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行貸款違約金收取標准
銀行貸款違約金收取標準是違約金不得超過合同標的額的30%。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約金怎麼算才合法
違約金可以自行約定,但是不能超過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也可以根據實際損失確定賠償數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簽訂合同不還違約金有什麼後果違約方不支付違約金,守約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此可以判定違約金計算時間,至判決生效之日止。人民法院一旦對當事人的爭議作出生效裁決,當事人之間的紛爭及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是否承擔、如何承擔由此確定,當事人應當按照人民法院判決的要求履行義務,包括賠付違約金。
B. 河北銀行貸款逾期一個月違約金多少
貸款逾期違約金按照雙方合同的約定進行計算。逾期違約金是不能超過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的。如果雙方既沒有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沒有約定逾期的利率,則出借人可以主張借款人從逾期還款那天開始算起,按照年利率百分之六進行資金佔用期間的利息的支付。如果雙方約定了借期內的利率但是沒有約定逾期的利率,則出借人可以主張借款人從逾期還款那天開始按照借期內的利率進行資金佔用期間的利息的支付。
一、民間借貸的利息應該如何認定
民間借貸的利息應該如何認定需要分情況討論。
1.有約定借期利息和無約定借期利息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貸款人(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了借款,借款合同自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了借款時生效,屬桐派纖實踐合同。值得特別提醒的是,貸款人提供借款給借款人時,一定要借款人立下收到借款的憑據,並保留。如果是通過銀行轉帳,一定要記得在轉帳匯款單備注欄寫明:某某(人)借款。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借貸,貸款人要收取借款人支付的利息,必須在借款合同中有收取利息的約定且明確,否則,視為不支付利息。但需明白,此處指的是借期內利息。借款合同未約定借款人支付利息或約定不明確,借款期內借款人沒有支付利息的義務,貸款人也沒有收取借期利息的權利。當然,借款人自願支付借款期內利息除外。
至於約定不明確是指借款合同中可能存在約定的利率不明確等情形,此處不展開,不解釋。但是,借款人因借款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而無需向貸款人支付利息,不等於借款期滿後(逾期)借款人也無支付利息的義務,下面就此進入借期利息與逾期利息的話題。
2.借期利息與逾期利息
基於以上分析,借期利息有約定依約定,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逾期利息,是在借款期屆滿後,貸款人請求借款人還款,經過一定合理期限後,借款人未就所借款項予以清償而產生的利息。逾期利息的計算,首先要區分借款合同雙方是否已就借期利息或逾期利率有明確約定?有約定的,逾期利息可以從借款期滿之日起,按約定的借期利率或逾期利率計算至清償全部本金及利息時止,且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此為罰息標准;沒有約定借期利息或逾期利率的,則從借款期屆滿之日起,按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計算至清償全部借款及利息時止,最高不能超過四倍,此為基準利率標准。
借期收益和逾期收益,均應當以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4倍為限。
3.違約金與逾期利率
既約定逾期利率又約定違約金的,貸款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或違約金,但均以不超過四倍利率為限;債權人同時主張逾期利息和違約金的,折算後的實際利率不得超出四倍利率。
4.還款期限與支付利息的期限
還羨昌款期限:還款是指本金(借款)的返還,有約定的,按約定;沒有約定,又不能協商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二、欠款違約金一般百分之多少合法
只要違約金、逾期利息、或者其他費用加起來總計不超過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就合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相關內容規定,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局仿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並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相關內容規定,沒有約定利息但借款人自願支付,或者超過約定的利率自願支付利息或違約金,且沒有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出借人返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