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簽訂假購銷合同到銀行貸款,雙方各負什麼責任
簽訂假購銷合同到銀行貸款,會構成貸款詐騙罪。
貸款詐騙罪(刑法第193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貸款詐騙罪屬於金融犯罪的一種。
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為支持生產,鼓勵出口,使有限的資金增值,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有時也要根據經濟合同發放貸款,有些犯罪分子偽造或使用虛假的出口合同或者其他短期內產比很好效益的經濟合同,詐騙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如犯罪分子張某偽造某公司的出口供貨合同,並以虛假的合同向上海某銀行申請了幾百萬元的貸款後攜款潛逃。
⑵ 客戶要國有企業幫忙簽一份購銷合同去銀行貸款結果是去貼現法院會怎麼判罪
看數額情況量刑。
這一行為屬於票據詐騙罪。以騙取銀行承兌匯票為目的,採用虛構購銷合同、偽造不可撤銷質押擔保書等辦法,利用銀行承兌匯票詐騙銀行資金的,不符合合同詐騙罪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行為特徵,應以票據詐騙罪論處。
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條規定,觸犯票據詐騙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⑶ 銀行貸款必須要工程合同和購銷合同嗎
需要,原因:貸款之前,銀行需要了解借款人的貸款用途,銷售合同只是證明貸款用途的證明之一,也可以用其他合同、其他書面材料證明貸款的用途。對於生意人來說,經常會遇到資金短缺的情況,這時,可以通過銀行貸款的形式獲得流動資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六條 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