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貸款人還不上錢擔保人怎麼辦
一、貸款人還不上錢擔保人怎麼辦
1、貸款人還不上錢擔保人的處理方式如下:
(1)如不願意繼續承擔擔保責任,可以與債權人協商解除擔保協議;
(2)擔保人如果已經實際承擔擔保責任,向債權人償還欠款,可以向債務人、借款人行使追償權,要求償還擔保人償還的數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貸款人還不上錢擔保人怎麼能自保
貸款人還不上錢擔保人自保方式如下:
1、借款人還不上貸款的話,如果擔保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話,那貸款經辦銀行可以直接要求擔保人代為償還欠款;
2、如果擔保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擔保類型為一般擔保,那對於貸款欠款,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以及借款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擔保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3、如果擔保人代借款人償還了欠款,之後就可以對借款人展開追償。而如果借款人破產,那人民法院受理借款人破產案件後,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擔保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㈡ 貸款沒還上擔保人有什麼後果
分為兩種情況。
1、擔保人沒有償還能力來還款,借款人借款逾期後,銀行會第一時間找借款人本人來還款,若是長期不還款,那麼銀行就會找到擔保人來催促借款人還款,其後還會讓擔保人來還款,擔保人沒有經濟能力償還貸款,這種情況是不會坐牢的。最好的處理方法就是和借款人一起盡量將所有貸款還清。
2、擔保人有能力還款,貸款逾期後,若是借款人有能力還款而不還款,銀行會起訴借款人,在讓擔保人還款時,若是擔保人有能力還款,那麼在銀行起訴後,法院會強制執行,將擔保人的房產、車產等低於市價來拍賣,因此,若是拒不履行,那麼是有坐牢可能的,另外也會產生罰款。
拓展資料
一: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二:小額信貸審查風險
貸款風險的產生,往往在貸款審查階段就開始了,綜合司法實踐中發生的糾紛,可以看出,在貸款審查階段出現的風險主要出現在以下環節。
(一)審查內容遺漏銀行審貸人員掛一漏萬,造成信貸風險。貸款審查是一項細致的工作,要求調查人員就貸款主體的資格、資質、信用、財產狀況進行系統的考察和調查。
(二)在實踐中,有些商業銀行沒有盡職調查,而有關審貸人員,往往只重視文件的識別,而缺乏盡職的調查,這樣,很難識別貸款中的欺詐,很容易造成信貸風險。
(三)許多錯誤的判斷是因為銀行沒有對有關內容聽取專家意見,或由專業人員進行專業的判斷而導致的。審貸過程中,不僅僅要查明事實,更應當就有關事實進行法律、財務等方面進行專業的判斷。而在實踐中,大多數的審貸過程並非十分嚴謹和到位。
三:貸前調查的法律內容
(一)關於借款人的合法成立和持續有效的存在審查借款人的合法地位。如果是企業,應當審查借款人是否依法成立,有無從事相關業務的資格和資質,查看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應當注意相關證照是否經過年檢或相關審驗。
(二)關於借款人的資信考察借款人的注冊資本是否與借款相適應;審查是否有明顯的抽逃注冊資本情況;以往的借貸和還款情況;以及借款人的產品質量、環保、納稅等有無可能影響還款的違法情況。
㈢ 擔保貸款逾期不還擔保人會怎麼樣
擔保貸款到期還不上,擔保人就具有連帶的還款責任,逾期以後銀行會計算大量的罰息,這會增加貸款人與擔保人的還款壓力,其次也會對擔保人的信用造成影響,擔保人也會接到催收電話。
1、貸款罰息:銀行貸款逾期後,罰息和違約金非常高,還款人和擔保人的還款壓力會增加;
2、被銀行催收:貸款逾期後,無法聯繫到借款人或借款人不還款,則會找擔保人還款,擔保人可能每天都會接到 催收電話;
3、 影響徵信:如果貸款發生逾期,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徵信都是會受到影響的,後期要再到銀行辦理貸款的話會增 加難度;
4、被銀行起訴:若貸款還不了,法院會要求強制執行拍賣借款人和擔保人的所有財產。
5、借款人還清貸款後,貸款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可以合理要求銀行發出通知,免除擔保責任;
6、如果沒有還清貸款,只能要求銀行取消貸款,但一般銀行是不會同意的。 擔保關系是一種合約,如果對方不同意,即使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法院也不能終止。
㈣ 貸款人欠銀行貸款不還,擔保人怎麼辦
貸款人欠銀行貸款不還,擔保人怎麼辦?
擔保人要承擔連帶和好責任予以償還。擔保人對於代替被擔保人償還的貸款數額有向被擔保人追償的權利。同時,要看在借款合同里對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是否約定了連帶責任。就是說有無專門的條款或文字對擔保責任作了明確的約定。
如果約定了,只要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則貸款人即可要求擔保人連帶償還,如果沒有約定,則應由借款人首先償還貸款,包括用其所有資產進行償還,直至無力償還為止,才有擔保人代為償還。
貸款人逾期不還銀行貸款擔保人擔保人該怎麼辦
國家有小額無息貸款專案,我打算貸款,但是行政單位公務員作為擔保人,我們單位的書記願意為我擔保,可是所貸款項需要平分。因為這個貸款需要有營業執照,我打算用我家裡親戚的執照,因為在貸款部門我可以找到人,營業執照不是本人的也可以。如果兩年之後她不給我錢,我就會還不上貸款。我想知道當我還不上的時候,擔保人承擔的責任是不是比我要大?如果因為他沒給我錢導致我還不上貸款,貸款部門是不是要先追究我們家親戚開的店為第一責任人?
貸款人欠銀行錢不還,擔保人會怎麼辦?
貸款人不還,那就只能找擔保人了。若你也不想還的話,那就只能打官司了。
銀行貸款不還貸款人和擔保人會怎麼樣
如果貸款人不還或者找不到,擔保人應負責歸還所擔保的款額。
貸款人不還貸款,擔保人怎麼辦?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涉及保證人、債權人、債務人三方的關系。保證屬於人的擔保,系以人的信用和其不特定的—般財產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
當事人可以就保證的范圍和期間進行約定,保證范圍原則上不得超過設定保證時已確定的債權范圍,保證范圍約定不明的,保證范圍為主債、利息、違約金、損書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債務的消滅原因有—般原因及特別原因。—般原因有:(1)債務人清償全部債務;(2)保證期間屆滿而債權人未向保證人請求履行保證債務;(3)就連續發生的債權為保證且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隨時通知債權人中止保證合同,保證債務向後消滅;(4)未經保證人同意轉讓債務或更改主桐拆合同的。
保證債務滅的特別原因是,在一定條件下(如債務人變更致使向其請求清償發生困難等)保人可向債務人請求除去保證責任,在經向債人另行提供擔保後,保證債務可以消滅。
銀行貸款人跑了擔保人怎麼辦?
做擔保一般分為連帶責任保證和一般責任保證,為銀行貸款擔保,銀行局棚棗有規定格式的擔保合同,為了維護自身權益,一般都在合同中規定保證人要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此外還要看是否在保證期內,如果在保證期間內需要承擔保證責任,如果過了保證期間則不需要承擔責任。如果在保證期內貸款人跑了,那麼擔保人是要承擔一定責任的,但是要承擔多少責任還參照貸款合同或是經過協商決定。
如果銀行起訴到法院要求擔保人承擔責任,那麼關鍵是在法院判決後銀行如何申請執行。如果銀行覺得保證人經濟實力較強,有(甚至掌握了線索)現金資產(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等),代償能力很強,就很有可能向法院申請先執行保證人的財產。
而且根據2004年11月4日最高院公布的《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的第六條:「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貸款人被擔保人騙了,貸了銀行的款,擔保人不還怎麼辦
這個問題就不對,錢不是擔保人來還,那個借的錢,就由那個還,借款人不還了,銀行才追究擔保人的責任,你貸款別人給你做擔保,完了還要給你承擔債務,太搞了吧
貸款人不還,擔保人怎麼辦
你當初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這兩者是有區別的,如果是一般保證則銀行必須證明你朋友確實沒有償還能力才能要求你們代償;如果是連帶責任擔保那麼銀行可直接要求你們代償其擔保的額度(這個額度就是保證合同中規定的擔保額度),你們代為賠償後可以取得代位追償權再來要求你朋友償還債務。還要看當初簽的擔保細節,有沒有規定每人保多少,眾多擔保人中有誰做主擔保,誰做再擔保,代償的順序是不一樣的,有的話按規定,沒有的話就是平攤了,當然也得有償還能力,如果沒有償還能力,再重新追究分攤,同時還款是有利息的,要一並算上。。另外擔保人只還剩餘部分欠款,且在合約規定的擔保額度之內。
㈤ 銀行逾期之後,擔保人還有責任嘛
法律主觀:銀行貸款逾期不還的,擔保人要承擔擔保責任。如果連帶擔保責任,銀行可以要求擔保人承擔債務;如果是一般擔保責任,要先起訴債務人,經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的,銀行可權要求擔保人承擔債務。一、銀行貸款逾期未還擔保人要承擔什麼責任1、銀行貸款逾期不還的,擔保人要承擔擔保責任,擔保責任承擔的拍罩亂方式如下:(1)、如果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的,銀行可以直接要求擔保人按合同約定或者法定方式承擔違約責任;(2)、如果擔保人承擔一般擔保責任的,銀行要先起訴債務人,經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的,銀行可權要求擔保人承擔債務。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一般保證人先訴抗辯權】、第六百八十八條【連帶責任保證】二、銀行貸款逾期未還,有哪些後果1、首先,一般情況中,銀行會在短期貸款到期前1個星期、中長期貸款到期前1個月,向你發送還本付息通知單。若是你因為客觀原因不能按期歸還貸款,就要跟銀行協商,再按規定提前的天數向銀行申清展期,填寫展期金額及展期日期,並交由銀行審核辦理。並且,你還將承擔預期利息,滯納金。2、其次,對於貸款到期而你又沒主動處款的,銀行會採取主動扣款的辦法,從你的存款賬戶中收回貸款本息。要是發現自己的存款啊余額少了,那也不用太過懷疑,不過一般就是簡訊提醒的。3、最後,若是你個人仍然無法還款,現在銀行就會對你個人提起法院訴訟。同時,你個人的徵信記錄上還會留下不良記錄,嚴重的甚至會上黑名單。借款人逾期不還銀行貸款,不僅自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相應的擔保人也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一般就是,你逾期不還銀行貸款之後,銀行可以要求你的擔保人還款,此時擔保人需要承擔連帶擔保責任。依據《民法典》的規定,銀行貸款逾期不還的,擔保人要承擔擔保責任。如果連帶擔保責任,銀行可以要求擔保人承擔債務;如果是一般擔保責任,要先起訴債務人,經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的,銀行可權要求擔保人承擔債務。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網咨詢專業律師。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襲檔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第六百九十三條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第六百九十悶桐四條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保證人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消滅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㈥ 貸款還不上擔保人有什麼後果
貸款人逾期還款對擔保人的後果如下:
1、如果是一般擔保,借款人滲消圓償還叢塌不了貸款,擔保橋簡人就可能要承擔還款責任;如果是連帶擔保,借款人逾期了,擔保人就可能要承擔還款責任;
2、貸款逾期,擔保人的徵信也可能會受到影響;
3、如果借款人和擔保人都還不了貸款,擔保人的財產還可能會被查封。
擔保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㈦ 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就必須要替他還嗎
是的。這種情況擔保人必須替貸款人還。
依據:
1、《擔保法》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2、《擔保法》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3、《擔保法》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拓展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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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擔保方式:
1、抵押擔保
借款人以所購自用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於貸款抵押;以房地產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對設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轉讓、變賣、饋贈。
2、質押擔保
採取質押方式的,出質人和質權人必須簽訂書面質押合同,質押合同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中止;對設定的質物,在質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質押期間,質物如有損害、遺失,貸款人應承擔責任並負責賠償。
3、保證擔保
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
保證人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4、抵押加保證
是指貸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購房屋產權的基礎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為清償能力的第三方連帶責任保證人作為貸款擔保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如今,一般要求所購房屋的開發商為擔保人。
參考鏈接:網路:貸款擔保人
㈧ 銀行擔保貸款到期還不了擔保人會怎樣
銀行擔保貸款到期還不了擔保人需承擔以下後果:
1、貸款罰息。銀行貸款逾期後,罰息和違約金非常高,還款人和擔保人的還款壓力會增加;
2、被銀行催收。貸款逾期後,無法聯繫到借款人或借款人不還款,則會找擔保人還款,擔保人可能每天都會接到催收電話;
3、影響徵信。如果貸款發生逾期,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徵信都是會受到影響的,後期要再到銀行辦理貸款的話會增加難度;
4、被銀行起訴。若貸款還不了,法院會要求強制執行拍賣借款人和擔保人的所有財產。
擔保人被起訴後多久會凍結銀行卡
擔保人被起訴後凍結銀行卡時間根據情況而定:
1、訴訟沒有保全的情況下,判決生效申請執行後會被凍結銀行賬號。一般需要6個月左右;
2、如果債權人在訴訟前申請人民法院財產保全,或者在訴訟中申請人民法院財產保全,人民法院會在受理保全申請後48小時內對欠款人的賬號凍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㈨ 銀行貸款還不上擔保人承擔什麼責任
銀行貸款到期還不上,那麼擔保人就需要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保證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1、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2、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綜上,銀行貸款到期還不上擔保人須承擔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㈩ 銀行貸款還不上擔保人有什麼責任
會有以下責任:
1、一般保證責任。
其所付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2、連帶保證責任。
其所付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
當保證為一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或執行擔保物權未果前,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償還的權利。連帶保證人沒有這種權利。
拓展資料:
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
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與第三人協商,將其全部或部分債務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被稱為債務承擔。債務承擔屬於債的移轉范疇。根據不同標准,債務承擔可分為不同類型。以債務承擔量為標准,債務承擔可分為全部債務的債務承擔和部分債務的債務承擔。以債務人就其所移轉的債務是否還須負責為標准,債務承擔可分為免責的債務承擔和並存的債務承擔。因無論是全部還是部分債務的承擔,當事人均可自由約定原債務人就移轉的債務是否仍承擔責任,如不承擔,則為免責的債務承擔,如承擔,則為並存的債務承擔。
在第三人提供擔保的場合,第三人之所以為債權人提供擔保,通常是基於其對債務人人際關系、償債能力的評估與預期。債務人將其全部或部分債務轉由其他人承擔,將改變第三人提供擔保的前提條件與心理預期,增加第三人償債的風險。為保護提供擔保的第三人的利益,根據本條之規定,在第三人提供擔保的場合,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讓全部或者部分債務之行為將對擔保人的擔保責任產生何種影響,直接取決於債權人是否取得了提供擔保的第三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