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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貸款用於支付中標服務費

發布時間: 2023-04-13 09:59:10

① 政府中標合同能不能從銀行抵押貸款

政府中標合同可以從銀行抵押貸款。

為解決政府采購中標、成交的中小企業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的資金困難,省財政廳近日印發《關於做好中小企業政府采購信用擔保融資工作的通知》,提出以政府采購作為幫助中小企業融資的平台,開展中小企業政府采購信用擔保融資。凡政府采購中標、成交的中小企業供應商,可以把中標、成交通知書和政府采購合同作為抵押憑據,直接向銀行貸款

② 銀行貸款服務費收取合法嗎

不合法。向銀行貸款,不會有服務費。

辦理銀行貸款,需要承擔以下的費用:1、手續費。2、利息費用。3、違約金。

(2)銀行貸款用於支付中標服務費擴展閱讀:

貸款服務費是指辦理貸款業務時收取的費用,一般由銀行收取,收費標准視各地情況而定。

貸款服務費一般由銀行收取,也有由幫助辦理貸款業務的第三方收取的。

貸款服務費,收費標准視各地情況而定。

辦理公積金貸款時不用繳納該項費用,僅需繳納擔保費(貸款額度千分之三,最低三百)、房屋評估費(評估價值千分之三,最低三百,最高一千五)。

網路_貸款服務費

③ 銀行貸款收取服務費合法嗎

法律分析:銀行貸款收取服務費不合法。如果是單純向銀行貸款,不會有服務費;辦理貸款,貸款人需要承擔的費用如下:1、手續費。2、利息費用。3、違約金。銀行工作人員若在貸款人申請貸款時收取服務費,需要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定罪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在金融業務活動中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國有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和國有金融機構委派到非國有金融機構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④ 貸款服務費合法嗎

專業分析

貸款收服務費是屬於違法的行為。具體如下:
1、貸款是不需要收服務費的,如果遇到了對方要求收取服務費的情況,應該要加以區分;
2、如果是直接向銀行貸款,不會有服務費,但從法律角度講,貸款中介費只要不超標是合法的。
一、向銀行貸款需要符合的條件如下:
1、首付款交齊,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是兩成;
2、穩定的合法經濟來源,具有長期還款的能力;
3、申請貸款時購房者有不低於總房款20%的自有資金;
4、貸款人同意將所購房屋及其權益作為抵押物;
5、如果購買的是二手房,必須產權明晰,符合上市流通的基本條件;
6、所購房屋不在拆遷公告范圍;
7、符合借貸銀行的其他條件。
二、高利貸的認定標准如下:
1、如果年息高於36%,就是高利貸,民間借貸是一種民事行為,受法律限制和保護;
2、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的,超過年利率36%的利息視為無效。
綜上所述,貸款收服務費是違法的行為,貸款中介費只要不超標是合法的;向銀行貸款需要符合的條件是有穩定的合法經濟來源,具有長期還款的能力,貸款人同意將所購房屋及其權益作為抵押物等;年息高於36%的高利貸,超過年利率36%的利息是無效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使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⑤ 銀行貸款給客戶,收取開發商的服務費合法嗎

這種突發情況下應當雙方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話,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退還所交納的錢。

,《證券日報》記者接到消費者舉報,工商銀行河南省封丘支行針對房貸收取開發商4%的融資服務費,而開發商強制轉嫁至消費者,不交就停水停電。封丘支行行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銀行只是按協議收開發商費用,並反對其強收客戶費用。(5月15日《證券日報》)

回應的理由真的是好慷慨——「只按協議收開發商費用,並反對其強收客戶費用」,言下之意,只要不是以銀行名義之間向個人客戶收取,而是為開發商代收「融資服務費」就不算是亂收費。

很顯然,這種狡辯是十分無恥的。

眾所周知,所謂亂收費,就是指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准、擴大收費范圍,以達到多收費目的的行為。也就是說,只要沒有法律依據的收費,都屬於亂收費范疇,都應當堅決取締。而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第二十四條第四項規定,「自營貸款和特定貸款,除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利息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這也告訴我們,只有利息,才是銀行在貸款過程中唯一可以獲取的報酬,其他所有圍繞貸款的收費,都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任何可以收取的理由都不成立。封丘工行能夠向客戶收取「融資服務費」,是合理合法的收費么?就算開發商不把這些費用轉嫁到購房者身上,就可以明目張膽、巧立名目地收取「融資服務費」了嗎?

今年以來,銀監會根據「七不準、四公開」要求,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整治銀行亂收費行為的活動,但是,從實際執行效果來看,並不太明顯。

一方面,圍繞貸款的種種違規行為,仍然層出不窮、屢見不鮮,特別是向客戶發放承兌匯票、要求客戶邊貸邊存的行為,幾乎沒有得到什麼改變,甚至發放的承兌匯票更多了;另一方面,對亂收費行為的處理,更多的也是「下不為例」,沒有將不合理的收費退還給客戶或上交國庫。所謂的退費,也僅僅是象徵性地向個人客戶退還了一些實在反響太大的費用,向企業和向個人轉道收取的費用,基本沒有退還。如此,銀行自然不會把亂收費作為一個問題來看待和糾正。相反,會更加變本加厲地向客戶收取各種費用。就象封丘工行收取的「融資服務費」一樣,如果沒人舉報和查處,就會成為額外的利益。

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在國外銀行普遍因為金融危機的影響而陷入困境的大背景下,中國的銀行卻個個活得越來越滋潤、越來越舒坦,利潤也是不斷創新高。難道真的是中國銀行的經營能力和水平都達到了世界最佳嗎?顯然不是,而是因為中國的銀行最習慣和擅長於搞不規范經營,並從不規范經營中獲取大量的不正當利益。僅在貸款時發放承兌匯票一項,就至少可以獲得正常利率50%以上的收益,再加上先貸後存獲得的利差,其收益之多,可能世界上沒有一家銀行能夠相比。

美國最大的銀行——摩根大通因為違規經營陷入了困境,並正在接受相關部門的調查,而中國的銀行卻通過違規經營,日子過得越來越好了,有關方面的調查似乎也沒有對其形成任何的威力和影響,這不能不引起我們的高度警覺。毫不客氣地說,如果這樣的局面不改變,總有一天,不僅系統性風險會在中國的銀行身上發生,而且發生重大的經濟、金融危機也不是沒有可能。

都說資金是企業的血液,金融是經濟的命脈,如果血液越來越混沌、越來越病菌泛濫,企業還如何生存,經濟還如何發展。這一點,必須引起決策層和管理層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