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離婚時按揭貸款房屋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離婚時按揭貸款房屋的分割方法和情形有:1、夫妻一方婚前購買,婚後一起還貸的房屋,為一方婚前財產,不參與分割,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部分,房屋所有權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補償。2、婚後購買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共同分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巧沒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蘆做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陪寬衡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Ⅱ 婚後按揭買房,有貸款的房屋離婚後該如何分割
婚後按揭買房,有貸款的房屋離婚後該如何分割?
案件中,有幾種情況,很容易根據取得產權證的時間來認定抵押房屋的權屬:1.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婚後以一方或夫妻雙方名義購房,以按揭方式支付房款,取得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的產權。2.婚前,雙方同意可以以結婚為目的。共同投資購買的房屋,不管結婚時是否交了房款,只要婚後取得房屋產權,就是夫妻共同財產。3.婚後買房,無論婚後雙方對抵押房屋實際出資多少,只要沒有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和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即使以一方名義簽訂購房合同,也可視為家庭代理,認定夫妻雙方共同購房, 且房屋產權是離婚前取得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
Ⅲ 用婚前個人房產抵押貸款買房,離婚時其房產怎麼分割
用婚前個人房產抵押貸款買房,離婚時其房產怎麼分割?
如果褲基改是協議離婚,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友好協商明確寫明房產怎麼分割就照協議分割。
協議不成,那離婚時的房產婚首付款中部分系用一方婚前個人房產抵押貸款,因此該出資應為個人財產,該部分出資對應的房屋升值部分應歸出資方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鋒困規定: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自2017年07月01日起實施,現行有效)
第一百七十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胡判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Ⅳ 以按揭貸款的方式買的房屋,房產如何分割
以按揭貸款方式買的房屋所有權歸屬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是以共同收入來償還銀行貸款本息的,所以只型族能認定該套房屋的現有價值屬於夫妻共同所有。對於房屋產權的分隔,在實踐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伍租返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腔飢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Ⅳ 以按揭貸款的方式買的房屋房產怎麼分割
法律分析:以按揭貸款方式買的房屋所有權歸屬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是以共同收入來償還銀行貸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認定該鉛坦套房屋的現有價值屬於夫妻共同所有。對於房屋產權的分隔,在實踐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脊激睜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櫻歲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一千零六十六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Ⅵ 夫妻二人共同償還貸款的房產怎麼分割
夫妻共同償還抵押貸款的產權由夫妻議分割,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起訴分春察割;人民法院可以判記方,未償還的貸款為房地產登記方的個人債務。《婚姻法》第39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扒枯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敗御予以保護。
Ⅶ 以兩人名義辦理抵押貸款只有男方還貸的房屋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1、對內關系,是按份共有,以雙方實際出資額確定比例份額。
2、對外關系,均為房屋共有人,房屋的出租,出售均需兩人同意。
3、一方要取得全部產權需協商一致,並及時辦理過戶手續,但如有按揭未清,需先還貸解押,再重新辦理抵押貸款,其間還涉及承擔一系列稅費,會耗費不少精力和金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零三條 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老虧凳,以維持共有關系的,應當按照約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空褲共侍旅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Ⅷ 已抵押的房產,離婚時又該如何分配呢
你好,抵押的房產,如是夫妻共同財產,法院會根據雙方過錯、出資情況等條件酌定予以分割比例。因為房子還處於抵押登記的狀態,則分割方式會略微有點復雜,需要區分房子抵押的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如哪州橘果是拍賣方式,房屋拍賣的錢應當先用於償還抵押的債務,清償之後由雙方根據法院確定的比例進行分割;如果當時抵押的並非夫妻共同債務,而是一方的個人債務,房屋拍賣的錢應當先用於償還抵押的債務,如果債務剛好由背負債務一方的資產進行清償,則各自拿各自的部分;如果不夠償還債務,則由另一方對背負債務的人進行追債。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跡慶。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第1063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李團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25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基本養老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第26條: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Ⅸ 離婚有按揭貸款的房屋如何分割
1、婚後按揭買的房,一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怎麼分割,先由雙方協議處理,如果雙方能夠達成一致意見,只要內容不違法,不侵害他人利益,法院可以予以確認。
其次,夫妻雙方無法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缺橋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明念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房屋登記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離婚時首先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法院可以判決該房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房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由房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3、如果離婚時夫妻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權後,對房屋分割有爭議的,伏槐猛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Ⅹ 房屋貸款財產分割計算標準是什麼
一、 房屋貸款 財產分割 計算標準是什麼? 1、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 買房 屋並 按揭貸款 ,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跡爛鋒權人的 房產證 ,婚後雙方共同還貸, 離婚 按揭房怎麼分? 該情形下的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對參與共同還貸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對其清償的部分予以返還。在此需要明確的是,共同還貸不論是用一方的個人 工資 還是雙方的工資,都應認定為共同還貸。因此,有貸款的房屋在離婚時,共同還貸的一方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還貸的房款。對於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請求補償。 2、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雙方共同還貸,婚後取得房產證,離婚按揭房怎麼分?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因為在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並 按揭買房 ,婚後取得的產權證是對婚前買房的確認,不屬於 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僅僅因為產權證婚後取得而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就將出現一方完全沒有出資卻僅僅因為 結婚 而成為房屋共有人的現象。這一結果有違公平原則。 3、夫妻雙方婚前以共有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共同還貸,婚前取得房產證且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離婚按揭房怎麼分? 由於一般情況下,我姿晌們在認定房產歸誰時的依據就是房產證上的名字。因此,此時極容易被歷嘩認定為登記方財產。所以此時,未登記方主張該房屋為 共同財產 時,一要證明自己在婚前為購買房屋履行了出資義務;二要證明自己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 購房 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資的。如果不能提供相應的 證據 ,則房產就會認定為與一方財產,在分割時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參與出資購買,婚後取得房產證,離婚按揭房怎麼分? 根據法律的規定,夫妻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資買房,婚後共同還貸也不影響房子的歸屬。此時,在離婚按揭房分割時,不參與分割,只歸一方所有。 以上只是婚前按揭買房的部分情況,具體的還有父母出資,雙方還貸,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等等情況,在此就不一一列舉了。 二、婚後按揭買房,離婚有貸款的房屋如何分割情況大揭秘: 1、婚後一方或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離婚按揭房怎麼分? 婚後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購房,共同還貸。不管房產證登記在哪方名下,該房產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房產分割 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買房,夫妻共同還貸,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 離婚房產 歸誰? 根據 婚姻法 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後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佔有。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出資比例分割。對於償還的貸款,如果夫妻對財產沒有約定的,償還貸款的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按揭房怎麼分? 這種情況,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方的子女,離婚時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部分應認定為出資子女的個人財產。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離婚時不予分割。 以上是婚後按揭買房,離婚按揭房如何分割的的部分情況,其他的婚後按揭買房離婚怎麼分就不多說了。 夫妻雙方在辦理 婚姻登記 手續後,在共同生活多年後都會購置自己的房產,那麼因為我國的房價過於高昂,所以大部分公民都會選擇通過貸款的方式來購房,如果償還貸款的資金是屬於共同財產時,在辦理 離婚手續 時,也是需要按照當事人的償還貸款來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