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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補充貸款作用機制

發布時間: 2023-07-22 11:15:53

『壹』 央行宏觀調節工具中 SLF,SLO,MLF,PSL 各有什麼特點

1.SLF
2013年1月份人民銀行創設「常備借貸便利」(Standing Lending Facility, SLF)試點,對金融機構開展操作,提供流動性支持。
金融監管 孫海波點評:其操作特點:
1)期限為最短個月、7天,14天;最長3個月,人民銀行總行及地方省級中心支行向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提供;
2)「多點接入,多點清算」; 意思是地方法人銀行向人民銀行試點的中心支行提出申請,全國性股份制銀行及五大行則需要向人民銀行總行提交申請。,人行再對自覺執行人民銀行宏觀審慎政策的金融機構提供流動性支持;由於SLF是為平抑短期利率水平,所以審批流程較快,期限較短的可以做到當天放款。
3)是中央銀行與金融機構「一對一」交易,針對性強。旨在創造短期利率走廊,防止利率巨幅波動。傳統公開市場操作,是央行市場化手段向一級交易商(primary dealer)注入流動性,屬於宏觀調節;而SLF指定交易對象,旨在解決特定金融機構的流動性需求,屬於微觀干預;且SLF潛在的交易對手范圍大幅度擴大到試點地區所有金融機構和所有全國性金融機構。
4)SLF需要銀行提供高質量的抵押品主要有國債、中央銀行票據、國家開發銀行及政策性金融債、高等級公司信用債,央行會有一定抵押率控制風險。
SLO
公開市場短期流動性調節工具(Short-term Liquidity,SLO),作為公開市場操作的補充, 以7天期以內短期回購為主,採用市場化利率招標方式開展操作。
和SLF對比SLO仍然屬於傳統宏觀調節,採用全面漫灌的流動性注入方式,非「一對一」;但其操作的時間窗口更具靈活性,彌補傳統流動性干預以每周為周期,其操作方向和力度難以及時轉換的缺陷。央行這項政策旨在提高公開市場操作的靈活性和主動性,克服傳統公開市場操作無法有效應對流動性短期波動的問題。
要想理解為何SLO比公開市場操作更加靈活,還得了解公開市場操作模式。每周一央行定調公開市場操作的方向和力度;每周二、周四,央行一般都會進行公開市場操作;SLO根據央行公告實質上就是回購操作,通過逆回購央行向公開市場一級交易商注入流動性,只是操作期限,方向和選時更加機動。
使用情況:2013年12月底針對年末貨幣市場利率大幅波動,央行連續三天通過SLO累計向市場注入超過3000億元流動性,同時公告稱銀行體系超額備付已逾1.5萬億元,為歷史同期相對較高水平。
PSL
抵押補充貸款(PSL,Pledged Supplementary Lending的縮寫),PSL作為一種新的儲備政策工具主要是通過商業銀行抵押資產從央行獲得融資的利率,引導中期利率。
抵押補充貸款(PSL)反映了央行希望同時完成保增長和調結構兩項任務。但是,貨幣政策不應該承擔結構調整的任務。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結構調整並不是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最終目標。只要支持了經濟的平穩增長、保持了物價的大體穩定,中央銀行就完成了自己的任務。結構調整的任務應該主要由財政政策和產業政策承擔。
貨幣政策是總量工具。通過各種貨幣政策措施,央行可以控制貨幣供給的閘門,至於貨幣最後流入哪個溝渠,一般情況下是不應由央行控制的。定向再貸款等貨幣政策措施到底能否在適度放鬆貨幣政策的同時達到結構調整的目的,還有待時間的檢驗。
所以PSL是否應該作為央行貨幣政策選擇工具扔值得商榷,央行是否應該過度干預微觀層面貨幣流向及利率?商業銀行定位在風險定價,資金微觀流向;央行定位在宏觀貨幣政策,通過調節貨幣數量或短期貨幣價格實現其貨幣政策目標。PSL恰恰是混淆商業銀行和央行定位的工具,由央行直接指定便宜資金流向特定領域。

『貳』 千億抵押補充貸款「開閘」,保交樓或成為重點投放領域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公告稱,2022年9月,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凈新增抵押補充貸款(簡稱「PSL」)1082億元;期末抵押補充貸款余額為26481億元。這是自2020年2月以來,抵押補充貸款余額首次出現凈增長,且幅度遠超預期,引起了市場高度關注。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認為:「時隔2年多再度啟動PSL,根源在於,當前保交樓推進過程中,開發商資金鏈緊張,專項借款、紓困基金額度有限,准入條件比較嚴格,因此,就需要多方高信用資金注入,除了有增加啟動資金額度的效果外,還能注入國資信用。」

在業內人士看來,本輪PSL重新啟用,有望投放於地產紓困項目等。資料圖片

PSL昔用於棚改、今或將用於樓市紓困

PSL即抵押補充貸款,是央行的貨幣政策工具之一,由央行向政策性銀行提供資金支持。政策性銀行以質押方式向人民銀行申請PSL,抵押品包含高等級債券資產及優質信貸資產。

根據人民銀行規定,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農業發展銀行每月26日向央行提交PSL額度申請,其中,25日前按實際數額上報,25日至月底按估算值上報,而PSL資金僅可用於發放特定項目貸款。

IPG中國首席經濟學家柏文喜表示:「PSL是央行特定政策工具之一,是央行基礎貨幣投放方式的一種,需要符合『特定用途、專款專用、保本微利和確保安全』的發放原則,是威力較大的信用擴張與信用支持工具。」

PSL兼具基礎貨幣投放和定向貸款支持兩大功能定位。由於PSL特點在於期限長、成本低,因此能夠通過投放長期限流動性,定向投放信貸,進一步疏通傳導貨幣政策。然而在實際操作中,PSL更側重於服務棚戶區改造(簡稱「棚改」),這從PSL的規模變化中可以得到鮮明體現。

2014年10月,央行在三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首次介紹PSL是「為開發性金融支持棚戶區改造提供長期穩定、成本適當的資金額度」。

從PSL的發展歷程和用途來看,李宇嘉指出:「抵押補充貸款是上一輪棚改大規模開展貨幣化安置時期,創新的特色化貨幣政策工具,基本邏輯是國開行發放PSL貸款,定向注入到棚改項目拆遷補償和安置投入的資金,地方政府拆遷完成後出讓土地,償還PSL,形成了資金『投入-應用-償還』的閉環。此後,這種定向注入貨幣的模式,由於推高棚改成本、加速棚改進度,後期房價上漲,2019年央行開始大幅度縮減PSL。」

對於本輪PSL增發的用途,申萬期貨研究所預測稱:「PSL為政策性銀行提供負債資金來源,有助於房地產長效機制政策工具更快更好落地;預計本輪PSL重新啟用也是投放於地產紓困基金項目,以及此前國常會確定的地下管廊和重點水利工程。」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預計:「PSL在2014年棚改貨幣化改革中作用較大,體現了政策性金融工具的積極作用。而當前PSL發力,至少有很大一部分會和保交樓工作掛鉤,是目前各地此類領域所需要關注的金融政策。」

「當下,PSL或被用於保交樓,目前決策層面對於保交樓問題的重視程度已經較高。因為PSL是由央行發放給政策性銀行或者商業銀行的,而這些銀行在乘數效應之下能夠將PSL額度倍數擴張,再加上這些資金進入商業操作領域後的杠桿效應,將能為『保交樓』釋放出極大的金融加持作用。」柏文喜表示。

不會大水漫灌,將設置資金申請門檻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7月27日,鄭州為推進「保交樓」工作,率先推出了棚改統貸統還、收並購、破產重組、保障房租賃四大模式,其中,棚改統貸統還模式就是由政府主導向國家開發銀行申請項目貸款資金。

根據鄭州已審定的《統借統還資金管理辦法》,統借統還主體負責向國開行申請安置房項目貸款資金,總體資產負債率不超過80%。統借統還主體將資金撥付給其與區級投融資主體共同出資設立的項目公司,再由項目公司負責貸款使用、統籌推動項目綜合利用開發。

此外,據媒體報道,目前,鄭州市已與國開行簽訂了3000億元協議,其中1600億元用於棚改貸款,未來將變「安開比」(安置建築面積與開發建築面積比例)安置模式為政府主導模式,通過收購現有安置房、房票等機制來緩解開發商流動性,促進全市安置房全面復工,形成更多實物投資量。

同時,李宇嘉分析稱:「盡管PSL再度開閘,但其對項目的篩選,還是比較嚴格,不能抱以太樂觀的想法。只不過,其與專項借款疊加起來,能產生更大的信用增級、市場信心提振的效果。當然,國開行作為市場化企業,其在項目篩選、風險識別上,都有自身的優勢,能推進一些專項借款可能無法推進的項目。」

針對「保交樓」工作,河南、浙江、廣西等地已經陸續推出政府紓困基金。同時,國家開發銀行首筆「保交樓」專項借款也於9月22日落地沈陽。

對此,李宇嘉指出:「PSL和專項借款不同的是,專項借款由國開行等代財政部投放,列入地方政府債務,由國企或平台承接、使用和償還,而PSL是國開行等政策性銀行自主的投資行為,盡管有政策屬性、公共屬性,但還是要保本微利的。」

新京報記者 徐倩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柳寶慶

『叄』 政策性銀行拿到央行貸款計入人行負債端的哪一項

一、我國央行資產負債表概覽

在世界范圍內,貨幣當局資產負債表可以分為職能型資產負債表和分析性資產負債表兩種。

職能型資產負債表側重於央行的貨幣政策職能的展現,分析型資產負債表則更類似於會計意義的資產負債表。我國央行僅公布職能型資產負債表。

我國央行資產負債表採用復式記賬,體現的是我國央行出於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等目的而與其他金融機構和居民進行交易的結果。

截至2021年9月,央行的資產規模達到39.2萬億元人民幣,近5年大體呈現逐年遞增的狀態,相比5年前大約增長了14.3%。

央行資產規模的擴張也意味著金融體系特別是銀行體系資產規模的擴張,通過分析央行資產負債表,有利於從央行財務的角度來分析央行的貨幣政策執行操作及其對整個銀行體系的影響。

表:我國央行近5年資產規模

數據來源:中國人民銀行官網,東海基金整理

央行的資產負債表共分為六大資產項目和七大負債項目,由央行調查統計司每月進行更新和公布。

其中,資產項目包括國外資產、對政府債權、對其他存款性公司債權、對其他金融性公司債權、對非金融性部門債權以及其他資產六大項。

負債項目包括儲備貨幣、不計入儲備貨幣的金融性公司存款、發行債券、國外負債、政府存款、自有資金以及其他負債七大項。2021年9月份央行資產負債表明細如下:

表:我國央行資產負債表(2021年9月)

數據來源:中國人民銀行官網,東海基金整理

二、我國央行資產負債表資產部分解析

下圖為2021年9月貨幣當局資產端的各個組成部分,可以看到,外匯占款佔比54.12%,對其他存款性公司債權佔比33.79%,是最大的兩個組成部分,其他資產佔比4.31%,對政府債權佔比3.89%,其餘部分佔比較小。

圖:2021年9月貨幣當局資產端構成

數據來源:中國人民銀行官網,東海基金整理

1、國外資產

央行國外資產分為外匯、貨幣黃金以及其他國外資產三大分項,其中外匯占據絕對多數。央行持有外匯和黃金資產主要是出於穩定幣值和平衡國際收支的目的。

外匯(通常稱為外匯占款)是指央行以人民幣計價買入的外匯資產,也即企業通過結售匯行為到商業銀行再到中央銀行形成外匯儲備。

由於我國資本與金融項目沒有完全放開,人民幣匯率仍為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安排,央行為了維持人民幣匯率的基本穩定,會擇機在境內銀行間外匯市場進行外匯干預,央行和商業銀行進行交易的結果就是央行外匯占款的增加或減少。

黃金是央行在國內和國外兩個市場購入的、以當期人民幣計價的資產。其他國外資產主要是指央行持有的以人民幣計價的SDR以及基金組織頭寸,也包含其他存款性公司上繳的外匯准備金。2007年8月央行曾要求商業銀行以外匯繳存本幣存款准備金,從而導致此項在2007年佔比驟升。

2014年以前,外匯占款是央行最為重要的基礎貨幣投放方式,主要系貿易順差及資本項順差較大所致。但在該投放方式中,央行缺乏主動性和掌控力,只能被動接受,在外匯占款短期大幅增加的時候,甚至需要用發行中央銀行票據、正回購及提高存款准備金等方式進行回籠對沖。

2014年5月份外匯占款達到27.3萬億元,近些年來由於美聯儲退出QE、經濟增速下行、外部貿易環境受到沖擊等因素,該數字逐年下降,至今已下降了6萬億的規模。

2015年後,央行開始使用逆回購、MLF、PSL、SLF、TMLF等貨幣政策工具投放基礎貨幣,逐漸增加對基礎貨幣投放的掌控力度。

圖:國外資產各項佔比變化

2、對政府債權

央行對政府債權指的是人民銀行持有的政府債券余額,雖然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二十九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對政府財政透支,不得直接認購、包銷國債和其他政府債券。

但是,第二十九條並沒有禁止央行通過二級市場購買的方式持有政府債券。該項下的對政府債權余額主要是2007年8月財政部發行的特別國債,當時的背景是財政部發行特別國債購買中央銀行外匯儲備注資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央行則將出售外匯儲備資產的收益在二級市場購買了財政部發行的特別國債。該項數字在購買特別國債前和購買後均常年表現穩定。

3、對其他存款性公司債權

央行對其他存款性公司債權是指央行對存款類金融機構,主要是對商業銀行的再貸款類操作的余額,是央行貨幣政策執行的結果體現。央行使用最為集中的是再貼現和再貸款、公開市場操作(OMO)、常備借貸便利(SLF)、中期借貸便利(MLF)以及抵押補充貸款(PSL)五大類貨幣政策工具,這些操作都會在對其他存款性公司債權項下體現。

再貼現、再貸款

再貼現是央行對金融機構持有的未到期已貼現商業匯票予以貼現的行為;再貸款是指央行為實現貨幣政策目標而對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

央行通過適時調整再貸款的總量和利率,吞吐基礎貨幣,促進實現貨幣信貸總量調控目標,合理引導資金流向和信貸投向。

再貸款包括支持「三農」、小微企業以及扶貧項目建設的信貸類再貸款、支持金融穩定的再貸款以及支持存款類金融機構流動性的再貸款等。

公開市場操作(OMO)

公開市場操作主要包括逆回購操作、短期流動性調節工具(SLO)、央行票據互換(CBS)、中央銀行票據以及國庫現金管理5類。

我國央行從1998年開始建立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制度,選擇了一批能夠承擔大額債券交易的商業銀行作為公開市場業務的交易對象。

近年來,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制度不斷完善,先後建立了一級交易商考評調整機制、信息報告制度等相關管理制度,一級交易商的機構類別也從商業銀行擴展至證券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

根據央行《公開市場業務公告[2021]第1號》,2021年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共有50家,其中包括6家國有大型商業銀行、2家政策性銀行、12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17家城市商業銀行、5家農村商業銀行、5家外資銀行、2家證券公司以及1家其他金融機構—中債信用增進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常備借貸便利(SLF)

常備借貸便利是央行正常的流動性供給渠道,主要功能是滿足金融機構短期的大額流動性需求,對象主要為政策性銀行和全國性商業銀行,期限為1-3個月,利率水平根據貨幣政策調控、引導市場利率的需要等綜合確定。

常備借貸便利以抵押方式發放,合格抵押品包括高信用評級的債券類資產及優質信貸資產等。

常備借貸便利主要有三個特點:一是由金融機構主動發起,金融機構可根據自身流動性需求申請常備借貸便利;二是常備借貸便利是中央銀行與金融機構「一對一」交易,針對性強。三是常備借貸便利的交易對手覆蓋面廣,通常覆蓋存款金融機構。

中期借貸便利(MLF)

這是中央銀行提供中期基礎貨幣的政策工具,對象為符合宏觀審慎管理要求的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可通過招標方式開展。

中期借貸便利採取質押方式發放,金融機構提供國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高等級信用債等優質債券作為合格質押品。

2018年6月以後,央行擴大了擔保品范圍,新納入①不低於AA級的小微企業、綠色和「三農」金融債券;②AA+、AA級公司信用類債券(優先接受涉及小微企業、綠色經濟的債券);③優質的小微企業貸款和綠色貸款等。

中期借貸便利利率發揮中期政策利率的作用,通過調節向金融機構中期融資的成本來對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表和市場預期產生影響,引導其向符合國家政策導向的實體經濟部門提供低成本資金,促進降低社會融資成本。

同時,作為中國貸款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MLF還擔當著LPR利率定價基準的作用,是我國央行重點培育的重要基準利率之一。

抵押補充貸款(PSL)

抵押補充貸款的主要功能是支持國民經濟重點領域、薄弱環節和社會事業發展而對金融機構提供期限較長的大額融資,採用質押方式發放,合格抵押品包括高等級債券資產和優質信貸資產。

圖:對其他存款性公司債權變動情況(單位:億元)

4、對其他金融性公司債權

對其他金融性公司債權主要是指央行為了支線金融穩定需要而向非存款類金融機構發放的救助貸款,主要來自於2004年和2015年這兩個年份:2004 年工行、建行、中行、農行四大行實行股份制改革, 要剝離不良資產, 於是成立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接管四大行不良資產, 為此央行通過再貸款給了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相應的資金;而2015年股災期間, 出於維護金融穩定的目的央行通過證金公司給21家證券公司投放了相應的資金。

圖:對其他金融性公司債權變動

5、對非金融性部門債權

對非金融性部門債權主要為央行向貧困地區經濟建設發放的專項貸款。

6、其他資產

其他資產是指中央銀行其他業務形成的資產,主要包括以下7個項目:

1)國際金融組織資產:指央行代表國家對國際組織進行投資和捐資而形成的資產。

2)投資:是指央行向所屬企事業單位的投資。

3)在途資金佔用:是指在大額支付等資金劃匯系統劃款過程中,央行墊付的資金。

4)暫付款項:是指央行在業務活動中墊付的臨時性或暫時不能處理的款項,包括待處理損失款項、待查錯賬、待上劃款項、業務周轉金等。

5)待清理資產:是指清理賬外經營和違規經營過程中經批准可列賬的各類資產。

6)待處理損失:是指在清查財產和辦理業務中查明的,並經批准可列賬的各類財產物資的盤虧、缺損,以及發生盜竊、詐騙經濟案件形成的待處理資金損失。

7)其他:指除前述以外的資產。

三、我國央行資產負債表負債部分解析

從央行資產負債表負債端整體來看,佔比最大的四個分項分別為:金融性公司存款、貨幣發行、政府存款和非金融機構存款。其中金融性公司存款、貨幣發行和非金融機構存款三項構成了儲備貨幣,合計佔比近82.8%。

圖:2021年9月貨幣當局負債端構成比例

數據來源:中國人民銀行官網,東海基金整理

1、儲備貨幣

儲備貨幣即為基礎貨幣,由貨幣發行、金融性公司存款以及非金融機構存款三部分組成,其中金融性公司存款又分為其他存款性公司存款以及其他金融性公司存款兩個小項。儲備貨幣項目在歷史上發生過多次變化,但由於在2006年以前變動較為頻繁,故暫時考察2006年及以後的情況,具體如下:

表:部分年份負債項目變動情況

數據來源:中國人民銀行官網,東海基金整理

其中,貨幣發行是指央行發行的實物形態的紙幣和硬幣,從流通狀態來分又分為流通中的貨幣(M0)和商業銀行庫存現金兩部分。

央行不直接對公眾發行貨幣,需要通過商業銀行提現的方式使貨幣在市場中流通。商業銀行提現後,如果被公司或個人儲戶提取則形成流通中的貨幣,而暫時沒有被提取、仍由商業銀行保管的部分就是商業銀行的庫存現金。

其他存款性公司存款是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上繳央行的准備金賬戶存款,又分為法定準備金和超額准備金兩部分,是基礎貨幣的主要成部分。

其他金融性公司存款這一項在歷史上發生了數次增加和刪除的變動。2005年12月-2010年12月,央行總共披露過61個月的其他金融性公司存款數據,規模大約在100億-200億附近波動。

2011年1月,央行採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關於儲備貨幣的定義,不再將其他金融性公司在貨幣當局的存款計入儲備貨幣。雖然於2019年又將此項加回,但該項下數字一直為零,因此在分析數據時可以忽略。

非金融機構存款是指支付機構繳存央行的客戶備付金存款。

圖:儲備貨幣及其分項規模變化(單位:億元)

如下圖7所示,2018年以前,貨幣發行和其他存款性公司存款總和占儲備貨幣比例相對穩定,2018年後出現大幅下降,是因為2017年底,中國人民銀行發文規定,自2018年起,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將由現行20%左右提高至50%左右,且從2月至4月,按每月10%逐月提高集中交存比例;2018年6月,央行又發布《關於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關事宜的通知》,要求自2018年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2019年1月14日實現100%集中交存,從而使得非金融機構存款項佔比逐漸上升。

圖:貨幣發行和其他存款性公司存款之和占儲備貨幣比例(單位:%)

2、不計入儲備貨幣的金融性公司存款

該項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金融機構由於業務往來的需要,用以清算、結算的資金。二是非存款類金融機構,例如證券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等繳納在央行的存款。

3、發行債券

該項是指央行在公開市場中發行的中央銀行票據所形成的的負債余額。是央行調節基礎貨幣的一項政策工具,目的在於減少商業銀行可貸資金量、回籠基礎貨幣。

央票存量在2008年曾達到4.5萬億元的高度,通過央票發行回籠的基礎貨幣甚至佔到了50%以上,後續隨著外匯占款開始下降,央票到期未再進行續作,目前央票在境內已基本退出歷史舞台。

4、國外負債

該項目體現的是境外中央銀行和金融機構存放於央行的清算資金。從2011年1月起,境外金融機構存放於央行的存款被重新劃分,從「其他存款性公司存款」挪出,放在了該項下。

因此,國外負債的規模從2010年12月的720億大幅上升至2011年1月的3879億。最近5年來,其規模大致在1000-2000億范圍附近波動。

5、政府存款

《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四條第八款規定,中國人民銀行的職責包括經理國庫。中國實行的是委託國庫制度,「中央國庫業務由中國人民銀行經理,地方國庫業務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辦理」。

目前,政府存款是除貨幣發行外的第二大負債項。政府存款的變動主要受繳稅、財政支出和政府債券發行三大因素的影響。在資產負債表規模不變的情況下,政府存款與基礎貨幣呈現相反方向的變動,政府存款下降體現了財政支出增加,財政支出增加則基礎貨幣擴張。反之,繳稅導致政府存款增加,對應基礎貨幣的回籠。

圖:政府存款環比變動金額

從歷史數據看,政府存款項具有明顯的季節性特徵,每年1、4、5、7、10這幾個月份,會有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的集中繳款,使得政府存款項目明顯上升,而3、6、9、12月下旬一般會有財政的集中支出,又導致政府存款項目降幅較大。

6、自有資金

自有資金是指國家出資給央行的自有資本,相當於中央政府存入央行的一筆資產,所以對於央行來說,這筆資本金就是央行對政府的負債。沒有特殊情況或沒有中國財政部的指示,央行無法自主支配,所以歸類在央行的負債端。

7、其他負債

其他負債項主要用於記錄正回購余額、微調工具以及金融機構以外匯形式繳存的法定準備金。

四、總結

本文針對央行資產負債表的各個科目進行了介紹,分析了各個科目的內容、歷史變動及相關原因等。這些只是我們後續分析金融市場貨幣政策和流動性變動的基礎,詳細解讀央行資產負債表各個核心結構點,有助於我們理解央行貨幣政策操作對市場流動性的影響,並對我們預測未來市場流動性的趨勢和變化做好鋪墊。

風險提示:本文相關觀點不代表任何投資建議或承諾。東海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本公司相關機構、雇員或代理人不對任何人使用此全部或部分內容的行為或由此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未經本公司事先許可,任何人不得將此報告或其任何部分以任何形式進行派發、復制、轉載或發布,或對本專欄內容進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刪節或修改。本公司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於本公司基金時應認真閱讀相關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文件並選擇適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品種進行投資。我國基金運作時間較短,不能反映所有發展階段。基金過往業績並不預示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也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相關資料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基金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肆』 什麼是抵押補充貸款

法律分析:抵押補充貸款作為一種新的儲備政策工具,有兩層含義,首先量的層面,是基礎貨幣投放的新渠道;其次價的層面,通過商業銀行抵押資產從央行獲得融資的利率,引導中期利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伍』 抵押補充貸款PSL是什麼意思

抵押補充貸款(PSL,即Pledged Supplementary Lending的縮寫),PSL作為一種新的儲備政策工具,有兩層含義,首先量的層面,是基礎貨幣投放的新渠道;其次價的層面,通過商業銀行抵押資產從央行獲得融資的預期年化利率,引導中期預期年化利率。
PSL是再貸款的一種,是央行借貸給商業銀行的一種貸款方式。它和再貸款不一樣的地方在於,再貸款是無抵押的,商業銀行可以直接從央行獲得一定預期年化利率的貸款,而PSL是有抵押的。PSL很大程度上是直接為商業銀行提供基建、民生支出領域的低成本資金,同時可以降低這部分社會融資成本。
PSL的目標是借PSL的預期年化利率水平來引導中期政策預期年化利率,以實現央行在短期預期年化利率控制之外,對中長期預期年化利率水平的引導和掌控。自2013年底以來,央行在短期預期年化利率水平上通過SLF(常設借貸便利)已經構建了預期年化利率走廊機制。
PSL這一工具和再貸款非常類似,再貸款是一種無抵押的信用貸款,不過市場往往將再貸款賦予某種金融穩定含義,即一家機構出了問題才會被投放再貸款。出於各種原因,央行可能是將再貸款工具升級為PSL,未來PSL有可能將很大程度上取代再貸款工具,但再貸款依然在央行的政策工具籃子當中。
在我國,有很多信用投放,比如基礎設施建設、民生支出類的信貸投放,往往具有政府一定程度擔保但獲利能力差的特點,如果商業銀行基於市場預期年化利率水平自主定價、完全商業定價,對信貸較高的定價將不能滿足這類信貸需求。央行PSL所謂引導中期政策預期年化利率水平,很大程度上是為了直接為商業銀行提供一部分低成本資金,引導投入到這些領域。這也可以起到降低這部分社會融資成本的作用。

『陸』 銀行對房屋抵押貸款有哪些用途限制 / 房產抵押

如果是招行辦理的貸款,我行貸款均根據貸款用途發放,您申請貸款時須提交書面貸款用途證明文件,目前可貸款用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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