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銀行擔保貸款第一第二第三擔保人各有什麼區別
區別就是如果貸款人真的出現未能還款時,第一擔保人先被銀行以執行貸款人還款行為的人!如第一擔保無法履行就以第二擔保人為執行人,以此類推,如都未能執行的話銀行也只能再作其他處理了!
⑵ 抵押和擔保有什麼區別
一、概念不同
1、抵押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債權人以書面形式訂立約定,不轉移抵押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2、擔保
擔保是指當事人根據法律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實現債權握運人的權利的法律制度。擔保通常由當事人雙方訂立擔保合同。擔保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二、方式不同
1、抵押
(一)不動產抵押
是指以不動產為抵押物而設置的抵押。所謂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移動後會喪失其原有價值或失去其使用價值的財產,如土地(在中國僅限於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可以抵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如房屋等)等。
(二)動產抵押
是指以動產作為抵押物而設置的抵押。動產是指可以移動並且移動後不影響其使用價值,不降低其價值的財產(在中國僅限於交通工具等特殊的動產)。
(三)權利抵押
是指以法律規定的各種財產權利作為抵押物客體的抵押,依據現行的中國法律,權利僅可用於質押。
(四)財團抵押
又稱企業抵押,是指抵押人(企業)以其所有的動產、不動產及權利的集合體作為抵押權客體而進行的抵押;此類型實為各種擔保類型的集合,並不是法定的抵押方式。
(五)共同抵押
又稱總括抵押,是指為了同一債權的擔保,而在數個不同的財產上設定的抵押,此類型實為各種擔保類型的集合,並不是法定的抵押方式。
(六)最高額抵押
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協議,在最高額限度內,以抵押物對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作擔保。
2、擔保
擔保方式指的就是擔保法規定的用擔保權責實現的方式,包括抵押、質押、保證、留置和定金五種方式,尤其是保證屬於的就是人保了,我們經常所說的信用保證指的就是屬於物保性質。
三、作用不同
1、抵押
抵押是借款合同的一個重要特徵,是存在抵押品時,銀行的放款的安全性將提高,但同時借款者的成本也會增加,正因為這樣,借款者願意向銀行支付的利息也會較低,對銀行來說其收益未必增加。
抵押當出現違約時,賦予貸款人依法沒收特定的企業資產的權利,被廣泛用來減少與借貸相關的激勵問題(即在拖欠發生時使放款者可以獲得特定資產)。抵押物,指提供擔保的財產。抵押合同,指受讓孫益的債權人與抵押人之間所訂立的,確認相互之間抵押權利與義務關系的書面協議。
2、擔保
債權的擔保所具有的社會經濟作用,即能促進資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債權的實現。債權擔保制度作為擔保債權實現的重要制度,一開始就與金錢借貸關系息息相關。
現今,債段滑梁權擔保的意義已不僅是單純的擔保問題,而且可能通過擔保借貸關系的安全實現來推動借貸關系的蓬勃展開,對促進資金融通直到了不容忽視的積極作用。
從實質上講,資金融通是整個商品流通過程的貨幣表現。實物運動表現為貨幣資金的循環。
從經濟的角度看,資金的閑置就意味著實物的閑置,可見得資金的融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⑶ 銀行的貸款人和擔保人的責任有區別嗎
法律分析:銀行的貸款人和擔保人的責任有區別。擔保人和貸款人責任不一樣。貸款人有還本付息等合同義務,擔保人是依據擔保合同提供的擔保責任。擔保范圍僅限於貸款人的義務,所以擔保人的擔保范圍不會超過貸款人的合同義務。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後,可以向貸款人追償。銀行的貸款人和擔保人的責任完全是兩種不同的概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⑷ 保證貸款是什麼意思保證貸款和抵押貸款的區別有哪些
抵押 貸款 大家都知道,需要有抵押物去銀行抵押來申請貸款,那麼保證貸款是否聽說過呢?真的了解嗎?下面我給大家介紹下。
保證貸款是擔保人以其自有的資金和合法資產保證 借款 人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一種貸款形式;
保證貸款的貸款手續簡單,不需要辦理登記和評估等手續,保證人可以選擇一個或者多個,並且保證人願意給你提供至少1年的保證期。由此可以看出保證貸款和 信用貸款 都是身份證貸款的一種方式。
保證貸款和抵押貸款區別:
1、 貸款 利率 不同
由於念明褲保證貸款有抵押物或者有第三方擔保人,所以相對來說 貸款風險 就比較小,索敵相應的貸款利率就會比較低,那麼信用貸款沒有保證人沒有抵押物,其貸款的風險就大很多,所以存在的貸款風險也就大很多,那麼貸款利率也會高一點。
2、貸款仔簡期限不同
如果申請貸款人在提供抵押物的情況下辦理保證貸款的話,貸款期限最長可以達到20年,但是信用槐銀貸款的期限通常都很短,有的就幾個月,長一點的一般在1年左右,最長也就5年的貸款期限。
3、 貸款額度 不同
保證貸款的貸款額度和你的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擔保人的個人經濟狀況掛鉤,如果借貸人是房屋抵押的話,那麼可以低啊款的額度就可以達到房子市場價值的70%左右,但是信用帶苦啊的額度是和申請人的個人月收入掛鉤的,一般是月收入的5到10倍。
4、放款速度不同
由於保證貸款有抵押物或擔保人的存在,為此在辦理過程中手續較為復雜,自然放款時間也就較長,而信用貸款相對手續簡單,借貸人在滿足 貸款條件 後,通常一周左右就可放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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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請問貸款人和擔保人有什麼分別
貸款人是指在借貸活動中運用信貸資金或自有資金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人或金融機構。
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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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銀行的擔保人擔保和財產擔保的區別
一、銀行貸款擔保人:
銀行貸款擔保人就是指擔保人和借款人約定,當借款人不履行還款時,擔保人按照約定履行還款的責任。
擔保一般分為一般擔保、連帶責任擔保兩種。
一般銀行貸款償還時,首先要看用戶當初擔保時做的保證是連帶責任擔保還是一般責任擔保。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銀行可以選擇在借款人和擔保人之間哪個容易執行,先執行哪個;
如果是一般保證責任擔保,那麼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資產,全部抵償之後的剩餘貸款再向擔保人追索。擔保人沒有對擔保方式進行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時,擔保人按照連帶責任承擔責任。
二、財產擔保:
我國擔保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⑺ 抵押借款 保證借款,抵押保證借款 擔保抵押反擔保借款 四類的區別是什麼
抵押借款指以公司的財產作為抵押而獲得的借款;
保證借款指有其他公司或法人作為借款擔保人而獲得的借款;
抵押保證借款指需要保證人擔保、設定財產抵押而獲得的借款。
擔保抵押反擔保借款乙(貸款方)因為需要錢而向甲(銀行)貸款,但甲因乙的抵押物不符合要求,或單位流水少等原因,拒絕給乙貸款,或給乙的貸款金額很少。因此乙就找來丙(擔保公司)作擔保,向甲借款,希望甲能放款或增加貸款金額。
⑻ 銀行貸款要擔保人,擔保人是干什麼
銀行貸款擔保人就是借款人與擔保人的約定,當借款人不履行還款時,作為擔保人按照約定履行承擔還款的責任。
⑼ 擔保物權和抵押權的區別
法律主觀:
擔保物權與抵押權的區別主要是抵押權是擔保物權的一種。,(一桐塵)擔保物權是指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債務人或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將特定的財產作為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就該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擔保物權包括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二)抵押權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向債權人提供不動產或動產,作為清償債務的擔保而不轉移佔有所產生的擔保物權。當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就抵押財產的價金優先受償。他可以申請法院變賣抵押財產抵償其債權;如有剩餘應退還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債務人繼續追索。但對不能強制執行的財產不能設定抵押權。,(一)要注意了解自己所提供擔保的形式,明確自己提供擔保後需要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必要時可要局擾禪求被擔保人提供反擔保。,(二)銀行貸款,最需要的是信譽,同樣,做銀行貸款擔保人,也要為有信譽的人做擔保。擔保銀行貸款,切忌礙於同學、朋友的情面,不假思索,盲目相信。要知道,不是您們的關系越好,風險就越小,而是貸款人信譽越高,擔保風險越小。想方設法收集到此人的信譽資料,對他的信譽情況進行了解,如果信譽不佳,關系再好也不能為其擔保。,(三)合理評估貸款人的償還能力和自己的擔保承受能力。在評估擔保人的償還能力時需要對貸款的數額、貸款人的財產狀況做詳細的了解,因為貸款人的償還能力決定了擔保人所承擔風險的大小。,(四)注意了解自己的法定權利,特別是要掌握擔保責任免除的合同條款,注意掌握被擔保人的貸款使用情況,出現違規操作可以申請不再為擔保人擔保。,擔保李氏物權具體指的就是與用益物權相對應的他物權,簡單來說也就是為了能夠更好的確保債權實現而設定的以直接獲得或者是自配特定的財產交換價值為內容的一種權利。隨著我們國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也在權的形式發生的公民和法人之間的經濟聯系也變得更加的頻繁起來,保障債權尤其是合同債權的履行,對於維護社會主義商品的秩序和法人的合法權益也變得更加的重要。,一般來說債務人對於自己應當負擔的債務應當以其全部的財產履行相應的義務,也就是在無人的全部財產為他的債務做擔保。在債務得不到履行的時候債權人會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變賣債務人的財產以其價金來清償債權。債權不具備排他的性質因此對於同一個債務人,不妨有統一內容或者是不同內容的數個債權存在。,對於同一個債務人可能發生的負債超過其財產總額的狀況,而所有的債券都處在平等的地位在期間之內並不發生持續的問題。同一個債務人的數個債權人對於債務人的財產都具備平等享有的權利。如果債務人的財產不能夠清償總債權的時候,就需要根據各債權人的債權比例來進行分配債權人的債權也並不能夠得到完全的清償。,持有擔保債權的人也有權排除他人的干涉並且享受追隨權利擔保物落在他人的手中,債權人可以追隨主張其權利,同時債務人在不履行債務的時候也可以實行對於擔保物的處分權利取得優先受償的權利。在這里也提醒大家除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是當事人另有約定之外,債權需要轉讓擔保該債權的抵押權也需要一並轉讓。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⑽ 銀行擔保貸款第一第二第三擔保人各有什麼區別
銀行擔保貸款第一、第二、第三、擔保人區別在於如果貸款人出現未能還時,第一擔保人先被銀行以執行貸款人還款行為人,如第一擔保無法履行就以第二擔保人為執行人,以此類推,如都未能執行的話銀行也只能再作其他處理。
一、擔保貸款定義
擔保貸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擔保而發放的貸款。擔保貸款包括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
二、擔保貸款須滿足以下條件:
1、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
2、保證人為自然人的,必須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3、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擔保貸款就是根據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約定用借款人的財產或第三人財產為貸款保障,並在必要時由第三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一種貸款。
三、擔保貸款按擔保方式不同分為:保證、抵押、質押、(定金留置很少使用)
1、保證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2、抵押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3、質押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
四、按貸款期限分為: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具體劃分方法同信用放款相應條款。
五、為他人的銀行貸款擔保人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一下兩方面:
1、要多方考察借款人的信譽。
1)貸款人的信譽越高,擔保人的風險就越小。
2)想知道貸款人的信譽高低,可以根據自己與貸款人的平時接觸來判斷。
3)還可以找貸款人人有經營業務的人或貸款人的其他熟人進行了解。
4)切不可礙於親戚、好友、同事、同學、老上級的情面,不假思索,不計後果,盲目地做擔保人,這種做法風險較大。
5)對被擔保人的信譽不了解的情況下,不要為其擔保。
2、摸清貸款人償還債務的能力。
1)對擔保人來說,風險大小主要取決於貸款人償還貸款能力的大小,貸款人償還貸款的能力越大,擔保人的風險就會越小。
2)貸款人人償還貸款的能力又是由其能支配的財產多少和負債數額的大小決定的。
3)故在提供擔保時,首先要看被貸款人能支配的財產是否可以償還貸款。須要摸清貸款人負債的多少。
4)貸款人可供自己支配的財產與貸款數額相差較大,或者被擔保人雖然有自己的財產,但負債累累,應不為其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