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產抵押不用簽合同嗎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發現,人們為了能順利借到錢,會通過給貸款人設立一個擔保物權,比如設立抵押權或者質押權,那麼房屋抵押貸款要不要簽訂抵押合同?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一、房屋抵押貸款要不要簽訂抵押合同?
民間借貸抵押中幾種情況值得注意,這就關繫到要不要簽訂抵押合同:
(一)根據《民法典》規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民間借貸的雙方當事人在借款時不簽訂借款合同,僅僅有借條,而借條內容過於簡單。以住房作為抵押,不簽訂房地產抵押合同,僅以口頭約定,極易產生糾紛。一旦發生法律糾紛,當事人的主張存在法律上的舉證困難,即便到了法院訴訟,有時也很難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第三人以自己所有的住房為人的借款做擔保,應當簽訂抵押合同。在實際操作中,第三人為債務人提供擔保,為保障自己的權益,約束債務人及時履行義務,往往會要求債務人向自己提供反擔保。在這種情況下,不僅要簽訂書面的抵押合同,而且應當簽訂書面的反擔保合同,這樣,才能督促債務人及時還款,保障自己的住房不至於被凍結、執行。
二、房子漏水找誰投訴處理
房子漏水可以先找物業,如果房屋在相關法律規定的保修期內,物業需要盡快聯系開發商進行處理,如果房屋已經過了保修期就需要自己負責,物業公司需要進行協助。如果物業不處理的,可以向居委會投訴,也可以向法院起訴。
三、個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急需一筆資金作為投資,需向甲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產證(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於投資的需要,不作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4、借款利息:月息為。
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房屋產權證(證號:***)
2、抵押物價值:乙方房產證經雙方議定估價為**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碼蘆派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二)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遲賀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通知乙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並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合同並收回相應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乙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甲方償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3、甲乙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嘩含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身份證號碼:
訂立時間:年月日
以上就是整理的房屋抵押貸款要不要簽訂抵押合同的相關內容。相信您已經有所了解,只有簽訂了抵押合同,才能方便自己的舉證,才能更好的保護自己的權益,如果您對此類問題還有疑問,或者有其他法律問題,都可以來平台咨詢我們的專業律師。以最大限度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保護您的利益不受損失。
❷ 房屋抵押需要啥手續抵押合同怎麼簽訂
在這個快速發展的時代,用重要的固定資產換取流動現金,增高資金使用價值已經是很常見的事情了,其中很普遍的就是房屋抵押貸款了。辦理房屋抵押貸款肯定是要簽訂抵押合同的,但是很多人因為對這個行業接觸不多,對辦理手續和合同的簽訂都是很陌生的。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講關於房屋抵押需要啥手續?抵押合同怎麼簽訂?
房屋抵押需要啥手續?
大家都知道,不管辦理什麼事情,都是需要手續證件的。房屋抵押就更不另外了,需要完成一些手續,銀行或者機構才能走流程發放貸款,具體手續下文一一介紹。
1、首先確認房屋未辦理過抵押登記。
2、提交銀行所需資料:(1)借款人身份證,戶口薄(2)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未婚需出具未婚證,離婚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註明離異後未婚),已婚需出具配偶身份證,戶口薄(3)借款人單位出具半年內收入證明或當地納稅證,房屋產權證。
3、銀行審查敗舉資料,合格後指派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評估。
4、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銀行需要核對原件,留復印件(身份證3份,其他1份),單身證明(未婚或離婚)需要留原件,房證、土地證有的留原件有的不留,並准備復印件1份,工資證明留原件。
5、銀行放款到借款人指定的銀枯迅行帳戶。
6、銀行審批通過後需要到房管局辦理抵押登記(期房需要辦理預抵押),銀行領到他項權利證書後放款給借款人,核對原件留復印件1份。
另外提醒同借款人一樣,未婚證應叫單身證明在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辦理順利需要1個星期,還有期限不同利率不同,房產評估價格一般高於市場價值。
抵押合同怎麼簽訂?
在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中,借款人與銀行需簽訂書面的《住房抵押借款合同》,該合同主要包括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兩部分。
借款合同應包括:
1、貸款種類和用途。貸款的種類為住房抵押貸款,貸款只能用於購、建、修自住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2、貸款的金額和利率。貸款金額多隻能為購房款或修建住房額的70%,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3、貸款的期限和還款方式察敗碧。貸款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十年。還款方式一般有兩種:月均還款法和累進還款法。月均還款法指貸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償還額足額歸還貸款本金和利息;累進還款法是指貸款期限內,逐年或每隔幾年遞增償還額,但每年或某幾年內各月均以相等的償還額歸還貸款本金和利息。
❸ 房產證抵押銀行貸款需要房產證所有人簽名嗎
需要的。
辦理房屋抵押貸款需要產權人夫妻到場簽字才可以的,就算產權證上沒有另一方的名字,只要是在婚內辦理貸款的話都是需要兩個人簽字的。
辦理抵押貸款的資料如下:
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收入證明、銀行流水、產權證、國土證。
❹ 房產抵押貸款需要夫妻雙方簽字嗎
房產抵押貸款需不需要夫妻雙方簽字情況如下:
1、對於銀行貸款簽字的問題,需要分為兩種情況來考慮,一般意義的銀行貸款,肯定是需要夫妻雙方簽字的,而一些小額銀行貸款,是不需要夫妻雙方簽字的;
2、抵押貸款不一定需要夫妻雙方簽字,只有當申請抵押貸款的抵押物為夫妻共同財產時才需要夫妻雙方簽字。因為牽涉到夫妻共同財產分配問題。同時,結了婚之後房子就是共同財產借款也屬於共同負債,夫妻雙方共同承擔還款責任,所以都是需要雙方簽字的;
3、如果房屋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因此雙方具有同等的處分權,任何一方都不能代表另一方的意見而擅作主張。所以,要想將夫妻共有的財產進行抵押就必須要經過共有人的書面同意才行;而從房屋抵押貸款辦理流程的角度來看,如果沒有房屋共有人任何一方的同意,此項業務都很難成功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❺ 房產證抵押銀行貸款需要房產證所有人簽名嗎
你好,應該需要,因為現在都是本人簽字,和實名制認證,謝謝
❻ 房產證抵押需要本人簽字嗎
法律主觀:
一、房產證抵押需要本人嗎
1、房產證抵押需要本人來辦理,假如不是本人的話是不能辦理抵押貸款的。因為把房產證姿昌進行抵押是房屋所有權人對自己所有的房產行使處分的權利,這是只有房屋所有權人才可以做的。辦理抵押手續的時候,一般都需要房屋所有權人自己親自前往當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去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和簽字等等。
2、假如不是房屋所有權人的本人的話,那麼是不能辦理房產證抵押貸款的,房屋所有權人去銀行辦理抵押貸款的時候,需要攜帶相關的貸款材料進行面簽,具體如下所示:
(1)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
(2)夫妻雙方的婚姻證明,假如是單身人士的話,那麼需要提供單身證明。
(3)戶口本。
(4)收入證明以及近半年的銀行流水,或者是其他資產證明。
(5)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
(6)貸款用途證明。
(7)收款方的身份證明以及收款帳號。
(8)近一期的房產的水電費單。
3、假如想要辦理房產證抵押貸款的話,那麼當事人就必須要符合相關的條件,具體如下所示:
(1)申請人的年齡必須滿18周歲,還必須要在60周歲以內,而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中國公民。
(2)申請人應該具有穩定的職業和良好的信用。
(3)申請人在申請房屋抵押貸款的地區一定要有房,還要有該房屋的房產證。
(4)該房產應該可以上市流通,而且房屋產權應該清晰。
(5)申請人應該具有足夠的償還貸款的經濟能力。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房產抵押貸款流程
根據《民法典》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房子抵押貸款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約定首付款、貸款和尾款的金額;
2.購房人及配偶當面向銀行申請貸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場確認;
3.銀行對貸款申請進行調查、審批;
4.購房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及擔保合同;
5.售房人將房屋產權過戶給購房人,售房人向購房人取得首付款;
6.購房人與銀行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為購房人提供階段性擔保);
7.銀行向售房人賬戶發放貸款;
8.買賣雙方辦理房屋物業結清,售房人向購房人取得尾款;
9.購房人收房,按月還款(階段性擔保情況下,購房人與銀行補辦房產抵押登記)。
三、房產抵押登記手續
1.抵押登記申請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書;
(2)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3)抵押合同;
(4)《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證》;
(5)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6)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7)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2.受理申請
審查申請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實、齊備,申請文件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受理;申請文件符合規定的,則予受理,給該申請編號並給回執,回執註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編號。
3.審核
(1)登記機關從房地產登記冊查明申請轉移登記的房地產權利狀況,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駁回轉移登記申請:
A.權屬來源的性質是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房、微利房,行政劃撥土地、減免地價土地)而未取得有關部門同意的;
B.根據城市規劃,政府決定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C.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D.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E.權屬有爭議的;
F.法律、法規或市、區政府規定禁止轉讓的。
駁回登記申請,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在規定時間內書面通知申請人。
(2)從房地產登記冊或電腦記錄中查明申請抵押登記的房地產的權利狀況後,審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實、齊全和有效:
A.身份證明;
B.《房地產證》或其他房地產權利證書;
C.抵押登記申請書是否按要求填寫;
D.抵押合同書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經審核符合規定的予以核准登記,並通知抵押當事人。
4.登記
(1)對核准抵押登記的,在房地產權利證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並在房地產登記冊上作抵押記錄。抵押記錄應包括毀中抵押人,抵押權人,抵押物名稱、面積、價值、抵押金額和抵押期限等內容。
(2)預購的房地產抵押時,應在買賣合同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
5.收費發證
(1)登記費的收取標准按國家或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將已加蓋房地產抵押專用章的房地產權利證書在規定時間內退回抵押當事人(由抵押纖冊山當事人憑回執、身份證明及交費憑證領取)。
6.立卷歸檔
按規定建立土地和房地產登記的檔案。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房產證抵押是需要本人親自辦理的,因為本人才是真正的房屋所有權人,要求本人親自辦理是為了更好的保證房屋所有權人的利益,也避免產生經濟糾紛。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抵押財產的處分】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❼ 房產證抵押貸款需要本人簽字嗎
法律分析:房產證抵押貸款需要房主簽字,夫妻共同財產的,還需要夫妻雙方一起簽字。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❽ 房子抵押貸款每年都要簽字嗎
申請了房屋貸款,並不需要每年都簽字,你只要按照貸款合同按時還款,不出現逾期的情況,然後年底到銀行對一下賬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條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
第四百一十九條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