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之間借款涉及到稅嗎
公司之間的借款是需要交稅的,公司之間發生的借款行為,其中公司借款給其他公司需要按照約定的利率繳納稅金;關聯公司之間的借款,無論是否收取利率均需要繳納稅金;企業集團的統借統還業務,不高於同期同類銀行貸款利率,向企業集團或襲納耐集團內下屬企業收取的利息,可以免徵增值稅,高於部分應全額繳納增值稅。
公司之間借款的幾種情形為:
一.是公司借款給其他公司。公司借款給其他公司時,借貸雙方需要簽訂借款協議或合同,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借款金額、借款時間、借款利率等相關內容,按照實際收取的借款利息收入繳納增值稅、附加稅和企業所得稅(利息收入並入應納稅所得額)等。
借款公司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支付利息,並向對方索要收取利息的發票在稅前列支,借款公司支付的利息率不得高於銀行同期同類銀行貸款,超出部分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二.是關聯公司之間的借款。按照稅法規定,關聯公司之間的借款無論是否收取利息都需要繳納稅金。現實中,關聯公司之間出於多種考慮,出借資金的一方一般不會向借款公司收取利息,也就是無償借款。按照財稅政策規定,單位或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個人無償提供服務,均視同銷售服務,但用於公益事業或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關聯公司之間的無償借款,如果不屬於公益事業或社會公眾為對象,則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和附加稅。另外,如果關聯公司之間收取茄數了利息,但利率確定的不合理,或沒有銷售額的應稅銷售行為,則稅務機關有權重新確認銷售額,即需要分別按照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服務等的平均價格確定,按照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服務等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按照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等確定銷售額。
關聯公司之間的資金佔用或借款,出借公司需要根據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出借款企業的利拍春息收入繳納增值稅。借款公司需要取得出借方收取利息的發票,方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三.是企業集團的統借統還業務。按照稅法規定,統借統還業務中,企業集團、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以及集團所屬財務公司,按不高於支付給金融機構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企業集團或集團內下屬企業收取的利息,可以免徵增值稅。高於部分應全額繳納增值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條,
企業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而減少其應納稅的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
2. 請問金融企業怎麼交稅
1,根據銷售額交,只要是一般納稅人,稅率都是17%。
2,17%是交給稅務局,可以說是買方交給賣方,然後由賣方代交到稅務局的。
3,抵扣是指己方購貨時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銷項稅額,取得票後到國稅局認證就行啦,記住認證是有期限的(自開票之日起90日內,超期是要罰款)。
4,一般交稅的時候在國稅局都有個賬戶,把錢交到戶上然後再申報就行啦,當然交現金也可以,不過現金也是交到銀行(這個銀行是指國稅局大廳里的那個銀行)。
(2)企業向銀行貸款怎麼交稅擴展閱讀
我國目前的金融稅制主要是對金融業(銀行和保險業)征稅。根據現行稅法,目前我國對金融業徵收的稅種有14種之多,其中主要徵收營業稅和所得稅兩大類主體稅收。
營業稅的稅基為計稅營業收入,包括貸款利息收入、外匯轉貸款費收入、手續費收入以及金融商品的轉讓凈收入,2003年的稅率為5%,但若加上營業稅的附加稅費(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銀行業營業稅及附加的總稅率為5.5%。
企業所得稅的稅基是銀行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調整後的應納稅所得額,目前稅率為33%。除了這兩大主體稅種外,同時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教育費附加等其他稅種。
3. 企業向銀行借款在計算企業所得稅前 扣除
《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規定,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准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對企業發生的向金融企業的借款利息支出,可按向金融企業實際支付的利息,在發生年度的當期扣除。所說發生年度,應該遵循權責發生制的原則,即使當年應付(由於資金緊張等原因)未付的利息,也應當在當年扣除。對非金融企業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予以稅前扣除,包括逾期歸還銀行貸款,銀行按規定加收的罰息,也 在稅前扣除。
【拓展資料】
向非金融企業借款利息的扣除
非金融企業向金融機構以外的所有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借款的利息支出,按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准予扣除。首先要判定借款期限是多長,然後查找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
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應當包括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和浮動利率。還要注意的是,金融企業的利率也不一樣,各銀行的浮動利率不一,為了准確掌握,應按照本企業開戶行的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因為各級稅務機關無法掌握各行的利率,只有按本企業開戶行的利率掌握較為合理,也符合新稅法的合理性原則。
但是,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這里應當注意:一是對銀行企業內部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拆借利息 稅前扣除;二是內部營業機構應當是指同一核算機構的內設機構間的借款,對內部借款結算利息的,企業所得稅前不允許扣除。
關聯企業之間借款利息的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從其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的比例超過規定標准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債權性投資,是指企業直接或者間接從關聯方獲得的,需要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質的方式予以補償的融資。
權益性投資,是指企業接受的不需要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投資人對企業凈資產擁有所有權的投資。財稅〔2008〕121號文件規定:企業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比例和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計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得在發生當期和以後年度扣除。
其接受關聯方債權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比例為:金融企業,為5∶1;其他企業,為2∶1。例如,某企業注冊資金2000萬元,其中有關聯方企業的權益性投資1000萬元。又向其借款(債權性投資)3000萬元,支付利息只能按2∶1的比例確認,只對2000萬元發生的利息 扣除。而且同樣按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得在發生當期和以後年度扣除。
注意不得扣除的三種情況:
1、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多付的利息不得稅前扣除,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融通資金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在該業務發生的納稅年度起10年內,按照合理方法進行調整。
2、債資比例超過規定標準的利息原則上不允許稅前扣除,債資比例超過規定標准不得稅前扣除的利息支出,應按照實際支付給各關聯方利息占關聯方利息總額的比例,在各關聯方之間進行分配。企業資金的籌集分為權益資金和債務資金兩種籌集方式。相應地,投資人的對外投資也 分為權益性投資和債權性投資兩種方式。
3、投資者未到位投資所對應的利息不允許稅前扣除,如果企業投資者在規定期限內未繳足其應繳資本額,則該企業對外借款所發生的利息中相當於投資者實繳資本額與在規定期限內應繳資本額的差額應計付的利息,因不屬於企業合理的支出,應由企業投資者負擔,所以是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的。
企業投資者投資未到位發生借款利息扣除
股東投資未到位 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投資者未按規定期限繳納出資,未按規定期限繳納出資的投資者不僅包括公司設立時分期繳納出資的股東,也包括增資時分期繳納出資的股東;第二種,投資者未按規定足額繳納出資。
《關於企業投資者投資未到位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9]312號)明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凡企業投資者在規定期限內未繳足其應繳資本額的,該企業對外借款所發生的利息,相當於投資者實繳資本額與在規定期限內應繳資本額的差額應計付的利息,其不屬於企業合理的支出,應由企業投資者負擔,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具體計算不得扣除的利息,應以企業一個年度內每一賬面實收資本與借款余額保持不變的期間作為一個計算期,每一計算期內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按該期間借款利息發生額乘以該期間企業未繳足的注冊資本占借款總額的比例計算,公式為:企業每一計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該期間借款利息額×該期間未繳足注冊資本額÷該期間借款額。企業一個年度內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總額為該年度內每一計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額之和。
【拓展資料】
實務操作中注意以下幾點:
1、區間的劃分:首先要按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公司法有分期出資應在兩年內繳足的強制性規定)對出資的規定來認定股東應繳出資的時間,公司章程明確了出資期限的按章程劃分區間,公司章程未明確出資期限的按公司法分期出資的規定來劃分,兩年出資期限的起算點為公司成立之日起的兩年之內,股東逾期未按規定出資,則會產生不得扣除利息;其次逾期出資每變化一次,則要分段計算一次。
2、各區間內,有多筆貸款及貸款利率有變化的,一定要按給定的公式計算,而不能用未出資額直接乘以利率來計算。
3、國稅函〔2009〕312號文未明確股東出資後又抽逃資本是否也適用該文件。但根據法理推論,投資者投資未到位應包括出資後又抽逃資本,因此投資者出資後又抽逃資本的應按該文執行。
向個人集資借款利息的扣除
向自然人借款分兩類:
1、企業向股東或其他與企業有關聯關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如滿足兩個條件,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一是企業如果能夠證明相關交易活動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或者該企業的實際稅負不高於境內關聯方的,二是金融企業的關聯方的債權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比例不超過5:1,其他企業不超過2:1。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六條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准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21號)規定的條件,計算企業所得稅利息扣除額。
2、企業向除有關聯關系的自然人以外的內部職工或其他人員借款的利息支出,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也 在計算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應根據稅法第八條和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及《關於企業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777號)的規定,計算企業所得稅利息扣除額。
4. 企業借款給企業要交稅嗎
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需要資金周轉,一旦在資金缺少的情況下,就會涉及到公司借款的問題了,有些企業是通過企業之間的借款,那麼企業借款給企業要交稅嗎?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一、企業借款給企業要交稅嗎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借款需要交稅。關聯企業間資金借貸,如果融通資金約定利率低於金融機構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稅務機關有權按照金融機構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核定其利息收入並要求其繳納相應所得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企業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 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
不按照獨 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而減少其應納稅的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即若借貸雙方存在關聯關系,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利息收入並繳納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二、企業借款給個人合法嗎?公司可以將資金出借給個人。
《公司法》規定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所以對於符合公司章程規定或者經過股東會、股東大會的同意,可以將公司的資金借貸給他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嘩御的規定》第一條對法院審理的民間借貸進行了定義,明確民間借貸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孝蘆戚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三、企業之間借款的法律後果企業之間到底借款被確認為無效,即不受到法律的保護,根據《民法典》第157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第154條又規定:「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由此,從我國《民法典》的規定看,對借款合同被確認無效後,應依據以下原則處理:
(一)維護金融秩序原則:對於企業之間借貸關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金融信貸的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來認定其效力,對這類糾紛的處理,應當有利於維護金融信貸專營的秩序,有利於國家對資金市場宏觀調控政策的實施,有利於引導企業正確使用資金。
(二)過錯責任原則:主要是在合同被確認無效後,作為借貸標的物的資金被佔用期間的損失,應當按過錯責任來承擔。
(三)公平原則:是指在案件審理期間,應當公平地保護雙方企業巧陵的合法權益,既要在明確責任的基礎上,使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有損失的一方得到合理彌補,又不應使任何一方從無效借貸中獲得不應當得到的利益。
根據以上原則,企業之間借貸關系被確認無效後,對涉及的借貸本金、利息及損失主要作如下處理:
1、對借貸本金的處理:借貸本金作為無效借貸合同的標的物,必須全額返還給出借方,而不適用損害賠償予以替代。
2、對借款利息和損失的處理:在借貸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對合同中約定的利息和利潤一般不予保護。
在實踐中,對無效借款合同項下的利息的處理一直都是沿用最高人民法院《聯營糾紛解答》的規定,即對出資方已經取得或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對另一方處以相當於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罰款。
以上就是為您詳細介紹關於企業借款給企業要交稅嗎的相關知識,企業借款給企業需要交稅,關聯企業間資金借貸其按照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息計算,並要求其繳納相應所得稅。
5. 企業向銀行貸款借款合同繳納印花稅嗎
企業向銀行貸款借款合同應當繳納印花稅,稅率很低,是貸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根據國家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相關規定,部分銀行暫免徵收小微企業貸款合同印花稅。
6. 企業借款利息如何繳納增值稅
一、正面回答
企業借款利息如何繳納增值稅:
1、企業對持有到期投資、貸款等按照新會計准則規定採用實際利率法確認的利息收入,可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2、對於採用實際利率法確認的與金融負債相關的利息費用,應按照現行稅收有關規定的條件,未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部分,可在計算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的部分不得扣除。
二、分析
企業之間借款,利息收入方應交增值稅及附加稅。一般納稅人企業增值稅稅率為6%,而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為3%。小微企業貸款和其他貸款一樣,向不同的機構貸款,獲得的貸款利率是不同的。當然,向銀行申請貸款,所需要支付的利率是最低的。但是銀行往往要求較高,對小微企業的發展前景和經營狀況都有要求。
三、企業貸款還不上怎麼辦?
銀行會先和你溝通催款,一般情況下,銀行放貸數額會小於你提供的擔保房屋價值。也就是說,銀行在放貸時會考慮到將來的償還不能而將抵押房變現的價值問題。相關規定在清產核資和審計的基礎上,轉讓方應當委託具有相關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評估報告經核准或者備案後,作為確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價格的參考依據。在產權交易過程中,當交易價格低於評估結果的90%時,應當暫停交易,在獲得相關產權轉讓批准機構同意後方可繼續進行。
7. 公司之間借款交稅嗎
大家不要以為公司與公司之後只有合作的關系,其實如果某方公司資金周轉不靈的話,也是會向其他公司進行借款的,而且有時候可能還需要繳納稅費,那麼公司之間借款交稅嗎?下面我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一、公司之間借款交稅嗎
企業之間借款需要交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條,
企業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而減少其應納稅的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
二、向公司借款事由有哪些
1、個人向企業借款事由有:為單位購置零星辦公用品(購置大額大宗辦公用品要轉賬)、出差備用金、預支工資(生活費不夠)等等,個人向企業借款需要通過嚴格的審批手續。
2、職工個人向公司貸款需帶以下資料:職工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申請書;單位對個人的證明;借款人身份證復印件(原件);借款人戶口復印件(原件);購買100%的產權,需帶「優惠售房審批表」復印件,同時填寫「烏魯木齊市職工個人住房貸款產權權益抵押證明書」;購買33%的產權,需帶「全產權補差計算表」復印件,同時附借款人67%的私房產權證復印件;購安居房(經濟適用房),需帶安居工程住宅(經濟適用書)預銷售合同復印件及原件。借款人已交購房款30%以上的收款收據復印件;單位應將本單位住房公積金匯交、支取、貸款情況以及售房款帳戶帳號寫一總證明。
三、公司借款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1、明確借款合同的當事人。一般情況下在借款合同中主要就是原告和被告,原告多為債權人,即出借人,被告多為借款人,在特殊情況下原告可能是借款人即原債務人。
2、認定借款合同的效力。借款合同的效力直接關繫到借貸關系是否受到人民法院的保護,在處理企業借款合同糾紛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進行非法活動的借款合同無效。根據最高院的規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比如企業在不具備資質的情況下向向銀行貸款進行煙草買賣。
(2)不具備借貸主體資格的金融機構從事借貸業務的借款合同無效。在金融機構內部也有明確的分工,可以從事借貸業務的是其中的一部分機構友侍,其他內設機構和下屬部門只有一些行政事務或吸收存款的業務,絕對沒有對外進行擾顫借貸的業務。
3、企業提供擔保的應當審查擔保合同的效力。在大多數借款合同中,都有擔保的存在,其目的是為了保證在主債務人不能履行還款義務時,能保證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收回。但在實踐中,往往出現擔保無效的情況。擔保無效主要有以下幾類:
(1)擔保的主體不合格。按照國家法律和法規規定,有些部門和機構不能進行擔保,比如國緩告敗家法規規定,學校、醫院等社會福利機構不能進行擔保。
(2)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單位內部機構或內部職能部門擔保無效。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同意,為他人提供擔保的,保證合同無效。
以上就是我為大家整理介紹的關於"公司之間借款交稅嗎"等相關法律知識。綜上所述,我們知道,企業之間借款的話是需要交稅的。
8. 公司之間借款涉及到稅嗎
法律分析:企業之間借款需要交稅。企業之間借款如果沒有利息的話一般不需要交稅,如果對方取得利息收入,就一定要交稅的,並且要給對方提供合法的票據。公司之間或個人與公司之間發生的無償借款,若沒有取得貨幣、貨物或者其他經濟利息,無利息收入體現,因此不涉及企業所得稅問題。借款是指企業或個人向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借入的資金,包括信用貸款、抵押貸款和信託貸款等。借款還分為長期和短期借款。長期借款是指企業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借款。中國股份制企業的長期借款主要是向金融機構借人的各項長期性借款,如從各專業銀行、商業銀行取得的貸款;除此之外,還包括向財務公司、投資公司等金融企業借入的款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三十六條 企業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而減少其應納稅的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
9. 企業銀行貸款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應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是物渣對經濟活動和配喊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使用」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徵收的一種稅。
印花稅的納稅人是指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使用稅法所列憑證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書立、領受、使用應稅憑證的不同,納稅人可分為立合同人、立賬簿人、立據人、領受人和使用人等。
如果一份合同或應稅憑證由兩方或兩方以上當事人共同簽訂,簽訂合同或應稅憑證的各方都是納稅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擔保人、證人和鑒定人。
在國外書立、領受,但在國內使用的應稅憑證,其使用人培螞野為納稅人。
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的當事人,也屬於印花稅的納稅人。
10. 公司借款利息怎麼交稅
公司取得借款利息收入需要申報繳納營山頃局業稅(稅率為5%),同時需要申報並繳納實際繳納營業稅計算的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民間借款既可以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也可以是企業與個人之間的。那麼,公司借款利息怎麼交稅?接下來由帶您了解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一、公司借款利息怎麼交稅營業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逗讓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因此,個人取得的利息收入應按照金融保險業繳納營業稅,稅率是5%。
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你企業應按實際繳納的營業稅、增值稅、消費稅稅額分別乘以規定的稅(費)率計算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城建稅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城建稅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城建稅稅率為1%;教育費附加稅率為3%;地方教育附加附征率為2%。
二、企業之間借款利息收入要繳納什麼樣的稅種
需要申報繳納營業稅(稅率為5%)。同時需要申報並繳納實際繳納營業稅計算的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營業稅稅目注釋》規定,貸款屬於「金融保險業」稅目的徵收范圍,而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根據這一規定,不論金融機構還是其他單位,只要是發生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徵收營業稅。營業稅稅率為5%。
1、出借方如果是通過銀行放貸,由銀行代扣代繳;
2、出借方如果是自己借款出去,需要自己申報;
3、借款的利息收入需要繳納營業稅及附加。如果出借方是企業,作為當期所得計算企業所得稅;如果是個人,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三、風險提示
1、企業之間借貸中,出借的資金必須是自有資金,同時需要取得相應的發票。如果未取得相應的發票,企業就是未取得稅前扣除的合法憑證,利息稅前不得扣除。
2、企業之間簽訂借貸協議一定要合理約定借貸利率,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約定的利息不要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
3、關聯企業的關聯債資最好控制在規定的比例內,防止被稅務機關認定為存在資本弱化的情況,從而導致超過規定部分支付的利息乎仿不予稅前扣除,而被特別納稅調整。
4、一旦關聯債資超過了規定的比例,企業應事先備好證明其業務符合獨立交易性的相關資料,證明其債資比例符合獨立交易原則,以確保其超過標准比例的利息費用,可在所得稅前扣除。
以上便是整理的關於「公司借款利息怎麼交稅」的相關內容,從上面內容我們可以知道建議企業對此需要做好規劃,尤其在債資比例、利率水平、發票獲取等方面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