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宅基地可以貸款嗎
宅基地不能抵押貸款。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權;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農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個人只有使用權,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轉讓、出租。實施村鎮規劃進行舊村、舊城改造需要調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應當服從。雖然宅基地使用權不能抵押貸款,但村民可以抵押自建房,可是,想要向銀行申請貸款,並不是說能夠提供抵押物就一定可以獲得貸款,關鍵要看當事人是否有償還本息的能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Ⅱ 農村宅基地可以抵押貸款嗎
宅基地使用權不得抵押貸款。農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可以抵押貸款。以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是有效的,但是抵押權的效力不能及於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宅基地使用權,一旦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債權人只能以抵押房屋的建築材料作為動產優先受償。宅基地確權爭議解決方法有:
1、協商解決的方式。如果公民之間發生了宅基地的糾紛,要首先通過協商的方式進行解決;
2、行政解決的方式。個人間、個人和單位之間的爭議,由各鄉級人民政府或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進行處理;
3、司法解決的方式。若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感到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Ⅲ 農村宅基地可以抵押貸款嗎
農村宅基地不可以抵押貸款,農村的宅基地是屬於集體所有的,個人並沒有權利轉讓和買賣,農民對宅基地和承包地都是只有使用權。
農村宅基地上房屋財產可以抵押貸款,但是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是指在不改變宅基地所有權性質的前提下,以農民住房所有權及所佔宅基地使用權作為抵押、由銀行業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農民住房所有人發放的、在約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貸款。
抵押貸款的條件如下:
1、借款人年齡在18周歲以上,且最後還款年限借款人不低於65周歲;
2、個人在本地有穩定的工作和住址;
3、提供抵押物所有權憑證,如房產證、車輛行駛證等;
4、個人徵信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尤其是信用卡貸款逾期或套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Ⅳ 農村宅基地可以進行抵押嗎
1.宅基地抵押貸款是不行的,因為個人並沒有對宅基地的所有權,所有權歸集體所有,所以宅基地目前還不能歸個人隨意處置。 2.盡管房子和宅基地都是農民的財產權,但農民對房屋享有的是所有權,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對宅基地沒有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如《民法典》明確規定:「 宅基地使用權 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同時,我國法律還明確禁止宅基地的抵押,如《民法典》明確規定:「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 土地所有權 ;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 土地使用權 ,但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Ⅳ 農村宅基地可以抵押貸款嗎
農村宅基地是可以抵押貸款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只要在不改變宅基地所有權性質的前提下,農民住房所有權及所佔宅基地使用權都是可以用來抵押貸款的。
法律分析
宅基地是農村村民用於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集體建設用地,包括住房、附屬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類管理上屬於(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村民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並保有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用益物權。宅基地使用權具有如下特性,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具有特定性,原則上限於農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權的客體具有特定性,限於集體所有土地。宅基地使用權的內容具有特定性,僅限於依法建造並保有個人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宅基地使用權的初始取得具有無償性。宅基地使用權是一種帶有社會福利性質的權利,由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無償取得、無償使用。宅基地使用權沒有期限限制。現行法律沒有對宅基地使用權的期限進行限制性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不因期限屆滿而消滅。因此,宅基地使用權是沒有使用期限限制的用益物權。宅基地使用權是在集體土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而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在集體土地上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宅基地使用權沒有期限限制,而土地承包經營權有期限限制,承包期屆滿未繼續承包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歸於消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Ⅵ 農村宅基地可以抵押嗎
宅基地是鄉村的的農戶作為建設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村民可在自己分配到的宅基地上建設房屋,那麼農村宅基地可以抵押嗎,下面本文就來給大家介紹下吧。
農村宅基地可以抵押嗎
農村宅基地目前在原則上是不允許抵押的。因為根據我國法律相關規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這些土地的所有權書村集體所有,因此宅基地的使用權目前是無法抵押的。但隨著我國農村的改革,已經在部分地區開展了宅基地抵押貸款試點工作,這種禁制正逐漸被打破。
禁止農村宅基地抵押的原因有哪些
1、從我國的實際國情出發,目前還不能全面允許農村房屋進行抵押,因為我國實行房地一體的原則,處置農村房屋的時候,必然會涉及到房屋所佔用的農村宅基地,而農村基地屬於集體所有,使用權通常是無法抵押的。
2、農村房屋如果被用於抵押貸款,如果債權人無法償還債務,債權人必須會行使抵押權,從而涉及到房屋佔用的宅基地使用權,這有可能導致農村集體利益受損。
3、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只能查封,不允許拍賣、抵押或者變賣,因此農村房屋用於抵押,債權人想要行使抵押權也存在一定障礙。
4、我國農村的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完全,目前我國農村實行一戶一宅的制度,如果將宅基地房屋進行抵押後,村民可能會沒有住所,影響農村穩定。
以上就是關於農村宅基地可以抵押嗎的相關介紹,希望能夠讓大家對宅基地的使用權有一定了解,讓大家合理的利用宅基地。
Ⅶ 農村的宅基地是否可以抵押貸款
部分地區農村宅基地可以抵押貸款。宅基地抵押貸款應當以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為前提、取得所在的集體經濟組織書面同意,同時只有經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登記的宅基地可以設定抵押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Ⅷ 宅基地房子可以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用來抵押貸款。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法律行為。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可以抵押。可見,農民以其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應當是有效的。耕地、宅基地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
雖然以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是有效的,但是抵押權的效力不能及於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宅基地使用權,一旦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債權人只能以抵押房屋的建築材料作為動產優先受償。將房屋拆除後以建築材料還債,這無疑大大降低了房屋的價值,也是一種浪費。而且,最高法院曾專門作出規定:「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據此,用農村房屋設定抵押,債權人實現抵押權也存在障礙。另外,國土資源部「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嚴禁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的規定,限制了農民對房屋的買賣。因此,金融機構等債權人一般不願意接受借款人用農村房屋設定抵押。建議你向信用社提供其他擔保,一般情況下不要用宅基地上的房屋作抵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1)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2)建設用地使用權;(3)海域使用權;(4)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5)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運輸工具;(7)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