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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公寓能抵押貸款嗎

發布時間: 2024-10-19 01:32:32

1. 公寓可以貸款嗎要什麼條件

公寓可以貸款,但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詳細解釋如下:

公寓是否能貸款以及所需滿足的條件因不同的金融機構或政策而有所不同,但大多數情況下都包含以下幾個基本條件。

公寓作為貸款抵押物的一種,貸款行為通常是基於該公寓的價值以及借款人的信用狀況進行的。借款人需要提供相應的身份證明、收入證明等個人資料,確保借款人的信用記錄和償還能力符合金融機構的要求。此外,公寓的產權必須明確清晰,確保沒有產權糾紛或其他法律障礙。

除了上述基本條件外,具體的貸款條件可能還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借款人的年齡必須滿足金融機構的要求,通常要求借款人年滿十八周歲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借款人需要提供穩定的收入來源證明,以證明其具備償還貸款的能力;借款人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首付,具體比例根據金融機構的規定而定;此外,還可能涉及其他額外的條件,如借款人的徵信記錄、職業狀況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貸款條件可能會因不同的金融機構、不同的地區甚至不同的時間而有所差異。因此,在考慮貸款購買公寓前,建議借款人詳細了解相關金融機構的貸款政策,並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選擇。同時,在申請貸款時,還需注意可能涉及的利率、還款期限等相關事項。

2. 公寓可以做抵押貸款

公寓可以做抵押貸款嗎


公寓可以辦理抵押。
符合貸款條件的公寓房是可以辦理抵押貸款的,公寓房普遍是商業性質的房產,也有住宅性質的,想要辦理抵押貸款的話,需要有固定資產來作為抵押物。
使用公寓房辦理抵押貸款需要符合的條件是:有合法身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沒有不良信用記錄,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交易合同。

公寓可以抵押貸款嗎


符合貸款條件的公寓房是可以做抵押貸款的。
公寓房一般是商業性質的房帆孝產,也有住宅性質的。當需要資金想要辦理抵押貸款時,需要有固定資產來作為抵押物。
【拓展資料】
一、公寓抵押貸款條件
有合法身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有合法有效的采購合同;新購買的房屋作為最高額抵押的,必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屋年限在10年以內,且已准備或支付不低於所購房屋總價30%的首付款;作為抵押物的公寓必須是個人住宅,否則,如果貸款機構不接受,很多機構只會接受住宅公寓的抵押。公寓面積符合銀行規定,位置好,有一定的流動性;借款人信用記錄良好,沒有連三累六和當期逾期;有一定的還款能力,負債率不超過50%;產權清晰,無爭議;抵押物為爛攔商品房的,住房年限一般不超過20年,貸款/授信期限加住房年限原則上不超過40年;抵押物為商業用途的,房屋年限一般不超過20年,貸款/授信期限加房屋年限原則上不超過30年;原則上不接受閑置超過6個月的商業用房作為抵押物;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能辦理抵押貸款的房產
1.公飢轎胡益用途房屋:根據有關規定,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公益設施,不論其屬於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還是個人,都不得抵押。
2.小產權房:小產權房只有使用權,沒有房產證所賦予的所有權。銀行自然也不接受抵押貸款。
3.未結清貸款的房子:已經辦理過一次抵押貸款的房屋還能再次抵押嗎?在第一次抵押貸款時,銀行已經擁有了這所房產的他項權利。而法律不允許兩家銀行獲得同一所房屋的他項權。因此答案是否定的。
4.房齡太久.面積過小的二手房:銀行對於二手房抵押貸款的條件是苛刻的,大多限制在房齡和面積上。一般房齡在20年以上,5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房,許多銀行是不予放貸的。
5.未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未滿5年的話是不允許上市交易的,銀行同樣無法取得他項權利證,不能辦理抵押貸款。
6.部分公房:如果無法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或者不能提供央產房上市證明,也無法進行抵押貸款。
7.文物保護建築: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築物和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其他建築物不得抵押。
8.違章建築:違章建築物或臨時建築物不能用於抵押。
9.權屬有爭議的房子:權屬有爭議的房子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子,不得抵押。
10.拆遷范圍內的房子: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遷范圍的房地產不得抵押。

3. 全款商業公寓可以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可以。抵押人擁有商業公寓所有權,並且商業公寓沒有被查封、扣押、監管的、抵押人可以抵押商業公寓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

第四百一十九條 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