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產證名字是老婆老公拿去抵押貸款可以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房產雖然是妻子的名字,但是由於夫妻的關系使得房產屬於夫妻雙方共有財產,如果丈夫想要用此房產抵押貸款,需要提供結婚證並且同妻子共同辦理,同樣的如果妻子想辦理貸款也需要與丈夫一起辦理。房產抵押是指產權所有人以房契作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產權仍由產權所有者自行管理,債權人只按期取息,而無使用管理房屋的權利,待借款還清,產權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終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