵押貸款嗎土地抵押貸款有什麼限制
對於很多手中比較缺錢的人來說,有效盤活不動產的房屋抵押貸款成為了他們迅速來錢的方式。土地抵押貸款是很多資金需求者選擇多的貸款方式,但辦理土地抵押貸款銀行對房產也是有要求的,那麼劃撥土地可以抵押貸款嗎,劃撥土地抵押貸款有什麼限制呢?
對於很多手中比較缺錢的人來說,有效盤活不動產的 房屋抵押 貸款成為了他們迅速來錢的方式。 土地抵押貸款 是很多資金需求者選擇多的 貸款方式 ,但辦理土地抵押貸款銀行對房產也是有要求的,那麼劃撥土地可以抵押貸款嗎,劃撥土地抵押貸款有什麼限制呢?
劃撥土地可以抵押貸款嗎
判斷劃撥土地能否做抵押貸款的依據有兩個:
1、是否可以上市交易;
2、是否可以正常做抵押登記。劃撥土地上建的房屋,產權性質分為很多種,如單位公房、 經濟適用房 、安居康居房、 回遷房 、 限價房 、 兩限房 等等,有些能抵押有些不能,具體要看是什麼產權性質的。
3、符合條件的劃撥 土地使用權 可以進行抵押貸款,但必須交納抵押期間的 土地出讓金 ,需繳納的費用:他項權利登記發證的登記費、工本費。需提供的申報資料:
(1)抵押人、 抵押權人 的抵押申請;
(2)雙方的法人身份證明書、身份證復印件;
(3)雙方法人的授權委託書、被委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抵押合同(原件);
(5)借款合同(原件);
(6)雙方的 營業執照 復印件、單位代碼(復印件);
(7)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原件);
(8)土地評估報告;
(9)交納土地出讓金憑證。
上述材料備齊後,承辦人審核並交領導批准,發給抵押許可證,項目單位憑抵押許可證即可向銀行申請貸款,並與之簽訂抵押貸款合同,簽訂後雙方到土地 房產局 辦理土地抵押登記,承辦人向抵押權人核發他項權利證明書。
劃撥土地抵押貸款有什麼限制
國有 劃撥用地 可以抵押。國有劃撥用地設立抵押,有效抵押擔保率不得超過評估地價總值扣除補交出讓金余額的70%,也即不得超過評估地價總值的45%,劃撥土地抵押貸款限制條件如下:
1、申請抵押貸款對象必須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在中國大陸有居留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國大陸境內有居留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外國人。
2、辦理抵押貸款必須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有合法有效的產權合同;
3、能夠提供貸款行認可的有效擔保,貸款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以上就是關於劃撥土地是否可以抵押貸款以及劃撥土地抵押貸款有什麼限制的介紹了,總而言之無論是通過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或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地上建有房屋的,均可進行抵押。
㈤ 土地抵押貸款申請條件有哪些
1、土地使用權抵押應以初始土地登記作為前提,領取土地使用證;
2、以劃撥、租賃或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需連同土地上的建築物一同抵押(適用於房地產公司),需經縣級以上土地管理部門同意;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農民),但需交清土地出讓金。
3、土地使用權抵押應先進行地價評估。無論是劃撥租賃方式,還是出讓方式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都要先委託具有土地估價資格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最後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簽定抵押合同。
4、抵押人為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3、抵押人持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產權證明。
4、抵押人持有土地的《土地價格評估報告》。
5、抵押權人持有土地管理部門簽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證明書》以下簡稱《抵押證明書》),此證明書由省土地管理局制發。土地管理部門同意以劃撥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的,必須明確抵押人支付土地出讓金的標准和時間,抵押人繳納土地出讓金確有困難的,經土地管理部門同意,可暫緩交,待處分抵押土地使用權或終止貸款行為後補交。
6、屬行政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最高抵押借款額一般不超過土地使用權抵押價格扣除補交土地出讓金後的余額。
7、抵押人向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領《抵押許可證》,土地管理部門根據規定確定抵押率和最高抵押金額。
㈥ 劃撥土地可以抵押貸款嗎
㈦ 土地抵押貸款條件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權抵押擔保的條件如下:
1.土地使用權抵押必須以初始土地登記作為前提,領取土地使用證。
2.以劃撥、租賃、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必須連同地上建築物一同抵押。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
3.土地使用權抵押應當進行地價評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㈧ 劃撥土地可以抵押貸款嗎
【法律依據】 一、相關法律規定:
1、《擔保法》第三十四條:「下列財產可以抵押:1717(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1717」第五十六條:「拍賣劃撥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所得的價款,在依法繳納相當於應繳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款額後,抵押權人有優先受償權。 」
2、國家土地管理局《關於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1997]國土[籍]字第2號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由抵押人委託具有土地估價資格的中介機構進行地價評估,經土地管理部門確認,並批准抵押,核定出讓金數額後,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簽定抵押合同。」
3、《國土資源部關於企業間土地使用權抵押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土資函[2000]第582號)浙江省國土資源廳: 你廳《關於企業間土地使用權抵押有關問題的請示》(浙土資發[2000]244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企業間以土地使用權進行抵押擔保的前提是企業之間訂立的債權債務主合同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涉及需要金融監管部門批準的,應首先辦理批准手續。 二、企業之間訂立的主合同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為保證債權實現,債務方企業可以依法取得的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或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連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 設定抵押權的土地使用權是以劃撥方式取得的,依法拍賣該房地產後,應當從拍賣所得的價款中繳納相當於應繳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款額後,抵押權人方可優先受償。 三、土地使用權抵押擔保必須依法辦理抵押登記。
4、《關於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2004年1月15日國土資發[2004]9號)「以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為標的物設定抵押,土地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視同已經具有審批許可權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門批准,不必再另行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的審批手續。」
二、從以上規定可見:
1、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並且以登記為抵押生效的要件;
2、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也可以在企業間抵押;
3、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在企業間抵押需要經土地管理部門批准;在拍賣後,抵押權人需在繳納土地出讓金之後方可以優先受償;
4、本文開頭說的案例之所以不能辦理抵押登記的原因是我國目前仍然禁止企業間的拆借行為。因此以企業間借款合同為主合同的抵押合同顯然不能辦理抵押登記。
三、辦理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申請人須提交的文件。
(《XX市國有土地登記工作程序》)
1、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申請書(原件);
2、《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有地上物的,復印件);
4、房屋他項權利證明書(有地上物,復印件);
5、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
6、土地估價報告或抵押權人認同的土地價值(含在建工程)證明(原件);
7、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劃撥用地抵押的文件(復印件);
8、抵押人為股份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的,需提交董事會同意
抵押的證明(原件);
9、以共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原件);
10、抵押人為國有企業的,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批准文件(復印件);
11、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1)企業提供當年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副本;
(2)社會團體提供民政部門核發的登記證書;
(3)自然人提供身份證;
(4)抵押權人為銀行的需提交金融許可證;
12、法人單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
13、委託代理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的,需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14、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