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朋友貸款買車,需要我公司的公章,可以提供嗎有什麼後果嗎
不應該給公章,一旦貸款者無法承擔還款就會直接聯繫到該公章的人。關於貸款的注意事項; 一、向銀行提供資料要真實,提供本人住址、聯系方式要准確,變更時要及時通知銀行; 二、貸款用途要合法合規,交易背景要真實; 三、根據自己的還款能力和未來收入預期,選擇適合自己的還款方式; 四、申請貸款額度要量力而行,通常月還款額不宜超過家庭總收入的50%; 5、認真閱讀合同條款,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 陸、要按時還款,避免產生不良信用記錄; 漆、不要遺失借款合同和借據,對於抵押類貸款,還清貸款後不要忘記撤銷抵押登記; 吧、提前還款必須要提前一個月與銀行溝通才可以辦理。 9、外地人辦理商業貸款一般銀行要求借款人在本地有穩定的收入外,還要到戶口所在地開據戶籍證明(有的銀行還要求辦公證);而房屋置業擔保公司對外地人的要求要在本地有收入外再辦理個暫住證即可
B. 別人拿了我的執照和公章可以貸款嗎
法律分析:按照法律規定是不能的,但目前社會存在各種可能,建議立即收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C. 公司印章別人可以貸款嗎
法律分析:公司公章、合同章不可以借給別人用,因為蓋章就意味著是公司行為,如果以公司的名義簽訂合同、借款,蓋章後就具有法律效力,借款被人拿走,到時候公司負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九十二條 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住所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四百九十三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最後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D. 別人拿我身份證在銀行貸了五萬塊錢的款,我本人沒有簽字,只我名字的蓋章,請問有法律效應嗎
拿我身份證在銀行貸了五萬塊錢的款,我本人沒有簽字,只我名字的蓋章,請問有法律效應嗎?
答:印章與簽名同等法律效應
E. 別人買房子在銀行貸款用了我的商店公章、申請人是他自己的名字、如果...
主要是你商店的公章是蓋在哪裡?如果他只是用你公章給自己偽造一個工作證明之類的無所謂,但要是他拿著公章辦理其他銀行貸款事項,只是與房子有關的,你就要承擔責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