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民間個人之間貸款房屋抵押流程怎樣需要什麼資料
流程具體如下:
1、製作《一、二手房(地)產抵押貸款合同》或《房產抵押貸款合同》或《保證/擔保合同》等簽約文件。
2、預核實房地產權利人即您的舅舅的身份真實性,了解上述人等的戶籍信息(也即各種親屬或身份關系),抵押房地產之屬地市房地產登記冊(即登記資料)查閱,同時對經公證之委託書、認證書、《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一手房、期房)等參看。
3、核對並復印借款人/抵押人的身份證、出生證明、戶口簿(或戶籍證明、戶籍藤本、戶口名簿)、結/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離婚調解書、結婚證明)等表示身份、戶籍、婚姻關系的各類證明文件的原件,對個人身份信息、戶籍關系等進行形式甄別。
4、解釋並要求借款人/抵押人簽署《一、二手房(地)產抵押貸款合同》或《房產抵押貸款合同》或《保證/擔保合同》,其他簽約文件包括《單身承諾函》、《配偶同意書》、《自住承諾函》、租賃《通知》、《授權委託書》等,這一環節較為重要,通過參閱客戶資料,對於發現可能影響今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的法律或其他實質性問題。
5、對於受委託簽署《一、二手房(地)產抵押貸款合同》或《房產抵押貸款合同》或《保證/擔保合同》及辦理抵押登記的,還需仔細查看經公證或認證之《委託書》原件,核對抵押房地產坐落、委託事項、有無轉委託許可權等信息,根據辦理抵押登記的經驗對受託人進行善意提醒;同時需委託本所或第三人辦理抵押登記的,須提前預約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手續或告知事後自行去公證處辦理。
需要的資料有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以及房產證。
(1)自住商品房向銀行抵押貸款擴展閱讀:
住房抵押貸款是銀行為保證貸款的安全,把借款人的房地產、有價證券及其他憑證,通過一定的契約合同,合法取得對借款人財產的留置權和質押權而向其提供的一種貸款。這種貸款實際上是債務人(抵押人) 在法律上把財產所有權轉讓給債權人 (抵押權人) 以取得貸款,這期間如果債務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債權人有權處分抵押物,並可優先受償的貸款方式。
這種貸款方式,可以減少債權人的貸款風險,為債權人收回貸款提供了最有效的保證。在住房信貸中採用抵押貸款是基於銀行經營資金的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考慮的。由於這項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大都是居民個人,而借款人的資金實力和信譽程度銀行不可能了解清楚,這樣就增大了銀行貸款的風險,而抵押貸款恰恰在貸款風險較大的情況下,為債權人提供了收回貸款的有效保證。因此,銀行在對居民個人的住房貸款中,大都採用抵押貸款方式。
抵押房屋貸款實際上是指用客戶已經擁有可以上市流通的商品房屋用以抵押給銀行貸款的品種。區別於二手樓置業貸款和一手樓貸款,在於客戶已經擁有房產的所有權,而不是即將擁有。抵押房屋貸款需要有明確的貸款用途,不能用於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用途,比如:炒房,炒股是不允許的,要求抵押房屋貸款的用途專款專用,並接受貸款發放方以及監管機構的監管,發現違規,銀行有權追回貸款。
『貳』 經濟適用房是不是一定不能做抵押消費貸款
您好,經適房這個是有明確限制的,請看以下內容:
經濟適用房未滿5年的話是不允許上市交易的,銀行同樣無法取得他項權利證,不能辦理抵押貸款。
政策上不允許,借款人所擁有的這種房產只能居住而不能出售,更不可能抵押給銀行向其申請貸款。
銀行無法受理:一方面,由於經濟適用房是政府投資建設的,是供中低收入家庭購買自住的優惠商品房,屬於政策性住房。購買經濟適用房多是低收入人群,經濟狀況不是很穩定,一旦在還款期間借款人因資金不穩定出現較大波動的話,銀行就要承擔很大的風險。同時,由於國家對經濟適用房享有優先收購權,銀行在處理這類受限制的房產時會有很大的困難,因此一般銀行不會支持用經濟適用房做抵押物貸款,這也是為減少銀行風險而採取的措施。
另一方面,對於銀行來說向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發放貸款與國家的有關政策向左,屬違規操作。同時,也違背了國家建設經濟適用房的初衷,更重要的是銀行在房屋產權,貸款迴流及風險控制等環節上無法掌握,風險系數較高。諸多因素使銀行不敢以身試「政策」,對五年以內甚至是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貸款也都敬而遠之。
無法上市交易:從房地產市場交易情況來看,由於經濟適用房的特殊性加之政策上的嚴謹,經濟適用房很難以「交易類」或「非交易類」的貸款形式出現在房貸市場,所以更不用說以抵押物的形式出現向銀行申請貸款。
『叄』 急!!!買房!!!請問自住型商品房能貸款嗎
需要看你是否符合條件。
「自住型商品房」的貸款問題搜集匯總,羅列如下:
一、首套房借款人資格確認
通過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屋交易權屬信息查詢系統、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及其他盡責調查,查詢借款申請人無住房記錄、無個人住房貸款記錄、無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記錄的,為首套自住住房。
二、貸款需具有以下條件
1、借款人當地戶口或者有效的居住證明;
2、借款人(及配偶)有合法穩定的收入來源,具有還款能力;
3、借款人有能力支付不低於房屋總價直30%的首付款;
4、每月還款額原則上不高於月收入的50%
此外,在向銀行申請房貸時,銀行還會查看個人的信用記錄。個人信用記錄不好者,將有遭到銀行拒貸的風險。因此,在申請房貸時,除了要有資金保障外,還應要有信譽保障。
在滿足以上條件以及貸款銀行要求具有的其他條件後,才可向銀行申請貸款。
三、第二套房貸首付款款比例
借款申請人購買第二套住房申請貸款,其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對於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屋交易權屬信息查詢系統中顯示無房,但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查詢,有1筆個人住房貸款記錄或1條購房提取記錄,符合第二套住房貸款條件的借款申請人,仍執行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的政策。
四、借款人的貸款額度
1、根據借款申請人的月收入確定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每月償還貸款後,保留的人均生活費不得低於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費標准。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低收入借款申請人,貸款額度可不受月收入限制。
2、借款申請人購買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個人信用等級為AAA級,貸款最高額度上浮30%;個人信用等級為AA級,貸款最高額度上浮15%。借款申請人購買第二套住房或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非政策性住房,貸款最高額度不再上浮。
五、限定借款申請人的月還款額
1、借款申請人月還款額在不低於貸款月最低還款額的基礎上,原則上應不低於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2、借款申請人人均月收入超過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含)以上的,其月還款額原則上應不低於其月收入的50%。
3、借款申請人在借款期間出現收入降低、生活困難等情況,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批准後可以下調月還款額,但不得低於貸款月最低還款額。
六、借款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的要求
借款申請人原則上申請貸款前12個月應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購買政府部門審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原則上應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申請貸款前6個月應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
七、關於自住房是否可用混合貸款(公積金與商業貸款組合貸款)的問題
目前並沒有相關政策規定自住房不允許組合貸款,具體需要看開發商與其合作的銀行的規定,建議對此有疑問或者想詳細了解的朋友,與所申請的開發商進行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