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抵押貸款放款第三方賬戶我不認識第三方
法律分析:抵押貸款放款第三方賬戶,視為借款人的行為對借款人進行履行的出借義務。如果無法償還,需要借款人償還,不會對第三方收款人造成影響的。這在經營貸款中叫受託支付,是說明你的貸款用途的一種手法。房屋抵押貸款放款到第三方賬戶是為了證明貸款資金的用途。房屋抵押貸款要看你的貸款用途,個人消費的話一般是買房、買車、裝修等,這些都是要打到第三方賬戶的,也就是賣方的賬戶。個人經營貸款同樣要打到第三方的對公賬戶。這樣才能證明你的資金用途。第三方,是建立在第一方和第二方的基礎上的另一方。根據交易地位所屬,可以把第三方賬戶劃分為以下幾類:B2C,即商家與消費者之間交易的第三方賬戶;B2B,即商家與商家之間交易的第三方賬戶;C2C,即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交易的第三方賬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B. 抵押貸款可以轉給別人嗎
法律分析:可以轉移的,但前提是對方得同意。同時還要通知債務人,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C. 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告知買受人就可以將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這么理解吧:
老王把房子賣給小李,但還未進行變更登記,此時老王和小李之間的買賣合同已經生效,但根據不動產物權變動的規則「不動產物權變動自登記時生效」,該房屋的物權還在老王手裡。小李僅享有要求老王辦理過戶登記的債權。此時,享有所有權的老王可以也有權將房屋出賣,但是一旦賣出房屋就無法向小李交付房屋,也就要承擔違約責任了。老王這個王八蛋就實施了一件著名的法律行為「不動產一物二賣」。第八條的規定,就是為了加重對老王這樣的王八蛋的懲罰。反觀你的問題,就算老王告訴小李「我要把房子抵押出去」,也不能這么干,因為小李還對老王有個債權呢!將房子抵押出去將會使小李的債權履行不能。大概就是這么個關系。#這是民法上所說的「滌除權」。包括自己滌除和他人代為滌除。就是有從事「洗滌而清除」之權利。在法理上,正當的清除權能,於本人是意思自治,於他人則應支付對價。
物權法 第一百九十一條 第二款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
舉個栗子:如果你對別人的房屋享有抵押權,那麼他不經過你的同意,無法處分他的房屋,也就是說無法再進行抵押或者買賣。但是,如果現在出現了一個人,小A,小A拿出錢來還這筆債,此時也就無需你同意了。這就是他人滌除。或者你的債務人自己拿出錢來償還債務或者提存,也是可以不經過你的同意。所以題主的問題,要麼要經過你的同意,並且他轉讓所得的價款要用於清償債務。要麼不經過你同意,但受讓人替他提前還錢。#你說的解釋應該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解釋規范的是商品房合同糾紛,第八條的背景是當時多數地方尚無產權登記的電腦系統,全靠手工辦理。因此開發商很可能出現一房多賣,或者將已售或預售房屋抵押貸款。
在大多數地方,目前已有產權產籍管理系統,為了防止第八條的違法情況出現,還有很多地方利用電腦系統進行商品房預售監管, ,有的地方尚未開展網簽備案的,已 辦理預售許可證的項目,不管是否開始進行銷售,不得進行在建工程抵押,因無法向不特定的人(購房者)征詢是否同意抵押該房屋。有的地方銷售房屋,必須進行網簽備案(對公眾開放可查),以及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此類地方一般扣除已進行預售網簽的房屋,方可辦理在建工程抵押。而不是去征詢已購房者之意見。
如何理解呢?
該條款規范的是購房者因故未能取得房屋的情況。條件是未能取得房屋,權利是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
銷售房屋為期房(尚未進行竣工驗收)的,開發商只能辦理在建工程抵押,在當時的條件下,無法窮盡核實已預售房屋,開發商辦理在建工程抵押時若已將房屋預售,則可能導致將來實現抵押權之時,損害預購房屋者之利益,因抵押權為已登記之權利,有優先受償權。而在當時,預售房屋不管是否備案都很難通過合法途徑對抗抵押權。
目前對於已預售房屋,開放預告登記,預告登記不是物權的一種,而是請求權,對將來能夠取得物權的一種保障。已預告登記的房屋,開發商一般不能進行處分,法院進行查封時也要迴避該類房屋,可以說法律和政策是相當傾向於購房者。即使開發商不配合,預告登記也可以由購房者單方申請。
銷售房屋已建成的,購房者,依法應當及時申請房屋所有權登記。
總之,目前的條件,基本能有效規避該法釋第八條提及的糾紛。購房者應當主動保障自己的權益,而不要等風險發生再來尋求保護。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幫到您。感謝您對看房網的支持,祝您購房愉快!
D. 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是什麼
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塌州的貸款是抵押貸款。抵押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團正蔽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貸款具有清旁內在風險性。內在風險是指已經在實際中存在,還沒有表現出來的損失可能性。從理論上講,任何貸款只要發放出去,風險就隨之產生了、不同的貸款風險大小不同,有些貸款具有共同的風險。將貸款進行科學的分類,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識別貸款風險,加強貸款管理。
E. 第三方抵押人承擔什麼責任
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擔保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因此抵押人在債權人不承擔責任的時候,應當承擔就抵押物抵押債務的責任。
【拓展資料】
案例:
家住廣州的張先生因為自己的企業資金周轉不靈向銀行提出了申請抵押貸款。但因其貸款金額不夠,於是讓他朋友李先生作為第三方替他擔保了20萬貸款,李先生以自家房子的產權證作擔保。後來,張先生企業破產,無力償還貸款,因此銀行要求李先生代其還貸。
第三方抵押人承擔的責任:
針對上述的這個情況,在這個案件中所涉及到的貸款責任還是應由張先生承擔,但李先生作為第三方貸款人,所以當張先生不還款時,李先生就需要償還這20萬貸款本金和利息。另外,銀行在處理李先生的房屋時,會根據房屋價值來具體分析:如果該房屋的本身價值高於貸款本息,那麼拍賣所得款項將先支付貸款本息,剩餘部分會歸還給李先生;如果房屋價值低於貸款本息,那麼就只能由銀行處理了。因此,為他人作第三方貸款是有風險的,因此在事前應考慮清楚,以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抵押人的相關概念:
抵押人是指為擔保債的履行而提供抵押物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指向債權人提供一定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用以擔保債務履行的債務人或第三人。當抵押人將自己的財產抵押後,本人只是部分喪失對抵押物的處分權,不能完全地行使對物所享有的權利。
抵押人的權利:
第一:有孳息收取權。
第二:抵押人有一定的處分權,比如可以繼續設置抵押,經同意可以轉讓等等。
第三:可以出租。
抵押權人的相關概念:
抵押權人,是指對債務人享有債權,並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得就抵押物優先受償的人。抵押權人就是受抵押擔保的債權的債權人。抵押權是由債務人或第三人就其提供抵押的特定的財產所設定的物權。
保護抵押權人利益的積極權能之規定:
抵押權的積極權能,是抵押權人為實現抵押權,而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所採取的各種措施與手段,依據擔保法理結合《擔保法》及司法解釋之規定,我們認為,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對抵押權人順序利益的保護。相對於一般債權而言,抵押權人就同一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有優先受償權。但就各抵押權人而言,相互間仍有一個優先受償的先後次序問題。依近代各國民法理論與實踐,所謂抵押權的順序,指就同一抵押物設定數個抵押權時,各個抵押權人優先受償的先後次序,其解決的是同一抵押物上數個抵押權間的相互關系問題。大陸法系各國一般是以登記的先後次序而定,即先次序的抵押權人有較後次序的抵押權人優先受償的權利,學說稱為抵押權人之次序權。
F. 抵押貸款第三方收款人的危害有哪些
貸款的方式有很多,抵押貸款第三方收款人其實也會存在一定的危害。即使跟借貸資金沒有直接聯系,但是作為第3方收款人,如果貸款逾期可能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貸款現在已經成為了一個非常常見的事情,因為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都會遇到自己沒有辦法解決的問題,所以這個時候大家就可能會向有關的機構或者是銀行申請貸款,當然申請貸款也是需要進行審批的。
避免自己成為擔保人或者是共同債務人
大家去銀行或者是有關機構申請貸款的時候,也都知道銀行是需要對申請人的相關信息進行審核的。在這個過程之中,當事人需要提交抵押物品,如果當時沒有辦法償還清楚貸款,那麼銀行就會把這個抵押物品進行拍賣來進行償還。而且在銀行跟當事人簽訂的協議中還會存在擔保人,抵押貸款的第三方收款人其實非常容易變成協議之中的擔保人,所以大家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看清楚,避免自己成為了擔保人或者是共同債務人。
注意合同規定
其實貸款一般來說都是第三方進行收款的,但是有的是對公收款,有的是對私收款,所以方法是不一樣的,但是第三方收款人就只有一個用途就是收納資金,所以第三方收款人跟這個借款本身是沒有任何聯系的,原本這個借貸不會對第三方收款人產生任何影響。但是在實際的生活中,有很多人都覺得第三方收款人就是合同的擔保人,其實並不是這樣的。其實第三方收款人只是受託支付。
所以大家在貸款的時候,就必須要把合同看清楚,在貸款合同中第三方收款人是不需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的,就算在這個過程中當事人沒有辦法償還貸款,跟第三方收款人也沒有任何關系。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總是會有一些人陷入了糾紛之中。
G. 抵押貸款第三方收款人的危害
法律分析:收款人當然也會有風險的,因為畢竟是抵枝猛押貸款,他本身就是有風險的行為。所有貸款都是第三方收款,有的是對公,有些可以對私放款,第三方收款這只是作為一個資金用途,和借款本身是沒有聯系的,不會對第三方收款人造成影響的。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賣毀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猛配橋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H. 房屋抵押貸款為什麼要放款到第三方賬戶第三方會不會有什麼連帶責任
銀行抵押貸款回可用來抵押的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這種貸款方式,可以減少債權人的貸款風險,為債權人攔核收回貸款提供了最有效的保證。在住房信貸中採用抵押貸款是基於銀行經營資金的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考慮的。
由於這項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大都是居民個人,而借款人的資金實力和信譽程度銀行不可能了解清楚,這樣就增大了銀行貸款的風險,而抵押貸款恰恰在貸款風險較大的情況下,為債權人提供了收回貸款的有效保證。
(8)抵押貸款給第三人擴展閱讀:
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證明)、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且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均可申請個人綜合消費貸款。
1、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具有尺桐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2、沒有違法行為和不良信用記錄;
3、簡困掘能夠提供銀行認可的有效權利質押擔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產作抵押擔保或具有代償能力的第三方保證;
4、開立中國工商銀行個人結算賬戶,並且同意銀行從其指定的個人結算賬戶扣收貸款本息;
5、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I. 借款人向銀行借款給第三人並收取手續費和抵押物屬於融資租賃嗎
不屬於融資租賃。根據華律網顯示,融資租賃世戚租賃交易由三方參與,搜畝陵由兩個合同構成,固借款人向銀行借款給第三人並收取手續費和抵押物不屬於融資租賃,直接向銀行借款屬於個人借貸業務。融資耐鏈租賃的概念是指當項目單位需要添置技術設備或成套設備而又缺乏資金時,由出租人對承租人所選定的租賃物件,進行以其融資為目的購買,再以收取租金為條件,將該租賃物件中長期出租給該承租人使用。
J. 房屋抵押貸款為什麼要放款到第三方賬戶第三方會不會有什麼連帶責任
房屋抵押貸款放款到第三方賬戶是為了證明貸款資金的用途。
房屋抵押貸款要看你的貸款用途,個人消費的話一般是買房、買車、裝修等,這些都是要打到第三方賬戶的,也就是賣方的賬戶。個人經營貸款同樣要打到第三方的對公賬戶。這樣才能證明你的資金用途。
"第三方",是建立在第一方和第二方的基礎上的另一方。根據交易地位所屬,可以把第三方賬戶劃分為以下幾類:
B2C,即商家與消費者之間交易的第三方賬戶;
B2B,即商家與商家之間交易的第三方賬戶;
C2C,即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交易的第三方賬戶。
(10)抵押貸款給第三人擴展閱讀
材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
2、婚姻狀況證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已離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註明離異後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
4、借款人的收入證明(連續半年的工資收入證明或納稅憑證當地);
5、房產的產權證;
6、擔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未)婚證等)
注意
1、必須有抵押物才能貸款,而且貸款金額和貸款期間利息總和不能超過抵押物評估價值的1/2;
2、有長期穩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貸款本息的收入來源;
3、擔保人;
貸款需要支付律師見證費、抵押登記費、抵押房產的保險費、房產的評估費等。
一般貸款下來要1個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