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產證抵押貸款無力償還,銀行能申請強制拍賣嗎
房產證抵押貸款無力償還,銀行起訴後,判決生效後,自己不履行法院的判決,銀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拍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四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1)貸款被起訴抵押的房照擴展閱讀:
解決辦法
1、申請延續展期
如果資金周轉不靈,暫時不能拿出錢來還的話可以向銀行申請寬限期。一般如果情況屬實的話,銀行會同意將還款的日期延續一定的期限。
2、向親朋好友借錢還貸
如果經濟困難,但又不想房子被拍賣,可以先向親戚朋友借錢還了銀行的貸款。
3、抵押物被拍賣
如果實在力償還貸款的,只好讓銀行拍賣房屋。通常拍賣房屋的價值會比市場價格要低,所得的價款會優先償還貸款,剩餘的部分才會返還本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抵押貸款
② 欠房貸被起訴,銀行會拍賣我名下的唯一套房嗎
欠房貸被起訴,法院判決,借款人還是不還款。若銀行與借款人協商無果,銀行將經過法律程序對抵押房產進行拍賣。房貸不還逾期的後果:
若一次沒有還款,銀行將會經過電話或簡訊的方式通知並提醒按時還款,同時會產生罰息。
若連續三次未還款,銀行客戶經理將進行催收,同樣借款人會被罰息。
若逾期還款次數達到六次及以上,銀行會經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權益,這期間房產或被凍結。
若銀行與借款人協商無果,銀行將經過法律程序對抵押房產進行拍賣。
解決房貸還不上的方法:
延長貸款期限:如不能按照原還款計劃按期還房貸,可以向銀行提出延長貸款期限的申請。銀行批准後,就可以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申請延期還款通常只有一次機會,延長後的最長期限不能超過30年。
申請還款展期:目前很多銀行房貸都可以申請,在借款人無法還款時,可以暫時向銀行說明情況並申請還款展期。展期的時間可以由借款人自定,但有一個最長期限的限制,並且展期也通常只能申請一兩次。
在實在無法償還房貸的情況下,可以找親友幫忙,暫時解決下困境,盡量不要出現房貸斷供。如果斷供時間長,房屋很有可能會被拍賣。
如果購房者因變故無法按時償還房貸,可以提前三十日向貸款行申請貸款展期,經銀行查實後,會適當延長房貸期限,並降低月供。
最後還有一種辦法賣房,找中介公司墊付剩餘貸款(當然中介會收一定費用),然後委託中介把房子賣掉,還可以掙一定差價。
③ 被銀行起訴了,貸款房會被執行嗎
不會。如果對方提起訴訟並判決償還欠款,在法院確定的履行期限內沒有履行的話,對方是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但是,由於房屋屬於按揭房且貸款沒有償還完畢,銀行對房屋享有抵押權,法院僅能查封該房屋,只有等到貸款還清,銀行解除抵押之後,法院才能對房屋採取拍賣等強制執行措施。
【拓展資料】
一、欠銀行貸款被起訴會有什麼後果
1.欠銀行貸款不還,屬於民事糾紛,不會追究刑事責任坐牢的。
2.債權人向法院提起訴訟勝訴之後,如果債務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另外債務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二、欠銀行貸款被起訴傳票之後怎麼辦
當事人在接到法院的傳票後,應該積極准備應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同時,類似於這類欠貸糾紛,作為被告只有依法還款,或者想辦法與銀行和解,是前提條件,否則將面臨敗訴的風險。
④ 房產已經在銀行抵押貸款法院是否可以進行查封
已經在銀行辦理了貸款抵押的房產法院是可以進行查封的。不過,如果需要對房產進行處置時,抵押權是優先於其他債權的,包括法院查封所涉及的債權。
⑤ 銀行起訴房貸是一定拍賣嗎
法律分析:起訴是肯定的,銀行發現逾期以後就會採取相應的措施,銀行在借款糾紛中的勝訴率很高。
申請執行是肯定的,但法院在處理的時候要分情況,抵押貸款,法院一定會拍賣,因為銀行有抵押權,銀行的債務可以優先得到清償;沒有抵押的,看金額大小以及債務人的糾紛數量,如果借款金額相比房產價值明顯偏小的,並且債務人沒有其他逾期債務,法院傾向於不處置房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條 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申請執行人因受欺詐、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