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石獅五家銀行可辦農房抵押貸款
去年年底,石獅被確認為福建省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 貸款 試點城市。日前,石獅市政府再次發文,出台《關於進一步推動石獅市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
該意見的出台,意味著石獅在改革創新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融資體系方面有了新的重大突破。今後,農民住房(利用農村宅基地或「集體回批地」建造的農民住房)可用於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以滿足借款人從事生產經營等方面的融資需求。
人民銀行拍彎石獅支行副行長李典棋證實,目前,石獅市已有五家銀行含派可辦理農房抵押貸款業務,分別是石獅農商銀行、泉州銀行、民生銀行(行情9.20+0.00%,買入)(港股8.67-1.03%)、農業銀行(行情3.17+0.32%,買入)(港談賀賀股3.12+0.32%)、郵儲銀行(港股4.21+0.24%)。其他銀行也正陸續啟動相關工作。
② 農村兩權抵押貸款是指什麼
抵押貸款是指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抵押貸款,又稱「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國家銀行採用的一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償還。抵押品一般為易於保存,不易損耗,容易變賣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房地產等。
【拓展資料】
相關知識補充:
一、兩權」抵押貸款實施中面臨哪些困難?
結合前期的試點經驗,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作為兩種制度安排,應當區別對待。
農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問題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地的土地經營權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並向發包方備案。
而相比之下,抵押貸款問題更為復雜,全面推開還有賴於宅基地改革的深化和突破。
二、目前主要面臨的困難包括
1.土地確權進度有待加快
目前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和農民住房所有權證未完全發放給農民,個別試點地區仍積壓在鄉鎮或村委會,制約農村承包土地流轉和農民住房交易,影響其抵押融資權能的實現。
2.抵押農房流轉和處置難度較大
允許進城落戶農民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自願有償退出或轉讓宅基地。實踐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很難找到符合條件的受讓人,農民住宅流轉受到較大限制。
三、抵押貸款,又稱「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國家銀行採用的一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償還。抵押品一般為易於保存,不易損耗,容易變賣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房地產等。貸款期滿後,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償還貸款,銀行有權將抵押品拍賣,用拍賣所得款償還貸款。拍賣款清償貸款的余額歸還借款人。如果拍賣款不足以清償貸款,由借款人繼續清償。
四、抵押人應提供的資料
1.抵押人同意抵押的書面申請及相關證明。
2.抵押人的資格證明。
3.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證明。
4.抵押物基本狀況。
5.其它有關資料。
五、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有權處理抵押物
1.借款合同期滿,借款人惡意逃廢債務的。
2.借款合同期滿,借款人無力償還貸款本息的。
3.借款人死亡或失蹤,其法定繼承人拒絕償還貸款本息的。
③ 農村不動產權證可以抵押貸款嗎
一、農村不動產權證可以抵押貸款嗎
1、農村不動產權證可以抵押貸款。農村不動產權證抵押貸款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2)用於抵押的房屋所有權及宅基地使用權沒有權屬爭議,依法擁有政府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權屬證明,未列入征地拆遷范圍;
(3)除用於抵押的農民住房外,借款人應有其他長期穩定居住場所,並能夠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所在的集體經濟組織書面同意宅基地使用權隨農民住房一並抵押及處置。
以共有農民住房抵押的,還應當取得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法律依據:根據《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第六條
貸款人應當統籌考慮借款人信用狀況、借款需求與償還能力、用於抵押的房屋所有權及宅基地使用權價值等因素,合理自主確定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抵押率和實際貸款額度。鼓勵貸款人對誠實守信、有財政貼息、農業保險或農民住房保險等增信手段支持的借款人,適當提高貸款抵押率。
二、怎麼辦理農房抵押貸款手續
1、貸款人獲得農房產權證;
2、向農商行提出貸款申請;
3、雙方實地確認房產價值;
4、簽訂抵押合同;
5、村委會同意集體土地上房屋抵押登記的證明;
6、房屋抵押權登記;
7、貸款發放。
④ 開年好消息:農田、農房抵押貸款有望在全國推廣
農村一向是金融行業的蠻荒之地,盡管農民貸款的需求其實很大:建房、子女結婚、擴大生產……如果銀行肯貸款,農村人的日子會好過很多,創業的路子也會寬很多。
多年來,農民貸款是個老大難的問題,沒有合適的抵押物,銀行不肯受理。 但2019年春節剛過,一個重大好消息就要席捲全國農村了:五部委聯合發文,推廣「兩權」抵押貸款!
2月11日晚,農業農村部聯合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財政部,共同發布了《關於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文件提出:積極穩妥推廣 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業務 ,穩妥開展 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業務 (即「兩權」抵押貸款)。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此次指導意見的發布,標志著農村金融的新紀元即將開啟。最近幾年在部分地區試點的承包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農房財產權抵押貸款,很快會在全國加速推廣。因為在各大試點地區,「兩權」抵押貸款的效果都不錯。
浙江溫州早在上世紀90年代,就有了民間自發的農房抵押貸款。隨著國家正式批准農房抵押貸款試點,當地多年積累的經驗成了巨大優勢。
在湖南漢壽,「互聯網+土地金融」的新模式則解決了不少農民創客的融資難題。土流網評估變現處置+保險擔保+銀行提供資金的兩權抵押貸款模式,不僅貸款額度高(按土地估值的6成發放貸款),而且無需政府擔保基金,試點三年多以來,沒有不良,沒有壞賬。
五部委發布的文件指出,要完善農村金融資源迴流機制,把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農村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更好滿足鄉村振興多樣化、多層次的金融需求;
同時,要積極推動新技術在農村金融領域的應用,規范互聯網金融在農村地區的發展,積極運用 大數據、區塊鏈 等技術,提高涉農信貸風險的識別、監控、預警和處置水平。
業內分析人士認為,隨著國家對「兩權」抵押貸款的推進,農村金融很快將成為金融機構以及農村創業者眼中的業務「藍海」。誰能率先解決農村金融普遍存在的單戶金額小、貸後管理難、不良清收處置難等問題,會是搶占市場的關鍵。
⑤ 農村自建房可以申請銀行貸款嗎
一些自建房是可以貸款的,而一些卻不可以。
2016年3月15日《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出台,此辦法出台前,農村自建房不能抵押貸款,因《擔保法》明確規定了,宅基地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能抵押。
《擔保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應當將抵押時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時抵押。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第三十七條規定,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五)項、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不過,《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出台後,試點地區的農民可用自建房抵押貸款了。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是指在不改變宅基地所有權性質的前提下,以農民住房所有權及所佔宅基地使用權作為抵押、由銀行業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農民住房所有人發放的、在約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貸款。試點地區名單如下:
(5)磐安縣農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擴展閱讀
自建房(農民房)是泛指擁有自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自己組織並通過僱傭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築。自建房是我國傳統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國農村地區,農村居民幾乎都是通過自建房方式,來滿足各自的居住需求。
另外在我國商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單位也曾通過集資自建房的方式,來解決企業員工的居住需求問題。隨著國內經濟水平的逐步發展和農民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自建房建設水平越來越高,類型越來越豐富,尤其江浙一帶種類多樣。
⑥ 農村宅基地在未來有什麼用處
一、宅基地可轉讓使用權
農村宅基地的「三權」包括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長期以來,這三權都歸集體所有,農民只能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居住,不得轉讓、出租等。這些年,農民很多人進城打工,農村的房子無人居住,造成宅基地閑置和浪費,得不到有效利用。新的宅基地管理辦法提出了「三權分置」,即所有權歸集體、資格權歸農民、使用權可靈活使用,比如,農民進城打工暫時不使用宅基地,可以轉讓使用權給需要宅基地的農民,或把宅基地參與到當地的流轉中,從中獲取利益,當然,必須國 家規定的條件。
二、宅基地可用於抵押貸款
農村宅基地確權以後,農民辦理了宅基地確權證,也就是現在的不動產權證,持有這個證的農民,需要資金時,可以拿這個不動產權證去銀行辦理抵押貸款,這對於想自主創業而又缺少資金的農民來說,無疑提供了很大方便,也大大推動了農村扶貧工作的開展,幫助農民盡快實現脫貧致富。這項政策各地不盡相同,需要咨詢相關政府部門和銀行。
三、宅基地拆遷可獲得補償
最近幾年,由於新農村統一規劃建設的加快,以及城鄉一體化的發展,農民的宅基地經常面臨被國 家徵用的情況。在以前國 家對於宅基地的管理中,由於宅基地所有權歸集體所有,所以,宅基地的徵用拆遷補償歸村集體所有,農民只能得到地上房屋的補償。新的宅基地政策出台以後,農民的宅基地遇到拆遷時,不但要補償房屋,也要給予宅基地補償,以及地上附著物都有補償,農民獲得的收益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